《迭裂黄堇(糙汉1v1公路)》 第一日(1) 陆为刚刚巡完山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喝口水,就被叫去了保护站。 说是保护站,其实就是一栋小平房。前屋作食堂和客厅,偶尔接待来地质考察的专家,后屋有几间小屋子,是巡山队队员平时住的地方。 深夜的玉树州,室外温度逼近零下三十度,一下车,狂风肆虐地从帽子和衣领衔接的缝隙里钻入,冻得人骨头发疼。 陆为的手套在巡山的过程中破了个洞,冷意渗进洞里,把他一截手指冷得通红。 他掀开保护站门口厚厚的帘子,又推开沉重的铁门。 保护站里虽然没有暖气,但好歹不会被风雪侵袭。屋里的温度勉强被火炉烤到了零度上下,给陆为带来零星的暖意。 他进屋就看见了,火炉边的小凳子上坐了两个人。 一个是多吉,他当然认识。 另一个是个陌生姑娘。 她身材娇小,坐在凳子上,就是小小的一团。刚过肩的头发随意披散着,一双小手放在火炉上烘烤。 听见他进来,姑娘抬起了脸看向他。 她那白嫩的脸蛋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出一点粉意,一双眼睛却是有神得很。她很漂亮,虽然年纪看上去不大,但已经完全长开了。 保护站没有女人。出现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跟中了彩票似的,并不寻常。 陆为都不用猜,笃定她一定就是书记说的那个,来找哥哥的小姑娘。 这年头真是什么稀罕事都有。听说过去热闹的城市寻亲的,可这寻亲寻到了无人区来,这小姑娘真是前所未有的第一个。 “啊,这个就是我们野牦牛队的队长,陆为陆队长。” 多吉笑着给小姑娘介绍道。 “陆队长,您好。” 小姑娘开口说话了。 正如陆为所料,她的声音也是娇娇软软的,娃娃音像是糖般甜。 也难怪多吉在她身边笑成这个样子。队里的年轻小伙子,进可可西里后,就没见过女人。 如今来了这么一个娇娇,这不得笑开了花。 陆为却笑不出来。 过来这里见她,是书记交代的任务。 他巡山之前,书记跟他说了一嘴,说是有个北京的女大学生,哥哥在可可西里的巡山队,最近失踪没有消息了。女大学生就这么一个亲人,找不着哥哥,写了封信给州里。州里说要帮她找哥哥,这任务一层层下发,发到了巡山队现任队长陆为的身上。 巡山队虽然编制混乱,有些在编的不在队,有些在队的不在编,但满打满算,统共也就三十来个人,陆为都熟得很。 那小姑娘的哥哥叫什么名字来着,书记也跟他提过,可他清楚地知道,这人不是巡山队的。至少,不是他的队里的。 他跟书记反应过情况,没想到,这大学生还是找上了门来。 也不知道这么个小姑娘是撞了什么邪。好好的书不读,偏要到这几百里地也见不着人烟的无人区。 “队长,这是北京来的,林瑾。”多吉笑嘻嘻,把屁股下的凳子让给陆为。 火炉边的凳子就这么两张,陆为一掌拍在多吉的肩上,把他按回凳子上,眼睛却瞟向了火炉另一边坐着的林瑾。 她跟他打了招呼,是有大学生的礼貌。 陆为自认没什么学历,也没什么讲究,更没什么礼貌。他直接摒除了客套话,直接问道:“你哥哥叫什么名字?” 林瑾一听,就知道他已经听说了她的来意。 她也不浪费时间:“林述。” “我们这儿没这号人,打道回府吧。”陆为一边说着,一边摘下那双破了洞的手套,塞进大衣的口袋中,“多吉,今天太晚了,你明天送她到格尔木。” 他说着就要走,大步子并不为火炉停留。他的宿舍就在保护楼后边的房间里。 巡山太累了。每次巡完山,回到保护站都巴不得直接睡个三天。他没精力跟个小姑娘在这儿说话。 刚走出两步,却听见身后那软糯的声音又响起:“陆队长,我不知道哥哥来到你们这里做的是什么职务,但我知道,他的确是在可可西里工作的。” 她从口袋里掏出照片。照片已经泛黄,冲洗的时候没注意,右上角有一道漏光。 “这是哥哥寄给我的照片。这就是在可可西里拍摄的。” 陆为停住了脚步,林瑾便拿着照片,小跑了两步追过来。 “这是太阳湖。对吧?” 女孩白嫩的手拿着照片,递到了他的面前。他并不接过,只往下一扫。 可可西里的湖很多,勒斜武担湖,西金乌兰湖,可可西里湖,太阳湖。湖水的水面乍一眼看上去,没多大差别,湛蓝色或是翠绿色,肉眼难以分辨看见的是哪个。 但照片里的太阳湖倒是明显的。东面蜿蜒而来的红水河,远远地衔接着布喀达坂峰。高耸入云的雪山有数条冰舌向外凸起,标志显着。 “是太阳湖。但照片也不能说明你哥哥就在可可西里。巡山队没有叫林述的人,你找错地方了。” 林瑾却摇摇头,那双有神的眼睛直直地看向他。 他比她高出不少,她看着他需要仰起头。 “我哥哥就在可可西里。我知道的。他最后一次给我写信是在三个月前,他随信给我寄来了这张照片。” 陆为有些不耐:“你知道太阳湖在哪儿吗?” 林瑾道:“可可西里。” “可可西里四点五万平方公里。”他忽然拽住了身前女孩的胳膊,强硬地拉着她到了一旁的墙边。尽管穿了很厚的衣服,但他的大手一手抓过去,也觉得林瑾的胳膊太过纤细。 到了墙边,他放开了手,指着一旁的墙壁。 那墙上是一副巨型的地图,与常见的大地图不同,这一幅图是纯手工绘制。黑色蓝色的水笔在墙上留下痕迹,而有些墙皮脱落处,新补的笔痕落在凹凸不平的面上。 “这是我们在的地方,”陆为先点在地图的下方,而后,手又往上移去。手指一路上滑,摸过坑坑洼洼的墙,终于移到了地图上方的一片蓝笔的涂痕上,“这是太阳湖。一千八百里路。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 “知道的。”林瑾的声音依然甜而软,但陆为竟从这甜而软中听出了一丝决绝,“别说一千八百里路了,就是一万八千里,我也要找到我哥哥。” 她的眼睛理直气壮地盯着他,就仿佛帮她找哥哥是他的义务一样。 陆为气笑了。 小姑娘,以为进一趟可可西里,跟在北京逛百货商店一样有趣吗。 这里是生命的禁地,别说她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娃子,就是一个老练的巡山队员,进了山,也不一定就能活着出来。 她这样从北京过来一趟,到州里也就算了,又直接到了保护站,大有一副不亲自进去找就不罢休的架势。 也行。反正每年可可西里都得死些人,她要进去找死,他也拦不上。 陆为便回头,看了眼在火炉边作壁上观的多吉:“尕斤那辆北京,钥匙在你那儿吧?” 多吉点点头:“在。” 陆为又问林瑾:“你会开车吗?” “会的。”林瑾抿了抿唇,“但我不认识路。” “那你来可可西里,是来找死的吗?” “我是来找你的。”林瑾的眉眼微微皱起来,看着像在示弱,“如果我有能力一个人进可可西里,我早就已经开车进了无人区。但我知道,我一个从来没进过可可西里的人,独自进去就是个死。在找到哥哥之前,我不想死。所以只能拜托你,带我进无人区一趟,我要去找我哥哥。” 陆为正要说话,没想到多吉也帮腔:“队长,这小姑娘也是我们青海人。她阿爸阿妈在小时候就没了,就上面一个哥哥带着她长大。那话怎么说…她跟她哥哥是相依为命的。我们得帮帮她。” 陆为恨不得踹他一脚。小姑娘不懂事,他也不懂事么。 一个个的,就没让他省心的一天。 今天去西部工委,没讨到队里的工资就算了,反正队里穷苦日子过惯了,糌粑也还够吃一段时间。怎么回了保护站,还得面对这个事。 陆为是没辙了,鼻里出气哼了一声,眼睛又把林瑾上下瞟了一遍,随后两手插着兜,往后屋走去。 林瑾拦过他一回,知道拦不住第二回,只好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 藏族小伙多吉凑了过来,叹气道:“那就没办法了。队长说不行,那就不行。” 林瑾却还问:“那你们…你能带我进去吗?陆队长不带我,你们应该也还有车吧?” 多吉摇摇头:“不行的。我们进山,都得先经过队长同意,然后发枪给我们,才能进山。队长不会让我们带你进去的。” “……好,那我知道了,谢谢你。” 林瑾垂下了眸子,望着凌乱破碎的水泥地。 多吉想,她大概是在伤心。他不了解她,只是在陆为到来之前,随口跟她聊了几句。听她说,是她哥哥一直养着她长大,供她上了大学。他能感受出他们兄妹之间感情之深。 他当然知道进可可西里的危险,但总想着能帮她找找哥哥就最好了。 但队长那么说一不二的人,既然一口咬死了不会带她进去,恐怕,这忙也帮不上。 —————— 再强调一下本文不洁,且不宜代入现实,读者请自行避雷。 全文存稿,坑品有保证。隔日每晚18点准时更新,不定期掉落加更。今晚18点30分有第二章。 感谢阅读。求评论和珠珠 第一日(2) 天黑了,夜路不好走。 陆为之前就说了,让多吉明天送林瑾回格尔木,这个意思,就是能留她在这里住一晚上。 多吉想了想,要留人住,这方圆几十里地,唯一能住人的也就是保护站后面的几间房间。虽然平常都住满了人,但正好尕斤这几天不在,让林瑾将就住一晚上不是问题。 小姑娘就背了一个双肩包,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不知转了多少趟车,才到了保护站,想来不会是太娇气的人,尕斤那屋子应该能睡进去。 这样想着,多吉便带着她,往保护站后头走去。 林瑾背起放在火炉边上的包,小步跟在他后面。一双眼睛四处观察,很快就把保护区后区的环境看了个遍。 虽然说后面是住人的地方,但墙还是一样的薄,门也是一样的破。再看地上,别说地板,地上连水泥都没铺完整,好一段都是碎石子填的。 连排一共七八间屋子,光从外面看,也看不出大小差别。 多吉简单介绍一下:“这里就是我们平常住的地方了。” “你们整个队都住这里吗?” “不是。”多吉挠挠头,“我们这里就住了八个人。有几个人他们弄吃的去了,一会儿就能回来。尕斤去了西宁,队里其他人都不住在保护站。” 林瑾又问:“那他们住在哪里?” “我们在可可西里里头还有几个卡子,有五个人在卡子上,住在那边的帐篷里。还有十几个人,都住在治多县或者格尔木。” “……”林瑾默了默。 来到这里之后得到的消息,跟之前哥哥说的并不一样。 这里的环境,也与她曾想象的大为不同。 但她也没有说什么,跟着多吉接着往里走。 走到了窄小走廊的尽头,对着门有两个房间。 多吉开了左边那间的房门,说道:“这里是我们一个队员住的。就是去西宁了的尕斤。你今天晚上可以住在这里。” 林瑾跟着他进了门。白炽灯的亮度不够点亮昏暗的房间,但足以让林瑾看清里头的环境。 果然,称得上是家徒四壁。 铁架子床上甚至连床垫都没有,一张薄薄的灰色床单铺在木板上,上头一床棉被倒是很厚。 “能住不?” 林瑾微微笑起来,笑容甜美:“可以的。” 她进了屋子,多吉还站在门口。 “那个…你吃过晚饭了没有?” 林瑾摇摇头:“没有。” “那一会儿,我的队友们回来了,我来叫你吧。你先,你先休息一会儿?” “好的。” 林瑾还是清甜的笑容。 多吉正要给她关门,又补上一句:“我们这里晚上有野狼,不过你放心,野狼进不来。你要是有什么事,随时出来叫人就好了。我们队长就住在你对门。” 林瑾再次感谢。多吉顺手带上了门,她便坐到了床上。 今天赶路赶了一天,总算在天黑之前到了保护站。她身后的包里装着的东西不少,肩膀已经开始发酸,脚也肿了起来。 坐在硬板床上,她给自己揉着筋骨。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林瑾很难不想起自己的哥哥林述。 想起小时候自己被人欺负时,哥哥挺身而出的模样。想起阿乙去世,他们失去了最后一个亲人后,哥哥给要上学的自己做早饭的样子。也想起去上大学的时候,哥哥特地从可可西里赶来,风尘仆仆为她送行的样子。 哥哥是个很好的哥哥,也是仅此一个的哥哥。 可可西里恶劣的风沙阻挡不了她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哥哥的决心。 她知道的,哥哥就在可可西里。这是她作为妹妹,出于血缘的直觉指引。但陆为说得也对,可可西里四点五万平方公里,从保护站到太阳湖,足足一千八百里路。 这么大的一片地方,哥哥又会在哪里。 前几天的林瑾,总是挤在火车上,或奔波在路途中,许多日子没睡过一个整觉。今天终于到了地方,坐在床上,她就想浅浅补一会儿觉。 但刚躺下,没睡多久,就听见外头一阵热闹。 紧接着,多吉又敲了敲她的门:“林瑾,出来吃饭了。” 林瑾揉揉眼睛,应了一声,穿上鞋子往外走。 刚拉开门,就瞧见对面的那扇门也开了。 高大的人影在看见她的一刹愣了愣。 “陆队长。”林瑾招呼一声。 “嗯。”陆为应了一声,也不管她,自顾自往外走着。 林瑾就在他身后两步的位置跟着。 原本只有三个人的保护站,在一车队员回来之后瞬间热闹起来。 多吉笑着,在火炉边和队员们凑在一起。 林瑾看过去,都是些年轻的男人。与多吉和陆为一样,体格健硕,皮肤黝黑。 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在可可西里待下去。 队员们瞧见陆为过来,纷纷笑着招呼。而后紧接着,又看见跟着陆为过来了个小姑娘。 年轻队员们的反应出奇一致,嘴中说笑声都停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林瑾。 她白嫩,漂亮。 最关键的是,她是跟着队长出来的。 一男一女从昏暗的地方走出来,总给人产生些旖旎的联想。 多吉最先回过神来,笑着跟队员们介绍:“这是北京过来的林瑾。”而后,他又扭过了脑袋,对林瑾道,“这是扎西,这是尼玛,这个看起来像公公的是桑杰。” 桑杰闻言,拿着手中的水壶就要砸多吉:“你才是公公。” 两个男的玩笑起来,多吉灵活地闪躲,还叫着:“你不就是公公吗。” 林瑾看他们玩闹,也微微勾唇。 多吉还没来得及介绍到的两个男人都是汉族面相,向她自我介绍了一番,果然也都是汉族名字。一个姓刘,一个姓张。 他们说话,陆为就在旁边站着,也不出声。 等到多吉和桑杰闹完了,几人都在火炉旁坐下来。 人一多,凳子就不够,大家都坐到了地上。 多吉刚想叫林瑾坐凳子,就看着林瑾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盘腿坐了下来,坐在陆为身边。 陆为扭头看了她一眼,她的眼神没有任何闪躲,直直地看回去。 视线碰撞在一起,陆为又错开了眼。 桑杰从大塑料袋子里取出了打来的兔子肉,一人一大块地分过去。 扎西跟多吉坐到一起,凑着脑袋说着话。扎西问他林瑾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多吉就把林瑾的身世和故事简单复述了一遍。 他们说着藏语,也没压低声音,以为林瑾听不懂。 兔子肉从陆为手上传来,他拿着血淋淋刚剥皮的兔子腿,递到她面前。 “谢谢。” 她接过腿,手上顿时红了一片。 “会吃吗?”陆为问。 林瑾便抬起头,看向火炉对面把兔子肉架在炉子上烤的桑杰。 “就像那样吃,对吧?” 陆为哼笑了一声,只觉得自己多管闲事,又不去搭理她了。 兔子肉逐渐烤熟,众人也纷纷开动。 藏族人吃饭时不说话,围坐的虽然有一半是汉人,但也守着他们的规矩。一开动,就只顾着吃。 炉子上烤出来的兔子肉,没有什么佐料,就是烤熟了干吃也是香的。 林瑾虽然身量小,但胃口不小,吃了一个腿,又吃了一块不知是哪个部位的肉。 兔子肉吃完了,又开始分糌粑。这是一种青稞面做的主食,吃起来干巴得很。倘若就着酥油茶,或是牦牛的牛油会很香。但可惜,保护站里拿不出这两样东西。 林瑾拿到一袋子糌粑,不怎么会吃。 她咬下一小口,立刻被浮粉呛得咳嗽起来。 陆为扭头看她。侧面看去,她因咳嗽而脸颊微微胀红,红色从脸颊延伸到了脖子,给她的皮肤添了点色彩。 她的咳嗽一会儿也就停了。他以为她吃不惯这个,总不会再吃。正可惜着这袋糌粑估计就要浪费了,哪知她咳嗽停了后,又捧着袋子,一口口地吃下去。 她的塑料袋渐渐空了。仿佛是感受到了身旁的目光,林瑾抬眼瞧向了一旁。陆为立刻挪走了视线,专心吃起了自己的糌粑。 晚餐就是这样两样,没别的选择。也是巧合,林瑾正好赶上了队员们外出打猎回来,这才吃上了兔子肉。若是平常巡山忙一些,队员们无暇去打猎,那晚餐也就只剩下糌粑了。 吃完了饭,围坐的一圈都是忙碌奔波了一天的人。陆为说了声散了,众人也就分散了开去。 两张小凳子被陆为和尼玛拿走,他们在一边抽烟。 多吉还蹲在炉边收拾柴火,林瑾蹲在他身边,想去搭把手。但多吉干活的手脚很麻利,她也没什么能帮的上的。 “刚才睡觉,冷不冷?”多吉问道。 林瑾摇摇头:“没关系。” 不是不冷,而是没关系,说明还是冷的。 多吉便道:“一会儿我去加个炉子。现在你还不冷,等到凌晨,天蒙蒙亮的时候,那会儿可冷了。” “谢谢你。” 多吉笑了:“没事。” 尼玛和陆为还坐着抽烟,尼玛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一眼蹲在一块儿的林瑾和多吉。 尼玛笑得暧昧,用藏语和陆为说着话。 “这么漂亮的姑娘,要是留在这儿,可以给多吉做女朋友。”尼玛说道。 烟熏雾缭里,陆为吐出一个烟圈,烟嗓低沉:“这种娇娇,在可可西里两天就会被吓跑。” 等多吉把火炉都收拾好了,拿起柴火要去林瑾房间里,林瑾跟在他身后走着,路过那抽烟的两人,她忽然说道:“多吉,今天的事情真的麻烦你了,我很感谢你。” 尼玛和陆为的交谈声都停了,多吉也愣住。 因为,林瑾说的话,用的也是流利的藏语。 她会说,当然,也听得懂。 —————— 开文快乐,浅浅加更一章~ 第一日(3) 保护站通水通电就是上一年的事,新修的电路和水管都还算好用,但供水并不稳定。 最近的水站都在几百公里之外,这几百公里中,但凡水管出一点问题,保护站就会停水。检修也变成了困难的事。所以保护站的队员在正常供水时,往往会用水桶多接一些。 林瑾到保护站时,水还是通的。晚上吃完了饭再去,水管里的水却开始断续,越放越黄。 简陋的厕所就是个旱坑,队里都是男人,有个三急,都往外头的草地上解决。这旱坑倒也不脏不臭。林瑾在坑边看了一会儿,决定还是不要污染这厕所里唯一干净的地方,一会儿也去外边解决了就行。 只是水龙头里放出来的水实在太黄,她也没法下手。从包里取出了杯子,接了一杯水,放了一会儿,让水清浊分了层才用。 她不是每天都要洗澡的人,但无奈今天奔波,身上实在沾了太多泥沙。于是拿毛巾打湿了水,撩起身上的衣裳,往白嫩的皮肤上擦拭。 粗糙毛巾自小腹擦到挺翘的胸脯,寒意和潮湿一同袭来,她本想随便擦一下就放下衣裳,哪知厕所的门就在这时开了。 胸前的两团白色的肉团瞬间闯入眼帘,更显眼的是中间两个粉嫩的凸点。胸下平坦又光滑的皮肤成为了那两点的陪衬,看着就想让人上手摸一把。 陆为正站在门口,愣住一瞬,随后立即退出去关上了门。 沉重的碰门声在窄小的厕所里回响。 林瑾抿了抿唇,又放下了衣裳,将手里的毛巾搭在一边,用剩下的浑浊的水冲了冲脚。 她背着包出去时,陆为还在门口,手里又是一支烟。 “陆队长。”林瑾柔声说道,“你们厕所的锁坏了。” 陆为的烟只抽了一半,却还是被他扔在了脚下一脚踩灭。 “知道了。” 他略有些凶巴巴的。 “那我先去睡觉了。晚安。”林瑾微微一笑,拿着包走远。 陆为的唇角抽了抽,往她走去的方向深深看了一眼,又一把掀开门,进了厕所。 见了鬼了,这小妞就在厕所呆了这么会儿,怎么水龙头边就有了股淡淡的花香。 跟她身上的味道一样。 他拧开水龙头,用放出来的水随便摸了把脸,又捧了一点往嘴里漱。一口放进嘴里,就尝出了土味。 放手一看,水果然是黄的。 这天还真是万事都不顺。 “多吉!” 他大声喊了句,迟迟没听见回应,就又喊了一声。 多吉的房间就在厕所边上,听见后匆匆赶来。 他撩开门进来:“怎么了队长?” “水管坏了。门锁也坏了。” “锁不是一直坏的么?”多吉摸摸头,“队长,之前不是你说没必要换的吗?” “还是换一个。你下次去县里买。” “哦。” 多吉有些莫名。这个锁,好像从来就没有好过。上回他说要去换一个插销,还是队长说插销太贵了不用换。怎么今天又改了主意? 陆为又问:“她那边的火炉装好了?” “谁?” “你说呢。” “哦哦。”多吉说道,“装好了装好了。那姑娘可有礼貌,一直地说谢谢。唉,她也是可怜,这下一个亲人都没了,以后可怎么办。队长,你真不帮她找哥哥?” “可可西里这么大,他哥哥就一个名字,你让我怎么找?” 多吉憋憋嘴:“……那不是说在太阳湖吗。” “她说什么你都信?” “哦。” 多吉被陆为挥挥手赶走,没一会儿,陆为也从厕所出来了。 林瑾出了保护站的门。外头昏黑一片,她将手电筒一关,也没人看得见她在这儿。 解决完之后,浑身已经被冻得不行。她小跑回了站里,进了房间,在火炉边烤火。 房间的隔音很差,对面房间的门一开一关,声音清晰得很。 林瑾把身体烤得暖烘烘,并不着急把鞋子脱了上床。她就这样一分一秒地等待着,等到门外已经听不见队员们走动的声音,窗外反而传来野狼的嚎叫,她才从炉子边起身,走出了门外。 笃笃两声,她敲响陆为的门。 等了一会儿,陆为从里头把门打开。 他实在比她高出太多,林瑾要仰起头,才能与他说上话。 “陆队长。” “怎么了?” 陆为想,她大概是怕野狼。 但林瑾说道:“您能不能借我一下您的手套?” “嫌冷?” 陆为有些不屑。他还以为她来可可西里有多大的决心呢,结果原来千里迢迢过来一趟,来手套这么要紧的东西都不带。 林瑾微笑而不语,只是仰头看着他说道:“如果不方便就算了。” 陆为倒是没让人受冻的恶趣味,尽管有些不屑,还是回她:“等着。” 他走到自己床边,从大衣的口袋里取出自己的手套。棉绒的料子虽然破了个洞,但在室内保暖还是够用了。 他将手套拿给她,又补充一句:“我们站里热,晚上外边的野狼经常到站边匍着。听见狼叫你也别怕,它们进不来。” “嗯,我知道的。” 林瑾小小软软的手捏着他大大的手套,又低声说了句“晚安”,回到了对面。 这漫长的一天终于结束,她总算能够松下一口气。 厚重的衣裳被她一件件脱下,到只剩一件保暖的内衣。 脱衣服的时候,她难免想起早前在厕所的那一幕。 那个男人有着凌厉的目光,尽管他只进来了短短几秒,但该看的也都看清楚了。 淡淡的羞耻迟钝地漫上心头,却被她心里别的思绪掩盖。 旧日结束,新的一天在长夜后来临。 陆为难得地醒得迟了,知道他前几天去巡山辛苦,队员们也没去叫他。等天光大亮,他才从屋里出来。 太阳晒着的地方是暖和的,闲着的队员都在保护站外的草地上晒着太阳浴,一边吃着糌粑作早饭。 上回专家捐来的半导体在保护站门口的电插座上插着,断断续续放着广播。 林瑾坐在队员堆里,干巴巴的糌粑在她嘴中仿佛变成了意大利面,看着竟有了香味。 瞧见陆为过来,大家纷纷站了起来:“队长。” 陆为下巴一抬,示意他们坐下接着吃。他则越过了晒太阳的众人,朝着屋后走去。 林瑾抬头看了他一眼,趁着队员们在聊天,她撑着地站了起来,往陆为走的方向走。 多吉注意到了,叫她一声:“队长去放水了,你别往那边走。” 林瑾回头道:“嗯,知道的。” 她没看人方便的癖好,跟着走了几步,在屋后的转角也就停了,靠在墙边等陆为回来。 没一会儿,等的人就到了。 看见墙边娇小的女孩,陆为意外地一挑眉:“在等我?” “嗯。”林瑾从口袋里摸出一双手套,双手递给他,“谢谢你。” 陆为一手拿过来:“早饭吃饱了吗?” 林瑾乖巧地点点头:“嗯。” 她乖,他也就多了点耐心,好声好气地说道:“一会儿我叫多吉送你去格尔木。格尔木每天都有发去西宁和北京的火车,你自己坐车回北京吧。我们隔三差五就要进山巡山,要是看见了你哥哥,我叫多吉给你写信。” “陆队长,谢谢你。我知道我过来,给你们都添了很大的麻烦。”她无意识地舔了舔唇,小巧的舌头在唇边的青稞粉上一卷,又缩了回去,“但我还是想要进一趟可可西里,去找我哥哥。” 说来说去,原来还没死心。 陆为刚生出的耐心,一下子荡然无存。 “你当可可西里是什么地方?想进去就进去,当去游乐场吗?” “陆队长,我不知道你的家庭是怎么样的。但是,我的家庭…比较单薄。我在这个世上只剩下哥哥一个人了,我哪怕是不要自己的命,也要找到他。” 陆为觉得她无可救药。 怎么,说自己可怜,就能要挟他? 把他当活佛了么。 他没个好脸色,也没了耐心。把手套往兜里一揣,就要往回走。 林瑾已经习惯了他这一生气就走的脾气,又是小步跟上去,在他身后,用他刚好能听见的声响,柔柔地说道:“我知道你们队里没有钱。只要你愿意带我进去,我可以支付你们费用。” 陆为的脚步没有停下。 “陆队长,只要你说一个价钱,无论多少,我都能付。” 陆为的脚步依然没有停下。 眼瞧着就要绕过屋角,到队员们都能看见的地方,林瑾的语气也急起来。 “如果你想要钱之外的东西,我也能给你。” 陆为猛地驻了足。 林瑾差点撞到他身上,看他转过了身,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小步。 也是这一小步,让陆为觉得又可气又可笑。 连他转个身都会被吓到的小姑娘,跟他说钱之外的也能给,这胆子是大到天上去了。 他往前逼了一步,林瑾又退了一小步。 “林瑾…你是叫这个对吧? ” 陆为强硬地抓起她的手腕,手上的劲一使,她被拽到了面前。炙热的呼吸瞬间拢在了她的脸上,林瑾的心猛地一缩,却又强装镇定地抬头,紧紧盯着他,毫不避讳他的目光。 他几乎一字一顿:“我告诉你,我要的,你给不起。” “那你要什么?” 第二日(1) 陆为热到发烫的眼睛就这样纠缠在林瑾的脸上,像是要透过她脸上的肌肤,看清她皮下的骨肉。 你要什么…… 她问的直白,他却不直白。盯了她许久,刚打算放开她的手腕,她却忽然开了口:“只要你带我进可可西里,帮我找到我哥哥。我能给你很多钱,能让你的队员们都吃饱饭。” 同样的话,在刚才说了一遍,现在又说了一遍。但差别在于,当下陆为的大手,还裹在她纤细的手腕之上。 这么近的距离,吐每一个字时呼出的气息,都在两人之间徘徊。 她身上那股好闻的花香也变得清晰起来。 陆为眉头轻轻抽动。 林瑾知道,提到他的队员和饱饭,他的心就被说动了。 她趁热打铁,又补上一句:“有了钱,你们也能把厕所坏了的门锁换一换。” 说起厕所的门锁,关于昨晚的记忆涌上了心头。 陆为的脑中又浮现出那白腻的皮肤和粉嫩的双点,少女的身体就像一朵未经风雨摧残的花儿,让人看了,直觉血脉贲张。低级的摧残欲作祟,想要狠狠上去蹂躏一番。 她在这个时候提起昨晚的事,刻意的意味明显。 陆为的呼吸微微急促起来,但也压制得七七八八。 他张了张嘴,显然是想说些什么,半天又把话吞了回去,只说:“我一会儿叫多吉送你去治多。” 林瑾的手被他放开。 他依旧大步子往回走去,她则揉了揉发酸的手腕,落了他十米开外。 回到保护站前,众人依然坐着,等着队长回来。陆为这一去的时间不短,林瑾又迟迟不回来,队员们也都正议论着。看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回来,各个脸上的神情又都不好,大家心里也有了些猜测。 陆为从地上的糌粑袋子里捞出一块,随意塞进嘴里,混着水灌了下去。又伸手在唇边一擦,白花花的粉末飞起来。 “多吉,你送她回去。” 多吉问他:“什么时候?” “现在。” 他黑着个脸,多吉不敢多问什么,放下了水杯,从兜里掏出个钥匙。 “那…那走吧。”他对林瑾说道。 林瑾咬了咬唇,眉眼低得很:“好。麻烦你等我一下,我去把包收拾好。” 她一路低着头,看着地上嶙峋的碎石进了保护站,去拿她的行李。 巡山队的队员们都在外面,面面相觑之中,尼玛“啧”了一声,摇头叹道:“娇娇没被可可西里吓跑,倒是被队长赶跑了。” 尼玛点起一根烟,多吉去发动车子。 他的车子这阵子老出毛病,每次发动都要好一阵子。 尼玛手边的烟味在人群里飘着,熏得一众老烟枪都嘴痒。陆为的手也伸进口袋里去摸烟盒,但先摸出了一副手套。 刚刚她拿给他的,香味还沾在上头呢。 他顺手就把手套给套上了,又摸出烟和打火机。裹着手套的绒布的手指凑在唇前,轻轻一口进去,让人爽快的味道充斥了口腔。 陆为抽了两口,发觉手套有些奇怪。 他换了只手拿烟,仔细看着自己右手上。之前破了个洞的地方,已经被细密的针脚缝了起来。 这是谁的杰作,不言而喻。 正想着某人,某人就背着包从保护站里头出来了。 她长途跋涉,随身的行李就这么只背包,塞得鼓鼓囊囊的,瞧着跟她人都差不多大了,倒也不嫌沉。 路过陆为,林瑾停了脚步。 “队长,你们工作不容易的。祝你今后都平安。” 说罢,她也没等陆为的反应,便独自背着包,坐上了多吉的吉普车。 吉普车内空间宽敞,但弥漫着一股浓厚的腥味。有草腥味,血腥味,也有动物皮毛腐烂的味道,都交杂在一起,把整辆车都腌制了一番。 林瑾鼻翼翕动,有些不适应。 多吉还在试着发动打火,但钥匙每每插进去一拧,车便上下抖一抖。火怎么都点不起来,烦得多吉猛拍了下喇叭。 桑杰就在车边,隔着窗子问道:“怎么了?又点不着火了?” 多吉把门打开,从车里跳出来,气呼呼地到后面拿了工具盒,又去前边掀开了引擎盖。 巡山队的队员们都凑了过来,围在多吉旁边。 他一点点拆解着发动机,拆到了气缸,将火花塞掏了出来。 “就知道是它坏了。” 多吉满脸都写着不高兴。他的车子,那可是他的宝贝,是他的战友,也是他的情人。陪着他过了多少年,现在居然连发动都发动不了。 陆为接过火花塞看了一眼,果然已经出现了烧灼的痕迹,上头爬满了狰狞的黑色裂痕,像是用力捏都能捏碎。 “队长,这怎么办嘛?”多吉问道。 陆为把烟踩灭,皱眉想了想,说道:“先拆了尕斤车上的补上。” “这趟我能不能去格尔木再买一个?” “……”陆为叹口气,“账上还有多少钱?” “还有五十几块。” “那等尕斤回来再说吧。先拆了他的用上,他回来,再去买新的。” 多吉也叹气了气。在巡山队里,车坏了不是稀罕事。队里的几辆吉普车整天都在荒野的路况上跑着,整天不是这个零件坏了,就是那个胎子爆了。队里的经费紧缺,不能每回车坏了都去修一趟,总是拆东墙补西墙的,缺什么零件,总往别的车子上卸。 巡山队的工资已经一年多没有发过了,县里的补贴也迟迟没有下来。现在队里的人都靠着环保人士的捐款生活,每天能吃上饱饭都不是容易事,维护车子是很大的开销,队里实在供应不起。 多吉能理解,却依然失落。 陆为拍拍他的肩。 林瑾还在车上,听着车前的人的对话。她拉开包拉链的一角,手往里头探去,摸到一个厚实的信封。 信封里的东西她带了一路,总算到了该它发挥作用的时候。 她摇下窗子,对着陆为喊道:“陆队长,您能过来一下吗?” 陆为抬眼看去,看见女孩小巧的一张脸趴出了窗子外,像外国画报里的美艳女人般娇俏。 他走了过去,隔着窗在她面前站定。 林瑾把信封抽了出来,递出了窗子,交给他。 陆为皱着眉问:“这是什么?” 林瑾一愣,这难道还不明显吗:“钱。” “我知道是钱。你现在给我钱,是什么意思?” “陆队长,你们需要钱,我需要一个带我进可可西里的向导。”林瑾知道,这是她最后的机会,她也将最后的底牌亮出来,“信封里是一万五千块钱,虽然不是很多,但应该能解决你们燃眉之急。” 陆为实在也没想到,她这个年纪的姑娘,掏出来的钱会是这个数字。 一万五千块,对于巡山队来说是一笔巨款。从保护站建成之后,各地陆陆续续的捐款加起来也才一万出头。 她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我还是那句话,你要多少钱都可以说,我无论如何都会给你。如果你想要钱之外的东西,我也可以给你。只要你带我进可可西里。” 之前在屋后面,林瑾说这话时,陆为觉得她无稽而荒谬。 但当这么厚的一沓钱拿在手上,他又真切地感受到了心里的动摇。 她在证明给他看,她不只是说说而已。 钱不是说说而已,其他的东西,也不是说说而已。 陆为手中的钱像是在发烫,灼热着他的掌心。车窗后的林瑾面容乖巧而漂亮,像是个精致的瓷娃娃。但这瓷娃娃嘴里吐出来的话,又是这么强且硬。 “他妈的!” 多吉的声音自尕斤的车前传来,打断了两人无声的对峙。 陆为没来得及将钱还给她,转头就向多吉走去。 高原寒而缺氧,任何突发的情绪都有可能让缺氧的头脑产生疼痛。因此在这里,巡山队的脏话并不常见。 多吉又是个本就乐观的人,让他能骂出脏话,想来事情不小。 陆为赶到了尕斤的北京吉普前,看着被多吉掀开的引擎盖。盖子里头的发动机也被熟练地拆解,暴露出里头的惨况。 气缸也好,别的也好,积炭重得掩盖了原本的颜色,全是乌压压的一片。 多吉拆出来的火花塞更加,灼坏的金属甚至直接缺了一角。 多吉叹道:“这个破车都还能开,怎么我那辆都开不了了。” 陆为伸手在发动机里摸了一把,积炭擦都擦不下来。这样的机子就算还能发动,但如果把车开进可可西里,风险实在太大。万一半路彻底坏了,在茫茫的无人区里,队员就会被困死在里面。 发动机不换不行了。但这发动机要换一下,少说也要几百块钱。 多吉也说了,账上还剩下五十多块。真要搞点钱来,只有两个选择。 要么卖了仓库里缴获的藏羚羊皮,要么,用上手里这些林瑾塞过来的钱。 一万五千块钱。 队里的几辆车,多多少少都有损坏的零件。有了钱,可以都换一换。 藏羚羊产羔期也快到了,这阵子,巡山的次数也要加紧。每次去巡山,子弹和机油钱都是消耗的大头。一万多块钱,不说能让巡山队撑过今年,至少能撑过产羔期。 让那些母羊都生下小羊崽子,这是极要紧的事。 * 预祝各位读者朋友们妇女节快乐!今晚加更一章。 第二日(2) 多吉还在骂骂咧咧的,拿着的火花塞一看也用不了,于是只好重新装回去。细小的螺丝拧动,嘎吱嘎吱的噪音证明了各个零件的损伤。 他一边装着,一边想起自己的车上还坐着林瑾。 扭过头,多吉问陆为道:“队长,那那个姑娘咋办?我开你的车去送?” 陆为凝视着发动机里的碳灰。那年月累积的痕迹像是深渊,就要将他吸入谷底。 凡是人,都有个窘迫的时候。但他的窘迫实在蔓延得太长,自从来到可可西里后,似乎就没有不窘迫的一天。 好巧不巧,在他的窘迫达到了极致的时候,林瑾带着能解决他燃眉之急的钱出现了。 “队长?” 多吉叫他一声,陆为才回过神来。 “队长,我开你的车?” 陆为深吸了一口气,像是自言自语,也是在问多吉:“如果我们再卖一回皮子,就有钱修车了,对吧?” 多吉澄澈的眼睛唰得瞪大:“队长……” “再卖一回,你们还会乐意吗?” 多吉坚决地摇头:“不行…不行。” 陆为又沉默了。他的问题,不用多吉回答,也知道他会说些什么。他们从盗猎者手上缴获了皮张,就是为了阻止他们卖出去,防止藏羚羊的盗猎成为产业链。 但当他们的温饱成为了问题,再也没有余力去追捕盗猎者时,却也不得不选择出售那些皮张,来供巡山队的开支使用。 矛盾像一团阴云,围绕在保护站每一个人的心里久久不能散去。 良久,陆为终于做了决定。 他拍了拍多吉的肩:“没关系,别想太多。钱会有的。什么都会有的。” 盖上了引擎盖,两人朝着保护站前走去。走过多吉的车子,陆为拍了拍车窗。 林瑾摇下车窗。 “下车。” “为什么?”林瑾问。 “我带你进可可西里。”陆为的语气不容拒绝,“下车,上我的车。” 林瑾一点头,说了声“好的”,又镇定地摇起了车窗。 多吉震惊地看着陆为,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又改变了主意。再去看车窗里的林瑾,她正往肩上背着自己的行李包,像是早就料到了陆为的反应。 她打开车门下车,陆为已召集了巡山队的队员。桑杰招呼着多吉多去,林瑾跟在多吉的身后,又到了人群之中。 陆为打开了手中的信封,将与林瑾的交易公之于众。 “这一万五千块钱是林瑾给我们的。” 厚厚的一迭纸币拿在手上,吸引着每一个人的目光。 “大家都知道林瑾为什么进可可西里,她给我们这笔钱,不是捐给我们的。她给我们钱,是要我带她进可可西里找她哥哥,我已经答应了。所以接下来几天,我会再进山一趟,不会在站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分着钱,首先拿出了三分之一交给多吉:“这一份留在队里,你拿一部分去修车,剩下的都留着。”又拿出剩余钱财中的大半给了尼玛:“这份钱你们去补充汽油和弹药。” 最后,他一张钱都没有留下,余下的,都给到了桑杰手里:“这个钱,去买点吃的。除了糌粑,黄油也要买一点。” 队员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拿到过这么多钱了,一百块的大钞能买到的东西实在太多,大家一时都有些无措。 陆为接着安排道:“扎西,你们四个还是去照常巡山。尕斤一时半会儿从西宁回不来,他的车去治多县修一下,桑杰,你就开去给卡子上送东西。” 对于队长分配的任务,队员们都利索地应下。 林瑾在人群外围看着他,清晰地察觉到,当讲到巡山的事时,他的眼眸是明亮有力的。 任务一一交代清楚后,他叫林瑾坐到车里去,自己则叫了尼玛,去保护站的仓库里拿了枪和子弹。 这是林瑾这辈子第一次在武警之外的人手上见到真枪。 陆为腰上别上了一把手枪,手中扛着一把大冲锋枪。口袋里塞着的弹药盒有半盒露在外面,十分明显。 偌大的冲锋枪想必很沉重,但在他手上却显得轻松。 他大步子一跨,打开了后座的车门,看见了里头的林瑾。 “坐前边儿去。” 林瑾于是从后座下来,她一动,身上的香味跟着她的动作扑进了陆为的鼻中,又转瞬即逝。他看了眼她绕过车的方向,随即将手里的枪扔进了车里。 多吉捧着油桶过来,和陆为一起用软管给车灌满了油。陆为又去拿了两大桶汽油塞在车后排,将后座的座位占满。 紧接着塞进来的,就是水和糌粑。这是这一趟出行的全部食物保障,除此之外一概没有。 水,其实也不是干净的水,而是上一次下雨之后,队员们拿桶接的雨水。 陆为收拾东西的动作很麻利,没一会儿功夫,后座里就塞满了出行要用的各种装备。帐篷睡袋本就是两人份的,他也不用着心给林瑾多拿一份。 全都收拾好后,陆为拍拍手,关上了车门。 “队长。”多吉叫住了陆为。 他一转过头,瞧见队员们都在了自己的车边。 巡山队每一次出去巡山前,都会有这么个环节。大家伙也都知道,队长的搭档尕斤去了西宁,这几次出去巡山,都是队长一个人去的。这一回虽然说是带着外人进可可西里去找人,但队长只要进可可西里,其实也就是去完成一次巡山。 路上碰到了盗猎者,队长是无论如何都会去死追的。盗猎者穷凶极恶,光是这两年,队里就陆陆续续折进去了六个兄弟了。 巡山前活生生的人,不一定还能活生生地回来。 陆为与兄弟们一个个抱过去,额头与他们相抵。这是藏族人的触额礼,祝福彼此平安吉祥。 队员们只有这一句话——活着回来。 最后,陆为和多吉触额。良久过后,陆为拍了拍多吉的肩。 “好好看着站子,有事就多跟尼玛说。” “嗯…队长,你放心。站子是我们千辛万苦筹钱建起来的,我一定把它看好了。” 林瑾在车内,透过被泥点子脏污了的玻璃看见眼前的一幕。陆为的身材在队员之中也是最高的,一个个摸着队员们的后脑,像是即将出行的父亲,在和自己的孩子一一告别。 她看着窗外出神,没察觉到自己定神的那个人,已经拉开了车门,迈进了驾驶座。 陆为的车上的血腥味跟多吉车上相比,有过之无不及。他早就习惯了,甚至都闻不见什么异样。但林瑾闻着却总有些反胃。 她尽量让自己克服腹中的难受,挤出一抹温柔的笑:”陆队长,感谢你。“ 陆为瞥了她一眼,瞧见她已经系好了安全带。她那只大包挤在小腿之间,把本就不宽敞的空间压缩得愈加拥挤。 他长臂越过变速杆到她身前,身上的温度染热了林瑾身边的空气。她的眼睛盯着他那张棱角分明又黝黑的脸越来越近,拿起了她的包后又越来越远。 她的包被放到了后座的铁皮桶之间。 “那一万五千块钱是定金,等找到了我哥哥,我会再给你一笔钱。” 陆为没有理会她,只是发动了汽车。 引擎嗡响,车身抖动起来。他一脚油门下去,车渐渐开出了保护站。 巡山队的队员们都在站前,目送着车越开越远,多吉挥舞着手臂向陆为送别。陆为的眼睛屡屡看向后视镜,坚决的目光里,也潜伏着暗暗的不舍。 直到保护站在后视镜里已经成为了小点,那些人们也都邈不可察。 开出了保护站,就上了往南去的公路。太阳湖在保护站的西北部,但要进可可西里,不能直接从保护站就往西北而去,不然路况会差到根本无法行驶。陆为经验十足,知道该先把车往南开一段,到了楚玛尔河,再沿着河面往西进去。 车上只有他和尕斤两个人的时候,陆为不会在乎车轮下的路颠不颠。现在副驾驶座坐了个娇娇,尽管陆为不会承认,但他有意识地把车开得更平稳些。 公路两边的风景以飞快的速度向后滑过,遥远处的唐古拉山北坡清晰可见。林瑾看着远方出神,脑中又浮现出哥哥的身影。 在这条纵穿可可西里的公路上,哥哥也曾经这样凝望过唐古拉山吗? “林瑾。” 陆为忽然开口叫她,唤回了她神游的心。 她乖巧地一歪头,鼻音可爱:“嗯?” “你今年多大?” “十九。” 陆为就知道她不会超过二十岁。 这么好的年纪,一个娇俏可爱的女孩子,还是大学生,应该在她的大城市里喝着汽水谈恋爱。出现在这里,既不合时宜,又有着几分“逼上梁山”的决绝。 一天的相处,陆为也看出来了。她的乖巧可爱多半都是演出来的,其实她那张表皮之下,都是硬得很的东西。是什么东西,他也说不清楚。 在正式踏上这条归途遥远的路之前,陆为最后一次提醒她:“现在是藏羚羊产羔期,我们一路过去,会遇到成群的母藏羚羊。有成群藏羚羊的地方,往往意味着有盗猎者出没。一旦我们和他们遭遇,他们不会因为你是十九岁的女孩子而放过你。他们是一群亡命之徒,什么武器都有。刀子,枪支,甚至火炮。我没法保证你的生命安全。” 林瑾抿着唇点头:“嗯,我知道的。” “我告诉你这些,是想提醒你。如果要后悔,现在还……” 林瑾没有等他把话说完,出声打断了他:“陆队长,我不会后悔。” 第二日(3) 车一路南下,林瑾靠在座椅靠背上,总算适应了车里那股浓厚的腥味。 陆为时不时扭头看她一眼,因随着车的行驶,海拔也正在逐渐升高。 林瑾从低海拔的北京过来,几天时间内到了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的高原。即使她前几天没有出现高原反应,但坐在这越来越颠簸的车上,难免不会出现一些症状。 但林瑾的身体情况比他预计的好出太多,小姑娘一路沉默地坐着,偶尔看向右手边的窗外,偶尔望向前挡风玻璃之外,神情总是一贯的淡然,面色也是红润着,并无苍白的迹象。 她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青春活泼,坐在他的副驾驶,从不会主动开口与他说话。 陆为已经习惯了副驾驶坐着尕斤的情况,尕斤跟林瑾差不多大,但每次去巡山,尕斤的嘴总是停不下来,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之外总是在讲话。巡山的路上从来不会无聊。 如今尕斤走了,来了个人,却比他还沉默寡言。 似乎是察觉到了陆为时不时的目光,在一次他扭头时,林瑾也转过了脑袋,视线和他直直碰上。 他一手还在变速杆上操持,另一手把控着方向盘,眼睛却盯着林瑾的脸。 林瑾浅笑:“怎么了?” 陆为就问:“有没有不舒服?” 林瑾摇摇头:“没有。没关系,我不会晕车的。” “要是不舒服就说,我可以随时停下来。” “没关系。”林瑾嘴边还是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甜美又温柔,“去太阳湖要紧,路上还是越快越好。” 她其实并不知道前往太阳湖的路,也不知道陆为的行程规划。但在这里,也只能信任他的方向感。他到底在这里工作了这么多年,路程的辨识能力当然远超于她。 就依照他的规划走。但,当然越快到太阳湖越好。 林瑾的一句话堵死了陆为的回话,他又看了她几眼,随即转走了眼神。 从保护站行驶到楚玛尔河的河畔,两人统共也就说了这么几句话罢了。 抵达楚玛尔河,时间也已经到了午后。高原上的气候就是这样,只要有太阳照到的地方就是暖和的。午后的阳光毒辣辣的,在河边照耀着,甚至把裹得严严实实的林瑾晒出几分热意。 陆为驶出了公路冲下了坡,将车停在了河边。 林瑾问:“怎么了?” 陆为:“该吃饭了。” 楚玛尔河的河水中透着淡淡的赤红,结起了成块的冰。冰河东西贯通,延伸到了视线的尽头。 两人从两边下了车,陆为指着不远处一个环形的沙丘说道:“那儿能去上厕所。” 林瑾到了声谢,徒步走了过去。 陆为则在车边找了个空地随意解决了一下,再从车后座找出水和糌粑。想了想,又把水放了回去。 赶路的人,还是少喝水为妙。 林瑾没一会儿就回来了,陆为就递给她一大块糌粑。 她也不嫌装糌粑的袋子不够干净,接过就吃,吃得唇上全是白白的粉末。 每当唇上沾了东西,林瑾都有个习惯性的小动作。 她喜欢伸出小舌,在唇沿轻轻舔舐一下,卷走沾着的粉带进嘴里。 这样细小的动作并没有逃出陆为的眼睛,他看见了那小截软软的舌尖。湿答答沾着濡珠,轻盈灵动地像是在湖边舔水的小羊。 可惜它伸出来一会儿,很快又缩了回去,他没能全然看清,便很想再看一回。 看看它到底有多软多灵活。 林瑾手里的糌粑渐渐没了,吃到最后,擦嘴巴的不再是她的舌头,而是厚实外套的袖子。 陆为猛地回神,大口解决了自己的吃食,又坐回了车上。 可她小巧舌尖的颜色就像烙在了脑海中一样,久久挥之不去。 内里有股燥热在涌动,他赶紧开了车窗,让无人区呼啸的冷风吹醒自己的头脑。 到了楚玛尔河,接下来的路途就不再是还算平坦的公路了。吉普车高高的底盘行驶在荒地上,时不时越过一片土坡,车身抖得厉害,林瑾绑着安全带的身子也随着车身的起伏而晃荡。 幸而吃进肚子里的都是干的糌粑,不然这样的晃法,林瑾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撑住不反胃。 楚玛尔河,对于林瑾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在哥哥过往寄来北京的信中,他总是会提到这里。哥哥说,这是一条红水河,在太阳光的照耀下,河面会泛着如红宝石般美丽的光芒。 哥哥从来都是不善言辞的人,他没读过多少书,信里总是有不少错别字。像哥哥这样的人,能作出这样的修辞,一定是亲眼看到过这样的景象。否则光靠想象,哥哥无论如何都说不出这样的话。 曾经总是在信里看到的地方真正到了眼前,林瑾心中涌起一股淡淡的苦涩。 可可西里就在这里,楚玛尔河依然有红色的光芒,那么哥哥呢? 陆为注意到了她变化的神情,以为她是坐车坐得难受了,油门微微一松,速度慢下来,他转头向她看去。 却不想自己首先注意到的,却是她胸前衣襟震荡的波。隔着厚厚的棉外套,那因车身晃动而涌起的波潮还是这样明显。 他舔了舔后槽牙,在心里暗骂自己龌龊,对着个刚成年的小姑娘发情。 可他毕竟也是个正值壮年血气方刚的汉子,进可可西里后哪里还见过女人。偶尔去一趟县里,找个技师疏解疏解,但总也不够尽兴。 林瑾白皙滑嫩的皮肤和娇美的身型几度勾起了他的燥动。 好在车轮下的路况足够复杂,行驶一段路途就会遇到的土坡和冰河让他的心思无暇在情欲上过多停留。等行驶到了勒玛曲河口,吉普车在结冰的河面上停了下来。 林瑾扭头看他,不明白为什么停车。 陆为也没有跟她解释,扭身从后座拿上了冲锋枪和子弹就下了车。 林瑾也要跟着下车,陆为一抬手:“你在车上坐着就行。” 她于是乖乖坐在车上,看他究竟要做什么。陆为的一举一动在冰面上格外显眼,她的目光所在锁住了他和他的枪。 冲锋枪足比她的手臂还大,沉重的分量不用上手就能感受到。陆为扛着它,手臂凸起的肌肉即使隔着衣裳也很明显。 他熟练地给枪上了膛,拉开了保险栓,对准河面的中央扫了几枪。 砰砰的枪响声震耳,子弹戳进冰面,将冰层凿开一小个口。但冰下还是冰,牢固的冰层不会被几颗子弹而击垮。 陆为在小洞边蹲了下来,从腰上拔出刀子往里头戳,冰面怎么都戳不破。 林瑾看明白了他在做什么,摇下车窗喊着问道:“冰冻结实了吗?” 陆为抬起头,又看见她趴在车窗上的场景。 她的聪明实在超乎了他的意料。原本他想,她或许会问他为什么要往冰上打枪,又或许会因枪响而心惊胆战。但她却像个进可可西里的老手,做了他搭档的角色。 他回喊道:“结实了。” 他的刀子插在冰层里,用力才能拔出来。刚打算往回走,竟听见了吉普车引擎的响动。 下一刻,他望见自己的车驾驶座里坐着她。 她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操持着变速杆,油门一轰,车从冰河上疾驰起来,又稳稳当当停在了他的身边。 她娇小的身体和吉普车高大的车型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但这辆车在此刻仿佛成为了她的玩具,在她的掌控之下听话极了。 这种在太阳照耀下的冰湖,就算是在可可西里开了几年车的老司机也不一定敢这么猛地开。冰湖一旦破了窟窿,车掉进窟窿里,就算是神佛也难救。 不知她是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还是真不怕死。 陆为拿着枪开了驾驶座的车门,林瑾便从中控台上一跨,回到了副驾驶座。 他把枪放回后座,听见副驾驶座的安全带搭扣“喀啦”一声,她又把安全带系上了。 陆为嘴角抽了抽。 这小丫头,坐他的车第一反应就是系安全带,还以为多惜命呢,自己开车却是这种不要命的开法。 他板起面孔,凶巴巴地对她说道:“下回不准开我的车。” 林瑾点点头,声音放得极轻柔:“知道了。对不起。” 她这副乖乖认错的模样跟刚才开野车的姑娘简直不是同一个人,那份野劲在她乖巧的面皮下荡然无存。 看到她这个样子,陆为哪里还生得出什么火气。所谓的凶巴巴也挂不住,很快柔和下来:“谁教你开得车?” “我哥哥。” “考本了没有?” “没有。”林瑾坦然承认,“我就是自学了一点,不太懂具体的交通规则,所以一直没去考。” 她什么都学得快,以前林述开车载她,她总是留心观察。观察着观察着,也就自己会开了。 “这倒不要紧。”陆为浅笑,“可可西里没有交通规则。或者说,这里没有任何人为制造的规则,所有人进了这里,只用遵守一套规矩。知道是什么吗?” “你死我亡,弱肉强食?” 陆为再一次感慨于她的领悟力。 第二日(4) 沿着楚玛尔河向西而去,吉普车留下长长的车辙印。 冻土被车轮碾碎的声音一路伴随着发动机的轰响,成为了这一大片荒原上唯一的响动。 到了夜里八点余,车再一次在冰河边停下。 陆为说道:“今晚就到这里。” 林瑾看了眼手表的时间,天色其实还有几分光亮,车借着天光还是能走。 她问他:“不能再开一会儿吗?” “这里再过去,没多少路就到错仁德加。那一带经常有盗猎者出没,深夜不是追捕的时候,打着车灯过去,容易打草惊蛇。” 林瑾咬了咬下唇,最终同意在这里作为今晚的住宿点。 陆为下了车,就把后座的睡袋和帐篷拿了出来,趁着天还亮着,太阳还没完全落山,在冻土上敲打着帐钉。锤子邦邦作响,林瑾自认在钉帐篷上帮不上忙,便在一旁生着火。 柴把子带了,牦牛粪饼带了,火镰也带了,生火并不是什么难事。 她把火点着,又在车后座找到了壶。 “这个能用吗?”她问陆为。 他扭过头,才发现她已经把火生好,壶架子都已经架起来了。也不知道她是哪里学来的架法,居然出奇地没做错。 她带给他的意料之外还真是接二连三。 “能用。你去弄点雪来煮水,我们今晚就喝这个。” “好。” 林瑾捧着壶到了冰河边。河边长期积着的冰雪到处都是,很快装满了一个壶。 她知道高原地区气压低,水的沸点也低,即使把水烧开了,也不一定就能杀灭病菌。因而取的冰雪尽量也挑看起来干净的,别有明显的脏污。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全然暗下来,气温急速下降。 零下二十来度的天气伴随着旷野的风,林瑾取出自己的手套戴好,又拢紧围巾与绒帽,坐到了火堆边上。 陆为开了头戴式电筒,白色的光照打在帐篷上。他铺完最后一层帐篷布,也来到了火堆边,坐到了林瑾对面。 林瑾看着水壶,水一开,就给两人的杯子里都倒上了水。吨吨的倒水声清脆悦耳,杯子里只装了七八分,热气飘到了半空中。 “陆队长,你的。”她递过水杯给他。 跃动的火苗照亮了杯子上的漆面,他的眼神从杯子流向她的小手,顺势便看见了她手上的手套,眸光随之一暗。 她明明自己有,昨晚却还要敲他的门向他借。 林瑾却忽略了他晦涩难懂的眼神,专心低着头,就着热水吃几口糌粑。 小舌头依然保持着它的习惯,吃一会儿,就在唇边舔一舔。 “陆为。”他开口说道,“叫我名字就行了。” 林瑾一愣,随即微微一笑:“您是长辈,叫名字不太礼貌。” 陆为的脸色就一黑。 长辈。 他承认她年纪小,但他也没老到算是长辈的地步。高原的风沙摧得他日益沧桑,他已经许久没有注视过自己的长相。 “林瑾,你哥哥多大?” “三十。” “我只比你哥哥大两岁,你觉得我算你长辈吗?” 林瑾沉默了一会儿,随即改了口:“不算。陆为,那我就这么叫你吧。” “嗯。”陆为啜一口热水。化开的雪水里有淡淡的草腥味,回味倒是有丁点甘,“保护站里没有别的吃的,我也没带上别的,今天就将就点吃糌粑。明天到了错仁德加,我给你打鱼吃。” 林瑾对着他,依然是清甜的笑:“好。” 他的温柔总是在她乖巧时展现,林瑾就瞧出来了他吃软不吃硬的性格。 要找哥哥,就要倚赖于他。 她想,他大概视她为麻烦,在这样的戈壁滩里,要是他嫌她碍事,也许会把她抛弃在路上。她的钱财都在包里,底牌也在着急时都展现给了他。 她现在一无所有,只能让他别不高兴。当然,最好不止是不对她生气。 他吃软不吃硬,那她就演软给他看。只要能去太阳湖,怎样都无所谓。 晚饭虽然简单,但糌粑管够,不会吃不饱。火堆边的热度和野外的极寒正进行激烈的对抗,在暖和冷的拉扯里,林瑾的衣裳逐渐落了下风。 她浑身微微瑟缩,不动声色地离火堆挪近了一些。 “冷?”陆为问道。 林瑾摇摇头:“没关系的。” 这荒郊野岭的,能保持这样的温度已经很不错。她当然不会奢求在这里能过得跟在城市里一样舒服,有火炉烤着,其实已是她意料之外的条件。 陆为错眼看了眼不远处的帐篷。牦牛毛做的帐篷布,虽然携带起来很重,不过胜在了保暖性能极强。晚上再给她添一个火堆在帐篷里,应该不至于冻出毛病来。 林瑾把肚子填饱,不敢多喝水。她坐在火堆边,无意间抬起头,看见满天的星河。 肉眼可见之处尽是繁星,天的西边,还有一道紫蓝色的银河,如同明信片中的风景一般美好。 这是她在北京见不到的场面。昨夜在保护站时,她也忘了出来看一看星星。上一次看见这么瑰丽的星夜应该还是很小的时候,在阿乙家的牧场上,抬起头就能看见星星和银河。 她小声地感叹道:“这里的星星很好看。” 陆为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对着漫天的繁星怔神。 这是可可西里的星辰,这片星辰,与他共同守候着可可西里一年又一年。 无论这片土地上的枪火如何纷争不断,无论生与死的斗争是否在冰河上打响,星辰是土地忠实的信徒,永远不会叛离。 人类凝望繁星,殊不知繁星也同样凝望人类。 林瑾在火堆边坐了很久,一言不发地远眺星河。气温在夜晚维持在零下二十度左右,火烤着烤着,慢慢也麻木到觉不出冷意来了。 她站起来,用之前烧开,现下已经冷透了的水漱了个口,又简单抹了抹脸。 陆为看着她做睡前洗漱。女孩子的讲究,到底跟他们糙汉子不太一样。 她漱口洗脸,他都看得赏心悦目。但当她脱了鞋袜,打算拿最后一点水冲脚时,他开口阻止道:“那水太冷了,你冲了脚,一晚上脚都暖不起来。再去烧一点再冲。” 虽然是命令的口吻,林瑾听着倒也不觉得不舒服。 他说的是对的,要是她真拿冷水冲了脚,估计寒意就真驱散不开了。 她坐到了草地上,重新把袜子和鞋子穿起来,想再去收集点冰雪烧烧水,陆为在她前头已经做完。 壶架在了火堆上边,火苗将冰雪化开,又催生出一个个小气泡。 陆为估计好了水温,掐着点拿开水壶,跟她说:“脱了,我给你浇。” 话出口,才发觉自己的言辞太过于直白。叫一个小姑娘脱了,总有点不明所以的情色意味。 林瑾倒也没别的反应,乖乖地又把鞋袜脱下。她赤脚站在草地上,风一吹,脚背和脚脖子都冷得不行。 她的脚比她的脸更白更嫩,小小的一只,脚踝一手就能握住。 陆为蹲到她身边,眼神中多了丝晦暗。他倾斜水壶,把温热微烫的水冲在她的脚面上。 “烫不烫?”他抬起头问。 “不烫的。” 他于是又把水壶倒转,水源源不断地冲洗下来,林瑾一会儿抬左脚,一会儿抬右脚,两脚交替着搓动,把脚心里沾着的草泥冲洗干净。 她白花花的脚背因热水而呈出粉红的颜色,更加可爱了。 水壶中的水告罄,陆为将壶放在一边,拿来了她的鞋和粗布。 趁着她的脚还热着,要防止脚上的水珠结起冰来反而冻伤,他也没问她的意见,便上手给她擦了脚。 林瑾惊得睁大了眼睛:“陆队…陆为,我自己来吧。” “你别动就行。” 陆为拿着粗布,抹得虽然快,但连她的脚趾缝里都擦到了一遍。擦完后,又给她套上了袜子。 林瑾的脸上,不知是被寒风吹的,还是被火炉烤的,也浮上了两抹红。 “谢谢你。” 陆为哼笑一声。 夜越来越深,林瑾穿好了鞋子。趁陆为进了帐篷架火,她赶紧走远了几步解决内急。 回到帐篷,她掀开布帘子走进去,发觉地上只在火堆边铺了一个保温垫和睡袋,睡袋边堆着刚从车上抱下来的被子。 “你晚上睡这里。”陆为说着,就要离开帐篷。 “那你呢?” “我睡车上。” 他在外边灭了大火堆,就进了自己的吉普车中。 为了省油,吉普车停车后就没有点火发动,车里头的温度没比外面高出多少。 睡袋倒是还有一个,陆为拆开,当作棉被盖子在了身上。 林瑾在帐篷门口看了他良久,叹出一口气。 帐篷的帘子掀着,冷风就呼呼往里头灌。帘子放下后,火堆将帐篷里的空气逐渐加热,气温进入了人能够承受的温度范围。 她躺进了睡袋里,又伸手扯过被子,只留一个脑袋露在外面。 柴火燃烧的噼啪声构成了宁静夜晚的躁动,火的光艳也照在帐篷的四周,像会舞动的画作。 林瑾闭上眼睛试图入睡,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睡意无论如何都不肯光临。 第二日(5)(微h) 林瑾即将入睡之际,是被一阵狼嚎吵醒的。 荒原里有狼本就不是稀罕事,昨夜睡在保护站时,也能听见远处的狼嚎。 但今晚与昨夜不同。今晚的住处更加脆弱,狼嚎却更近。 林瑾原本以为是风声,但随着狼嚎一声接着一声,耳中的感受也越来越清晰。 那些恐怖的叫声就是来自于野狼。 她睁开了眼睛,看着依然被火光照亮着的帐篷。 出神般看了许久,她艰难地从睡袋里出来,又穿上最厚的一件外套。坐在保温垫上穿鞋时,感觉脚又被冷得麻木了起来。 摁亮手电筒,林瑾走出了帐篷。 陆为的车就停在了帐篷边上,不用走几步路,她就到了车边。 “陆为。”她敲敲窗户。 陆为躺在驾驶室的椅子上依然睡着,听见敲窗的动静,他在睡梦中扭过了头。 林瑾又喊他的名字:“陆为。” 她手里敲窗也用了点力道,车窗里的陆为猛地惊醒,就被一道来自于手电筒的光照亮。 逆光模糊了林瑾的脸。 陆为睡眼惺忪中徒生了警惕心,手放在了腰上的手枪。直到林瑾看见他醒了,挪开了手电筒的光,他才放松下来,开了车门。 “怎么了?” 林瑾把手指竖在嘴边。 狼嚎声一声接着一声,清晰得像是就在身边。 陆为揉了把眼:“怕狼?” 林瑾点点头:“怕的。” 这就难搞了。人怕狼,狼怕火。可如果他在室外生起连夜的火堆,万一晚上有盗猎者路过,他们的车和帐篷就会是活靶子。 他考虑了一番,说道:“要不你睡在车里,我去睡帐篷?” 林瑾的嘴唇被她的牙齿轻咬出了白色的痕迹,说出口的话已经纠结了许久,但最终还是说得面不改色:“你能到帐篷里来陪我吗?” 陆为的眉头拧在一起:“什么?” “我问,你能不能来帐篷里陪我。车里应该还有一套保温垫和睡袋。你来的话,我就不怕狼了。” 他的车高,他坐在车里,比站在下边的她还是高出一大截。 她的眼眸中反着他的身影和远处的月光,像羊卓雍湖般清澈动人。 陆为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她还是这个样子,不躲避目光,也没有多余的表情。邀请人进自己的帐篷,就像在街边与人擦肩而过一样平常。 一秒,两秒,十秒,三十秒。 视线的对峙,最后告败的是陆为。 他拿开了身上盖着的睡袋,从车上下来。 “去帐篷里等着。” 他指使着林瑾的行动,却没能指使得动。林瑾随即抱起了他掀开的睡袋,跟在他的身边。 他去后座挖出了另一张保温垫,打着手电筒进了牦牛帐篷。 帐篷里头果然比外面温暖了不少。 陆为也不客气,在她的铺子边动手,铺起保温垫。两张垫子几乎就要连在一起,睡袋完全就是挨着的。 “这样行了吗?”他问。 林瑾一笑:“行的。” 又可爱又可气。这小姑娘,怎么对男人一点戒心都没有。 他把睡袋撑开,不着急躺进去,丢下了句“等着”,便又打着手电筒往外头走去。 林瑾没问他去干什么,他再进来时,手里拿了瓶酒。 这是他车里为数不多的存货,还是当初尕斤去治多县时,说奢侈一把才买的。酒一直放在车里也没舍得喝,直到今夜,他觉得是时候解决了它。 林瑾刚到高原,即使身体再没有高原反应,也吃不消在这种地方饮酒。他看她一眼,根本就没生出问她要不要喝的心。 于是很快,在火光的照耀下,两个人变成了一个坐着,一个躺着。 陆为盘腿坐在保温垫上,一边烤着火,一边喝着粗制的酒。 林瑾躺在他身边的睡袋里,睁着眼睛看着他。 他刀削般的面庞被窜起的火苗照得轮廓更加清晰。他长得很硬气,面相甚至有点凶,男性的荷尔蒙透过皮肉暴露在外,都进了她的眼里。 林瑾把手从睡袋里钻出来,拉开了睡袋的拉链。滑的嗡声也很明显。陆为往边上看了一眼,她从睡袋里爬了出来。 刚想问她又怎么了,却见她依靠着自己躺了下来,而她的脑袋则搁在了自己盘坐的腿上。 陆为的心猛然一抽,头脑里一阵恍惚。 “你在做什么?”他凶凶地低头问。 林瑾又躺进来了些,散乱的发丝铺在他的大腿上,而她的耳朵再动一分毫,就会碰到他裤裆鼓起来的那一大团。 陆为不敢动一动,只怕自己挺起的那处戳到她的脸。 他的理智被她简单的举动攻击到几近崩溃,而下一刻,林瑾问出了让他愈加混乱的话。 “陆为,你有女人了吗?” “林瑾,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林瑾的眼神中竟有几分无辜:“知道的。” “……” 陆为的目光越来越暗沉,呼吸也粗重起来。 她说过,如果他想要钱之外的东西,她也会给。 不言而喻的暗示一次接着一次,这一回,她更加过分。 他自认在情事上不是什么君子,多活一天是一天的人,也往往养成了能享受就享受的习惯。好东西是攒不起来的,想用就会用掉。 就像手里的酒。 就像自己躺到了他腿上的女孩。 有根撑着他理智的弦断了。 他盯着她看了几秒,放下了酒瓶,随即粗暴地抓住了她脑后的发,半托半拽地撑起了她的脑袋,摁着她的头就吻了上去。 那条吃饭时总是调皮往外伸的舌头,早就想尝尝味道了。 林瑾的唇软极了,上头竟然还有淡淡的甜味。她手撑在他的胸前,整个人都被他抱到了身上,双腿分开地坐在他的胯上。 他蹂躏过她的嘴唇,馨香让心情愉悦极了,嘴上的把门没把持住,一口咬下去,就尝到了她的血味。 她不反抗,也不喊一声疼,承受着他暴力的拥吻,又松开了自己的牙关供他长驱直入。 唇舌纠缠,他勾住了她的小舌,另一只手也不闲着,从她的衣摆里钻了进去,挤到了她胸前的两团软肉上,手感好得他下身又更硬了些。 他是调起情来就没有分寸的人,也不顾这还是缺氧的高原,吻缠绕着她不肯松开,那只长满了茧子的大手揉捏起她的胸,两指甚至夹住了她的乳头。 不必看一眼,他脑中已经浮现起昨晚在保护站的厕所见到的艳影。 粉得艳丽,白得动人。 他手里的力道越来越大,乳尖在他的指腹碾轧下渐渐挺立。他却仍然不肯放过可怜的乳头,大掌覆上去,又是一捏。 “唔……” 林瑾一声嘤咛总算让他理智回魂,放开了她的后脑,两人的唇也分了开去。一条淫靡的银丝挂在湿润的嘴唇之间,表明刚才那场缠吻之激烈。 他撩开她脸上的头发丝,问道:“痛了?” 林瑾摇摇头:“不痛的。” “不痛你叫什么?” “……”她咬咬唇,“对不起。” 身下坐着的那物越来越大,顶在她的裤子上。她主动伸手,想抱住他的脖子再吻上去时,右手的手腕却被男人抓住。 “少接吻,容易气急。” 男人的腿动了动,两人之间留出了点空,又被他带着她的手给塞满。他握着女孩的手腕,将她的手放在了那早就硬得要命的一团上边。 “乐意做吗?”他问。 林瑾吸了一口气,问他:“用手,还是要…” 他当即打断了她说下去的话头:“用手。” 她的眉眼低顺得很,也不再抬头看他一眼,只小声说道:“那愿意的。” 她自己解开了他裤子的拉链,褪下男人的底裤,那粗长青紫的性器便弹了出来。 女孩低着头,陆为也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她的手在他的性器边停留,犹犹豫豫地不敢触碰。他硬得发疼,已经没有了耐心,又抓起她的手腕,让她直接握上了阴茎的前段。 性器上青筋暴起,马眼还没等她开始撸动,已有了一点晶莹的液体。 陆为的声音粗哑而低沉:“林瑾,把你的手动一动。你不动,我难受。” “好。” 她是个初学者,没有过任何经验。 但她在任何事上都有着天赋,即使自学成才,也学得很快。 她握着男人粗大的阴茎,上下撸动时,虎口的摩擦和钳制给男人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快感。 她的手又软又小,与他长满了茧子的手很不一样。这样一双白嫩的手,正在为他做着肮脏又高尚的性事。极致的反差感和征服欲让他的快感飞快得积累,口中吐出的粗喘都落在了她的发顶。 明明是自己说了要少接吻,自己却没守住规矩。快感的刺激下他又拽住了女孩的头发,唇又一次攫上去,与她深深交换呼吸。 她手里的动作没有停下,越快越快的频率让男人几乎就要缴械。男人忽得扯开了她的头,在女孩毫无防备之中,将她按在了自己的胯下。 性器闯入她小小的口腔,口腔壁上的软肉挤压得他尾椎都阵阵发麻。 而林瑾却没有那么好受,浓厚的腥味和突如其来的深喉让她瞬间分泌出了生理性的泪水,而他粗野的动作还没有停下,握着她的后脑,控制了她头的上下。 她被迫给他做着深喉的口交,津液被他在她嘴里的抽插而挤得溢出了嘴角。 又是几十下深深的蹂躏,他粗喘一声。浓稠的精液射进了她的嘴中,一部分流到了唇边,一部分顺着食管下滑。 陆为总算放开了她,而她手撑在他身体的两侧,支撑着坐了起来。 唇上的那些乳白色精液被她的小舌像舔走糌粑粉一样舔进了嘴里,喉咙微动,她吞咽了下去。 对于他出尔反尔的对待,林瑾没有一句怨言,只是柔声问他:“我能不能去漱个口?” 第三日(1) 林瑾打着手电筒去车上取水,陆为在火堆边穿好了裤子。 崩溃的理智渐渐回笼,伴随着理智而来的还有懊恼。 他都干了点什么。 在神圣的可可西里,海拔将近五千米的地方,他强迫了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为他口交。 她那张白皙的脸蛋上浮红明显,泪花盈满了原本清澈的眼睛。那些精液冲进她的口腔时,不知她是不是觉得他恶心极了。 那么年轻,那么稚嫩,他却让她染上了自己的脏味。 罪恶感充斥着他的头脑,但刚才那极致的快感却又是如此激烈真实。他想,如果让他再选一次,或许也会做出与刚才同样的举动。 心里的矛盾纠结一刻都不能消停,而林瑾已经漱完口回来了。她的唇边还沾着透明的水滴,用袖子一擦,将唇也摩擦出绯色。 陆为局促地开口:“林瑾,我…” 林瑾又换上了她那笑容:“已经很晚了,我们先睡觉吧。” 她不想让他说下去,但陆为一定要说:“林瑾。我并没有想要侮辱你的意思,刚才我犯了错误,我现在向你道歉。” “没必要的呀。”她的眉眼又低顺下来,脱下鞋子,躺进了睡袋之中。一双眼睛斜看着一旁坐着的他,说道:“交易总要对等,你做我的向导,我也向你付出一些东西,很没有必要道歉的。” 陆为陷入无声。他不知该说些什么,来回应她“交易”的说法。 这两个字从她的嘴里冒出来,让他始料未及。 “睡吧,陆队长。” 林瑾将睡袋的拉链往上一拉,遮住了自己的半张脸,也轻闭上了眼睛。 口腔里的那股腥味,即使在几次漱口之后依然无法消散。这是他的闯入她的味道,他强硬地施加给了她,可又是她主动挑起的。 算是活该了。 既然是活该,那么为什么心里的这股躁动,会这样难消除呢。 远处的狼嚎一声接着一声,林瑾的心阵阵狂跳着。她试着加深自己的呼吸,每一次吸气呼气,都深入了肺腑。但心跳的声音还是在身体的各处响起,胸口,耳廓,指尖,乃至于下身。 砰砰,砰砰——皮肉下的血管里涌动着脉搏。 这个夜晚是疯狂却宁静的,换作从前,她绝对难以想象自己会为一个相识仅仅两天的男人撸动、甚至吞咽他的性器。可在可可西里,这个不讲人性,只有荒野和兽性的地方,一切又都好像合理了起来。 她闭着眼睛呼吸均匀,但久久没有睡着。 身旁的男人误以为她沉入了梦乡,凝视着她恬静的睡眼,觉得她实在还是个孩子。 他叹了口气,喝了两口闷酒,也睡在了一旁。 两人都是一夜乱梦。 林瑾醒来的时候,陆为已经不在帐篷里了。 她给自己穿好鞋袜外套,踩灭了火堆,走到帐篷门口,看见陆为又生起了一堆火,在火上烧着水。 她的背包也被他拿了出来,贴心地放在一边。 瞧见她出来,陆为瞥了一眼就匆匆挪开目光。 林瑾对他说道:“早上好。” 他也不回应,只是看着水壶里的水。 大清早的气温其实是一天到晚最低的时候,火堆就是唯一温暖的来源。林瑾从包里拿出杯子来接了一杯温水,在火堆边上用牙刷牙粉清洁了口腔。 陆为听见刷牙声,又朝她看来一眼。 两人共同的沉默将气氛推向了尴尬,他不说话,她也就不跟他说话,不想惹了他烦。 早饭跟昨天一样,最简单的半开不开的水,就着应有尽有的糌粑。 吃过早饭后,陆为拆帐篷,林瑾收拾睡袋,把车的后座再次填满后,吉普车向西继续出发。 今天依然是个大晴天,万里无云的天空中偶尔飞过两只秃鹫,盘旋着向西北飞去。 昨夜的旖旎情事就像是两人共同的一场梦,没有人再提起。 林瑾的目光追着秃鹫走。 秃鹫是食尸体的大鸟,只有尸体能让它们停下飞翔的翅膀。 它们朝着那个方向低飞,是闻见什么味道了吗。 她遗憾自己的视力有限,当荒野的草滩和冰河蔓延到了天际线处,再往外的,就一概都看不清晰了。 打火机咔声响起,伴随而来的是浓重的烟味。 林瑾扭头看了一眼,看见一手扶在方向盘上的陆为嘴里叼上了一根烟。火星子在烟头处一点点向内席卷,奔向他粗粝又黝黑的手指关节。 她的目光从他的唇上下移,定在了中控台上摆着的烟盒与打火机。 数小时的沉默终于被她的问句打破:“我能抽一根吗?” 陆为眉毛一皱,看过来:“你会?” “可以拿吗?” “拿。” 她于是从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来,有模有样的塞进了自己的嘴巴。又用打火机点着了火,往里一口深吸。 “咳——” 第一下进口的烟被她呛了出来,陆为就知道她压根就没碰过这种东西。小姑娘家家的不学好,学他抽烟算是怎么回事。 他刚想伸手从她嘴边夺下那根烟,就见她已经止住了咳嗽。两指修长的手指夹着烟卷压在唇边,又是一口深吸。 这一下她做好了准备,没再让烟味把自己呛到。 尼古丁的辛香在口腔里碰撞,昨夜的那股腥味总算消失殆尽。她满意地拿开了烟卷,吐出一口浓烟。 在烟雾弥漫里,她看见陆为鹰般的眼睛又锁在了自己身上。 带着点明知故问的意味,她问道:“陆队长,怎么了?” 陆为一声轻哼,又把目光放到了挡风玻璃之前。 车速并没有因尴尬的气氛而略微放缓,颠簸的程度相比于昨日有过之而无不及。 又是几分钟过去,一路随着车行方向低飞的秃鹫忽然转了方向,向北边俯冲而去。 吞云吐雾的车里,两人都注意到了这异样。 陆为把烟叼在嘴上,分出手来操控变速杆,方向盘猛地一转,车轮在草地上碾出两道变向的痕迹。 他追着秃鹫俯冲的方向到了一处山丘之下,两指秃鹫正在丘下进食。 刹车踩得很急,看得出,他带着怒气。 林瑾的瞳孔因眼前所见的景象而骤然收缩,她怔怔地看着车前的惨况,一时忘了手里的烟。 烟越烧越短,火星灼到了她的手指。刺痛感让她回过神来。 陆为已经在车下,而她浑身发麻地下了车,也站到了陆为旁边。 “这些都是藏羚羊吗?” 她问出声,嘴唇颤抖得厉害,连带着声音也微微发颤。 陆为点了点头。他眼睛中充斥着红色的血丝。 “都是。” 面前所见,是一座藏羚羊尸体堆出的小山。成千上百个只剩下骨架的藏羚羊残骸挤在一起,空中弥漫着浓厚的血腥味。而尸山之上,那两只秃鹫正在尽情地啃食着腐肉。 不仅是骨架,在尸体与尸体之间的,还有破碎的心脏和内脏。一些母羊的肚子甚至也被剖开,露出了里头早已干瘪了的小羊。 可可西里是藏羚羊聚居的地方,林瑾怎么都想不到,来到这里之后,第一次看见藏羚羊,见到的就是这幅光景。 她难以想象是怎样残忍的人类,会把这些精灵般的生灵成群得摧残至如此境地。 陆为走上了前去,扒开尸山最上面一层已被啃食殆尽的藏羚羊尸体,去看底下一些还存着些许皮肉的羊子。羊子身上的弹孔直径被他用手指估量,判断出枪手所用的枪,以及这群羊子的死亡时间。 林瑾为这群藏羚羊悲悯,为可可西里悲悯,也为陆为悲悯。 陆为用铲子挖了一个巨大的坑,将每一具尸骨都丢了进去。从车里拿出汽油,往上浇了一点,随即丢了张引燃了的纸。 坑中燃起巨大的火堆,焚烧着高原的骨髓。 林瑾就站在他的身边,陪着他一同看那些藏羚羊化作灰烬。 她留心到了,陆为捏紧的拳头已经出了血。 他说过,现在是藏羚羊产羔期。藏羚羊群总是成群活动,母羊的肚子里藏着小羊羔子,再过段日子,可可西里就要迎来一批新的生命。 盗猎者就看准了这个时候,把新生的希望狠狠戳破。 陆为当然痛心。他痛心这些羊群,痛心自己不能时时刻刻守护着这些羊子,痛心在偌大一个可可西里,只有他巡山队十几个人的力量保护着这些原生的生命。 愈来愈多的采金者和盗猎者涌入,靠着巡山队的这点力量,该如何让这里不再响起盗猎的枪声。 熊熊燃烧的大火彻底带走了这些可怜的羊儿,扑天的烟灰是它们曾经存在过的最后佐证。 送走了它们,陆为开着车在山丘附近转了一圈。他在寻找着车辙印和弹壳,可惜前几天的一场大雪把一切痕迹都掩盖了,再找不到一点追踪的线索。 “他妈的!” 他一掌打在方向盘上,发泄自己的怒和痛。 林瑾则咬紧了下唇,紧盯着那留下尸灰的大坑的方向。 它给她带来了莫大的震撼,即使她的情绪并不会像陆为那样展露在外,可她动荡的内心里,依然充斥着强烈的情感。 “我会把他们一个一个都抓起来的。” 陆为忽然说道。 他像是在对她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 第三日(2) 告别焚烧成了齑粉的藏羚羊群,车子在楚玛尔河畔继续向西,最终停在了一汪冰湖边。 陆为说道:“今天就到这里。” 尽管天色还大亮着,明明还可以再往里进一段,但林瑾没有发表反对意见。 这汪冰湖,汉人们叫它多尔改措,藏人们叫它错仁德加。意思是狭长的湖面,正如它的形状。 湖面上的冰层与滩涂草甸的边界并不分明,车子停着的位置不上不下,林瑾下车时,朝着那车轮下的冰层看了好几眼。 陆为知道她不放心冰面的厚度,向她说道:“放心,陷不下去。” 他前几天刚在这里穿行过,这几天里天气一点回暖的迹象都没有,还下了一场大雪,冰层只会更加牢固,没必要耗费子弹再在冰面上打一梭子。 林瑾当然相信他的判断。 他从车后座拿出一堆工具,装在麻袋里扛着,一步步朝冰湖深处走去。林瑾在他身后几步跟着,尽量踩在他踩过的地方,追着他的脚印走。 到了冰湖深处,陆为停了下来。他从麻袋里取出冰锥,在冰面上敲打。 林瑾也帮不上什么忙,就蹲在他身边,拢走那些凿出来的碎冰。 昨天他说过,今天到了错仁德加会给她打鱼吃。她当然知道错仁德加是个湖,但没想到会是个冻得这么结实的冰湖。在这样的湖面上捕鱼是件难事,但他做得很熟练。 冰锥很快就在湖面上打出了一连串的冰窟窿,他伸臂去撩冰窟窿里的水,试探水温的同时,也清理了刚才埋葬藏羚羊时手里血腥和汽油的味道。 他问林瑾:“带杯子了没?” 林瑾摇摇头,随即回车上去取。 冰湖光滑,每一步都要小心地行走,她每走出几步就要稳一下重心,像一只迷路了的企鹅。陆为凝望着她走远的背影,眼睛微眯。 不一会儿,林瑾带着两人的两只大杯子回来了。陆为从窟窿里把水舀满交给她,才正式开始下网捕鱼。 从第一个冰窟窿里抛下渔网,他让林瑾拉着这一头,自己到了不远处的第二个冰窟窿里,用竹竿子挑出渔网另一段来。再给渔网的两端绑上泡沫板,这就算下好了一个网。 冰湖上一连串的冰窟窿都是一样的操作,并不难,只是数量不少。 陆为工具带的很齐全,前两张网,他和林瑾一起下了。最后的几个窟窿,却是他在一边下,林瑾独自在另一边下。 她果然学得很快,只是跟着他做了几次,下起渔网来甚至比多吉还像模像样。 渔网下好后,所要做的事就是等待。结冰的湖面下,鱼儿动得很缓慢,需要用漫长的时间等待它们撞在网上,再被人们捕捞起来。 林瑾戴回手套,又跟着陆为的脚步后头往冰湖外面走去。 她的鞋子跋山涉水,鞋底的凹痕不再明显,抓地的摩擦力也很薄弱。她已经尽力让让自己走得稳健,但还是有一步没落稳,在光滑的冰面上向前划去。 屁股落地,重重地摔到。好在衣裳和裤子够厚,倒也不算疼。 陆为回过了头,就瞧见她倒在地上的画面。他大步子向她迈来,手伸到了她的面前。 粗粝的大手带着她缝补的黑色手套,她将自己的小手放了上去,借他的力重新站起来。 刚想放开他的掌心,手却被他拢紧攥住。大手的力量让她无法挣脱,他的意思不言而喻。 林瑾不反对,走到了他的身边,同他并肩朝冰湖外走去。两手紧紧相握在一起,他比她高出不少,步子也大了不少,但跟她一块儿走时,有意无意地都会放慢点步速。 “谢谢你。” 陆为瞥她一眼,不说话。 回到草地上,两人又开始烧火煮水。今天中午的时候,藏羚羊的尸山使他们的胃口都不佳,也就不约而同地没提中饭的事。现下太阳逐渐低垂,肚子里的饥饿也渐渐漫了上来。 上一次吃糌粑之外的东西,还是在保护站吃到的烤兔子肉。林瑾吃了点糌粑垫垫肚子,就等着渔网收网的时刻。饥饿感被期待克服。 她自认不是挑剔贪嘴的人,但人对于食物的原始欲望终究无法克服。看着火苗窜起,即使上头还没架鱼,但仿佛已经闻到了烤鱼的香味。 陆为的关心姗姗来迟:“刚才摔疼了没?” “啊?”沉浸在烤鱼幻想中的林瑾猛然回神。 “屁股痛不痛?” 她摇摇头:“没什么大事,衣服很厚。” “行。”陆为从货架子上取下水壶,给林瑾的杯子里灌上。热水的气雾弥漫上来,让气氛里添了几分潮湿。“一会儿你就别上去了,我会把鱼拿过来,你就坐在这儿。” “没关系,我去帮你吧。” “你帮不上多少,坐着就行。” “哦。” 她于是低头坐在火堆边上,啜了口热腾腾的水。热水带来的暖意让人浑身舒坦,坐了一天的筋骨似乎都松散开。 火堆噼噼啪啪的声音响在两人之间,陆为忽然问道:“林瑾,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林瑾不解:“读书的。” “除了读书之外,你在北京做什么?” 这话听着怪怪的,林瑾的眉头又褶皱起来:“我只读书,不做别的。” “你只读书,那么多钱是哪里来的?” 林瑾心里闪过异样,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也不想告诉他实话,避重就轻道:“生活费攒下来的。” 陆为一声轻轻的哼笑,见她遮掩,就知道那“生活费”下面还有些真相尚待挖掘。 大学生攒生活费,攒个几百块钱是有的,一攒就是一万五,怎么可能。 这样一笔巨款绝不是攒钱能攒到的。 她现在不想说,他也就不再细问。 从袋子里摸出了烟,借着火苗点上,他自顾自说起了别的话题:“为了给巡山队增加收入,每年冬天,这一带的温度会降到零下四十度,也是盗猎者最少的时候。我们会组织队员,专门来错仁德加捕鱼。” 林瑾抬起了头,听他说下去。 “冬天,错仁德加的冰能结到一米厚。打鱼很难,收成也一般,但多多少少能打到一些。从这里网上了鱼运到格尔木的市场去卖,一斤能卖到一块五毛钱。格尔木太远了,去了油钱的成本,大概一斤能挣三四毛。” “一万五千块钱,我们要卖四五万斤鱼。” 林瑾的下唇又被她咬得发白,陆为的话明明没有什么攻击性,她却有种心被击中了的感受。 陆为的话到底了结,他默默抽起了烟。 一根下去,又是一根。 便宜的烟草味其实很刮口腔,抽完之后,嘴里会有种淡淡的涩。但胜在便宜,所以抽起来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 等到三根烟下去,陆为拍拍手站起来,带着麻袋去冰面上收网。 林瑾坐在火边扭头看他。他每一步踩在冰上都稳健而快速,如履平地般飞快地到了那一排冰窟窿,蹲在冰面上收泡沫板。 下的十几张网上,或多或少有几条鱼挂着。全都拢起来,也能把麻袋的底铺满。 他带着鱼回来,林瑾帮着他架好了烤鱼的架子,而他挑出了三条鱼,用刚才煮好的水简单地清理了鱼鳞和鱼肚子,穿上了架子上的铁杆杆。 做好了这些,他把烤鱼交给林瑾:“你来烤。” “你去做什么?” “做个鱼堆。” 陆为带着麻袋里剩余的鱼到了冰湖上,将鱼一条条码起来,码成一个长方形,再用冷水浇下去。冷水浇在鱼身上,很快就冻得僵硬。 这是巡山队在错仁德加储存鱼的方式,这样的保鲜方法,能让下一车来到这里的人不用艰难地捕鱼,从冰面上就能拿到前人捕捞的成果。 鱼堆完成后,他在冰面上插了一根木杆子。木杆上绑着一个塑料袋子,风一吹,就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他回到车边,林瑾已经把三条鱼烤好了。食物上她不跟他客气,自己留了一条稍大一些的,把两条稍小的给了他。 铁杆子被火烤得滚烫,在手里拿着,炙热的温度透过手套灼烧着掌心。 她也顾不上手心的微疼,咬下一块鱼肉嚼碎,混着糜烂的鱼刺吞了下去。她分不清这只被火烤得焦乎乎的鱼是什么品种,囫囵吞枣地尝完了鲜味,满意地吞咽。 她的舌头又习惯性地伸了出来,在嘴唇上舔舐,把渣舔进了嘴里。 陆为看见那条舌头,就想起昨晚尝到的甜味。她的小舌那么软,在他的侵略下节节败退。他每向前一寸,就能多品味到她的一寸柔软香甜。 光是这样看了一眼,陆为感觉自己的下面又有抬头的架势。 他不敢再看,专心吃着她烤给自己的两条鱼。 偏偏林瑾在这时开口,让他不得不再次看向她。 她指了指冰湖上的木杆:“为什么在杆子上套一个塑料袋呢?” 陆为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赶野兽,主要是野狼。野狼闻到鱼的味道,有时候会来偷吃冰起来的鱼。套个塑料袋子,风一吹就有声响,能把野狼吓跑。” 第三日(3) 一批鱼吃完打完,陆为又放了一批网下去。 这一回,林瑾帮起忙来也更加熟练。无非是在冰上行走时费了点劲,为了不让陆为再操心,尽量让自己的膝盖弯着走路,以降低自己的重心。 下完最后一张渔网,林瑾蹲在冰窟窿边上,看着水深处缓缓游动的鱼。 陆为以为她站不起来,走到她身边想搀扶起她,却听她问道:“陆为,你说,藏羚羊和这水里的鱼,哪个更珍贵?” 陆为凝眉:“当然是藏羚羊。鱼算个什么。” “那人和藏羚羊,哪个珍贵呢?” “你想说什么?” “我没想说什么。”林瑾撑着膝盖站了起来,直直地看向他,“我就是忽然想不明白了一些事。” 陆为一手抓住了她的胳膊,扶着她往回走去。 “你是大学生,你都想不明白的,我这个初中都没读完的人怎么想得明白。” “哦,对不起。” 林瑾沉默了下来在他的搀扶下,往冰湖外头走去。 天色在一点点变黑变暗,西望的尽头是一轮逐渐低垂的太阳。 东北边的雪山在昏暗里被红日照出半山的金光,日照金山的画面在眼前上眼。 林瑾一个抬头,就瞧见了那辉煌的光芒。 她的脚步顿在了当下,她一滞,陆为也停了脚。 两人的目光汇在了同一处。那座雪山诞生在人类诞生之前,漫长岁月里它见证了万千生灵的生存与毁灭。太阳照在它身上,也是照亮了亿万年的时光。 这样的景象是无法用言辞来描述的,林瑾的嘴唇无意识地轻启,呼吸都慢了下来。 在错仁德加的冰湖上,她看了一场完整的日照金山,和陆为一起。 随着太阳的下落,气温也越来越低。彻骨的寒意渐渐从衣服缝隙里爬进皮肉筋骨,林瑾打了个哆嗦。 她回到火堆边上烤着火,忽觉烤火的自己跟那些鱼好像也没多大差别。只不过鱼被烤熟了,她不会被烤熟罢了。 错仁德加附近有两处百米上下的小山,山下的风会比旷野上小不少。今夜睡觉的帐篷就扎在了山下,陆为照样给帐篷内也加了取暖的火堆。 他先铺了一张保温垫,林瑾站在那张铺好的保温垫上看了许久,把自己手里的垫子铺在了他的垫子边上。 一双包裹着手套的小手把大大的垫子抻开,她跪坐上去,细细软软的腰塌着,在凹凸不平的草地上尽可能抻平晚上睡觉的铺盖。微微翘起的臀部构成一条优美的弧线,身体一动,那弧线便扭一扭。 陆为的目光把她浑身扫了一遍,不动声色地转回去。 林瑾铺完带案子,从包里拿了洗漱的东西和水壶到了帐篷外,没一会儿就回来了。她没有用多少温水,剩下的都交给了陆为。自己则脱了外衣钻进睡袋里,闭上眼睛试着入眠。 陆为倒是取了外头许久,回来时满脸都是湿哒哒的,头发也湿着,发丝上甚至已经结了冰。他在火堆边烤到半干,也躺进了睡袋之中。 两人的睡袋紧紧挨着,只消稍稍一动,就能感受到彼此。 林瑾忽然睁开了眼,看着他,小声问道:“我能和你说说话吗?” 陆为闭着眼:“你说。” “陆为,你不是藏族人吧?” “嗯…我是汉人。” 无论从名字还是相貌,这都是很明显的事实,陆为不知道这有什么好问的,想着也许她也就是没话找话。 她又问:“你为什么会来到可可西里呢?” 陆为思考了一会儿,回答她:“没什么为什么,就这么来了。” “你是自己来的,还是别人找你来的?” “上一任队长带我进来的。”陆为顿了顿,接着说道,“就是前两年死了的那个队长。我跟他是部队里时候的战友,退役之后,他找我过来的。” “你在可可西里多少年了?” “算不清….没算过,大概七八年吧。”陆为挣开了眼睛,“你是学当记者的吗,这么会问。” 林瑾抿抿唇:“不是。我是学环境的。” “环境?”陆为哼笑一声,“那你倒是来对地方了。什么时候毕业啊?” “还有两年。” “毕业之后打算留在北京吗?” 林瑾的声音更低了:“我得问问我哥哥。大学是哥哥供我读的,毕业之后的去向,我要问他的意见。” “……” 说起林述,两人的话题就断了。这一趟深入可可西里之行,就是为了找到他。 林瑾当然知道哥哥如今生死未卜的状态,但她的内心里,相信哥哥还活着,且还好好地活着。 林瑾沉默了许久,再一次开口,回到了最初想问的话:“可可西里这么苦的地方,你为什么会答应来这里呢?你也不是藏族人呀。” “就是没有为什么。以前那个队长找到我,说可可西里的羊子老是被杀,要组织一支巡山队,问我愿不愿意来,我就来了。” “哦……”林瑾叹口气,“我总觉得,在这之外,还有些别的答案的。” “林瑾,你要知道,不是所有问题都有答案。” “嗯。” 她又闭上了眼睛,不再说话了。 她其实不太擅长和身边的这个男人说话,因她总觉得他在烦她,话不敢说多,也不敢说深,就怕他觉得她很恼人厌烦,一不高兴就把她丢在了这里。 可有些在心里不明白的事,除了问他之外,她想不到别的解决途径。 “行了,睡吧。”陆为说道。 沉重夜幕下一顶温暖的帐篷成为了两人暂时容身之地,在柴火的爆裂声中,宁静的梦取代了混乱的思绪。 一夜过去。 两人睡得早,醒得也早。林瑾是在陆为的穿衣声中惊醒的,她梦见了哥哥,睁开眼看见了陆为。 “还早,你还能睡一会儿。”陆为撂下一句话,就出了帐篷。 他来到冰面上收昨晚放下去的网,这次放网的时间长,每张网上都挂满了大小不一的鱼儿。手掌大小的小鱼他就扔回了湖里,只留下大的一批。 他把一半的鱼冻到了昨天冻着的方块上,一半装在麻袋里,带回了车上。 冰湖里捞出来的鱼也是冷冰冰的,在麻袋里哗啦啦地跳动了一会儿,就被岸上的寒冷冻得僵硬,失去了生命的活力。 小半个麻袋里都是硬邦邦的鱼,能够他和林瑾吃不少了。 他看着麻袋里的乌黑一片,嘴角刚提了提,闻见里头的腥味,忽然想起了昨天林瑾问他的那句话。 鱼和藏羚羊,哪个更珍贵? 昨天他没有听懂她的疑问,此时此刻,看着密密麻麻的冻鱼,一下子听懂了她那句话里的言下之意。 躺在他麻袋里的冻鱼,和昨天堆成了尸山的藏羚羊,似乎没有什么差别。 他舔舔后槽牙。这小丫头,还真给他问住了。 到了吃早饭的时候,他瞧着吃糌粑的林瑾,时隔一夜给了她回答。 “一张藏羚羊皮,在可可西里被卖出去,可以卖到五百元。”陆为缓缓地说道,“美金,不是人民币。” 林瑾啃着糌粑抬起眼眸,听他讲。 “卖到格尔木,能卖到两千美金。格尔木的人再运到尼泊尔、印度的边境,可以卖到五千美金。从印度卖到欧洲去,品质好的,能卖到五万美金以上一张。一层层的人靠着羊子发了财,就会有越来越多的盗猎者跑到可可西里来。四毛钱一斤的鱼是吃不完的,但五万美金的羊子,就快被打完了。藏羚羊是这片土地的灵魂,羊子没了,可可西里也就没了。” 他说自己没读过多少书,林瑾却觉得,他最后的这句话很有诗意。 藏羚羊是可可西里的灵魂。所以,他守护的是可可西里的灵魂。 他一扬下巴:“你是大学生,你应该听得懂的。” 林瑾点点头:“我明白了。” 吃完早饭,两人一起把东西都收拾了。陆为给车里加满了油,吉普车换了方向,离开了楚玛尔河流域向着西北而去。 闪闪泛着红光的楚玛尔河越离越远,最终化作了细细长长的一道线,藏在了视野的尽头。 林瑾扭头望去,远方的昆仑山依稀可见。山鹰翱翔于天地间,比人更自由。 阳光越来越强烈,温度也逐渐升高。 车轮子下的冻土在太阳的照射下缓速地融化,车行的颠簸愈加厉害。 林瑾昨夜睡得不好,今天上了车就有些犯困,眼睛眯起来没什么精神。 “林瑾。” 陆为一声叫唤,把她完全拉回了清醒。 “看那里。”他伸手指向车的右前方,那里的一条低洼小河流边,有一小群动物正在饮水。 林瑾立刻摇下了窗户,朝着那边眺望。 聚集在那里的动物与羊类似,土灰色的毛色里,白屁股和黑尾巴格外明显。巴掌大的脸蛋在水面上饮水,大大小小的交错着,既悠闲又可爱。 尽管陆为的车停得很远,但仔细看,还是能将它们尽收眼底。 “那些都是藏羚羊。” 那里既有大肚子的母羊,也有刚刚出生的小羊,跟在母亲身边。通体灰白的母羊在河溪中低头饮水,小羊羔子抬头吮吸着乳汁。 领头的公羊有着高贵而纯黑的细长羊角,站在羊群的正中。 它抬起头,与不远处车里的林瑾相对视。 林瑾的手放在了车把手上,陆为刚想叫住她,她却快了一步,已经开了门。 公羊猛地跳了一步,随即飞速地向着河对岸奔逃而去。它本就是头羊,惊惶地逃走后,那群羊儿都跟着它飞奔逃离。 它们怕人,如惊弓之鸟。 ———— 注:现实中,藏羚羊在产羔季公母分群。 第四日(1) 藏羚羊们很快都消失在了河岸边,林瑾怔怔地看着,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它们被叫做高原的精灵。 它们跃动的身姿是如此轻盈而矫健,就像是精灵起舞,在雪山与河流之间穿行。 但它们对人类的惧怕,又让林瑾百感交集。 动物的恐惧都来源于求生欲,可可西里的藏羚羊,无时无刻不在受着盗猎者的觊觎。盗猎者将它们追到了穷途末路,它们从一次又一次的枪林弹雨里幸存,此后自然看见人类就会四散溃逃。 人类闯入了它们的领地,为了钱财把它们抽筋扒皮。 陆为朝着门外的她喊道:“这里的滩涂不好走路,你上来。” 她于是回到了车上,车接着朝西北边驶去。 滩涂上留下两行明显的车辙印。 等车走后,那群刚才在河边喝水的藏羚羊才从山谷中走了出来。 因路况实在不好,这个早上的车行驶得很慢。经过一些冻土融化得厉害的荒地滩涂,车几乎就是在地上爬行。 但纵然陆为开车开得很小心,可依然避免不了在泥沼地陷车的困境。 在一片河滩旁,车陷在了泥地里头。发动机轰响,车轮在泥里空滚,怎么都出不来。 陆为当机立断地下了车。 这种情况,空转车轮只会让车越陷越深。幸好车上工具带得齐全,他从后座找到了铲子和木板,在陷进泥地的两只前车轮里挖掘。 窗外一铲铲的泥土被深深撬起,泥点子飞溅到吉普车的车身上,让本就不干净的车更添了狰狞的痕迹。 林瑾从副驾驶跃过中控台,坐到驾驶座上,把车重新点了火。 发动机运作的声响让陆为猛地抬头,招手让她摇下了窗户。 “挂倒档,一会儿我让你动你就动。” “明白的。” 林瑾的脚踩在离合上,手握着方向盘。 陆为眼看泥土铲得差不多,便往车轮下垫了两块木板。退后看了两眼,喊道:“倒车。” 林瑾不跟车客气,一脚踩下去就是嗡的一声。车轮在木板上滑溜地转动了起来,挣扎了一会儿,便顺利地倒退了出来。 车退出了那片滩涂,她又换了档,依然是重重的油门,将车开到了陆为身边。 她爬回去,依然把驾驶座让给他。 陆为将沾满了泥的木板塞回车里,回到驾驶座开车。 他身上也沾满了泥点子,浑身灰扑扑脏兮兮的。 林瑾扣好了安全带,莫名道个歉:“陆为,对不起。” “?”陆为不解。 她解释道:“上次你说过,不准我开你的车的。” 陆为愣了一愣,没想到她会提起这茬。上次她在湖面上不要命地飙车,实在让他既后怕又惊讶。这一回的危险虽然没有上回大,但滩涂里飞驰的确不是明智之举。 可无论如何,他也没有生气的理由。 鼻里出气,他勾唇笑了:“不真心的歉就没必要道了,怪假惺惺的。” “哦。”林瑾咬了咬唇,低下了头。 “啧,没说要怪你。”陆为错手解开了她安全带的搭扣,“也不嫌勒。就是你那车技太野了,跟个愣头青似的,不要命地踩油门做什么。” “……”她一副认错的姿态。 陆为也不接着说下去。反正她开都开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何况,她小小一个人,在他的大车里飚速度的野性,也实在吸引他的眼睛。 她的骨子里就像流淌着楚玛尔河的红色水流,向外透出旷野的光芒。冰封在上的一层冰面改变不了她皮下的颜色。 等开过了这一段泥泞的滩涂,路面渐渐变为了更坚硬的沙草地,车的行驶也越来越顺畅。 陆为找了个避风的山丘下停了车,在这里做中午的休憩和调整。 山丘下有一旁高山雪水汇聚成的小溪,他洗了洗手。林瑾则在后座挖着早上放起来的糌粑。 因他之前拿放木板和铲子,后座物件的摆放已经乱了,糌粑被压在了杂物的下面,找起来费点工夫。她把杂物一件件挪开,忽地一本书从袋子缝隙里掉了出来。 她捡起书,随即被书封上大大的“龙虎豹”三字吸引了注意。性感女郎穿着比基尼,摆出了妖艳的姿势,佐证着这本书色情杂志的定位。 她随便翻开一页,入目的都是女人巨大的乳房和粉嫩的下身。 陆为还在不远处的小溪里洗着手,她远远望过去一眼,随即把杂志合上,放回了杂物袋子里。又从一堆东西中找到了装糌粑的袋子,拎着走了出来。 中午不用烧火,坐在太阳下,高原的强辐射让地面温度不再低迷。 她坐在草地上,懒懒地向后倾身,嘴里吃着糌粑,眼睛看向天上高飞的鸟儿。 “那是斑头雁。有斑头雁的地方,就有藏羚羊。” 陆为坐到了林瑾的身边,同她一起看着斑头雁盘旋。 “为什么这么说?” “斑头雁喝藏羚羊的奶,藏羚羊吃斑头雁的粪。它们一块儿活着。” 林瑾看着天上那群色彩斑驳的鸟儿,久久凝视出神。 等两人的糌粑都吃得差不多了,车子重新启动,接续上午的行程。 陆为一边开着车,一边叹道:“几年前,我刚来可可西里的时候,经常看前几百只藏羚羊成群地出来活动。但从去年到现在,我见到过的最大一群藏羚羊,也只有十三只。不仅是藏羚羊,斑头雁也少了很多。是我们没保护好它们。” 林瑾感受得到他言语里的失意。 “你们已经很了不起了。如果没有你们,盗猎者会更加猖獗。” 陆为深叹一声,油门越踩越大。 半天的跋山涉水,车子不曾减速停下,一路开到了日落时分,一顶偌大的帐篷出现在了挡风玻璃外的视野里。 林瑾想起了当初多吉介绍巡山队时提到过的哨卡。多吉说,巡山队在可可西里内部的一些紧要之地设立了哨卡,有巡山队的队员驻守在哨卡里。 这座湖叫作卓乃湖,而这里的哨卡,则被称为卓乃湖哨卡。 藏族人称呼藏羚羊为zu,而卓乃,就是“藏羚羊产羔的地方”。这是五六月份母藏羚羊成群聚居产羔之地,在这个季节里,湖面周围的草并不算旺盛,但附近已有了不少从羌塘和阿尔金山迁徙而来的母羊。 也正是因为这里藏羚羊聚居,卓乃湖成为了盗猎者最爱光顾的地界。因此,巡山队奢侈地派出为数不多的队员在这里设下哨卡,无论是什么车路过,都要接受哨卡的检查。 吉普车的靠近让哨卡中的两名队员都站在了帐篷门口,拿望远镜看清了陆为的车后,他们兴奋地挥舞起了手臂。 车稳稳停在了哨卡边上,陆为拉好手刹,让林瑾下车。 两名队员见到陆为,都冲上来与他拥抱。林瑾在旁看着,发现这两人都是汉人,最多只有二十五六岁,很年轻。 陆为又扮演起父亲的角色,与他们拥抱触额,摸着他们的后脑勺说道:“辛苦了,我们都记挂着你们。” “队长,站里都还好吧?” “都好……都好。” 一阵寒暄过后,队员们的情绪逐渐冷静下来,终于看见了一旁站着的林瑾。 陆为给双方做着介绍:“这是阿力,这是刘威。这是林瑾,北京过来的。” 阿力笑起来,两颗酒窝镶嵌在嘴角,笑容明媚得耀眼:“首都来的!欢迎欢迎!你是记者吗?” “不…” 林瑾刚要说话,就被陆为打断:“对,她是记者。知道我们要建立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她来为我们做一篇报道。” 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的阿力和刘威,在听到他这话后又一次变得激动。刘威甚至直接握上了林瑾的手,诚恳地说道:“林记者,真的太感谢你来到这里了。你要写多一点报道,让我们可可西里被全世界知道,那些混蛋就不敢来打羊子。” 他的真诚让林瑾深感无法承受,她点着头抽开了手,应道:“你们一定会被世界知道的。” 阿力和刘威都红了眼眶。高高壮壮的两个汉子,一时要哭起来。陆为拍拍他们的肩膀:“这里冷,我们进帐篷说话。” 四人于是都进了帐篷里。 牦牛毡子做的帐篷,保温又防雨,最是结实耐用。因帐篷平日承担了两个队员衣食住行多种功能,这顶帐篷也是巡山队众多帐篷里最大的一顶。 可即便是最大的,里头无非也就是七八个平方米的空间,挤着一个大火堆,边上有烧火做饭的锅灶。 帐篷里还有米缸和菜箱,只是里头的东西都只有浅浅一层,看着仅剩下几天的量。 陆为走前交代了桑杰来哨卡送东西,但他也只是将将来到这里,桑杰肯定没这么快。也不知道东西够不够他们吃到桑杰过来,他于是从车里取出了在错仁德加打的鱼,一半给了他们。 阿力看见鱼就两眼放光,磨刀霍霍,拿着锅说道:“我给你们做鱼汤。” 刘威和陆为都笑起来,林瑾的唇边也带上了笑。自从昨天看见了那群藏羚羊的尸山之后,心情就总是沉闷压抑着,现在终于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第四日(2) 阿力兴致冲冲地烧火煮鱼,刘威则和陆为说起最近哨卡上的事。 “这几天,卓乃湖附近有很多母羊过来下羔。半夜的时候,经常能听见车开过的声音。那群混蛋太狡猾,每次都是开很多辆车进来,特地派一辆没装皮子和枪子的路过我们这儿,带了枪手的车就趁机从别的地方过去。我们追过五次,就缴获了十来张皮子。” 他说着,指了指帐篷里堆着的一些羊绒皮张。 灰白色的皮毛全都来自藏羚羊的母羊。而这个季节的藏羚羊母羊,肚子里几乎都装着小羊羔。 这只是缴获的,而没缴获的更多。一张皮子,就是两条羊命。 陆为问道:“油还有吗?” “有还是有的,就是不多了。” 刘威叹一口气:“最远的一次,我追到库赛湖。来回一趟太远了,油用了可多。” “没事……过几天桑杰会给你们送一趟。现在队里经济宽松了点。” 听到经济宽松,刘威和阿力的眼睛都是一亮:“发工资了?” “……嗯。” 陆为模模糊糊地承认,显然不想在这里说起林瑾的一万五千块钱。 哨卡里的队员和保护站里的队员,对于钱和巡山的观念都不太一样。哨卡上的人不需要对队伍的钱包有什么忧虑,他们最需要的是对盗猎者的警惕心。 刘威又问起:“耶,队长,怎么没看见尕斤那小子?他不是老跟在你后边,这次有记者来,他害羞躲起来啦?” 阿力也转过头笑道:“那个小子老害羞了,去县里看见漂亮女人就脸红。” 灶火燃烧,鱼在汤里煮着,热气腾腾的。陆为原本笑着的面孔在提到尕斤后忽然暗淡了下来,话也变得更少,只是听着两个队员聊天说话。 哨卡的日子是无聊的,刘威与阿力原本都是寡言的汉子,但也被这里练出了聊天的能力。从追盗猎者的事讲到上一回在卓乃湖边看见的小羊羔子,说那只小羊有多么可爱可怜。 阿力的鱼汤终于煮好了,今天也终于能吃上一顿大米饭。虽然米饭分到每个人的盆里,也就拳头大小的一团,但比起前几天吃的糌粑,当然也算是美味珍馐。 在座的都是汉人,说话也都是汉语。不用遵守藏人吃饭时不说话的规矩,一边吃着饭,一边继续热火朝天地聊着。 林瑾从始至终都没说过几句话,有些问向她的问题,陆为都替她回答了。 她低头专心喝着鱼汤。因哨卡没多少佐料,盐也基本都是盐湖里现捞的粗盐,鱼汤的口感并不丰富。但品尝进嘴里,鲜味依然浓厚而可口。 这样一顿饱餐,不知道下一次吃上会是什么时候。 一锅鱼汤被吃的渣都不剩,奢侈地放在里头提味的两根大葱被三个男人不约而同地留给了林瑾。陆为看她不夹,动筷放进了她的餐盘里。 林瑾道了声谢,嚼进嘴里。 她不爱吃大葱,但这是少有的一些绿色植物,吃一顿少一顿。他们的好意不能辜负。 吃饱喝足后,陆为又说起巡山队的事:“这个产羔季过去之后,我打算再去一趟格尔木和西宁,再找点人过来。我们队里人越来越少了。” “好哦。”刘威笑了,“等招了人,咱们在可可西里湖也建个卡子,这样我们也不会老追人追到那里就丢了。” 阿力也说:“最好叫尕斤去那里,让那小子一个人守着,看他守个两三年,话还多不多。” 两人嘻嘻哈哈地笑到了一块,一想起尕斤那混小子的样子,就觉得高兴。 林瑾没见过尕斤,但听他们的描述,也勾起了唇微笑。她的目光不自觉地瞥向了一旁坐着的陆为,却发觉他的面色铁青着,不大好看。 她的笑瞬间就收敛了,糟糕的猜想在她脑海里诞生。 果然,等阿力和刘威笑完,他就开了口:“尕斤已经没了。” 阿力还没反应过来,依旧咧着嘴:“他啥玩意儿没啦?” 刘威手中的烟却忽地掉了,火星子戳在棉裤子上,烫出一块黑斑。 “十来天前,我跟尕斤追马阿大到鲸鱼湖,马阿大的枪手把他打死了。他家人把他接到西宁去火葬了。” 从陆为到来后一直嘻嘻哈哈的阿力陷入了良久的沉默,而刘威已经抹起了眼泪。陆为常和队员们说,做巡山队,死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队里没有怕死的汉子,但大家都不能接受队员的死去。 陆为瞒了保护站里的队员,但不想瞒着哨卡里的两人。哨卡里的人需要知道盗猎者的险恶,才能时刻保持着极高的警惕心。 而惊讶的不只是刘威和阿力,还有一旁闲坐的林瑾。 在保护站的时候,她没少听见尕斤这个名字。陆为一直同他的队员说,尕斤去了西宁,过几天就回来。尕斤的那辆车钥匙还在多吉手上,而她睡的房间,就是原本尕斤住的。 刘威问道:“他妈还要治病,他没了,谁给他妈养老?” 陆为叹气:“他妈也没了,他妹妹把他接走的。” 帐篷里充斥着死亡般的寂静。 林瑾是有哥哥的人。她知道失去哥哥会带来的痛苦,又迭加了母亲的死亡,她难以想象尕斤的妹妹承受了多么大的伤痛。 还是陆为抽着烟站了起来,一边朝着帐篷外走去,一边说道:“死了的就死了,我们还得活下去。” 他走出了帐篷,站在门口的星河之下。 漫天遍野的星星,也不知道哪一颗是尕斤变的。 林瑾也走出了帐篷,站在了他的身边。 “节哀,陆为。” “嗯。” 他低沉的声音里藏着可悲的哀恸。 他有时也在想,倘若巡山队的人再多些,每次出去巡山,都能有三四辆车十来个人,尕斤那小子是不是就不会那样轻易地死掉了。 子弹打穿了他的肺的时候,他的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恐怖的撕裂音。他就这么在剧烈的疼痛和窒息中死去,一如被枪手的冲锋枪扫射的藏羚羊。 巡山队的每一次出动,都是以少搏多,九死一生。 林瑾试着理解他此时的心情,想给出他一点安慰,张了张嘴,又觉得任何的文字在死亡面前都太单薄。 她于是低头,看了眼他垂落的大手,将自己的手握了上去。 “小时候我很爱哭,每次我一哭,我哥哥就会牵住我的手。”林瑾抬起头看向他,“哥哥说,两只牵在一起的手,能把心也带到一起,两个人就能分享心情了。” 陆为说道:“我的心情,你不用懂。” 她只不过是短暂地来到可可西里,总有出去的一天。而他要长长久久待在可可西里,他们之间哪会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林瑾却不这么觉得。 她知道自己是可可西里的过客,但对于死亡的感受并不弱于眼前的男人。 尽管从前并不认同这样的话术,可此时此刻,她依然选择用自己的伤痛治愈他人的伤痛。以苦止苦,虽止一时,这一时也足矣。 “我还没出生的时候,阿爸就死了。阿妈带着我跟哥哥到西宁的阿乙家住,后来我五岁的时候,阿妈被野狼咬死了。阿乙是阿妈的阿妈,阿妈死了,阿乙哭瞎了眼睛,在大街上被撞死了。哥哥带着我长大,哥哥就是我的阿乙、阿妈、阿爸。现在哥哥也不见了……我知道经历死亡是什么样的滋味。如果你愿意分享你的心情,我可以和你共同承受一份伤痛。” 她的小手钻在他的掌心里。他没有说话,却默默握紧了手心。 温度和力量在接触之中传递,他们共同看着天上的群星银河,不再说话。 远处土丘上闪过一道亮光,林瑾望过去,那亮光转瞬即逝。 “那是流星吗?”林瑾问。 “不是!”陆为瞬间收敛了哀容,浑身的筋骨都绷紧,放开了她的手,朝着帐篷里喊道:“阿力,刘威,拿枪开车!” 那闪过的亮光不是什么浪漫的坠落星辰,而是深夜出动的盗猎者。 “你就在哨卡这里。”陆为飞快地挖出了车钥匙,大步子跑上自己的吉普车。一下子变紧张的氛围里,林瑾的头脑也转得飞快,跟上去说道:“让我跟你们一起走吧。我留在这里,万一盗猎者到了这里,我没有反抗的能力。” 陆为深深看了她一眼,同意:“上车!” 阿力和刘威也从帐篷里跑了出来,一共三辆车,朝着那闪过亮光的山丘疾驰而去。 陆为的吉普和阿力的车并肩时,陆为指挥着林瑾:“窗子摇下来。” 林瑾把车窗摇低,那一边的阿力抛来了一只对讲机,稳稳落在林瑾的怀里。陆为从她手里接过对讲机,摁着按钮说道:“关车灯,我从正面追过去,小威从东面绕,阿力往西边。小心冰河!” “收到。” 三辆并排的车往不同的方向分了开去,油门都轰到了最大。 刚提起被盗猎者杀害的尕斤,他们就舞到了面前来。三个汉子都怒气满满,今晚势必要把他们追上。 ———— 感谢读者朋友们的喜欢 本文从今天开始日更 求珠珠,求收藏(磕头跪谢) 第四日(3) 荒野上的疾驰追逐,比的其实就是谁更不要命。 油门更快,子弹更多,就更有可能活下来。 翻过了小山丘,两辆亮着车灯的皮卡车出现在了挡风玻璃前的视线之中。这个点还在卓乃湖边上行动,甚至离哨卡这么近,这群盗猎者简直狂妄到了极致。 巡山队的三辆车都没打上车灯,敌在明,巡山队在暗,就有了先天的一重优势,直到只剩下不到一公里的距离,盗猎者才听见了吉普车的响动。 眼看着就要追上那两辆车,陆为的油门轰得更猛,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从腰上摘下了手枪,握在手心里。 紧急关头,他也没忘了叮嘱林瑾:“一会儿听见枪声你就趴下,在车里趴着不要出来,枪子儿就打不着你。” 林瑾点点头,手心攥紧。 陆为没工夫分神瞥她,没听见她应答,又问一声:“听见没,说话。” “我明白的。” 她紧张地看着巡山队的三辆车逐渐包围逼近盗猎者的两辆车,阿力的车性能最好,几乎已经要追上。 枪声在此时响起,阿力摇下了车窗,开枪打爆了一辆皮卡车的轮胎。皮卡车一下子失了衡,栽倒了河岸边的滩涂里。 “他们人多,你们两个一起抓这辆翻了的。剩下那辆我去追。” “收到。” 刘威和阿力的车都转了向,朝着滩涂上开去。响彻荒野的枪声越来越密集,那辆翻倒的盗猎车上也有枪手,正从车里爬出来做着困兽之斗。 枪火如烟花,绽放在草地各处。林瑾看着他们交火的场景,心跳得飞快。 她想象过对盗猎者的追捕会是什么样的,但没想到枪林弹雨会如此激烈。盗猎者疯狂地开枪扫射,没想给阿力和刘威留什么活路。两个队员也就不跟他们客气,一梭梭枪子打了过去。 林瑾不敢轻易相信,这些在美国电影里才能见到的场面竟然真的会发生在自己的眼前。她对于这个社会的认识在这场枪战里被击碎。 陆为说得对,无人区的规矩与外面的法制规则很不一样。这里就是你死我亡,弱肉强食,没有任何的妥协可言。 陆为朝着窗户那边瞟了一眼,就看见林瑾还呆呆地望着窗外。他凶起来:“说了趴下!” 林瑾回神,趴到了自己膝盖上,紧紧蜷缩着。 吉普车追逐着剩下的那辆盗猎皮卡。皮卡的车兜里装得满满当当,随着车疾驰颠簸,盖在车兜上的布偶尔掀开一角,露出里头的藏羚羊皮。 车一路向南追去,追得越来越远。对讲机里传来阿力的声音:“队长,抓了两个人,死了两个。缴了四杆枪。这辆车里没有皮子。抓了的人交代了,皮子都在另一辆车里。” “你们没事吧?” “一点儿事都没有。” “行。”陆为松下一口气,“先带到卡子里去,明天一早送去保护站,交给工委。” “明白。队长你也小心。” 一辆车解决了,给了陆为莫大的鼓励。他的吉普离皮卡越来越近,看着那皮卡要冲上一个山丘,陆为也掏出了手枪,在黑夜之中瞄准前车的车轮。 碰碰两声响,一枪擦着边过去,一枪正打在皮卡的后车轮上。 拖着漏气的车轮,皮卡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距离,但速度终究降了下来。就要被追上之际,皮卡停了下来。 陆为顺势也把车停了,车灯大开,带上手枪和手铐。开车门下车之前,对林瑾说道:“听到任何动静都不准下来,明白没?” 林瑾的脑袋埋在膝盖里,声音闷闷的:“知道了。” 还没等她的声音落下,枪声就响起了。 陆为唰地开了车门,枪子落在车门的铁板上,他躲在车门后,等待枪响的间隙,朝着皮卡的方向射去。 他的枪法在巡山队里本就是最好的,当然也远胜过没有行伍经验的盗猎者。 车灯照过去,他看清对面的皮卡上一共三个人,但只有一把冲锋枪。看来主火力其实并不在这辆车上,这辆车应该就是专门运货的,而刚才阿力和刘威控制的那辆车才是主火力所在。 盗猎者显然是慌了神,随着一个同伙中弹,枪手的枪法也越来越差。 陆为大喊一声:“放下枪,别帮马阿大卖命,我就不会杀你们!” 对面传来回应:“你是谁?” “野牦牛队陆为!” “他妈的……”枪手一句咒骂,握着枪的手都抖了起来。 碰上硬家伙了。 老板上次差点被追上,就是因为这个家伙。在巡山队里,陆为是最不要命的一个,就算搭档死了,车子坏了,一个人跑着都要追车。 枪手的心产生了一刹那的动摇,陆为趁势又喊道:“今年之内,马阿大一定会被捕。你们再跟着他,多少也就是个死,现在缴枪还能保命!” 枪声渐渐停了,从皮卡上下来了三个人。两个人扛着一个肩膀中了弹的,连排站在了车前。那把冲锋枪被扔在了车兜后的地上。 陆为先给三人都带上了手铐,又去看那个中了一枪的人的伤势。 子弹打穿了肩膀,但他运气很好,筋骨都没被伤到,也没打到大的血管,拿布料一捆止住了血,等送回工委再去治疗也不急。 刚才持枪的枪手问道:“陆队长,我们要坐多少年的牢啊?” 陆为问:“你有没有杀过人?” 枪手赶紧摇头,无论到底有没有杀过,都一概否认:“没有没有。” “那总有你出来的一天。” 他不想同这些人多说话,拿着对讲机和刘威报了方位,让刘威开着车来这里载人。 一把掀开了盖在皮卡车兜上的布,满兜的藏羚羊皮映入眼帘。 羊膻味和血腥味充斥在羊皮之中,一眼看过去,陆为就估计出了这些皮子的数额。 上次看到的那堆藏羚羊尸山,看来就是这伙人干的。 他看着皮子,心里的火气一波接着一波,一时忽略了身后的一点轻微响动。 “陆为!” 远处传来林瑾的叫喊,他的警惕心才瞬间回归,握着手枪飞快地转过身去,就瞧见一个握着枪的盗猎者正持枪对着自己。 哪儿冒出来的人! 两枪相对,没有人轻举妄动。 被手铐铐住的枪手对着那持枪者喊道:“马铁军,你做啥!” 马铁军握着枪的手抖得厉害:“阿爸,被抓住了,我们肯定都得挨枪子。要死,不如跟他一起死。” “你傻不傻,快放下枪!”枪手急切地喊起来,“陆队长,我小儿不懂事,你别对他开枪。” “阿爸,莫跟他说了,他不会放过我们的。等我跟他一起死了,你们开着车直接到格尔木,莫去找老板,直接把皮子卖掉。” 马铁军拿着枪,枪口虽然在颤抖,但依然紧紧对准了陆为。 陆为手里握着手枪,倘若换作其他时候,一定早就抢在他之前开了枪。之所以迟迟对峙,不是因为对面前的盗猎者起了恻隐之心,实在是无奈手里的枪已经没了子弹。 他带了子弹,但在兜里。 手里的手枪一共八发子弹,刚才就已经打光了。 也是他以为给车里的人都铐上了手铐就放松了警惕,以至于自己到了这样被动的境地。 硬的不行,他来软的。 他向前迈了一步,对马铁军说道:“你现在放下枪,我还能算你自首。” 马铁军却抖得更加厉害,枪口依然瞄着他的身体,怒道:“别过来了!” 陆为又迈出一步,离他更近。只要再近一步,他有把握夺下马铁军的枪。 “别过来了!” 马铁军几乎是怒吼,放在板机上的手指紧张得出了汗。 怦怦怦—— 接连一串枪响,划破了夜空宁静的假象。 马铁军应声倒地,血溅在了身边的父亲身上。 枪手崩溃地大叫:“铁军啊!” 陆为震惊的目光越过地上倒下的人,望向十米开外抱着比她手臂更粗大的冲锋枪的林瑾。 化险为夷的安全感还没有到来,他的心里满满当当全是震诧。 她怎么下来了! 林瑾娇小的身材被前后两方的车灯照亮,帽子下压着的乱发像是会发光,而身体的轮廓更是金光闪闪,像是从天宫中下来的仙女。 可姣好的面容却配上了凶神恶煞的一把冲锋枪,极致的反差感在灯光下格外显眼。 “陆为,你没事吧!” 拿着枪的仙女向他大喊道。 陆为滞滞地看着她。她见陆为不回答,以为刚才的乱枪也伤到了他,赶紧抱着枪跑过来。 “陆为?” 她越跑越近,而他也向她迎去,一把将她抱紧了怀里。冲锋枪横亘在两人之间,林瑾赶紧推开了他:“万一走火就不好了。” 他还没感受到她身体的体温和柔软就被她挣开,倒也不失落,从她手里拿过冲锋枪,又蹲到了马铁军的身边。 马铁军背上都是枪子儿,当然活不成了。 他爹在他身边惨痛地哭着,捶着他的尸体:“铁军啊!叫你不要乱来!你瞧瞧!命也没了吧!” 陆为在一旁看着他们,给足他时间哀悼自己的孩子。他当然恨他们入骨,却想给他们留一点人的尊严。 林瑾也注视着眼前的父子。 那个被打成了筛子的年轻男人是她亲手打死的。这是她第一次杀人,惶恐和后怕姗姗来迟,一股反胃的恶心感弥漫上了腹胃。 第四日(4) 很快,刘威的车也来到了。 他看了眼地上死了的盗猎者,又看着戴着手铐的三人,说道:“上车后头,我把你们押去卡子,明天和你们的同伙一起送到保护站去。” 三人没有再生出反抗之心,乖乖跟着刘威上了车。 陆为揽着林瑾也往吉普车上走,跟在刘威的车后,开往回卓乃湖哨卡的方向。 自从回到车上后,林瑾一直一言不发。 陆为在震惊过后的满肚子疑惑却憋不住,问道:“谁教你开的枪?” 林瑾看向了他,澄澈的眼睛里都是他的倒影:“没有人教过我。我是看你上次打冰面学的。” 陆为不信。 她那个枪法,准得离谱。没练过几年的队员拿着一把这么重的冲锋枪,兴许都压不到她的角度。 除非她是什么天才,不然光看着他打,怎么能够把枪控制到这种程度。 林瑾就跟他解释:“或许是肾上腺素的作用。人在危急关头,体内会分泌一种叫肾上腺素的激素,能激发人的很多体力和潜能。刚才…我怕你死了,所以……” 陆为深沉的眼神盯在她的眼睛里,没找出一丝作伪的心虚。 这小丫头。 他都不知该说什么。 她救了他的命,且她现下正因杀了人而产生了生理性的反胃,脸色惨白惨白的。他于是决定还是放下这个问题。 毕竟,不是所有问题都会有答案。 他这样告诉她,也这样告诉自己。 对讲机产生了一阵噪响,紧接着刘威的声音传来:“队长,刚才这三个人交代,他们今天是要去野马川交货的。马阿大应该就在那里。” 陆为回道:“收到。你先带人回去,我现在就去野马川。” 吉普车急转弯调了头。 林瑾又泛起恶心,一阵干呕。 陆为看过来,问:“要不我先把你送去卡子,或者你上前面刘威的车。” 林瑾强撑起精神摆摆手:“不用管我的。赶紧追。” “你真的没事?” “没事的。” “好。”陆为狠下心,又重踩油门,朝着野马川的方向驶去。 这个夜晚注定无眠。 林瑾晕晕乎乎的,在车程的颠簸中眯起了眼睛养神小憩。野马川可不近,开车也得几个小时的历程。 他看见她渐渐呼吸均匀睡过去,深深舒出一口气。 还能睡着就好,说明心里负担还不算重。有些巡山队员在第一次开枪杀人之后,会整宿整宿睡不着,患上严重的失眠症。 他又回到了一个人开车的状态。 整个可可西里的地图都在他脑海中清晰地呈现着,不用时刻看着指南针,也能熟练地行驶。 夜路难开,过了相对平坦的卓乃湖区域,路上的滩涂和冰河越来越多,他的车速也一降再降。速度慢了,心绪却还乱着。 满脑子都是林瑾拿着枪的样子。 她的枪口不偏不倚,就落在了想杀他的人身上,那么精准。但凡偏离一丁点,子弹击中的就有可能是他。 同行到了现在,陆为对林瑾那些根据她的外形而得出的判断,早已被他全然推翻。 她不是看上去的那个漂亮、可爱、精致的女大学生。她不娇气,不矫情,学什么都很快,且身上的勇敢果毅远超同龄人,他没有见过她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有这份劲头。 也不用说她这个年纪。换作任何一个年纪,她这样的人都太少见。 可就是这样一个哪哪都好的小姑娘,却拥有着如此坎坷的命运。 陆为想用一个词来描述林瑾,无奈书读得太少,对于辞藻狗屁不通。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来,只好作罢。 林瑾,林瑾。 他默念着她的名字,咀嚼这两个字的意蕴。 忽地,他想起了一种生长在可可西里的植物。 他原本不知道那种绿叶黄花的植物叫作什么名字,只是偶尔有队员受了伤没有药的情况下,他们会拿它来研磨成药泥,外敷在伤口上,对于止血敛疮有奇效。 上一回有植物学家来可可西里考察,见到他们在用这种小花,就介绍了它的名字—— 迭裂黄堇。 专家说,这种小花味苦、涩,性寒,有毒,只生长在海拔四千米以上的地方。可就是这种又寒又毒的植物,对于解毒疗伤有着奇效。 林瑾。迭裂黄堇。 他看她一眼,莫名觉得,她与这种小花像极了。 看上去温柔,内里却艰涩得很。这样一个人,偏偏是这高寒之地中,属于他的解药。 林瑾醒过来时,车程才将将过了大半。 幸而恶心干呕已经止住了,她的精神也好起来。陆为见她醒了,投来一眼:“还有不舒服吗?” 林瑾摇头:“好多了。” “那就好。” 他没就冲锋枪的事再多说多问,这个话题,同先前那个淫靡的夜晚一样,被两人共同主动忽略,不再提起。 但他觉得,有必要再给她开解开解杀人的事。 他问:“第一次杀人,什么感觉?” 林瑾意外他会这么问,沉默了一会儿,回答道:“虽然知道,如果我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但一想亲手终结了一条性命,还是觉得有负罪感。” “负罪感?” “嗯。那毕竟是一条人命。我很愧疚。也许只把他打倒就行了,不用直接杀了他的。人命是最珍贵的东西。” 陆为默了默,叹了口气:“傻孩子,在无人区最廉价的东西就是人命。一桶汽油,一颗子弹,一只羊子,都比人命值钱。你不杀死他,他早晚有一天会为了那些更值钱的东西来杀死你。” “嗯,我知道了。” 林瑾乖巧点头,也不知道真正听进去了多少。 随着吉普车距离野马川越来越近,陆为对周遭的观察也越来越仔细。 他已经追了马阿大足足两年,每次却都被这个目前可可西里最大的藏羚羊皮盗猎商逃脱。为了追捕他,已经折进去了好几个兄弟,无论从公还是私,陆为都势必要捉住他。 所以无论马阿大在野马川的说法到底是不是真的,他也一定要来到这里看看。 这个夜晚充满了紧张与追逐,路程越行越远,东面的天际线上甚至已经出现了点点光亮。 白天对于追捕来说,丧失了趁夜色靠近的先机,车和人都暴露在光亮里,会带来额外的风险。不过陆为都已经到了这里,也不可能因为天色将晓而放弃行动。 终于,楚玛尔河的红色光芒又呈现在了面前。 野马川在楚玛尔河的尽头,顺着楚玛尔河继续西去,就能抵达目的地。 陆为突然兴奋了起来,他疲惫了一晚上的精神就像睡了个十二小时的觉一般回归高亢,只因在西望的远处,出现了连排的帐篷。 巡山队没有在野马川设置哨卡,那里的帐篷,只会属于盗猎者。而那么大的规模,也许住的就是马阿大一伙人。 可当车越开越近,陆为的兴奋就渐渐减弱了。 这么明显的车响都没有逼出盗猎者的侦查员走出帐篷来查看,这意味着,帐篷十有八九是空的。 他避免了一场枪战交锋,可又走失了这群盗匪。 果然,当车停在了那排帐篷前,他拿着枪一一查看时,帐篷里连个鬼影都没见着。 火堆还点着,柴火甚至都还没烧完,但人已经跑完了。 又是他妈的这样。 第五次了,他又抓到空的帐篷。 马阿大就是那传说中的狡猾兔子,洞穴太多,行踪不定。 陆为气得舔后槽牙,看一旁有林瑾在,才没有吐出些不堪入耳的脏话来。 他走出帐篷,想去找附近的车辙印。可这一带都是沙丘,一夜的大风吹过,沙丘上的沙子一层层卷变,早就把车辙都掩盖得毫无痕迹了。 “陆为,那还追吗?”林瑾问。 陆为一脚踹向自己的车轮,拿死物出气。 “不追了。拆了这些帐篷,我们一会儿回去。” “哦。” 这里的几顶现成帐篷,用的材料都比巡山队用的好太多。陆为心里自己安慰自己,这一次没抓到马阿大,好歹收获了这些帐篷。 林瑾负责收帐篷里马阿大团伙留下的保温垫、睡袋等材料,而陆为负责拆帐篷,都堆在吉普车的后座里。辛苦都忙活完,林瑾靠在车门边喘气。 这里的海拔似乎比卓乃湖那里要高出一点,她动起来有些缺氧吃力。 陆为觉察出她不对,到她身边来看情况。 林瑾还是摆摆手:“没事的。” 她靠着喘一会儿就能好,也不是什么大事,不想麻烦他关心。 陆为紧张问道:“有没有觉得胸闷?” “有一点吧。” “有痰吗?咳嗽吗?” 林瑾忽地笑了笑,喘着气说道:“你放心点,我不是肺水肿。就是喘而已。” 她主动拉起陆为的手,将他的手贴在了自己前胸。隔着厚重衣料,他感受不到她皮肤的触感,却能体会出衣料下的柔软。 “肺音还是很正常的,对吧?” 陆为没学过医,靠这样一摸,哪里就能摸出她肺音正不正常。只觉得贴在她身上的手在发烫,看着她的眼睛也在发烫。 林瑾的气喘逐渐平复了,面色也越来越红润。她放开了陆为的手,浅笑着说道:“好了,咱们继续拆帐…唔——” 话没说完,就被陆为堵住。 他疯了一般把她抵在车门上,一手抓住了她两只无措的小手举过头顶,另一手捂上了她的脖子,让她无法挣脱。 唇舌如刀剑,划开她的嘴唇与牙关。 他吻得用力极了,像是要把她吃下去,舌头紧紧纠缠着她的软舌,她口腔里的每一寸都不肯放过。 津液交换的啧啧声在车边响起,靡乱的情事不合时宜,但他偏偏在这时候这么做了。捂着她脖子的手微微用力,他听见她因疼痛和窒息而发出的呜咽,亲吻更加兴奋投入。 这个吻里带着太多太复杂的情绪,陆为自己都说不清是为什么。 在见过她最坚硬的模样后,看见她柔弱的一面,就想恶狠狠地蹂躏上去。 终于,他松开了手,退开了一点距离。 林瑾面色涨红地看着他,唇上破了点皮,湿润润的眼睛酝酿着泪,楚楚可怜又无辜。 他摸摸她的小脸,粗粝指腹从她面颊划过:“乖。” 第五日(1) 这个吻怎么回事呢。 林瑾的心里盘算不清,也看不懂面前这个高大的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本就气喘,这样一来呼吸更不顺畅了,靠在车上小喘着。 白细的脖颈很快显出一道红痕,那是他在她身上作恶的痕迹。 他眷恋地摸着她的脸,问道:“痛吗?” “痛的。” 要是不痛,刚才也不会像小猫一样呜咽了。林瑾把眼泪憋回去,又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角的血迹。 刚才没说完的话被她重新拾起:“好了,我们去拆帐篷吧。” 陆为却没打算放她离开,将她囿于自己和车身之间,问道:“生气吗?” 林瑾摇摇头:“不生气的。” “为什么?” “……”她沉默了一会儿,“这是答应过你的事。” 陆为眉毛皱起来,没多久又舒缓开。 他无奈地扯了扯嘴角。 也是,还能是因为什么。她答应过,只要他愿意带她进可可西里找哥哥,他想怎样都可以。就算他龌龊到在这里把给她上了,这倔强的小孩估计都不会说个不字。 他不想自作多情,却不自觉地幻想更多东西。 可她轻飘飘一句话,就把他的幻想都瓦解了。 行吧。 他后退了一步,身体不再紧紧捱着她,却依然不想让她再去收拾:“我去拆就行,你待在这儿。” 大多数时候,林瑾都是很听话的。他让她怎么做,她就乖巧地照做。 他说了让她在这儿待着,她也就不上赶着去帮忙了,靠在车边看着他在沙地上忙活。 肌肉能被厚重的衣服藏住,但蓬勃的力量感和荷尔蒙却是藏不住的。他的一举一动都落入了林瑾的眼中。 她又舔了舔唇角渗出的血,尝到的血腥味与刚才他舌尖送来的烟味混合。脖子上的红痕也在发热,她看了眼车里,围巾落在车上了。 她后知后觉想起陆为刚才那苦笑。 她说不生气,他为什么会是那样的神情? 林瑾的聪明在呼吸平稳后发挥出来,一些猜想诞生,她一一排除,最后留下了最有可能,但也最让她意外的那一种——他喜欢她。 不只是男女之间的情欲,他真的产生了感情。 她看向陆为的目光眯了起来。 四顶帐篷拆下来,吉普车的后座就摆不下了。陆为爬上了车顶,让林瑾把东西递上去,他用绳子固定好。 东西绑好之后,两人回到车上。车子重新启动打火。 野马川距离卓乃湖哨卡也有几百公里路,开车五个小时起步。林瑾在来的路上浅浅睡了一觉,精神头还算不错,但陆为却已经一夜没有合过眼。 车开出没一会儿,林瑾便问道:“要不要我来开?” 陆为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开就行。” 她又不认识路,而且她那个开法,要是方向盘正在她手里,恐怕他这辆年限将至的老车也无法承受。 “你不困吗?”林瑾又问。 陆为撇头看她一眼,下巴一抬:“你跟我说说话就行。” “哦。” 她咬了咬唇,背靠在座椅后背上,两只手捏在一起,不知想了些什么。沉默了一小会儿后,她说道:“陆为,你是哪里人啊?” “可可西里。” 可可西里是无人区,不会有人生来就是这里的人。 “来到可可西里之前呢?” “我一直在青海当兵。” 她打破沙锅问到底:“来到青海当兵之前呢?” “换个话题聊聊,我没有过去。” 他态度强硬,虽没有什么不快的神色,但感受得出他对于自己的过去的抵触。 每个人都是有过去的,只是他不想说罢了。 那就不聊过去,聊一聊未来。 林瑾澄澈的双眼盯在他的脸上:“那你有想过离开可可西里之后的生活吗?” “没有。我会守在这里一辈子。” “不打算娶妻生子?” 陆为哼笑了一声:“没有女人愿意跟着我们的。我们都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人,在可可西里一呆就是一辈子,谁愿意来这里给我当老婆。” 他对于这方面一直都没有期待。 说起女人,他又补充一句:“队里的小伙子们,来到可可西里后,就没有一个女朋友还没跑的。” 林瑾微微一笑:“那你们的牺牲真的很大。” “那几个小子,我就当儿子看。儿子都有了,就不觉得牺牲大了。” “可这样也只解决了后代,女人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吧。” 他一挑眉:“这么关心这个…你有兴趣帮我解决?” 林瑾抿着唇笑,低下头不作答。 陆为深深看了她一眼,然后分出一只手来摸出烟,自己给自己点上。 连续开车的困倦当然是有的,但林瑾的话的确起到了提神的效果。光是她笑而不语的样子,就足以让他精神奕奕地浮想联翩许久。 小姑娘家家的,这样的流氓话都不反驳一句,脾气是真好。 他又想起那个晚上,他把她的头摁在自己的胯下,让她小巧的嘴巴吞吐自己肮脏的东西的时候,她也是这样,一点抵抗的意思都没有。 他吸烟过肺,又缓缓吐出,烟味充斥在车里,久久弥散不开。 几口烟让他冷静下来,反客为主问她:“那你呢?在北京读书,有男朋友了没?” “没有。我没处过对象。” “长这么漂亮,就没人追你?” 林瑾眉眼低顺,捏着手套上露出的线头玩:“有的。但我不太喜欢他们。” 嚯,他们。 说明追的人还不止一个。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吗?”林瑾顿了两三秒,“我喜欢年纪大一点的,会照顾人的,对大事小事都能拿主意的。” 陆为接着问:“不喜欢那种长得好看的?” “喜欢总还是喜欢的,但处对象是跟人处,毕竟不是跟一张脸皮处。” “那你这要求也不高,怎么就没谈过对象?一个喜欢的人都没遇到过?” 她叹口气:“可能是我哥哥太好了,后来遇到的人,我总是会下意识跟哥哥去比较。一比较,就觉得全天下男人都没有哥哥好。” 讲起林述,陆为忽然意识到,她刚才说的那些标准,什么年纪大一点,什么会照顾人,什么能拿捏主意的,大概都是在说他哥哥。 又他妈自作多情了。 陆为恨不得咬自己的舌头,绕着弯问来问去,结果问到了她哥哥身上。 他重拾自己叼在手指关节上许久的烟,深吸了一口。 烟从他口中吐出,在方向盘上一撞,立刻四分五裂。 “实在遇不到,回北京之后找个条件好点的将就将就得了。你这么漂亮,又是女大学生,肯定能嫁个好人家。成了家,也算对得起你哥哥把你照顾到这么大了。” “……” 林瑾没有应这话,是她并不认可他,但也没有反驳。 她之前没有和哥哥聊过这方面的事。她也在想,如果是哥哥的话,哥哥会像陆为这样想吗? 哥哥和陆为算是同龄人,都是初中没读完就辍了学,文化水平差不多,其实性格也差不多。都是这样硬得要命的脾气,却又在小事上很照顾她。 哥哥会想让她回北京,然后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好人嫁了吗? 淡淡的遗憾涌来。为什么当初不能多和哥哥聊聊天呢,如果那时候聊了,现在也就不会想不清楚了。 一队藏野驴从远处出现,话题被短暂地打断。林瑾看过去,觉得那些动物高高大大的,还以为那些是马。 等车开得近了,才发现原来是一群驴子。 驴子静默地看着车开近又开远,在这片原本无人生存的荒野上留下并不属于自然的痕迹。 陆为的烟已经结束了,困倦也已经被打消,他对林瑾说道:“你要是困就先睡会儿,车还得开几个小时,我不困。” “没事,我也不怎么困。” 时间已经完全进入了白昼,疲困不成问题,但肚子渐渐有点饿了。 陆为不打算专门为了吃饭而停个车,林瑾于是解开了安全带,身体一扭,往后座趴过去找糌粑袋子。 昨天找到之后就放在显眼好拿的位置,林瑾手一勾就拿到了。只是从后座撑着再转回来不大容易,软细的腰使着劲,臀部翘起的弧度很勾人。 其实这样的姿势略有夸张,只因她知道陆为在身边,所以刻意浮夸了身体的曲线。 果然起效。 陆为看了一眼,忍不住又看一眼。 她已经爬了回来,从糌粑袋子里挑出一块拿给他。瞧见他的目光带着意味不明的侵略性,明知故问:“怎么了?” 恶劣的挑衅。 陆为也不惯着她,直接问道:“你故意的?” 林瑾装傻:“什么?” “翘屁股给我看。” 语言直白得她一滞,递糌粑出去的手在空中停了几秒,又收手回来,想把东西放进自己的嘴里。 陆为的车本来开得就不快,一脚刹车,稳稳停住。 他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带着她手里的糌粑到了自己面前,张开嘴咬了进去。 粗糙的唇不仅含住了糌粑,也碰到了她的指尖。 林瑾的下唇又被她咬得发白,低眉顺眼地道歉:“对不起。” 道歉,又道歉,他怪她什么了吗,怎么什么事都道歉。 陆为松开了她的手,警告她:“下回再故意翘屁股,我扒了你裤子打。” ———— 感谢喜爱,50珠加更一次,在18点30分 第五日(2) 林瑾脸上浮红,小声说道:“知道了。” 那抹红色取悦了陆为,他重新踩下油门,车接着朝卓乃湖哨卡的方向往回开。 两人不再说话,林瑾从糌粑袋子里拿糌粑来吃,自己吃一块,然后递给陆为一块,反复几次之后,肚子差不多也都被填饱了。 她重新把袋子放回后座,这一回特地没使力,姿势自然得多。 陆为的话虽然直白得让她难以适从,但这一路的几次试探,让她成功地确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 他好像真的对自己有喜欢。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好办了,倘若他喜欢自己,就不用担心他半路反悔不带自己去太阳湖。而且在可可西里这样的地方,人身安全也得到了一重保障。 林瑾看着窗外的风景,心情隐隐有些舒畅。 太阳移动得很快,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头顶,卓乃湖的碧蓝色出现在了视野之中,远处还有一顶黑色的帐篷。 从昨夜的追逐开始,这个夜晚发生了很多事。 她见证了一场枪林弹雨的对决。真正的激战并无美国电影里的那些精彩的慢镜头,生与死就是一瞬间的事,噗呲一声,呼吸也就没了。 她也是第一次拿枪杀人,生命倒在了自己的手中,难受持续了一阵,如今已全然不察。大概因为在这里,杀人是件太平常的事。而她对于死人太熟悉了。她成长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面对死亡,这件事如影随形,伴随她到了十九岁。 这一趟行程,原本只是想去太阳湖找哥哥,没想到节外有枝。 车停在帐篷前,阿力迎接两人回来。 “小威送人去保护站了?”陆为问道。 阿力点点头:“嗯,大早就出发了。” “估计路上能碰上桑杰。”陆为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了帐篷,拿自己的水杯灌了两大口水。昨晚追击走得太急,没顾得上水的事。路上吃的又都是糌粑,更是干得要命。 阿力也要跟进去,林瑾拦住他,指了指车顶上绑着的东西:“那些是在野马川缴获的,你能去解下来吗?” “当然。”阿力露出明媚的笑,踩着引擎盖爬上了车顶,解开陆为绑着的绳结,对车下的林瑾说,“帮忙接一下。” 林瑾就站在车身边,伸出两臂从他手里捧过牦牛毡子,抱了个满怀,又放在一旁的地上。 “哟,你力气不小诶。”阿力嘻嘻哈哈地看林瑾劳作,正巧陆为在此时出来了。 “队长,这些帐篷毡子能分我和威哥一顶吗?我俩正好把哨卡的帐篷换了。” 陆为失笑:“不然我废老远路把这些从野马川带过来做什么?” 阿力两眼放光:“队长真好!” 这些缴获的帐篷,用料和大小都比他们原先用的好太多,肯定也更能保温防水。 瞧这天气,估计这两天就要下雪,这下可以不用挨冻了。 阿力就是有这个魔力,他只要一笑起来,身边的人就能短暂忘却了自己的烦心事。什么事经过他的笑容的放大,似乎都变成了大喜事。 林瑾听着他俩的对话,也微微笑了笑。 这一趟缴获的东西不只是帐篷,还有四把枪和一箱子弹。 陆为去查点了数量,挑了把步枪放在车上,剩下的三把都留在哨卡,给刘威和阿力增加火力。 活都干完之后,陆为进帐篷睡了一觉。白天的野外温度高,连带着帐篷里的温度也高,睡觉不用裹得严实,躺着很舒服,他很快就睡着了。 林瑾在帐篷外的小马扎上坐着,手里捧着杯子,喝阿力新烧好的热水。 阿力就坐在她对面,问她:“你是首都北京来的,北京是什么样子呀?” 北京是什么样子?这该从何说起呢。 林瑾想了想,说道:“北京是一个大城市,很繁华,街道很干净,有很多高楼大厦的。” “路上是不是有很多外国人?” “嗯。在最繁华的街道,王府井,或者是西单大街,就能看见外国人。” 阿力更起了兴趣:“我有外国女人的画报,但还没亲眼见过外国人呢。啥时候可可西里太平了,我也要去一趟北京,去看看外国人。” 林瑾笑了。 他想去北京的理由,不是想去看首都,也不是想去体验城市的繁华,而是想看看外国人。 “阿力,你是哪里人?”她问道。 “格尔木的。” “来到可可西里之前,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来到可可西里呢?” “我?我是给开厂的老板开货车的。”阿力乐呵呵地回忆往事,“那时候我爸爸听说,可可西里的巡山队有编制,想让我也有个编制嘛,就让我过来了。来了之后,就一直跟着陆队长了嘛。” 带着功利心而来,却没想到这里一点功利都没有。 别说编制了,阿力到了可可西里,连正经的工资都没发过一回。偶尔其他的队员来替他守卡,换他去治多县消遣轻松几天的时候,还是陆为自掏腰包给他几十块钱。 可就算这样,来到这里之后的阿力,却再也没生出过离开这里的心。 他看着渐渐积起阴云的天,说道:“可可西里真美,天晴的时候美,阴天也美。” “要是让你一辈子守在这里,你愿意吗?” “一辈子?”阿力挠挠头,“那不会吧。等到可可西里没有盗猎者了,就不用守下去了。总有没有盗猎者的那一天的。” 这是让林瑾意外的回答。 类似的问题,她问过陆为。陆为说,他会一辈子待在这里,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离开可可西里。 这意味着,在陆为的潜意识里,并不觉得可可西里能够摆脱盗猎者的枪声。 而阿力却对可可西里的未来有着乐观的判断。 她知道这样的观念差距产生的原因。 陆为作为巡山队的队长,对于盗猎和巡山的事,知道的远多于阿力。他知道藏羚羊产业的巨大利益,知道巡山队对于打击盗猎的艰辛刻苦,也知道在盗猎者的背后势力难以根本清除。 只要这片土地上还生存着藏羚羊,盗猎者就永远不会完全消失。 一次两次的打击或许会让他们消停一阵子,但只要巡山队一放松下来,盗猎者又会像麦子一样,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 但她不想打击阿力的纯真,微笑起来:“对。总会有那一天的。” 两人闲聊了片刻,阿力也闲不住,拿了一些帐篷材料,在原有的那顶帐篷边又扎起一顶,说是给林瑾晚上住的。 他钉棚钉还不熟练,锤子总是砸歪,但好在力气大,很快也就扎好了。 帐篷里头的东西他还想着帮林瑾布置了,她却摆摆手:“这些我自己来就好。” 她不习惯看别人干活,而自己作壁上观。除非别人特地交代了不让她动,不然她多多少少要上去分担点工作的。 这大概是在和哥哥一起生活的时候养成的习惯,哥哥虽然宠她,可也总是教她自己的活要自己干。 林瑾也在新扎好的帐篷里浅浅睡了一会儿,不知过了多久,是陆为掀开帐篷布,叫她到隔壁的帐篷里吃晚饭。 她睡眼惺忪,揉着眼睛跟在他后面出来,发觉天已经黑透了。 夜里的温度降得太快,因大风的缘故,今夜的气温似乎比前几晚更低了一些。 她不习惯这样的寒冷,拢紧了自己的棉外套和围巾,将手插在兜里保暖。 陆为问:“再给你件衣服?” 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穿满了衣服的身子,就算再给她一件衣服,又能套在哪里呢? 于是拒绝道:“不用了。” 进了旁边的帐篷,温度一下子回暖过来,风也没了,坐下就舒服。 阿力已经烧好了晚饭。 一人一小团大米两条烤鱼,要多少有多少的糌粑,以及一锅只有鱼的鱼汤。 陆为一坐下,就拿起林瑾的盆,给她舀了鱼汤,泡在了饭里。 阿力看着队长这个样子,笑起来:“队长,你像林记者的爸爸一样,还给她盛汤啊?” 陆为把林瑾的盆放在她面前,又伸手去拿阿力的盆,说道:“你爹给你也盛碗。” 阿力眼疾手快地抱起盆就躲:“队长,不兴这么占便宜的。我爸爸还好端端活着呢,可不能认你做爸爸。” “那就少说话,吃饭。” 陆为佯凶了一句,也不怎么管用,阿力还是热热闹闹的,先夸耀自己的鱼汤有多么美味,又说自己的枪法有多准。 “前几天就在西边那个丘上,我跟威哥去打兔子。我就跟威哥打赌,说三枪之内能不能把兔子打下来。结果我第一枪就把兔子打死了。” 他的枪法是陆为手把手教的,陆为那时候就觉得他有天赋,所以把他放在了最常和盗猎者枪战的哨卡上。如今他的枪技越来越厉害,陆为也与有荣焉。 巡山队多一个神枪手,盗猎者们就多一分顾忌,羊子们也就多了一条活路。 “队长,你下回出去,要是去西宁看尕斤,给他烧只兔子过去。那小子最喜欢吃兔子肉,估计死了在那边,也想着吃这一口呢。” 陆为爽快答应:“行,记住了。” ———— 加更已送达~ 感谢读者们的耐心追文(磕头) 肉肉就快来了(再次磕头) 下次加更在100珠,想看更多肉肉可以多多投珠支持(再再次磕头) 第五日(3)(微h) 吃完饭后,林瑾早早地就去了隔壁的帐篷。 下午睡过一觉之后,她其实并没有很困,但想着或许陆为会有什么话要跟阿力单独聊聊,比如巡山队的安排之类的,她在场的话或许会不方便。 帐篷里有水,也有火炉烤着,不算特别冷。她坐着也是没事做,索性从包里拿出了毛巾,热水打湿后从衣服领子里伸进去,给自己擦了擦上身。又用干的毛巾抹了一遍,久违的清爽回归。 刷牙洗脸就到了帐篷门口,她坐在小马扎上擦着牙粉,刚准备拿水漱掉,陆为就出来了。 他抱着一床厚棉被,跟她说道:“今晚可能要下雪。下了雪就更冷,你多盖着点。” 林瑾赶紧把嘴里的水吐了出去,站起来想从他手里接过厚棉被,但陆为拿着棉被没让她接手,而是直接进了她的帐篷,放在了她的睡袋上。 林瑾跟着进来,问他:“你今晚睡哪里?” 陆为:“你想我睡哪里?” “……这附近有狼吗?” “有。” “那你能陪我吗?” 火堆把陆为的目光烤得炙热,热乎乎一团粘在了林瑾的脸上。 他说道:“一会儿等阿力睡着了,我过来陪你。” “谢谢。” 林瑾的客气礼貌总是不适时。 陆为已经渐渐习惯了她的说话方式,并从这不适时的礼貌里咂摸出一点情趣来。 他果然也没有食言,过了一个多小时,就回到了林瑾的帐篷里。 “阿力睡着了?” “嗯。” 短短的对话,忽然给了陆为一种自己在偷情的错觉。 想到这个,他自嘲地笑笑。 两顶帐篷紧紧捱着,那边的呼噜声这里都听得一清二楚,偷情,他能偷个什么。 林瑾看他两手空空,问道:“你不拿个睡袋过来?” “你不是有一个?” 他蹬了鞋子上了保温垫,把上头铺着的睡袋拉开,变成一张能掩盖两个人体型的被子。林瑾站在火炉边上,咬着下唇,躺到了他铺好的地方。 无言的默契达成了,她做了他想让他做的事。 两人都是求仁得仁,周瑜碰着黄盖。 她的懂事就像一剂幻药,让陆为沉迷。 尽管知道她钻进这床被子,也只是因为她所说的“答应过他”,可看着她躺在了这里,他的心里就跳起一簇火焰。 燃烧,烫着浑身的筋骨,躁动不堪。 陆为也脱了外衣,躺到了两床棉被、一张睡袋之下的保温垫上。 除了脖子和脸,两人身上都没有露在外的肌肤。从手套到袜子整齐得很,可这样的情况下,再全头全尾的衣服,也跟什么都没穿赤裸上阵没有什么差别。 林瑾躺得笔直,陆为则侧身躺着,对着她。 他声音低沉粗哑,降落在她的耳侧,像是挟着旷野的风:“睡吧,明儿早点起来,我们能到可可西里湖。” 在被窝里的手却没有践行他自己说出口的话,向前探了探,找到了她的小手。 大手裹住小手,牢牢包裹在掌心里。 “晚安。”林瑾气声。 “晚安。” 在寒冷的夜晚相抵而眠,很多的文艺作品都将它描述得太过浪漫。 其实真正这样的夜里,被窝是拥挤却漏风的,寒意会从四面八方袭来;身上用于保暖的衣服过于笨重,躺着时无论怎么扯平都觉得硌得难受;被子上的腥味萦绕在鼻边,一呼一吸中全都进了肺腑,感觉自己的身上也染上了味道…… 不仅如此,难受的还有很多。 比如握在一起却别无其它动作的手,硬得发疼的性器,无意间碰到了就会不动声色挪开的腿,和对彼此心意进行揣测时的自我怀疑。 这样的夜晚并不浪漫,反而有些难熬。可这是两个无理的要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提出要求的两人也共同承担着后果。 林瑾睡觉是很安分的,无论有没有睡着,就这样一个姿势呼吸均匀地躺着,不会乱翻乱动。 陆为先前还有幻想,想她睡着后会不会无意识地往自己这儿翻个身,是以他就能拥着她入眠,然而等了半天,她连根头发丝都不曾动过。 他的幻想随之落空,略有些失落,可也没什么办法,只好憋着心里的那股燥热,闭着眼睛等梦。 眼睛闭着闭着,也就睡着了过去。林瑾那只小手还被裹在他的掌心里,不肯松开一点点。 第二天陆为醒得很早,帐篷的帘布缝里一点光都不曾渗入,想来是天都还没有亮。 他看着林瑾恬静的睡颜,久久地出神。 这样看,就觉得她年纪真的太小,虽然眉眼都长开了,也有成熟女人的妩态,可白里透红的双颊还像小孩子一般,微有些肉嘟嘟,看着很可爱。 不知她正做些什么梦,包裹在眼皮里的眼珠子轻微地抖动,连带着睫毛也翕动起来。 他凑近了一点,在她的额上浅浅亲吻。 林瑾就是在这时醒的,陆为挪开了唇,就对上她朦胧的一双睡眼。 本来是打算偷亲的,这下变成明目张胆了。 他本就是无所顾忌的人,既然被发现,索性更嚣张些,对着她的双唇又凑下去,攫取住她的呼吸。 林瑾的头脑并没完全清醒,赖以思考的氧气又被他掠夺,更觉得晕晕乎乎。 牙关被攻克,他长驱直入,在她的嘴里勾着她的小舌。而他原本撑在她身上的身体也换了姿势,以极具侵略性的模样完全压在了她的身上。 “唔……” 他一吮,林瑾就发出一声咛叫,这让陆为更加情难自抑。 早上本就是情欲旺盛的时候,昨晚憋了一夜的苦楚在此时都报复给她。 他没分寸,越吻越深。 林瑾双脸涨红,实在承受不住他这样暴力的吻技,扭着头想逃。舌头试着闪躲,却误打误撞给了他在回应的错觉。 陆为把身上的被子与睡袋都顶了开去,一手抓起她的手腕,让她缠住自己的脖子。 林瑾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乖乖地配合,手勾在他的脖颈后,仰着头承吻。 陆为总算大发慈悲放过她,拉开一点距离,看向她水汪汪的唇。 林瑾大口大口呼吸着,吐出来的气都打在他的脸上。 他道:“躲什么,不是你叫我过来的?” 她可怜巴巴地皱着眉,不说话。 他又问:“气喘好了没?” 林瑾的呼吸立刻变小了,微微点了点头。 “这回不准躲了。” 陆为又吻了下去,有她的手勾在自己脖后,这个吻带来的感受更加美妙。 她的嘴唇软得不可思议,他动情地吻过每一寸,又作恶地咬上了一口。 林瑾憋着没喊疼,尝到了自己的血的味道。 腥的,涩的。 她想,这或许也是陆为的味道。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三个吻。陆为的亲吻总是这样,暴力又激烈,并不像她曾经看的小说里男女主角接吻的场景。 她当然想象过,自己的男朋友会怎么吻向自己。想象中的吻是小心翼翼的试探,是如获至宝的轻柔,是月光下相拥的彼此。 而现实里的吻原来不是这样。她就像个布娃娃一般,任凭他操纵蹂躏。他的吻里似乎没有那些谨慎和珍惜,只有强烈的掌控与短暂的交欢。 他不止一次地强调过,自己是个活一天算一天的人。或许对他来说,掌握住了一时,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沉沦一旦开始,就没有回头的路。 或许从来到可可西里,见到他的那一天开始,林瑾就料到了如今的处境。 她推着事情走到这一步,并也为陆为对自己展露出的感情而沾沾自喜。 她没有恶劣到自己点起火却放任不管的地步,在他连绵的攻势下,她也给出了自己的反应。 抱着他脖子的手臂借了力,她主动贴上,加深了这个舌吻。 血和彼此的唾液交融在一起,烟味,血腥味,和她身上淡淡的甜味充斥着每一种感官,陆为的手不安分了,从她上衣的衣摆里钻进去。 她瘦,所以即使衣服穿得不薄,他的大手也很有活动的空间。 从她平坦的小腹一路往上,经过微微凸起的肋骨,摸到了她挺翘的胸脯。 妈的,跟个男人一块睡觉,连内衣都不穿。 他的欲火更加旺盛,手从右边捏到了左边,狠狠揉了揉,身下的人明显颤了颤。 林瑾的脸已经红透了,胸肉的疼痛与酥痒的快感同时袭来,下身涌出一股密流,打湿了覆盖在她身上最隐秘处的布料。 吻断断续续,挪开一会儿又纠缠,而他的大手也顺着她的肌肤又往下,从她的裤身挤了进去,到她双腿的缝隙之中。 手指上潮湿的触感让陆为一愣,随即愈加兴奋。 隔着内裤,他拨开杂乱毛发的滞碍,指腹覆上她已挺立着的小核。 敏感又多汁,不像是毫不经事的。但她又说没谈过恋爱。 他于是问道:“自己玩过吗?” 林瑾不说话,只是点点头。 她好歹也十九岁了。 十九岁的年纪,性冲动最旺盛的时候。她不喜欢那些凑在跟前的小男生,与其把自己的感情和身体随便交给他们,不如将主导权掌握在自己手上。 寂静的夜晚,一双灵巧的小手就成为了欲望的抚慰。 可...好奇怪。 当陆为的手探在自己难以启齿的地方时,身体的兴奋甚至超越了她自己的慰藉。 ———— 读者朋友们,明天开始更新时间调整到18点30分,跪谢喜爱 第六日(1)(微h) 陆为一贯吃软不吃硬,就喜欢看她乖巧的样子。 此时此刻的林瑾不仅舌头乖巧,下面也乖乖任他掌控。他高兴极了,吻从她的唇上缓缓下移,从她的下巴逐渐亲到脖子。而他的手揉捏着能令她颤抖的肉珠子,感受着掌心的布料越来越湿,动作的力道也越来越重。 隔着薄薄的一层布,他整手覆盖上她的阴部。并拢的两指从肉缝中划过,强烈的过电感让林瑾的浑身都软了软。 他抬起头看她的脸,说道:“乐不乐意做,给句话。” 他已经被架在火上烤了,明知她不会拒绝,但还是想听她亲口说一句愿意。 假装自己与她没达成出发前的默契条件,假装眼前的女人对他有着深切的真情。 林瑾刚要说话,帐篷外就响起了阿力的声音。 “林记者,你醒了吗?” 陆为和林瑾都愣住了,她松开了环抱在他颈后的手臂,手抵在他肩上微微用力,想让他赶紧从自己身上下去。 嘴里却像个没事人一般,大声回道:“已经醒了,但还没起来。怎么了吗?” “哦哦,没什么大事。”阿力在帐篷外挠挠头,“就是没见着队长。你还没起来,估计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吧。” 林瑾与陆为对视一眼,浅浅笑了笑,又大声说:“他的车还在的话,他可能去附近打兔子去了。你可以去山丘上找找,估计他一会儿也就回来了。” “行,那我去附近找一找。” 脚步声渐渐离开了帐篷外,陆为的那点欲望被插曲打断,兴致也丧失了七八成。他饶有趣味地看着林瑾说谎,她面不红心不跳说着胡话的样子可爱极了。 他翻坐在了一旁,勾着唇说道:“老天不想我们做下去,那就算了。” 怎么就算了呢。林瑾在心里说。 “好。”林瑾在嘴上说。 两人整好衣冠,收拾好乱糟糟的被子和垫子,从帐篷里前后脚出来。 阿力那傻小子真去附近的山丘上找了一圈,一个鬼影都没见着,小跑着回来,发觉陆为居然已经在哨卡吃起了早饭。 林瑾坐在他身边的小马扎上,捧着个水杯喝水。 阿力挠着头过来,问:“队长,你刚才去哪儿了呀?” 陆为扯谎:“放水去了。” “去哪儿放水了?” 陆为看了眼林瑾,阿力也看过去,忽然反应过来这儿还有林记者在场,将这些粗俗的话不太好,于是只好放弃追问。 三人都绕着火堆坐了下来,共享着满满一麻袋的糌粑。 这玩意儿怎么吃都觉得没少下去,填肚子是最好的。 阿力换了话题,聊起了天气:“还以为昨晚就要下雪的,居然到现在都还没开始下。” 陆为昨晚也判断晚上会下雪,不过这里的天气就是这样,人为的判断总是不太准确。 雪,对于巡山队来说并不是个好东西。 一方面,下了雪的荒草地上,车子很容易陷在雪堆里。 另一方面,雪会掩盖了地上的车辙印,无论是追击盗猎者,还是走回头路,都少了一重明显的保证。 比起这些,雪天天气冷倒成了其次。 “要是下雪了,你跟小威也不要节省汽油和柴火,该取暖就取暖。现在队里宽裕了很多,桑杰也会给你们再带点物资过来,听见没?” 阿力笑着答应:“好哦。有队长这句话,我们就放心大胆地用了。” “嗯。” 陆为又交代了几句哨卡的事,阿力一一应下。 早饭过后,天上的阴云还是不曾散开。但路程已经经不起耽搁,林瑾把包收拾好,放进了吉普车的后座,两人便整装出发。 阿力站在车边,两眼中满是不舍。 队长虽然总是在巡山,但不是每次都会来这里看一看。下一次见到队长,不知会在什么时候,也不知彼此是死是活。 陆为走了过去,摸摸他的后脑勺,与他额头抵在一起。 “好好看着卓乃湖,好好活着。” 他留下这两句话,随后上了车。发动车子用了好一会儿,火点着之后,便向西行驶而去。 林瑾通过反光镜看向车后的远处,看见阿力还站在原地,高高地挥舞着双臂与他们告别。 那个身影逐渐变小,变小,最终消失。 右车窗外的卓乃湖倒是连绵不绝,碧蓝的湖水结出成块的厚冰,在视野里占据了极大的空间。 没开出多久,在一片冻土滩涂边,吉普车停了下来。在车子的不远处,停着前天晚上盗猎者被打爆了车胎的赃车。 陆为拿了工具包,到赃车边上撬开了引擎盖,从里头拆下来一大堆零部件,都装在麻袋里。 赃车不能征用到队里,但这些部件是可以灵活运用的。 盗猎者的车可比巡山队的好得多,陆为想着,把这些到时候带回去给多吉,让他看着都换给巡山队的车子里去。 有用的零件一扫而空,他翻上皮卡后头的车兜,打开车兜里运的金属油桶。 林瑾站在车兜边上,看不清他找到了什么,只觉得他的神色忽然凝重了点。 “怎么了?”她问道。 陆为没法用语言解释,伸手拉了她一把,让她也上来看看。 在那大金属油桶里头,焊接了一个小桶,桶里装着枪支弹药。 要不是大油桶里的油几乎已经空了,不然光从外头看的话,根本就看不到这小金属桶的存在。 前天晚上以为缴获了四把枪,原来这里还有更多。 数着枪的数量,他骂道:“马阿大不知道又杀了多少只羊子,才有钱搞这么多枪!” 林瑾不解:“这些枪都是哪里买的?” 陆为咬牙道:“化隆的黑市。化隆是全国最大的黑枪生产地,盗猎者都是从那里拿的枪。” 化隆的黑市里,枪支都是私人作坊生产的,每一把的价格都不菲。陆为之所以知道得清楚,是因他也去那里挑选过枪。 没办法,巡山队成立以来,上头正式拨下来的枪支统共就只有四支。四支里头,有三支还是手枪。这点火力分到各个队员的手里,如果遇到了盗猎者,根本连反抗之力都没有,更不用说去追缴他们了。队员手上没枪不行,陆为于是去了化隆。 他没有钱买枪,却又不能不买枪,不然就没法打击盗猎。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卖缴获的藏羚羊皮。 后来追到的盗猎者多了,从盗猎者手上缴获的枪也多了,就没必要再去化隆买枪了。可队里的钱还是缺,所以一些无奈之举也还是得延续。 他看着这些枪,就会想起当初为了这些高价的军火而作出的妥协。越想越牙痒痒,恨得厉害。 不仅恨马阿大,也恨自己实在无能,这么多年了都还没把他抓到。 这个可可西里最大的盗猎团伙的老板,势力一步步做大,到了现在这几乎无可遏止的地步。 陆为知道,马阿大身后有后台,而且是很硬的后台。 但他不管。 谁打他的羊子,他就抓谁。 他将小金属桶里的枪和子弹都挪到了自己车上,刚打算重新点火开车,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就落了一片雪花。 林瑾与他一同抬头望去,白茫茫的大雪纷然降落。 没有从小雪变大的过程,一下起来就是瓢泼之势。鹅毛大的雪花很快覆盖了前窗,陆为开了雨刮器,两支雨刮吱呀吱呀地从玻璃上摩擦过去,带走雪花与雪水。 视线所及之处都覆盖上了白色,陆为从中控台边摸了个眼睛盒,单手从里头取出墨镜,正要戴上,想起一旁还坐着林瑾。 “你有没有墨镜?”他问。 林瑾点点头:“我带了。” 白色反光强,眼睛长期看着白色的雪地,容易灼伤视网膜,得上雪盲症。林瑾是学环境的,对此当然有着常识性的了解,出发之前就准备好了墨镜,放在包里。 车在雪地里压出痕迹,逐渐地,右车窗边的碧蓝湖水也不见了。远处的雪山的覆白正在下降,天地之间只剩下这一种颜色。 林瑾无心欣赏雪景,她正想着那些盗猎者藏起来的枪。 从枪想到盗猎者,再想到藏羚羊。 她突兀地开口问他:“陆为,你们缴获的藏羚羊皮会去哪里?” 陆为看了她一眼,答道:“上交给国家。” “上交给国家的羊皮又去了哪里?” “……” 陆为沉默了。 她问向了他难以回答的方向,这是个他不敢去想的问题。 林瑾默默地等着他的答案,十秒过去,他叹出一口气,又用那句话来回答:“傻孩子,不是所有问题都有答案的。” 这就是他给的答案。 根据这个答案,林瑾在心里也有了些判断。 可可西里这个地方,与教材书上学到的,以及哥哥所描述的有很大的差别。 那些文字无法描述的复杂,她只能靠自己的双眼去看、双耳去听,以及用一颗心去更感受。 她的世界里已经很久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了,包括在这场雪之后很多很多年,她都没再见过这样的大雪。 因此,她把这场雪,包括这场雪里见识到的一切,也记了很多很多年。 ———— 今天开始,更新时间调整到18点30分 下一次加更在一百珠,感谢投喂 第六日(2) 半下午的时候,吉普车第一次在雪地里陷了车。 车的轮胎深深陷在雪中,抓地力不够,踩着油门也只是在原地空转打滑。 陆为对林瑾道:“你来开。” 他下了车,林瑾便爬到了驾驶座。她摇下车窗,开窗后的风雪很快扑面而来,冰冻着她暴露在外的脸颊。 她擦了擦墨镜上沾着的雪花,看陆为拿铲子把雪铲开。 比起上一次在冻土滩涂陷车的那回,刚落地的雪松松软软,铲起来轻松得多,没一会儿就把车轮边上的雪都铲得差不多了。他又在车轮前垫上木板,退开了几步。 不用他说,林瑾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一脚油门轰下去,车子顺利开出了雪坑。 她从中控台上又爬回去。 陆为带着工具回到车上,他仅仅下去这么一会儿,大衣上、帽子上已沾满了雪片,白花花的一大片。他自己掸了掸,可帽子上的毕竟看不见,只好就这么留着。 林瑾适时伸了只手过来,拂走他帽檐边的雪。 “这样的天气,今天还能到可可西里湖吗?” “能到。” 昨晚陆为说今天能到可可西里湖的时候,就带着今天要下大雪的预判。林瑾对于两地之间距离和路况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晰,但有了他这句话,心也就放下了。 其实卓乃湖与可可西里湖之间隔得并不是很远,可雪天车开不快。 不仅开不快,且在大雪之中,陷车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距离第一次陷车不到三十公里的地方,车子再一次陷进了雪里。 一模一样的流程又操作了一遍,陆为下去铲雪,林瑾负责开车。车子刚开出雪坑,没过多久又陷进去,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用最古老的方式下去铲。 陆为和林瑾一开始还掸掸雪,后来也就放任自流,让雪片留在身上了。 反正这个温度之下,它们也融化不掉,湿不了衣裳。 雪越积越厚,陷车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一下雪,陆为就料到了这件事的发生,所以对此很有耐心,倒是林瑾皱起了眉,问他:“你不冷吗?” 车外的温度估计都到了零下二十度,风一吹,肯定就更冷。 “习惯了。” 陆为毫无怨言,一次又一次做着同样的事。 好在从卓乃湖到可可西里湖,海拔总体而言是在下降的,且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天上积雪的阴云破开了一个窟窿,阳光洒了下来后,车总算没那么容易陷进去了。 陆为找了个避风的山丘下停了车,拿出早上阿力塞来的两条烤鱼和糌粑与林瑾分了,将就着在车里随便吃点。 这一餐原本没想着会有伴,没想到吃了没一会儿,车边竟穿行而过一群野牦牛。 林瑾进可可西里后就没怎么见到过野生动物,野牦牛虽然比藏羚羊和藏野驴多,但这么大一群的也是头一次看见。 整群大概四五十只,也是风雪掩盖了视线,是以走得这么近了,林瑾才看清了它们。 野牦牛们行走得很缓慢,紧紧跟着大部队,从远处走到了山丘之下。这座小山丘下方是这一片之中风雪最小的地方,野牦牛们也有灵智,知道要来这里躲过这场风暴。 牦牛,高原之舟。浑身披着厚厚的毛发,腹部的绒毛甚至能够长过蹄子。它们比普通牛类多了一对肋骨,只为创造更大的肺容量以呼吸。两瓣蹄子中间有一道分叉,能在岩石上抓住地面。 长毛应对寒冷,肺部应对稀薄的空气,蹄子应对嶙峋的土地。 所有的一切构造,都为了在极端严寒又荒凉的环境中生存。 林瑾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陆为的这支巡山队会叫做“野牦牛队”。 生物的生存总要依赖于环境,野牦牛们以自身的强大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而巡山队也用远超出常人的能力和意志,在这里呆了一年又一年。 野牦牛不怕人,透过车窗,与林瑾对视。 它乌黑的眸子里看不见任何一丁点杂质,纯粹又动人。 林瑾摇下了车窗,对着那匹牦牛喊道:“喂,你见过我哥哥吗?” 牦牛当然听不懂,可林瑾接着喊:“他叫作林述,大家都说我跟他长得很像。” 陆为看着她这疯疯癫癫的举动。居然跟一头牛说话,这是大学生能做出来的事儿吗。 他对此发笑。 没想到,那头牦牛盯了林瑾看了许久,突然往西北边撇了撇脑袋。 扭头的动作很大,完全不是无意识下的抖动,就是在听了她的问句后给出的回应。 林瑾和陆为都看呆了,她怔怔地问他:“那个方向,就是太阳湖的方向吗?” 陆为不可置信地点点头:“对。” 她的眼中顿时闪过泪花,赶紧又问那头牦牛:“我哥哥,林述,他就在太阳湖,对吗?” 这一回,牦牛没再给出答案,而是转身离了开去。 林瑾一瞬间怀疑那匹牛的身体里住着人的灵魂。它仿佛真的听懂了她的话,并给出了它的答案。 她愈发相信,哥哥就在太阳湖附近。无论如何,她都要去到那里,把哥哥找回来。 雪越来越小,风也渐渐没了,成群的牦牛们从山丘下离开,不知道要去往哪里。陆为把车子倒出积雪堆出的雪坑,继续朝着可可西里湖的方向开去。 雪掩埋了陆为赖以辨别方向的标志性雪山与湖泊,他开着车也多了一分谨慎,时常拿出指南针看一看方向。 林瑾看着他手里过于原始的工具,问道:“你们队里没装GPS吗?” 陆为道:“之前有地质专家来考察的时候,给我们捐过一批。” “那怎么不用?那个应该比指南针好用很多。” “早就坏了。这玩意儿我们队里没有人会修,要修得去玉树或者格尔木,贵得很,还不如索性不用了。” 林瑾叹口气,不再问下去。 巡山队大部分的无奈都来自于穷。钱财的匮乏让巡山队寸步难行,但陆为强硬地支撑起了这支队伍,用最危险也最原始的方式,打击着装备越来越精良的盗猎者团伙。 阴云彻底散开后没多久,太阳也从西边下去了。这一天在雪里折腾了太久,天都黑了,尚且没看见可可西里湖的影子。 陆为下定了决心今天要开到可可西里湖,顶着夜色又开了三个小时,终于来到了这一片冰冻的湖边。 他把车开上了一个没积雪的小背风坡,倾斜着停放能够减少车轮明早被冻在冰雪里的风险。 林瑾与他一人一把铲子,在湖边的沙草地上铲开雪,腾出烧火堆和扎帐篷的地方。陆为扎帐篷的时候,她就用大石块和柴火烧起火堆。 拿着水壶和鱼,她看了好一会儿,比划了一番鱼的大小尺寸,确定这壶里是能够放得下两条鱼的。 水在这一带的沸点只有八十度上下,化冰取水,烧开用了不少时间。等到水面开始吐出一个又一个的泡泡,她将鱼儿放进了壶里。 陆为正好扎好帐篷回来,看见这一幕,笑道:“晚上吃鱼汤?” 林瑾浅笑着点头:“试试看嘛。” 他也没心思坐下来,把手上的东西一放,就朝着湖边走去:“没味道不好吃,我弄点盐来。” “你去哪里?” “湖边弄盐。” “可可西里湖是淡水湖,怎么会有盐呢?” 林瑾不解地跟了过去,看他走到了湖与沙草的分界处,朝着湖面往下走了几步就蹲了下来。 手拂开软绵绵的雪,他摘下手套,用手指从雪下挖出一掌透明的冰晶。 头戴式电筒的光照在手心里,把冰晶照得像是钻石。 “你尝尝咸不咸?” 他将手里的冰晶向林瑾递去,林瑾捻起一块尝了尝。 她诧异道:“咸的。” 他扬起下巴:“跟书里教的不一样?” “嗯。” 陆为笑了,捧着冰晶,带着林瑾往煮着鱼汤的火堆走回去。 “这些都是石盐,你们读书的应该管它叫岩盐。里头还掺着一点芒硝,多吃会吃坏肚子,但偶尔用来调一下味道不要紧。” 林瑾是学院派,此前做过可可西里湖的调查,知道可可西里湖的盐度不应该产生这么多的盐类结晶。然而陆为手上的都是实打实的卤化物,咸味明显。 淡水湖的盐结晶只会在旱季出现,如今并非旱季,却就在她眼前发生了。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只有一种——可可西里湖,乃至于整个可可西里,在最近短暂的几年时光里,环境遭受了巨大的破坏与退化,水土流失到了改变了湖水的盐碱度的程度。 而这几年,也就是盗猎者和非法采金者在可可西里最猖獗的几年。 人力对于环境的破坏,竟然已经达到了这种地步。 可可西里湖这么广大的湖面,如果矿化度和PH值的变化超过了临界值,那将反过来对自身和周围的环境也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对于生活在这一带的动物,也会是一场缓慢又巨大的灾难。 一锅即兴而起的鱼汤导向了这些涌入脑海的思索和担忧,她的眉头紧紧皱着,回头看着可可西里湖冰冻的湖面。 第六日(3)(微h) 陆为还以为自己的话打击了这高材生的信心,停下脚步喊她:“别多想了,回来吃鱼汤。” 听见他的声音,林瑾才从自己的思维世界里脱身。 她的思考是没用的,对于保护这里的环境没有任何的裨益。 她小跑着回到了陆为身边,与他一同在火堆边坐下来,伸出手烤着火。 鱼汤很快就炖好了,陆为把水壶的盖子掀开,里头的鱼鲜味扑鼻而来。长长的木筷子伸进水壶里,夹出炖得糜烂的鱼肉。 鱼刺很多,两人都懒得挑刺,不约而同地把它们嚼烂了吞下去。 一锅鱼汤连一滴汤汁都没有剩下,咸鲜味让林瑾胃口大开,吃完了鱼汤又吃糌粑,吃得唇上沾满了粉末,她伸出舌头一舔,开口说道:“从可可西里湖往西,到饮马湖一带,属于巴颜喀拉沉积盆地,这是我上个学期的期末论文写的地域。我对这里还算有一点了解,只是从来都没有亲眼来看过。” “现在亲眼看了,跟你写的文章一不一样?” 林瑾摇摇头:“不一样的。纸上论道的时候,总是会把一切都理想化。来到这里才发现,情况比我想象的更糟糕。” “说说?” 她又啃一口糌粑,半张嘴塞得满嘟嘟,说话声像在嘟囔,“这一片区域形成于晚三迭世诺利期,是地球板块断裂活动的逆冲推覆形成的一块冲积盆地。从2.3亿年前形成开始,这里生活过很多很多种生物。从孢子到哺乳动物,生物在这里更替了繁衍的方式,生出了适合陆地爬行的脚爪,脊柱渐渐变硬,脑容量也越来越大。” 她的每一个字陆为都听得懂,但拼在一起,就不明白意思了。 林瑾言简意赅地解释:“从古至今千千万万的生灵在这里生存、进化。人类在这片土地上活动的时间对于这片土地诞生的时间来说,连万分之一都算不上。但就是这万分之一都不到的时间段里,人类对这里产生的破坏超过了亿万年来所有生物的总和。这样的破坏,对于可可西里是巨大的伤害。” 这几句话,陆为听懂了。 他的面色也变得沉重:“所以,人,不仅会杀死羊子,也会毁了可可西里?” “照这样下去,或许快了。” 林瑾深深叹息。 良久之后,她又开口:“可我也想不明白一些事。如果说人是毁坏自然的罪魁祸首……但没有人类,恐龙照样也灭绝了。人类对于地球来说,其实也是自然进化、选择的成果。自然选择了人类,让人类的智力远超于其他的物种,并依靠智力创造了一系列工具。那么人用这些工具盗猎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是也属于自然的选择呢。那会不会正是自然,想让地球上的生态环境在极度破坏后进行自我更新?” “我听不懂这些。你都想不明白的事,我更加想不明白。”陆为说,“我也管不了那么高尚的事。我只知道,我要守着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林瑾沉默了许久,将嘴里的糌粑化开又咀嚼,吞咽进食管。食物滑过喉口的触感虚弱却真实,与脑中强烈但遥远的联想有着极大的对比。 好吧,那就不管什么自然的选择。 那些东西都太高远,太虚幻,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 但在这片土地上,她能看得见藏羚羊群对于人类的恐惧,摸得着可可西里湖的湖边诞生了盐卤的冰晶。 正如陆为所说,现在要做的,只是守护好可可西里的羊子。 晚饭在这段对话之后的不久就结束了,陆为说起明天的行程:“从饮马湖边上穿过去,绕过马兰山,明天天黑之前就能到太阳湖。到了太阳湖之后,我们先扎营,再到附近找你哥哥。” 林瑾点点头。行程的事向来都是他做主,她在这方面什么忙也帮不上。 他又问:“你哥哥以前给你写的信里,除了提到太阳湖之外,还有讲起什么别的地方吗?” 光一个太阳湖,根本无法确定林述在哪一片区域活动。太阳湖再往上一些就到了西藏、新疆、青海三省交界的鲸鱼湖区域,那里是三不管区域,形式很复杂。 林述的最后一封信,林瑾已经看过成百上千遍,其中的每一句话都能背出来。她通篇想了想,说道:“哥哥讲起过,在太阳湖附近有热汽和温泉,他经常去那里冲洗头发。” “温泉?”陆为点起一根烟,“那就是布喀达坂峰。布喀达坂峰的南坡,在海拔五千米左右的地方有一群小喷孔,常年喷热汽和热水。我们在太阳湖边上找一圈,要是不到你哥哥,就往布喀达坂峰走,行吗?” “可以的。” 出发前,陆为说过,从保护站到太阳湖一共一千八百里路。实际的车行当然远远超过了一千八百里这个数字,而林瑾对于时间的感受,也远超出五个日夜。 从北京跋涉至此,她的每一天都在更接近哥哥失踪的地方。 她以为,在即将到达太阳湖的前夜,自己应该会是激动的,亢奋的。但真正来到了这里,心却出奇地平静。 到了如今的境地,有些事情她早就想明白了。 不仅她明白,陆为也肯定明白的。 哥哥供她上大学,每个月都给她寄来一大笔生活费,让她在首都北京拥有了不菲的生活条件,且能够存下一大笔钱。 哥哥说,他是在可可西里做巡山队的。她本以为是巡山队的工作危险,所以队员的工资很高。 来到这里之后,才察觉巡山队的经济情况简直一贫如洗。且陆为始终否认林述的身份。 哥哥不是巡山队的,但他确实在可可西里活动。他的收入很高,高得能养活整个巡山队。 哥哥的真实工作不言而喻,陆为没有直接点出来,给林瑾和林述都留了点尊严。 “能不能借我一支烟?” 陆为刮了她一眼,勾勾手:“过来。” 她乖乖凑过去,手腕就被他拉住,整个人失去了重心跌在他身上,下一刻就被他吻住。 他将嘴里的烟渡给她,横冲直撞的烟味令她挣扎着呛出来,咳嗽个不停。 “抽烟好受不?” 她摇摇头。 “那就别抽。小姑娘家家的,别不学好。” 陆为戴着手套的掌心轻轻抚摸她白嘟嘟的脸蛋,又往她唇上亲吻了一口。 林瑾的手臂缠绕上去,坐在他身上的姿势方便了她的活动。她主动加深了这个吻,小巧的舌头在他粗糙起皮的嘴唇上轻舔。 这样的呼吸交换能够让两人共同忘记头脑里的胡思乱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交锋之中。 她明显地感受到,自己身下跨坐着的某物正在变硬变大,她恶劣地扭了扭臀,在那团坚硬的东西上蹭了蹭。 陆为粗喘了一声,扔了手里的烟,扯着她的后脖子把她拉开,恶狠狠瞪她:“又是故意的?” 林瑾坦然承认:“嗯。” 一条银丝挂在两人的唇间,她的舌头一卷,银丝脆弱地断裂。 陆为抓住她的腰身,掐着她抱起来就往帐篷里头里。小小的帐篷,帘布一放下,就只剩下火堆跃动的暖光。 他把她放在地上,命令的语气不容她分辨:“跪着。” 林瑾照做,跪在他面前直起身。挺直的腰杆子跟枪一样硬,然而那张小嘴倒是软得可以。 他解开了裤链,释放出自己丑陋的欲望,正拍在她的脸上。 她青涩地张了张嘴,不用他再发号施令,含住了一个头。然而只是一个头就够让她吞吐地费劲了,小嘴被撑得发酸,动得很缓慢。 紧致的快感冲撞在陆为的每一根血管里,但他渴望更多。 “你自找的,不准哭。” 他粗暴地抓起她脑后的发,控制着她的头在自己的性器上套动,配合着腰胯的挺身,粗茎撞进她的喉咙深处。 她就像一个情趣玩具一样,进退都掌握在他的手中,用自身的器官慰藉他的器官,为他做着纯粹的肮脏、低劣的高尚。 他毫不顾忌她的感受,横冲直撞地冲击着,她的干呕和呻吟都被堵在了嘴里,没有诞生的一日。 生理性的泪水萦绕在她的眼眶之中,随着他的进出,唇角也已经溢满了津液。 她被他操纵,但这一切都由她挑起。 控制的权力看似全都在他的手中,可若要深究起来,他未必会是真正的主宰者。 林瑾在他射精的那一刻,觉得自己或许是个变态。 她好像沉迷上了这种点火再灭火的感觉,当自己被强者暴力地对待时,反而感受到了控制强者的快感。他不把她当作活人的时候,她最能体察自己的生命。 他的身心都得到了餍足,动作从粗暴转为温柔,将性器从她嘴中退出来。 林瑾仰着那张湿漉漉的脸蛋,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全然就是个懵懂的小孩。 “乖孩子。” 他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像年长者对于小辈的爱抚,本该是温和慈爱的,偏偏又充斥着男人对女人病态的控制欲和情欲。 第六日(4)(微h) 畅快过后,陆为陪着她去外头漱口刷牙,把嘴里的腥味去一去。 林瑾的牙粉就快用完了,因此每一次用得都很节省。但用得少了,味道又去不掉。权衡之下,她也奢侈一把,用了平常刷两次牙的量。 陆为看着她蹲在草地上,就那么小小的一团。帽子底下压着的头发刚刚过了肩,娃娃脸在漱口的时候嘟起来,显得更加幼态。 他拿她用剩下的水仔细地洗了手,走到她身边:“好了就进去。” 林瑾收好牙刷站起来,重新回到了帐篷里。 两人的保温垫与睡袋本就铺在一起,像一张双人床用的毯子。她坐到了睡袋上,而陆为自然地压坐了下来,将她制在身下。 她就知道,这个夜晚不会这么快结束,他果然还有一通可以折腾。 只不过,刚才那场折腾快意属于他,现在这场折腾,则是他要给她带来快感。 早上被阿力打断而没有做完的事被他重新拾起,他一边热吻着她的唇,一边褪下一截她的裤子,只留单薄的一点布料,遮住她最私隐的部位。 他在她耳边说话,声音又低又粗:“要是不乐意,你随时说。” 可手下的动作却没有给她任何不乐意的机会,他太能拿捏住她的关窍,双指在内裤外一阵摩挲,就让她叫出了声。 她软绵绵的声音成了动作的催情剂,听着又清纯又色情。 疯了。 林瑾听见自己的媚叫,暗骂自己不争气,两只手指就能爽成这样。 他隔着内裤拨开她的肉唇,指腹从窄缝里擦过又上滑,挪到了肉珠子上头。小小的阴蒂已经硬了起来,他食指在珠子边上画着圈。 林瑾又酥又痒,呼吸越来越急促。 他手指的力道越来越大,起初还是轻柔地画圈,后来直接变成了揉捏。过电般的快感一次比一次激烈,她的咛叫被陆为堵在嘴里,脖子无力地往后仰起。 就在即将被抛到巅峰之际,陆为使坏,把手指挪了开去。 空虚感一瞬间代替了快感,林瑾无辜的双眼看着他,像是无声地斥责。 这是陆为对女人很爱用的一招,以前给女人上手,最喜欢看的就是女人被自己手指玩到失神时,忽然遭受空虚的错愕和难受。那些在他手下颤抖的女人总是会埋怨他太坏,娇声求他继续。 他想看看,林瑾会怎么做。 “为什么?”她小声地问他,“不想做了?” 她总是在找答案。 她总是需要一个答案。 陆为笑了笑,这倒是像她。若是她真讲出那些骚浪的淫话,那才不是她呢。 他又吻了下去,手指重新揉起尚处于亢奋的肉珠。先前的快感并没有完全消散,再揉捏上去,林瑾彻底抵达高潮。 头脑在那一刻是一片空白,只剩下天旋地转的快乐。 花穴不可控地翕动起来,小腹一抽一抽,后背也拱起了一道好看的曲线。 陆为松开她的唇,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面色早已胀成了潮红。 内裤湿透了,他索性扒下了与她之间的最后阻碍,终于用手指接触到她潮湿又温热的花穴。 有了一次高潮的铺垫,窄缝里一阵阵流出蜜液,给手指的进入减少了阻力。 一根手指进去,穴壁的紧致就感受得淋漓尽致了。嫩肉绞动着他手指上粗粝的关节,稍稍一动,就能让她嘤咛起来。 她刻意压低自己的声音,甚至咬住了下唇。 陆为亲亲她的脸:“好孩子,想叫别憋着。这里方圆几百公里都不会有人,别羞。” 他的手指往里头钻,渐渐到了深处。 林瑾的小穴中没有那层薄薄的膜,他的捅入毫无滞挡。 陆为倒是没料到,她的胆子居然这么大。没谈过恋爱的小姑娘,自己玩玩阴蒂爽一爽也正常,而她居然连里头也玩了,还把膜给捅了。 她真是一次又一次突破着他的想象。 在冰河上飙车,拿着冲锋枪杀人,自己给自己破了处。 这世上好像就没有她不敢做的事。 一想到这样胆大妄为的小姑娘在他身下颤抖,陆为的心情更加畅快。他毫无什么所谓的处女癖,自己又不是什么干净货色,凭什么对女人要求那么多。但他爱极了她身上的这种反差,表现得越是乖顺,骨子里就越是强硬。 他一下直接加了两个手指,三指一同进入她紧致的穴道。 疼痛和快感并行,林瑾的唇咬不住了,又一次叫唤了出来。 手指模拟着性器,在她身体里抽插起来。林瑾才到达过高潮的身体本就敏感得不行,哪受得了这个。肉壁上的一个凸起被他摩擦而过,尖叫着泄了身子。 一股热流从穴口和手指的缝隙中流出,她翻着白眼,几乎要晕过去。 陆为看她瘫软下来,亲上她的耳廓,低语:“这才哪跟哪啊,就不行了?” 林瑾喘息着,无力回应他。 他又问:“还玩吗?” “嗯。” 她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给出回答。 这样灭顶的快感,是在她的前十九年里从未体验过的。她的下体,除了自己之外从无他人造访,异物的闯入本就让身体更加亢奋,何况在她身体里横行霸道的手,是陆为的。 她像个贪吃糖的小孩,对这种美好的感受上了瘾。 得了她的应,陆为愈发肆无忌惮。三指再一次探了进去,碰到那块敏感凸起的时候,他用力按了按。 林瑾的呼吸逐渐变成了娇喘,一声声落在他的耳中,把他的欲火也给叫起来了。 他手里的分寸全然消失,抽插的频率和力道同时变大。噗呲的水声填充了听觉,而嗅觉则被她穴水的甜味塞满。 林瑾终于承受不住,在叫声的空隙里,向他求饶:“慢…慢一点。” 她觉得自己真的会被他这样给玩晕过去。 她的头脑里几乎已经不剩下任何叫作理智的东西,只有属于人类的原始快乐。在彻底丧失思考能力之前,她还想让自己不陷入那种境地。 可陆为又怎么会真的慢下来。 他长满茧子的指关节在她的肉穴里疯狂抽插搅动,抽得她汁水四溅,搅得她肉欲横飞。 眼前闪过一道亮光,林瑾的穴壁抽搐起来,吮吸着他的手指。 她又一次高潮了。 陆为将手指拔出来,她的穴口被撑开了一大个缝隙,蜜液从缝口流出,垂涎欲滴。 他撑坐着往后,将唇凑到了她的私密之处,用粗粝的大舌卷走那甜蜜的滋味。 林瑾已经没有清醒的头脑去判断下身正在经历什么了,高潮的余味还在她浑身的筋骨里盘旋,而从穴口又一阵传来的酥痒感令她身体一阵颤抖。 陆为控制住她无意识间想要并拢的双腿,箍着两腿掰开,用舌头舔干净了她穴口流出的透明蜜液。 “要不要尝尝你的味道?” 他仰头看她。 林瑾还在失神,全身的皮肤都显现出粉红色。 陆为凑上去,抬起她的下巴,又与她深深舌吻。甜味从他的嘴里钻进了她口中。 一吻结束,林瑾总算回过了神来。 她无力地倒在柔软睡袋之中,刚才发生的一切像一个过于真实的美梦,以至于她忘记了自己正身处于这片被称为“生命禁区”的无人区之中,周遭是无边的寂静旷野,和潜伏于山谷沙丘里的野狼。 “行了,乖乖,睡觉吧。明天咱们就到太阳湖了,那里有你要寻找的答案。” 陆为把她的裤子穿好,又拉过被子给她盖上。在她额前落下一吻后,他走出了帐篷,想抽根烟吃。手在裤兜里的烟盒中一同摸索,发觉这盒烟已经空了。 他笑叹一声,回到帐篷里,到林瑾的身边躺下睡觉。 两人都在今夜得到过高潮,愉快的性体验极大地改善了睡眠质量,一夜无梦的沉沉一觉,使得翌日清醒过来的两人都神清气爽。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吃过早饭,行程还要继续。 将亮未亮的天色中,车灯成为了最大的光照来源。昨天白天下的大雪还平铺在连绵不绝的沙草地上,上头没有一丝痕迹。 渐渐的,太阳在东边的山丘上露出半个头,斜光照射向了布喀达坂峰的南峰。 万里无云的天气里,雪山完整地呈现在眼前。覆盖着冰雪的坡面上被映照出一片金光,辉煌了半边天。 无论看多少次,日照金山的场景永远动人心魄。 “我的运气真不错呀。” 林瑾看着那雪山金光,浅浅微笑道。 陆为转头看过来,问:“怎么?” 到可可西里之后,这也不是第一次见到日照金山了,怎么这回这么开心。 她勾唇告诉他:“今天是我的生日。听说在生日见到日照金山的人,会幸福一整年。” “你是大学生,也信这个啊?” 林瑾笑得咧开了嘴:“好事就信,不好的事就不信,这就是我对于这些玄乎的事的看法。” “行,那就幸福一整年。”陆为也看向那高耸的山峰,金光美艳得让人无法挪开视线。 他的心里却在想—— 小姑娘,做人得贪心点。 不仅要幸福一整年,你该幸福一辈子。 第七日(1) 中午停车的河谷没有名字,但风大得恐怖。 林瑾本还想下车去走动走动,结果却连车门都打不开。每每开了一条缝,就会被风吹得关上。 但翻过这座山谷之后,也就即将抵达太阳湖了。 那就是林瑾一直以来的目的地,如今近在眼前。她也不着急这一时半会儿,从后座拿了中饭,先解决了温饱,再考虑别的问题。 吃了这么多天的糌粑,她的味蕾早就习惯了它的味道。青稞制成的干面虽然说不上有多少营养,终归对身体没什么坏处。 填饱了肚子之后,车继续在河谷里穿行。 结冰的河面其实并不结实,从冰层上甚至能看到水下的气泡。但这是从可可西里湖到太阳湖的最优路线,倘若要绕行的话,得多走四百多里路,且距离布喀达坂峰的距离会更远。 陆为艺高人胆大,权衡了一下,就决定来这里抄个近路。 或许也是早上日照金山的保佑,在河谷里一路的行车都顺畅极了。尽管大风和打滑的路面让车速降得很低,可冰面连一丝裂缝都没有出现过。 开出了河谷,太阳湖便出现在了视野之中。 盆地的平坦与相对较低的海拔,使得太阳湖周遭的一带已经生长出了鲜绿色的水草,三只并排站着的藏野驴目视着吉普车的到来,撒丫子和车子并排跑了起来。 对于驴子来说,这样的赛跑有趣好玩。 对于林瑾来说,有趣加了个倍。毕竟驴和车跑步,这事儿多新鲜啊。 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就不在这群驴子身上了,比起前几天路过的地方,太阳湖这一带的确更适合动物居住,对藏野驴来说如此,对人类来说也是这样。 这意味着,哥哥出没在这一带的概率也会更大。 甩开了驴子后,林瑾的视线还盯在窗外,仔细注视着目光所及之处是否有帐篷或人影,无论是站着的还是倒着的。 幸好昨天的大雪被南边的山挡住,并没有下到这里。而前阵子的雪又已经化了,视线从地面上扫过,并无太大的阻碍。 陆为告诉她:“我们车上的物资不够在这里久住的,要找你哥哥,也只有最多三天时间。如果三天里找不到你哥哥……” “没关系的,那我们就走。” 她废了这么大的功夫来到这里,是相信她要的答案就在这里。因此在三天完全过去之前,她坚信自己一定能够在这儿找到哥哥。 这是血缘带来的心灵感应与直觉。 车开到了太阳湖边,却没照着陆为所说的先扎营再寻找。今天半天的车行都很顺利,没有遇到什么险情,也没有像前一天那样反复陷车。天光尚且大亮着,直接扎营未免浪费时间。陆为把油加满,沿着太阳湖的湖岸缓缓往东而去。 林瑾不放过视野里的每一点空间,草地上任何不寻常的东西都过过她的眼睛。 但除了动物的粪便、早已风化了的野兽白骨和新长出来的野草之外,这里实在别无他物。 陆为低速开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件事。 “后面有望远镜,我去给你找找?” 林瑾本想说不太用得着,但找出来也好,多个工具就多点找到的可能性,于是点点头:“嗯。” 工具的袋子藏得深,从前排扭过去找估计很困难,陆为索性下了车,到后排去翻找堆得乱七八糟的麻袋和桶。 挪开了装糌粑的塑料袋和装鱼的麻袋,又挪开一袋子杂物,工具袋露了出来。他扒开口往里头挖,居然从一众金属的触感中摸到了一本书。 奇怪地拿出来一看,是一本封面写着“龙虎豹”的杂志。 是他很久之前从县里买的了,一直放在车上。从后座找到它并不是件奇怪的事,但…… 这玩意儿怎么会在这儿? 他明明记得是放在自己那包杂物里头的。 车上除了他之外,就只有林瑾一个人。 他抬头看她一眼,正好与她对视上。 林瑾问道:“怎么了?” 陆为扬了扬手里的杂志:“你翻过这个了?” “嗯。”她坦然承认,“之前找什么来着的时候,它从袋子里掉出来了。我不知道它原本是放在哪里的,就给随便找了个袋子塞进去。” “行。” 陆为笑笑。 想来,她也是不会看这种东西的。 他把杂志放到了空油桶上边,又在袋子里翻找了一通,终于找到了望远镜,一抛就到了林瑾手里。 他从驾驶座上来,林瑾又扭头看了眼那本杂志。 路程还要继续,车子朝着东边布喀达坂峰越行越近,然而草地上依然没有出现任何的身影。 倾斜的日光将草地上的一切都照耀得亮堂堂的,一抹金属的反光吸引了陆为的注意。 他指着右前方的一点反光,对林瑾道:“你看看,那里是不是有弹壳。” “蛋壳?鸟的那种蛋?”林瑾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拿起了望远镜。镜头里的画面是模糊的,她转着轴调试起望远镜的倍率。 陆为嘴角一抽:“子弹壳。” “哦,对不起。” 转轴逐渐让镜头变得清晰,林瑾眯起左眼,右眼仔细地分辨着。 她用过枪,之前就认识了弹壳的模样。 从望远镜的镜头里看过去,草地上果然躺着一堆冲锋枪子弹的弹壳,在太阳的强辐射下微弱反着光芒。不定睛看,肯定会被忽略过去。 也不知道陆为的眼睛是怎么长的,这都能看得见。 “是子弹壳。”她道。 “好。” 陆为一脚油门提了速,车轮快速转动着,车子开到了弹壳堆边。 他立刻下车,从几百枚弹壳里捡出一颗仔细观摩。 林瑾问:“是巡山队的子弹吗?” 陆为摇摇头:“不是。巡山队没有这个型号的枪。这个是盗猎者的枪子儿。” 林瑾的心在“盗猎者”三字出口的瞬间被揪了揪,不过很快也平静下来。 早就料到了的事。 子弹从两人的脚下,一路向北蔓延。在草地里隐藏得虽深,可数量实在不容小觑。 不必看到藏羚羊的尸体,也能判断出这里经历了一番怎样的屠杀。 陆为蹲在地上,用手拨开一旁的杂草,露出草下的沙土地。沙土并没有留下明显的车痕,但有两道宽约三十公分的土地上寸草不生,一看就是在新草正在生长的时候遭到过车的碾压。 “你哥哥多久没有给你写信了?”他抬头问道。 林瑾算了算时间:“三个多月。” “这些痕迹最多两个月。这一带有地热,草长得早。弹壳和车痕不一定就是你哥哥留下的。” “两个月……”她头脑中飞快地盘算,“我哥哥每个月都会给我写一封信。两个月前,可能是他最后一封信寄出后的那个月里,在这里留下的痕迹。哥哥的最后一封信里写过,他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都会在太阳湖附近活动。” 她把最有可能的猜想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太阳湖这个位置,应该是藏羚羊从阿尔金山迁徙到卓乃湖产羔的必经之路。这几个月,总是会有成群的藏羚羊路过太阳湖。哥哥大概是负责蹲守在这里的盗猎者。” 一直以来都没有说破的事,现在在这些弹壳面前,也没有再遮遮掩掩的必要。 与其让陆为说出来,还不如她自己来说。 陆为沉默地叹了口气。 他以为她的料想还会更乐观点,没想到她猜得这么通透。 他问:“那你还找吗?” 林瑾坚定地说:“找。” 她不远千里奔波到这里,不会因为哥哥的身份并非以前所知,就放弃对他的寻找。 无论是巡山队员,还是盗猎者,那都是她相依为命的哥哥。 只是,她不确定:“你还愿意陪我找吗?” 陆为的回答也同样是一个字。 “找。” 他捡拾了几枚弹壳装在兜里,站了起来,与她一同回到了车上。 沙草地上的车辙印在过了浅滩之后便不见了,失去了寻找方向后,最好的路径就是顺着原定的计划走。 太阳逐渐西斜,终于,在夕阳到来之前,车子抵达了布喀达坂峰的南脚。 这就是早上的日照金山照亮的山脊,海拔6860米,是昆仑山脉中段的最高峰,维吾尔语意为“野牛岭”。 这是座鲜有人问津的高峰,除了六年前,也就是1992年日本的登山队登顶过这里之后,就几乎不再有登山者光临。 一下车,林瑾便感受到了这里远高于可可西里其他区域的温度,穿着厚厚的棉袄,后背上甚至出了一层薄汗。 她摸了摸脚下的土地,果然是温热的。 眼前巨型的雪山不仅给附近带来了雪水化成的溪流湖泊,也为附近的土壤植物提供了丰富的地热资源。一条盘踞在冰舌构成的山谷里的河流蜿蜒而下,一阵阵热汽从水面上升起,在寒冷的环境中构成了极大的诱惑。 而这一片的地热不仅加热了河水,也让周遭一带布满了热汽喷孔。 土地被热气流冲起一个又一个喷泉般的泉眼,湿润的热汽从里头冒出,呲呲的声音此起彼伏。 ———— 今天加更两章,在19点和19点三十 感恩一路追到这里的读者们 第七日(2)(微h) 天色将暗,不再是寻人的好时机。 陆为看了眼在西边只剩下半个头的太阳,提议道:“我们今晚就在这里扎营,明天再找,行吗?” 林瑾自然点头答应,跟他一同挑了个没有喷口的地方,将帐篷扎结实。 两张保温垫自然地铺在了一起,陆为又烧好火。 林瑾想拿水壶烧水,他便说道:“这里喷口里的水能直接喝。水温我们之前来测过,足有九十一度,而且是甜的。” 九十一度?林瑾心里诧异了一下。这比这里正常水的沸点都高出十度。 布喀达坂峰果然是宝藏汇聚之地。 她拿着水壶蹲到一个冒水的孔洞边,接了一小壶,敞开盖子放凉了一会儿,便好奇地上了嘴。 水里一点硫磺味都没有,入口微甜,吞咽后还久有回甘。 这几天化冰取水的咸水喝多了,再喝这样滋味的水,身边又是水雾飘渺,总觉得自己到了什么仙境里头。王母娘娘的琼浆玉露,是不是就是这个味道? 她用水壶接满了水,再拿来自己和陆为的两只水杯都灌上,递给了他。 他正在火堆边烤着鱼,拿到了水,先用水洗了洗手,再拿出了糌粑的袋子。 林瑾坐到他身边,本以为他拿糌粑是要吃的,却见他将糌粑团用水打湿,几团干面揉在了一块。 他是从来不会浪费一点食物的人,这样做肯定不是在玩。 她以为他在做什么工具或诱饵,却见他手中的面糊糊越捏越成型,逐渐变成了一个还算光滑的圆饼。 他又拿两根细小的树枝,插在了那一团圆饼上。 “拿着。” 圆饼被他塞给了她。 林瑾眨眨眼:“为什么捏成这样?” “今天不是你生日嘛。”陆为下巴一抬,“我看杂志里,洋气的小姑娘过生日都吃蛋糕。我这找不出蛋,弄个糕给你,将就将就。” 陆为没见过生日蛋糕,更没有吃过。 蛋糕怎么做的,又是什么味道,他一丁点概念都没有,只是从杂志里看到过蛋糕的照片,也知道这玩意儿很甜。 糌粑本就带着一点点甜味,用甘甜的水润过,甜味或许更浓一些。 今天是她二十岁的生日。 他于是学着杂志里的说法,在糌粑“蛋糕”上插了两根树枝。 在这物资匮乏的无人区里,这已经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东西了。 林瑾诧异的眼神毫无保留地流露了出来。手里的糌粑饼本就只有一点分量,可拿在手里,却突然像有了千斤之重。 “你……好。” 话语凝噎哽咽,一时难以出口。 她于是直接不再说话,将糌粑饼放在腿上,闭上眼睛双手合十。 她许了三个愿望。 一愿,愿能够找到哥哥。 二愿,愿这片土地上不再响起盗猎的枪声。 三愿,愿身边的这个男人能够好好活着。 没有蜡烛,可也吹了一口气。 陆为看她许愿、拔树枝,又泪眼汪汪地拿着糌粑饼啃。 他略有些遗憾地想,如果不是在这么荒凉的地方认识她,他一定会好好给她过一个二十岁生日的。 小姑娘的二十岁,多重要啊。 就这么随随便便过去了,以后回忆起来自己二十岁生日的那天干了点什么,不得哭鼻子。 但想到这儿,他又想着,林瑾估计是不会哭鼻子的。 她之前说自己小时候很爱哭,每次都是哥哥牵着她的手安慰她。 可他最多只看到过她眼睛湿湿的样子,一路这么多艰险风雪过来,还从来没见她哭过。 岁月蹉跎人,也磨砺人的心性。不知她是怎么从那个爱哭的小姑娘,长成了如今这个模样的。 她把糌粑饼一点不剩地吃完了,陆为逗她,问道:“连个渣都不给我留?” 林瑾带着泪花笑出来:“诶呀,忘了。” 但其实不是忘了,她是故意不给他留的。 这个“蛋糕”里承载着她三个愿望,而三个愿望都关乎性命,太重太厚,若要兑现,或许要耗费许愿者的福德。 她想,一个人吃了蛋糕,或许这厚重的负担就会直落在她一个人身上。 陆为的肩膀上已经扛了太多东西,她不想让他再多承受别的。 她的唇上还沾着小块沫子,刚察觉到,想伸舌头舔一舔,却被陆为抢了先。 他揽着她的腰就吻了下来,在她唇上浅尝辄止地一碰,卷走了那块沫子。 “忘了也没事,我替你记着。” 他微笑着说道。 林瑾瞬间就改变了刚才的观念。什么福报,什么负担,这些都不科学的。 就算他吃走了一点,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她就是这样,对于这些玄乎其玄的东西,永远持有“唯我独是”的态度。好的就信,不好的就不信。合自己心意的观点就信,不合的,就都是假的。 火光映亮了陆为的脸庞,她的心怦怦跳动着。 “陆为。” “嗯?” “陆为。” 他眉眼里都带着笑意:“怎么了?” 她却不说话了,前倾着拥了上去,揣着他的腰,将头贴在了他的怀里。 他们彼此之间早就拥有过更为亲密的肢体接触,可却从来没有这样结实地拥抱过。 一个人抱着一个人,一颗心抱着一颗心。 无关于情欲,而是如雪山般纯粹的情感。 “乖孩子。” 陆为回拥着她,遒健的臂膀揽着她的后背,手抚摸在她的发上。 他像是在哄一个初生的婴儿,动作轻柔又温情。 林瑾享受了良久的拥抱,抬头想亲亲他的唇。她尝到了他唇的味道,但深吻被他拒绝。 “先再吃点东西,别的一会儿再说。” 她浅笑:“好。” 听话地离开了怀抱。 烤在火上的烤鱼都快焦了,香味扑鼻。 她吹冷了点啃下去,外酥里嫩的滋味让她满意地眯起了眼,像只晒太阳晒舒服了的猫。 陆为和她一人一只烤鱼,慢悠悠地吃完,后拿上干布头牵着手走到了那条温泉河边。 月亮在水面上的冷光与不远处火堆的光芒相得益彰,半人高的浅河滩被照耀出粼粼波光。 林瑾脱了鞋袜,在河里试了试水温。四十度出头的温度微有些烫,可对于这样的寒夜来说,正是最美妙的体感。 她站在水边,先脱了最厚的外套,又一件件脱下身上的衣裤。 借着月光,陆为看着她赤身裸体的模样。少女的皮肤在光下如绸缎般白皙光滑,应有的曲线一点都不缺,挺翘的胸脯凸起着两颗粉嫩的点,与他误入卫生间那回看到的艳影重合。 她那双小手脱光了自己,又放在了他的身上。 他抓着她的手放到唇边轻轻亲吻,说道:“我自己来。” 两人很快坦诚相见,以人类来到世界时的最原始模样,在这片最原始土地上,做最原始的交欢。 陆为抱着她坐在温水之中,分开她的腿盘绕在自己的腰边,从接吻开始,一点点挑逗她的情趣。 唇舌深入,伴随着水声啧啧。 林瑾的唇上又被他动情地咬了一口,血的滋味混在津液之中,腥涩却成瘾。 他箍着她的腰,不准她有一丝的退却。舌尖的追逐在她的口腔中上演,又软又甜的感受令他越来越沉迷于此,恨不得将她的一切都吞吃下去。 她的双唇都染上了水色,迷离的眼眸中只装了他一个人。 吻逐渐下滑,从她的唇上挪到了纤细的脖颈,留下一串痕迹后,吻上了她的酥胸。这几乎都不能被称作是吻,几乎就是一头野狼在享用他的猎物。 乳尖被他的牙齿叼住,舌头粗粝地在其上卷过。他贪心不足,又一下子含住她的乳房。齿痕留得到处都是,另一只手也没有闲着,把剩下的那只空虚地暴露在外的乳珠也揉捏起来。 林瑾被疼痛唤醒,身体下意识地想往后退缩。 陆为在她腰后的手微微用力,将她的腰往前一顶,整只酥乳都进了他的口中。 他一边啃,一边舔,尽管力道没什么分寸,可疼痛带来的快感也如期而至。 林瑾娇喘出声,自己被自己的媚态吓到,用急促的呼吸代替了快乐的抒发,不想再叫成那样。 陆为偏偏就喜欢听她喘叫的声音,甜甜软软的嗓音发出那样的音调,世间的一切美好仿佛都汇聚在了她的喉头。她叫一声,他就更硬一点。 “乖乖,叫出声,我喜欢听。” 林瑾一开始还能憋住,可当陆为那只揉胸的手下移到了她的腿缝之间,细密的嘤咛还是从她的齿缝中溢出。 如蜂蜜漫出了罐头,甜得要命了。 陆为又吻上去,那刚刚在她的奶尖上舔吃的舌头钻进口腔,林瑾尝到了自己的奶味,又腥又臊。 刚想推着他的肩膀让他别这么坏,喉中又是一声咛叫。 “唔——” 陆为的一只手指从她的穴缝里挤了进去。 她的身下早已泥泞不堪,虽然流动的温泉水带走了她泌出的蜜液,可穴道里还是潮湿又紧致。 他单指抠弄了一小会儿,便又加了手指进去。 用手指与她嬉戏并不是目的,他想让她一会儿更舒服点,这是正曲前必要的前奏。 可林瑾却在前奏里,就被他刺激得高潮了一次。 ———— 加更第一章已送达~19点30分更新下一章 第七日(3)(h) 陆为的手指感受到她甬道的绞动,暗叹少女身体的敏感。 他再添了一根手指,在她高潮的余韵里轻轻抽动。不求深,只让她舒舒服服地扩张了穴道,免得一会儿被他伤到。 他太了解自己在性事上的德行,以前的那些女人总说他太粗暴,完全不懂浪漫的情趣。 要是照着他以前的做派,不顾这些前戏就把她给摁着操了,估计这小丫头筋骨得痛好几天,下面也会肿起来,弄不好还要见血。 这是他和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不想给她留下性爱是疼痛的印象。 性爱该是美好的,高尚的,伟大的。 他在她耳边轻吻:“好孩子,愿意给我吗?” “愿意的。” 林瑾亲回去,唇落在他的侧脸上。 他的粗茎早已挺立起来,手指从她的花穴里挪开后,那可怖的性器便顶在了她的穴口。 水流潺潺,流经两人紧紧相贴之地,带来更多的麻痒。 他抱着她的腰,胯往上微微一顶,肉茎进去了一个头。极致的包裹瞬时给他带来了无与伦比的过电感,从尾椎升起的酥麻直冲大脑。 陆为粗喘一声。 她带来的快感是如此美妙。 有了先前手指的扩张,林瑾感受到的痛苦其实并不强烈。她与他同样亢奋,同样被电流袭过般的快感包围。穴口的每一寸软肉都被他撑大绷紧,软肉下的每一根神经都在与他性器上凸起的青筋交锋。神经末梢以人体能产生的最快电流速度向大脑汇报着战况,而大脑回以在欲海中眩晕的回馈。 她的身体受重力的作用一点点下滑,那条长茎在她体内的征程也越行越远。陆为实在受不了这样软刀子慢工的折磨,用力一个挺身,整根没入了她的体内。 林瑾尖叫起来,姗姗来迟的疼痛来自于第一次交媾就被捅破的宫口。她涨红着脸咬上他的肩膀,与他分享自己的痛觉。 跨坐在他身上的姿势,让性器的融入完全彻底,他毫无保留地进入了她的身体,但给了她缓过劲来的时间。 粗茎留在她的身体里,十秒过去,二十秒过去。 他问:“还痛不痛?” 林瑾松开了他已经被咬出血了的肩膀,迷惘的小脸对着他摇了摇头。 痛快,痛快。痛感和快感哪有什么清晰的界定,在情事里,两者合二为一。 他便耸动起下身,在她的穴道里缓慢地振动抽插,每次都出去一小半,再深深地捅进来。 她的肉腔全然被塞满,最敏感的凸起被一次次摩擦,快感又在体内疯狂地堆砌累计,可就是到不了顶点。 或许是他太温柔了。 她于是自己在腰上使劲,配合着他耸动的频率,在他的性器上吞坐。默契的搭配果然让两人的过电感都翻了个倍,在声声娇喘之中,她的穴道一阵阵抽动起来,汩汩蜜流喷涌而出,从性器的交合处滴在身下的水里。 陆为笑了:“嫌我没力气,自己玩起来了?” 林瑾浅笑着不说话,在穴壁的绞动后又继续了身下的摸索。她像找到了一把打开宝藏箱的钥匙,从骑乘的姿势里找到许多乐趣。 把这样一个浑身肌肉、野性未消的男人压在自己的下面,用他的东西让自己攀上巅峰,强烈的满足感让她动得越来越快。 忽然,噗地一声,肉棒子忽然从小穴里滑了出来。 她睁开眼,落入一双深黑色的眸子里,危险的气息萦绕在她的鼻尖。 身体在转瞬间被他抱起,一个翻转,她跪在了水中光滑的石面上。 他的性器从后粗暴地挤了进来,刚才的温柔全都不再,剩下的只是疯狂的掠夺索取。她的跪姿是屈辱的,可身后的人是他时,却不会被屈辱感附身。 花穴被狠狠地撞开,直抵花心的硬物在里头肆无忌惮。整根拔出又插入,捅得她几乎跪不稳,重心往前滑去,又被他揽着腰捞回来。 他的大手朝前掐住了她的脖子,迫使她仰头转面,与倾身下去的他接吻。 呼吸被他遏制,窒息感和再度高潮前的快感交织在一起,带来前所未有的巅峰体验。她觉得自己浑身在下一刻就要被撞散架了,不知餍足的男人用暴力的手段将她抛向云端。 他不满足于这种姿势带来的征服欲,又掐起她的腰。两手的包裹几乎能覆盖着她整个纤细腰身,盈盈一握之中,她几乎就像个娃娃,被自己随心所欲地操弄。 “叫,林瑾。”他命令的口吻不容拒绝。 林瑾娇喘声不再压抑,快感又多大,她就喘得多大。 乖巧得到了他的赞赏,他挺身愈加用力,低哑的声音夸赞着:“好孩子。” 林瑾被他操得失神,一切的感官都被性的感受暂时取代,一阵又一阵涌来的狂潮让她的下身如失了禁般汹涌不断,性器的疯狂捅入又创造出了不少白花花的沫,幻若海上的波涛。 陆为也快抵达顶峰,提出新的要求:“乖乖,叫我。” 她恍惚中张了张嘴,吐出两个字—— “哥哥……” 陆为一滞。 她叫他什么? 哥哥? 她在这个时候管他叫哥哥? 哥哥,可以指很多人,也可以特指一个人,容易引发的遐想过于丰富。 他不喜欢这样的称呼。他想要的不是这个。 掐在她腰上的手猛地捏紧,惩罚性地狠挺将她又撞得发疼。 “换个叫的。” 林瑾已经没有了完整的思绪,欲望的海洋中,她是一艘被风浪席卷的小船,一切的声音和大脑的运转都是破碎的。什么话到了嘴边,她就喊什么。 “阿爸,阿爸——” 冲击伦理的背德感在这两声称呼中油然而生,身下快速抽插的动作都添上了罪恶的幻影。 陆为笑了一声,这小妮子,还真会喊。 他又拢上她的脖子,大手能把她的脖颈握个完全,稍稍用力,她就被迫仰起了头,呻吟声在掐脖的力道下变得愈发娇柔婉转。 就这样进出了许久,林瑾已经数度到达高潮,浑身的肌肤都泛着粉红色,刺激着陆为的视觉。他终于粗喘一声,长茎抵住她的宫口,将浓稠的精液都浇在了她的体内。 她被身体里的滚烫热度暖得浑身抖了抖,跪姿再也支撑不住,瘫软地倒在了水里。 陆为把长茎拔了出来,将她捞起来抱在怀里,亲吻她的唇,低声说道:“乖乖,我做错了一件事。” 林瑾短暂丧失应答的能力,软在他怀中,只能听见一个人说话。 “我射进你肚子里了。我不该这么做的,我错了。” 他的手指钻进她花穴中,那里尚未合口,乳白色的精液混着她分泌的蜜液汇流而下,滋润着他手指的关节。 粗长的手指在穴道里抠弄,挖出深埋在里头的浓精。 林瑾抱着他的手臂,开口是略微沙哑的声音:“没关系的……” 陆为充满歉意。他恨一分钟前那个作恶的自己,实在太不顾后果。 他想,小姑娘或许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便如是告诉她:“你有可能会怀上小孩。” 林瑾浅笑起来,摇了摇头:“不会的。为了推迟月经,我一直有在吃避孕药。在可可西里来月经,那就太麻烦了。” 她也亲吻上他的唇,舌头在他唇角轻柔地舔舐:“你放心。” 陆为被她软舌舔弄,刚刚下去的欲望又抬起了头。她一旦主动起来,真叫人爱不释手。 他问:“还想要吗?” “嗯。” “想怎么玩?” 主动权交给她。 林瑾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陆为的眸色瞬间就暗了下来,沉默了两秒后,抱着她站了起来,放到了河水与水岸交接的地方。 她下半身浸在水里,上半身跪趴在岸上。 她的喜好与他不谋而合。从身后进入,强烈的征服和被征服感极化了性爱亢奋的快感,可真正的征服者是谁,没人说得清楚。 陆为分开她的双腿,抱着她的腰又一次进去。 只是过去了这么短的时间,她的小穴又紧致得像没开过苞似的。穴道里像有无数张小嘴吮吸着他的性器,赐给他欢愉。 骑在她身上的姿势让他进入得深极了,每次顶入都能撞到窄小的宫口。她的手无力地嵌进河岸潮湿的土壤之中,仰着头,看见了天上那轮皎洁的月亮。 她想,人间至高无上的美好莫过于此了吧。 忘记昨日,也不用去想来日,只专注于当下的感受。 从小腹燃起的电流席卷全身,她的呻吟是女人的媚叫,也是赤子的哭啼。 在高潮来临之际,她终于叫出了他想听的名字。 “陆…陆为——” 小嘴张张合合,喊着他的姓名。简单的两个字,喊得他惊心动魄。 “乖,再叫。” 他啪地一掌打在她的小臀上,留下一瓣红色掌印。突如其来的疼痛将她捧向巅峰,穴道里喷出一股热流,浇在他的囊袋上。她的肉壁抽动起来,夹得他也倒吸一口气。 在极度的快感之中,她尖叫着喊:“陆为!” “嗯……” 数百次的抽插后,他拔出性器,用自己的手掌撸动了一阵,马眼喷出的精液淋在了她光洁的后背上。 林瑾趴在草地上,舒展的眉头中露出被滋润的韵味。 他摸摸她的脑袋:“好孩子,我给你洗洗。” 没有回应。 “林瑾?” 他给她翻了个身,发觉她已呼吸均匀地昏睡了过去。 ———— 加更已送达~ 喜欢可以留个言吗(星星眼) 下一次加更在200珠 第八日(1) 林瑾的身上到处都是指痕。臀上、腰上、胸脯上、脖子上,密密麻麻的痕迹是这场性事的酣畅淋漓的佐证,也是他粗暴行径的证据。 她这么小巧一个人,被他这么玩了几个小时,不晕过去也是件难事。 他替她仔细清理了下身的液体,发觉她的花唇已经肿了起来,红彤彤的。里头的嫩肉有些许翻出了穴口,像是一碰就要流血。 他本来不想把她操成这样的,无奈小丫头实在磨人得很,把他那些邪念都勾出来了。 除了下体是红肿的,她的唇上更是密布着他的齿痕。嘴角的破皮里沁出一点血丝,让她看上去很是可怜。 其实,他的身上也算是战果累累。林瑾爽到高潮的时候咬了他好几口,下嘴也没个分寸,每口都咬破了皮肉。只是他哪里觉察得出自己这些蚂蚁爬般的轻微疼痛。 给她仔细地清洗过身体,用毛巾擦得干透,再把她裹进了衣服里,将人打横抱起。 她抱在手里的感觉更像个孩子,小小一团,恬静地睡着,长睫毛随着呼吸轻微抖动。也不知她正在做个什么样的梦,而他会不会在她的梦里出现。 陆为顾不上给自己擦干身体,随便套了件衣服就起了身。好在头发短,不至于结出冰柱子,但身上的小水珠子都已凝结成冰,沾在皮肤上化不开。 帐篷里烤火的温暖让睡梦中的林瑾舒服得扭了扭,他浅笑着把她放在火边,捞起她的头发在火堆上烘干。 这个夜晚是疯狂的,但又是宁静的。 喧嚣风声相伴的性爱里,性淋漓尽致,而爱也正蔓延生长。 “生日快乐。” 入睡前,他又亲吻她的额头。 夜晚渐渐过去,红日于东面初升。 林瑾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像被人打了一顿,怎么每处筋骨都是痛的。一觉初醒的混沌过去之后,她后知后觉地想起昨晚晕睡过去前的记忆。 交靡的水声,混乱的喘息,肌肤相亲的体感。 一切都如梦似幻,具有强烈的不真实感。 她扭过头看去,睡袋边上的位置是空的,没有男人躺在其上。 她穿好外套和鞋子,撩开帐篷的帘子。昨晚交媾的那条河闪烁着上午的晨光,而布喀达坂峰依然高耸入云。火堆噼啪作着响,边上摆着她的杯子和糌粑袋子,唯独没见到陆为。 他连同他的车都不见了,放眼望去,连个影子都没有。 隐隐的担忧从林瑾脑中生出:他会不会不告而别,把自己就这样丢在这里。 她实在太常经历他人的不告而别了。 母亲和外祖母都是不告而别离开了人世,哥哥不告而别失踪在了可可西里。人们好像没有在离开她时告知她的习惯,以至于她几乎把这当作了人生的常态。 对陆为来说,好像把她丢在这里就走,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她是盗猎者的家人,她已经把钱都给了他,且他已经睡到了她。就这样把她丢在距离公路几千公里的地方,让她慢慢被无人区的荒沙吞噬,好像确实有百利而无一弊。 她咬紧了下唇,坐到了火堆边。 火苗跃动的幅度与她昨晚被疯狂操干时,趴在河岸边看到的别无二致。它们是这片荒原上最热烈的东西,每一次跳动,都是一副浓墨重彩的画。 林瑾松开牙关叹了口气。 事已至此,无论如何,先吃饭吧。 她拿起一旁的杯子,想着昨晚接的水应该还没喝完。虽然大概率已经成了冰水混合的寒水,但好歹能解解晨起的渴。 可一扭开杯盖,扑面而来的便是一股热浪水汽。 被子里是满满一杯的热水,入口一啜,甘甜可口。 这是陆为起床之后给她灌的水。 林瑾的心忽然便放了下来,陆为,那个男人,他是不会把她就这样丢在这里的。他会在零下二十度的冰河上给她打鱼,会在给她铺睡袋的时候加一床被子,会在她的生日用糌粑做蛋糕,也会在她还睡着的时候就接好一杯热水。 他怎么可能会丢下她不管。 她自顾自点点头,从糌粑袋子里取出一大团,慢悠悠地啃起来。就着甘甜的水品尝青稞的滋味,等待着陆为归来。 十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她等得很耐心。 终于,吉普车的车影出现在了视野的深处,并朝着她急驰而来。视野里的那一点越来越大,逐渐占据了她全部目光。 陆为没有下车,只是摇下了车窗,对林瑾喊道:“上车。” “那这些东西呢?” 她不解发生了什么。 陆为言简意赅地解释:“先上车。刚才我去打兔子了,在前面那个山丘后面发现了车轮胎印。沿着轮胎印走了一截,看见了一辆停着的车子。” 林瑾顿时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不必再细问,她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脚垫上有两只中了弹的兔子,是陆为打猎的收成。 陆为说道:“那辆车边的草已经长得挺高了,车子报废停在那儿肯定有个把月功夫了。我看见车子就回来接你,也没再往前开一段。” 他是说,那辆车大概率就是在这一带失踪的林述的,但他没提前去一探究竟。 他想,如果那车真是林述的,林瑾应该想自己去看看吧。他提前过去破坏了现场,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林瑾当然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道:“明白了。” 车子沿着一条溪流向北而去,翻过陆为口中的小丘,很快见到了他所说的车。 与上次在野马川对峙的盗猎者一样,眼前的车也是一辆皮卡,后车兜里满满当当装着货,上头盖着的塑料布捆得严严实实。不必掀开去看一眼,羊皮子的腥膻味已足够明显。 林瑾做着深呼吸,在车子停稳后,缓步向那辆皮卡走去。 皮卡的车门没有上锁,一拉就开了。 长期无人使用的枯腐气息在车门被掀开的瞬间充斥在她的口鼻之中,她挥手驱走飞扬的灰尘,看向车里的一切。 驾驶座上铺着的毛绒坐垫,和副驾驶座随意堆砌的枪支、衣物、水杯和纸笔证明了这辆车曾有人驾驶,且车的主人是临时离开了它,连随身的东西都没有带走。 陆为站在她的身后,扶住她不自觉发抖的肩膀。 “怎么了?”他问。 林瑾爬进驾驶座,越过中控台拿来了副驾驶座上的水杯,给陆为看。 与她自己用的那只是同一个款式,只有颜色有差别,别的都一模一样。 她说:“这个杯子,是我和哥哥一人一个的。我上大学之后,有一回他来北京看我,我们去了王府井百货大楼。他想给我买点东西,可我什么都不缺,逛了小半天,最后挑了两只杯子。” 杯子拿在手里,当时的回忆便顺着手上冰凉的手感涌来。 她当然还记得,哥哥站在王府井的街道上,看着百货大楼上那口巨大的钟的表情。 惊诧、讶异、感叹、崇拜、向往。 繁华的城市果然与他们生长的地方大不一样,哥哥叹道:“哥哥努力工作,以后争取让你在北京安定下来。” 她那时候傻乎乎的,错解了哥哥口中的“工作”。 事到如今,这辆车的归属已经了然。 车子是林述开的,枪是林述用的。后面满满一车兜的藏羚羊皮也是林述打的。 林瑾沉默着。她的一举一动都突然变得缓慢。她需要时间来处理这辆车带来的情绪波动,陆为通情达理地没有打扰她,只默默跟在她身边,以防什么不测。 她又从副驾驶座上取来了写着密密麻麻文字的信纸。 这是哥哥的字。哥哥没什么文化,初中辍学的学历让他不会写许多难字,一张纸上的错别字可能比写对了的字还多,但她就是能懂这些歪七扭八的字是什么意思。 熟悉的开头,照样是那句“小瑾,这个月怎样”。 哥哥不让她给他写回信,说是会影响队伍的保密工作,她天真地信以为真,从来没写过回信,也没跟哥哥描述过自己的生活状态。可是哥哥每次来信,从来都不会忘了这句寒暄。 这个月怎样? 哥哥,小瑾的这个月很不寻常。 她的下唇已经被自己咬出了血,昨晚就破了的皮再一次裂开,血腥味从牙关渗透进嘴里。 她一个字一个字看下去,呼吸越来越急促,情绪越来越难以压抑。 【小瑾,这个月怎样? 哥哥这个月工作很好,能赚不少钱。巡山队还给哥哥发了表扬,奖金也很多。 哥哥最近还是在太阳湖这一带工作,天气暖起来,太阳湖就快开春了,湖边有很多水草,风景很好看。生活条件也不用担心,一切都很好。 不过可可西里离北京还是太远了,哥哥跟队伍汇报过了,等把这一次手头的工作交接好,哥哥就不在可可西里做下去了,换个地方赚钱去。 对了小瑾,哥…】 信写到这里戛然而止。 这封充斥着谎言的信中,林瑾看见的,全是最真实的情感。 可是哥哥,你怎么不把话说完啊。 她抹了把眼睛,将信纸对折成小张,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第八日(2) 皮卡车内外的种种痕迹,都证明着这辆车的主人只是临时离开,却再也没有回来。 林瑾在内座里看了许久,最后掀了驾驶座上的绒毛坐垫。找了找,还在衣服底下挖到一把镶嵌着宝石的藏刀。 陆为将这辆车的一切处置权交给她,看着她将这些东西抱到了自己的吉普车上。 明明被悲伤笼罩,可她的理智还是这样清明。 一切都搬好了之后,她看向他:“哥哥大概率不会走远,我们能不能在附近多找一找?” “当然。上车。” 陆为将吉普车发动,而林瑾坐上了副座后,极目在视野的每一处眺望。 从北京找到这里,距离发现哥哥只剩下了最后的一步。 附近山丘多,溪水和冰河也多。陆为按照自己的习惯判断,在这样的山地里会有很多兔子,有经验的人多会在这里狩猎。林述在可可西里生活多年,或许也会出没在山丘之中。 他于是驾着车从山谷里穿行,跟林瑾一样,他把眼睛放得很亮。 山谷之中的风很大,一阵阵扬起飞尘,像纱布般笼罩在山与山之间的凹地之中。越往山丘深处走,风沙就越碍眼。 终于下了个陡坡,到了山谷背风的一面,沙尘少了下去,渐渐露出一条溪岸边的一团黑影。 林瑾的心瞬间又被揪起来了,拿起望远镜往那儿看去。尚未看清黑影是什么,便看见了在上边盘旋啃噬的两只秃鹫。 陆为自然也看见了那一大团,问道:“是吗?” 林瑾定睛看了一会儿,摇摇头:“不是。那是头死牦牛。” 布喀达坂的本意就是“野牛岭”,这一带是野牦牛出没最多的地方。但因太阳湖流域的盗猎活动,这些年野生动物少了很多。 车开得近了,林瑾放下了望远镜,摇下车窗仔细看着。 野牦牛的皮毛尚且完整,但侧面看去,内里的骨肉已经被秃鹫吃了大半,内脏从肚皮里流出来,干巴巴的血痕染黑了身下的沙草。 陆为摁下喇叭,噪声的巨响去赶走了秃鹫,令牦牛身上的一切都分外明显。 他仔细观察着附近的环境和牦牛身上的疤痕,给出判断:“这不是人为杀的。它是从那个山坡上摔下来摔死的。” 林瑾从来没有看到过摔死的牦牛。被誉为高原之舟的它们,原来也有在行走时发生意外的可能。 生命禁区这四个字不仅是文字,也是冰冷的现实。 牦牛如此,人也是一样的。 在低空盘飞了一圈的秃鹫,看吉普车没有了动静,又扑腾着翅膀飞回来,重新停到了牦牛身上。 林瑾忽然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虚幻的,却是辛辣的。这并不出自于嗅觉,而在于某种心灵的召唤。正如她一门心思要来到可可西里的太阳湖流域,也出自于这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第六感。 事实证明,她的第六感是准确的。 她的目光在周围寻觅,最终定格在了牦牛尸身边上的那条冰河。死亡的味道萦绕在那里。 她对陆为说道:“能不能沿着冰河往下找找?” 陆为顺着冰河看下去,沿岸的路并不难走。他当即打转了方向盘换了档,加速行驶到了河边。 这一片山谷是南北走向,上午太阳在东边时,阳光被山脊挡住,天是阴冷的,温度也低。可一旦到了午后,太阳从山头上升起来,这一带又淋得到阳光了,气温便会急速上升,冰河边会有所融化。 此时还是大早,河上虽然结着冰,但陆为留心着车轮的痕迹,不往河岸过于靠近。 车沿着冰河一路下坡,河道有了分叉。陆为看了她一眼,无声地询问她该朝哪个方向走。 朝左手边走就麻烦了,这里的河过不去,得从远处的山上绕一圈。 林瑾仔细看了一会儿,指着右边道:“这一条。” 车子于是继续往下追溯。 越往下游行驶,阳光的照耀就越强烈,冰面上裂缝也因此越来越多。陆为瞥见了冰面下的一抹黑影,突然一脚急刹。 那黑影明显是人类的尸体,冻在冰里因低温而不曾腐烂或泡胀,躺在冰河的中央,像是水中的小洲。 他倒吸一口凉气。 还真他妈在这里。 林瑾怎么会猜得这么准! 他扭头看向她,发觉她的手抖得厉害。面色虽然海很平静,但身体不会骗她。 若说之前,她尚且留了亿万分之一的希望,期待哥哥还活着。那么现在尘埃落定,她那希望也随之彻底幻灭 他望过去,看见的是一具盗猎者的尸体。这么远的距离,哪里看得清是谁。 但她望过去,看见的是自己相依为命的哥哥。哥哥的一切对她来说都熟悉极了,身材、衣着、甚至在死前中挣扎的动作,无一不在说明他的身份。 他握住了她的手。这是她曾说的,分享情感的方式。失去世上最后一个血亲的感受是痛苦的。这是一种迟钝的阵痛,像是用软刀子凌迟。在发现死亡的那一刻并不会觉得五雷轰顶,可当那些过往的回忆突袭到了脑海,过去的一切都成为了痛苦的来源。 他不知道林瑾此时此刻脑海中浮现的画面是什么。 他没有参与她的过去,他只有她的当下。 “乖乖,在车上坐一会儿,我去把你哥哥带来。” 他另一只手抚摸上她的发顶,在她的脸上浅浅亲吻。 正要放开她的手之际,手心感受到了一股力量,是她拉住了他。 “我跟你一起去。” “好孩子,听话。”陆为柔声道,“一会儿就好。冰面上太危险了,我很快就回来。” 他松开力道下了车,又从后座拿了工兵铲、破冰锥和绳子。太阳升得很快,温度也在越来越高。时间越往后推移,站在冰上的危险就会越大。 他将绳子的一端捆在自己的腰上,另一段扎在吉普车前的栓口上。这是下冰河的安全保证,防止自己也像冰里的可怜人那样坠落冰窟。 他刚绑好绳子,就听见车门开启又关上的声音。林瑾还是没有听话。她来到可可西里是为了寻找答案,如今答案就在眼前,怎么能放弃这最后一步。 陆为对上她的眼睛。她的表情很冷静,冷静得甚至有些淡漠,可眼眶里的红色不容忽略。 他沉默良久,叹了口气。 也是。无论如何都要去找答案。这才是她。 他下巴一勾:“过来。” 林瑾走到了他的身边,而他解下了腰上的绳结,在她的细腰上捆绑又抽紧。自己则又回到了车里,再去找了根绳子给自己捆上。 在错仁德加湖面上捕鱼的经历让林瑾更习惯于在冰上行走,微微弯曲膝盖,降低重心。脚下的冰河其实比错仁德加的冰湖危险得多,只是她对此没什么畏惧。腰上的绳子和身边的陆为都是她的底气。 走得越近,冰河下冰封的男尸就更明显。而完全看清那男人的全貌时,两人已经到了河的中心。 林述身上的衣服都齐整,面上的胡子根根分明,嘴长得半开,一双眼睛死死地望着水面之上。 林瑾在冰面上半跪了下来,看着透明冰块里哥哥的眼睛。 “你个混蛋。”她伸出手贴在冰面上,深深吐出一口气,“你就这么丢下我走了,你去找阿乙团聚,你真忍心啊……” 她重重一掌拍下去。 “混蛋…混蛋!” 陆为从后拉了拉她:“乖乖,手疼,不拍了,乖。” 林瑾回过头看他一眼,问:“把他挖出来,破坏了冰面,会不会很危险?” “没事,我给你挖出来。” “嗯。”林瑾借着他手上的力站了起来,站到了一旁,把中心的位置给他让出来。 陆为用脚蹬了蹬冰面感受硬度,紧接着便用用锤子和锥子往下一敲。冰面破了一个窟窿,又形成了一大圈裂缝。他的第一下砸得重,冰层出现裂痕之后,就不能再下这样的重手。他于是换上了铲子,一下下将冰敲碎又铲起。 林瑾帮不上忙,只能在边上看着。 哥哥和先前看到的那头死牦牛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僵直又残缺,可怖又可怜。可真要比较起来,那牦牛还死得痛快一些。哥哥掉进了冰窟窿里,难以想象死前会有怎样的挣扎。 又是一铲子下去,几乎已快挖到。他于是将铲子给了林瑾,让她自己来挖最后的一点碎冰。 林瑾下手也不含糊,一点儿都不怕把哥哥也给铲碎了,大铲子一挖,将冰挑到一边。 终于,林述半个身子已经露在了外头。 林瑾拽着他的衣服,将他拽出了冰坑。她气喘吁吁地坐在冰面上,又咒骂一声:“死不瞑目,你这算个什么!” 林述的眼睛死死瞪着,她上手去盖,可完全盖不上他的眼皮。 “林述,你有种做盗猎者,怎么没种活着出来。” 陆为从来没见过她这副模样。她一个劲儿地骂着,活像个小泼妇,能活活把人骂活了。 可惜人死了就是死了,骂是骂不活的。 他觉得自己太变态,竟很爱她这样歇斯底里的样子。 ———— 宝宝们,更新时间调整回18点啦,爱你们 第八日(3) 陆为帮着忙,把冻硬了的林述扛出了冰面,放在沙土地上。 阳光将一整片流域都彻底照亮,空气也因升高的温度而带上了温热潮湿的气息。 “你打算怎么办?” 脚边躺着的尸体这么大一个,倘若林瑾要把他带走,带出可可西里倒不是难事。但离开可可西里之后,她又能带着林述去哪儿呢。 总不能带着他坐火车回西宁,去追求什么落叶归根吧。 林瑾看着林述许久,问陆为道:“你们队员…牺牲之后,会怎么办?” “让家人接去火化了,或者在可可西里天葬。” “天葬?”林瑾若有所思,“那要怎么做?” “把尸体停灵三天之后。请喇嘛来念经超度,设立天葬台。然后把尸体肢解捣碎,喂给鸟吃。” 他尽量避免了太过血腥的形容,只用最简单的话介绍了一下天葬的流程。 上一任队长,也是他从前的战友在可可西里死后,就是他操持了那场天葬。他对于天葬的仪式再熟悉不过,把完整的人弄碎,于汉族人来说总是不能接受的,但藏族人将其视为灵魂转世的神圣仪式。 她的秀眉皱了起来,又问:“没有停尸和喇嘛可以吗?” “也行。”他问道,“你想给他办天葬?” “嗯,想的。”林瑾叹口气,“哥哥是信本教的,应该也想死后能超生。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他也这么做了。” 冰冷的尸体躺在地上,瞪大的两眼直直往上望着,仿佛在听妹妹与陆为的对话。 陆为低头看他一眼,舔了舔后槽牙,思索了片刻。 地上的男人胡子拉擦,长过了耳朵的头发也是乱糟糟的,看着就许久不曾打理过。脸上沧桑的痕迹尽显,看着能有四五十的年纪。林瑾说过,林述今年才三十岁,比他还小上两岁。 陆为并没有为林述感到可惜。若非他是林瑾的哥哥,在看见了他车上那成堆的藏羚羊皮之后,陆为恨不得再打他一梭子枪子儿。凡是盗猎者,就没有一个是不可恨的。 他们并不是贫困潦倒逼不得已才做上这营生,他们图的就是猎杀藏羚羊能够带来的暴利。欲求不满,贪得无厌,赶尽杀绝。瞧着林述的配枪和车子,他也不过是马阿大手下一个普通的枪手,可居然能在两三年的时间里给林瑾寄去数万的生活费。 巡山队成立至今,正经发过的工资也才三百块钱。 巨大的利润诱惑之下,人就不再是人了。 这样的人,其实是不配得到天葬的。可可西里的秃鹫和山鹰是数位巡山队员的归宿,倘若让队员们与盗猎者在同样的鸟腹中超度来生,队员们的灵魂恐怕不得安宁。 他纠结又权衡,最终挪开了看向林述的目光,对着林瑾说道:“我不信教,没法给他做超度。但我能在这儿把他拆了。至于鸟来不来吃,不一定。” “嗯,明白的。” 这样已经很好了。 林瑾的眼神里流露出倦态。 她苦苦寻觅的东西终于到了眼前,也不往她不远千里奔波一趟。 陆为带着尸身扛上乱石嶙峋的山坡,在一处陡峭的石壁上放下他。林瑾就站在他身边,看他拿出藏刀和锤子,摆在了哥哥的两边。 林述的身体僵硬到发脆,从他身上剥下那些冰块并不容易,扯开一些粘在衣料上冻结得严实的冰时,还会连带着扯下他的皮肤。低温让他的尸体保持着新鲜,没有一丝腐烂的痕迹。但皮肉下的血管已是一片青黑色,彰显他的死去已经有了一段时日。 他终于一丝不挂,重现来到世界时的赤裸模样。 陆为不着急动手,先捡附近的牛粪饼烧了个火堆,将林述放在火边烘烤了一会儿。人和鱼在此时没有任何差别,都是火上之物罢了。 拆解人体的过程是残忍且血腥的,可拆解一个冻硬了的人,却像是在切割一块冷冻的猪肉。化了冻后,刀子剌下去,背上划开了一道十字。 顺着十字,解剖从背部开始。人皮和羊皮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无非脂肪层上薄薄的一张,刀子一刮也就下来了。 刀子用来剥皮和切割,而锤子用来敲碎骨头。 林瑾静静地看着,看哥哥那双大手被拆下来堆在一起。陆为拿着锤子重重地敲下去,骨节和血肉都被打混在了一起,再也瞧不出一个形状。 乌糟糟的一团,让她想起了小时候。 阿乙的牧场糟了野狼,狼啃死了她最爱的小羊。她哭得厉害,哥哥就握着她的手,蹲在她的身边告诉她:“小瑾不哭。我们小瑾是坚强的姑娘,不该为了这些牲畜掉眼泪的。” 那双粗粝大手牵住她小手的触感仿佛还在手心里。可如今哥哥没了,哥哥的手也没了。 从四肢到躯干,再到内脏器官。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四个小时,陆为耐心地一点点切割碾碎,将林述的一切都化为了肉泥。 他的脸从下巴被掀起,那林瑾熟悉的面容也消失在了这世上。 至于林述的性器,陆为看了眼林瑾,问她的意思。 是也剁碎了喂鹰,还是换个处理法。 林瑾想了想,说道:“还是烧了吧。他杀了那么多藏羚羊,就算有下辈子,也不配有子嗣了。” 陆为于是将那玩意儿一抛,扔进了火堆里。 烈火燃烧,吞噬其中之物,就此化作灰烬。 这一带山鹰和秃鹫都不少,可当林述的整个人都已被拆分殆尽,竟连一只前来啄食的大鸟都没有。林瑾站在火堆边,手里握着一团分不清部位的糜烂骨肉,望着天空高高举起。 终于引来了一只秃鹫,灰黑色的羽毛上没有任何衔接,顶着个光秃秃的脑袋与尖喙,俯冲着下来。 林瑾对鸟儿的靠近毫无畏惧,更将手心摊开了些,方便它的食用。 哪知那秃鹫都已经张开了嘴,却在要咬上肉糜之时忽然转变了方向,擦着林瑾的手臂飞驰而过。翅膀掀起的风卷起了她的发丝,头发杂乱的飘着,如同招展的风马旗。 林瑾原本想不明白,同样是尸体,为什么这些大鸟吃死牦牛,不吃她哥哥。她思索了一会便顿悟,问陆为道:“天葬是灵魂的超度,鹰不吃的尸体,是不是意味着生前做过恶事,不能够被超度到下一世?” 陆为很想劝慰她,说一句不是这样。可事实的确正如她所说。藏人们认为,秃鹫不吃的人,都是在生前作过恶的。鹰是有灵性的鸟儿,它们凌厉的眼睛能洞穿人的灵魂,看透人的善恶本质。 他沉默地点了点头。 林瑾:“那该怎么做?” 满地的残骸和肉糜,铺陈如一张地毯。 陆为给出两个选择:“把这些留在这里,等着野狼和狐狸来吃。或者烧了,一了百了。” 选择权在林瑾的手里,她并没有什么犹豫,当即作出选择。 “那就都烧了吧。” “你确定?” “嗯。” 林瑾怕牛粪燃烧的温度不够,不能让这些全都燃烧殆尽,又下了山坡,舀了汽油上来,浇在石头堆中的那一滩血泥上。 火折子一点,扔进那堆里头,冲天的火焰瞬间高高燃起,光芒比太阳还耀眼。 陆为拉着林瑾站得远远的,旁观着一个人类的最后时刻。 林瑾瞧着眼前火光四射的场景,觉得这场面有些面熟。她仔细回想一番,想起刚进可可西里的第二天,在楚玛尔河畔看见的那座藏羚羊尸山。 当时陆为也是这样,在成堆的尸骨血肉上浇上汽油,用火引点燃了它们的躯骨。 火从楚玛尔河烧到了太阳湖,人与藏羚羊最终得到同样的归宿。 走下山坡时,林瑾一直低着头,心思却全无在注意脚下的路况上。脑海里涌出的都是过去与哥哥的点滴回忆,复杂的情绪交织着,让她错看了脚前的一块石子。 小石头扎根不牢,她一踩就塌了,她重心不稳,沉沉往下摔滚而去。尽管陆为就在她的身边,可也拉不住她摔跤的速度,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扭了脚又擦破了皮。 他把她拉起来,发觉她居然泪眼婆娑。 刚才拆了他哥哥,她也就是红了点眼睛,连点泪花都没见。现在摔了一跤,却这幅快哭出来的模样。 陆为不明白她,可心也跟着她揪痛。 “摔疼了没?”他问。 林瑾点点头:“疼的。” “我背你下去,上来。” 林瑾不跟他扭捏,爬上了他的后背,手臂环住了他的脖子。陆为双手托在她臀后,稳稳当当背着她下坡。 他每一脚都踏在扎实的地方,自然没有什么危险。 背后的小姑娘沉默着,他想开口跟她说句话,又怕惹得她更难受,只能也用沉默来应对。 他看不见身后,不知道她的神情,也不知道,自己的棉大衣上,被她掉落的泪滴洇出了两旺水痕。 她抱着他的手臂越箍越紧,头深深埋在他宽阔的肩背中。 为了找到哥哥,她撑着自己的腰杆子和精神,什么风雪飞尘都不当回事,一心只想着来到太阳湖。如今事情终于了却,哥哥找到了,尸身也烧了,她撑着的那口气也松了下来。 所有积压的情绪终于到了宣泄的时候,化作无声的眼泪。 她第一次展现自己孱弱的一面。 “陆为……”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陆为几乎以为这是错觉。 “我在。”他也把声音放低,微微侧过头去,贴着她的发顶。 “我没有亲人了。这世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陆为。” 陆为吸了一口气。 他没有告诉她,自己与她其实身处在一样的境地之中。他也没有亲人了,很久之前,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了他的血肉至亲。亲人,亲情,那是什么滋味? 他从未品尝,自然也说不出什么眷恋。 他们都是命不好的人,生来注定是要经受孑然一身的。陆为早就认了命,不再妄想自己还能与什么人有什么羁绊。 但如今,他生了贪念。 对着林瑾,他说:“好孩子,你还有我。” 我也还有你。 第八日(4) 白昼在不知不觉之间即将过去,日头西斜,一抹红光照在半融非融的河面上。 总算下到了坡底,陆为还想再背她一会儿,把她带上了车再说,林瑾却直接从他的背上下了去,双脚沾在沙草地上,抬头望见太阳。 这一天过得实在太快,从早上醒来到现在,仿佛一个恍惚就过去了。昨夜的疯狂留下的痕迹终于让她开始感受到酸痛,膝盖疼,腿疼,胳膊疼,脖子疼,眼睛也在疼。 她想,也许这就是失去了哥哥的疼痛感的外显。 太阳下坠的速度实在太快,她本想着看一会儿就走,免得太阳落了山,陆为要走夜路。可站着盯了一小会儿,日头也就消失不见了。 “走吧。” 她对陆为说道。 两人上了车,朝着先前过来的方向原路返回。陆为看了她一眼,发觉她今天竟没一上车就扣上安全带。 小姑娘,虽然面上没什么悲色,可心不在焉的模样,明显是沉浸在了情绪之中。 她抬起头,从车窗远望出去,又看到了刚才焚烧了哥哥的简易天葬台。本想着,哥哥都死了,或许罪已经算是赎完了,即使没有喇嘛,山鹰和秃鹫也能够带他去他的下一世。 可神佛原来不愿渡他。 杀死藏羚羊,在神佛的眼中也是不可饶恕的。 她挪开了目光,不再看向那里。该做的告别早就在拆解他的过程中做完了,他的一切都在她的注视下消失,也算是亲自送走了哥哥。 回过神来,林瑾拉起安全带扣上,喀啦一声,她放了心,陆为也放了心。 车子从连绵的山丘上翻越,陆为对方向的辨认感很强,不用看指南针,也能摸着黑回到昨晚扎营的地方。 温泉河边的帐篷乌黑一团,边上的火堆燃了一天,已经熄灭了。 吉普车停了下来,两人下了车,陆为重新把火点燃,而林瑾拿着两人的水杯到了热汽喷口边,接起两杯甘泉。 他怕她再次摔倒或意外,一边烤着鱼,一边看着在喷孔边上蹲着的她。但她俨然一个没事人,就这样瞧着,看不出什么异样。刚才在他背上露出展现的柔弱已被她全然藏了起来,林瑾又变成了那个硬骨头的林瑾。 “陆为。”她拿着水回来,还给他杯子,“我在北京还有一万多的存款,等我回北京之后,我把钱都寄给你。” 火光照亮她的脸,显得她的神情坚决又认真。 陆为:“你自己留着用。在北京生活肯定要有点开销。” 她摇了摇头:“那些都是我哥哥寄给我的,本来就不是干净的钱。我用的也不安心,寄给你们,就当是替我哥哥赎一点罪吧。” 陆为默了默,问:“那你没有生活费来源,怎么生活?” 林瑾浅浅笑了:“打工,做家教,怎么都能赚到钱的。而且这笔钱是之前就答应了你的。” 几天前,她在保护站后拦住他的场景如在眼前。陆为想起自己那时候,确实完全是为了钱才答应带她进可可西里。 由钱开始,由钱结束,对他来说,事情也算是达到了某种程度的圆满。 陆为扯着嘴角一笑:“好。” 他给火上的鱼翻了个面,而林瑾捧着水杯已吃起了糌粑。今天只吃了早饭,中餐被直接忽略了过去,肚中早就空空如也。她对于食物一贯不客气,很快又吃得唇上沾满沫沫。 陆为把大的那条给了她,自己留了小的。 林瑾啃着烤鱼。忽然想起件事:“诶?车里好像还有两只兔子?” 陆为眉头一皱,也想起来了。 今早他就是在山上打兔子,才发现了林述的那辆车。那辆赃车上的皮毛倒不着急,等回去的路上路过勒斜武担湖的哨卡,通知那里的队员来这儿缴了就行。今天的要紧事太多,一来二去,倒是把早上打的兔子给忘了。 林瑾的肚子已经填得差不多了,也不再能吃得下烤兔子肉。 他说道:“要不明儿吃兔子?” “行的。” 夜逐渐变深,温度也渐渐降低。吃完了晚饭,林瑾打着手电带着包到了温泉河边。昨晚洗过澡的身子清爽了很多,在河水里泡着并不冷,但高原里频繁洗澡是危险的,她也就克制了再下一次河的念头,只是蹲在河边简单地洗漱了一下。 陆为也拿着牙刷过来,林瑾看他一眼,问道:“你还有牙粉吗?” 她的牙粉罐子几乎已经空了,陆为把自己罐子里的一大半倒给她。小姑娘爱干净,他无所谓。 林瑾用牙粉沾了水,蹲在河边开始刷牙。蹲了一会儿,腿酸得受不了,她又索性坐了下来。陆为大剌剌坐在她边上,“簌簌”的声音从两人口中同时响起。 他先刷完,呸一口吐在草地上,用手捧着水漱了漱口,侧头看着她。她拿着牙刷往牙齿上扫,嘴唇咧了开,两腮肉嘟嘟的,实在可爱得很。 林瑾也刷完了牙,但两人又有了无声的默契,没人离开这条还算温暖的河边。 看着闪过粼粼波光的湖面,她忽然问道:“那之后,我们怎么出可可西里?” “来之前只查了进太阳湖的路,没查出去的?” 她点头承认:“之前一门心思只想着找哥哥,没想过之后。” 陆为将她脸上沾湿了的发丝撩到一旁。 “不原路返回。人已经找到了,也不用时刻留心,我们就急行军,先南下,过勒斜武担湖和西金乌兰湖,再往东一直走,直接上公路。你吃得消坐车的话,三天左右就能回去。” “直接上青藏公路,然后回保护站?” “回保护站也行,或者我直接送你去格尔木,这样省得你麻烦。格尔木公路铁路都有。” 林瑾想了想,确实没有再回保护站的必要,便道:“那就直接去格尔木吧。” 她来的时候,就是从北京坐动车到了西宁市,再从西宁市到了格尔木,最后从格尔木到了保护站。来时的艰辛早就抛诸脑后,现在回想起来,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般,不再具有真实感。 “回去之后,接着在北京上课?”他问。 她点点头:“嗯。我是请了假出来的,现在还在学期里。” “上课忙不忙?都讲点什么?” 陆为没上过大学,甚至高中都没上过,对此一概不知,却又有些好奇。 “不怎么忙,课的话专业课和公共课都有的。我学的是环境科学,主要就是学一些地质、水文、矿产资源之类的内容,学的比较杂。” “那在你们的本本里,是怎么说可可西里的?” “可可西里……这是生命的禁区,长江的源头,也是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极其丰富的一块宝地,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和保护价值。” “保护价值?那你们学没学过该怎么保护可可西里?”陆为兴趣甚浓,“在这儿种什么树,或者是怎么救治野生动物之类的?” 林瑾摇摇头:“我们学习理论基础为主,这些都只明白个皮毛,不如你们经验丰富的。” “嗯……” 陆为叹口气:“可可西里,每年都会有好几批地质学家,或者环境学家过来考察,专家们有专业的仪器设备,有知识,更有文化。但他们来了又走,每年都说可可西里的环境在变差,可我们除了巡山,打击盗猎和采金的人之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把可可西里救回来。” “你们对闯入者的打击就是在救可可西里。大自然是有自动修复的能力的,只要及时制止了人类的破坏,自然会通过自我净化调整好环境。” “及时制止……”陆为再一次叹气,“你也看得出来,巡山队一共就这么几个人,这么几把枪。盗猎者的势力越来越大,打击也会越来越难。” 也是因为陆为,这个巡山队才能依然存在。 若非他死死撑着,队伍早在队员们口袋里一分钱都掏不出来,仓库里一颗子弹都没有了的时候就散了。他对于这里的未来并不抱乐观的态度,可在大厦将倾之际,仍然想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扛一扛。 可可西里,多么神圣的一片地方,人类把它染脏了。 不知不觉间,两人的手牵在了一起。 林瑾的手被他的大手完整包裹着,感受着他的力度和温暖。 她柔声问道:“即使如此,你也要留在可可西里吗?” “嗯。我会一辈子留在这里。活着在这里,死了也会在这里。” 虽然早就问过,可林瑾还想问一遍:“为什么?现在这个情况,你就算走了,也不会有人怪你的。” 陆为侧头深深看她一眼,声音沙哑又低沉。 “有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 他不会给她这个问题的回答,过去不会,此时不会,将来也不会。 答案究竟有没有,倘若有,那会是什么。 林瑾没有任何探索的渠道和方法,问号永远都得不到解答。她唯一能够肯定的是,眼前这个男人的根已经和这片土地长到了一起。 他和可可西里互相不可或缺。 “林瑾,别想太多了。你回北京之后,好好读你的书。” ———— 宝宝们不好意思来晚了(磕头) 这章忘了定时,才发现 第八日(5)(h) 他劝慰着她,但其实效果甚微。 林瑾对于这片土地的思考和探索,从来到这里之后几乎从未停止过。 藏羚羊,人类,冰湖里的鱼,摔下山坡的牦牛,天上的秃鹫和山鹰,传闻中的神佛。 巡山队,盗猎者。 这是一个法制和道德双双缺失的地方,与她过去经历的一切统统不一样。 她想思考出一切的答案,但屡屡失败。 所有问题都会有答案吗? 她连这个问题的答案都无法肯定。 他让她回北京之后好好读书,如果不是为了追求一个答案,那读书又是为了什么? 一整天,她的思绪都是混乱而不成章法的。情绪成为了她冷静思考的阻碍,即使表面依然平淡,可心里总有些呼之欲出的东西在叫嚣。 仰头看看月亮,月亮上没有答案。 她突然问道:“陆为,我可以再和你做一次爱吗?” 她想,自己现在或许需要极为强烈的感官刺激,来唤回清晰的头脑。 陆为有些意外。 他问:“现在?” “嗯,现在。” 陆为一时跟不上她思维跳转的节奏。 林述的死亡并没有对他造成什么情绪低迷,看向她的眸子里,永远藏着男人对女人最原始的欲望。 但林述毕竟是林瑾的亲哥哥。几小时前,她目睹着自己的哥哥成为了肉泥。几个小时后的现在,她竟然还有性欲。 这件事,用理性来思考太过诡异。可偏偏,让他更为亢奋。 他的小姑娘,够特别,也够疯狂。 林瑾没有等他的反应,将手从他的掌心里脱出来,便绕上了他的脖子,跨坐到了他身上。 陆为扶着她的腰,给了她主动的鼓励。软唇凑在他的嘴边,从嘴角开始亲吻,一点点偏向正中。嘴上的亲吻愈演愈烈,下半身的动作也没有闲着。 她自学成才,扭动着自己的下肢,隔着衣裤在他渐渐鼓起的性器上摩擦,长茎几乎能够感受到她窄缝的性状。 陆为一声闷哼,握着她的后脖颈将她扯开了一点,凝视着她眼眸的欲色。 他很享受她的主动。 但在性事上,他不想做被压着的那个。 主动权在一瞬间进行了交接,林瑾身体凌空了一刹,便被整个翻转压在了地上。 陆为一边狠吻着她的唇,一边将她的裤子褪了下去。林瑾伸手想给他脱衣服,在他的胸前乱晃了一阵,被他误以为是在反抗,大手抓着她的手腕摁到了头顶。 “乖乖,别动。” 林瑾点点头,手就这么摆着,不再动弹。 陆为半脱裤子,青黑色的阴茎弹了出来,早已是硬得发疼。而林瑾的下身也已泌出蜜液,龟头一抵上去,便感受到了她的湿润。 昨晚漫长的前戏是他对她第一次与男人做爱的照顾,还耐心地给她做了扩张,免得她太痛。今晚的情况不一样了,她的花穴期待着他暴力的开垦,他便不再做那些柔情的准备。 一个挺身,半根挤入了穴道之中。酥麻的电流从小穴一路上升到大脑皮层,和神经末梢的痛觉一同作用,林瑾轻哼一声,娇滴滴软绵绵。 穴道到底还是紧涩,完全的进入有些艰难。陆为握着她的腿分得大开,又是狠狠地撞上,长茎的端头撞开了花穴深处的另一个小口,外头的囊袋拍在她的阴部,声音清脆又淫靡。 肉棒感受到的紧致和舒爽让他生了把她操穿的恶念,他挺动腰身抽插起来,整个拔出又没入,一次比一次快,一次比一次狠,丝毫不顾及身下女孩的感受,只是扒开她的腿在她身上驰骋。 林瑾被快感包裹,透顶的麻意让她无力地仰起头,露出修长的脖颈。白皙的皮肤全然落在陆为的眼中,又刺激着他的劣心。 就在林瑾即将高潮之际,他作恶地拔出了长茎。花穴的穴口还微张着,从里头淌出点点淫液。 林瑾痒极了,只差一颗火星子就能达到巅峰。她不想就此停下,将手伸了过来,想自己给自己添一把火,到达快乐的极致。陆为又岂会让她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玩起来,抓着她的手腕制止了她的自慰。 “林瑾,起来跪着,我们接着做。” 他拍了拍她的穴口,沾了一手的湿润。 林瑾在性事上是听话的,尽管正于欲求不满之中,然而一想到昨夜的跪姿带来的无限欢愉,便又亢奋起来。手一撑换了体位,背对着他直直跪了下去。 她的乖巧让陆为满意极了,摁着她的脖子让她的腰软下去,又从后面进入了她的身体。 她的身体几乎要被他撞破,脖子又被他一手握住,呼吸越来越艰难,面色红得厉害,甚至开始发烫。他扭过她的脸,覆下身与她接吻。舌头在她的口腔中横冲直撞,刮过上颚卷起她的舌,靡乱地吮吸。 他吻得意乱情迷,总算将呼吸还给了她,性器却不停歇地硬顶,狠狠摩擦过她的一块软肉。 “啊——陆为!”林瑾叫着他的名字,“慢,慢点!” 陆为哪会听她的。爱是她要做的,现在被操成什么样都是自找的。 那块软肉被反复摩擦,林瑾娇喘不断,后腰不自觉地拱起又塌下,臀部也随之微微翘起。 啪。 陆为一掌打在她屁股上,留下一个殷红掌印。 林瑾惊讶地从高潮余韵中剥离,她没想到自己会又一次被打屁股。她没有挨打的癖好,可倘若他喜欢,她也很愿意配合。 河水流淌,伴着淫水拍打的啪啪声,构成了这个夜晚的乐章。 两人不顾一切地疯狂交媾,正如荒外的野兽,没有人伦礼仪的限制,只由最原始的欲望支配。 终于,陆为拔出了性器,将精液射在了草地上。 林瑾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瘫软下去,倒在那一滩精液边。 陆为拉她:“乖乖,这里脏,换个地方。” 林瑾懒得动弹,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哑声说道:“陆为,你要是我男人就好了。” 他一笑:“我不算你男人?” 她摇摇头:“不算的。” “小没良心的,没把你操服啊。”他捏了捏她的小脸,“要怎么才算你男人?” “在我身边的。” “我还不算在你身边啊?”他哼哼起来:“陪着你这么久,我离开过你身边一秒吗?” 林瑾叹气,撇了撇嘴,没再说下去。 有些事本来就是她的妄想,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实现,又何必自找麻烦。 她躺在草地上,凝望天上的星月。可可西里的星空永远能把她惊艳,尤其是在一场极致的性爱后,星空让视觉的享受更加分明。 她觉得自己实在做了个不错的选择。压抑了很久的情绪在肉体碰撞时被冲散,久违的清晰头脑如约而至。只是今夜实在是太累了,她也不想用头脑去思考什么。 就这么躺着,她闭上了眼睛,渐渐安心地睡过去。 难得一回在干活上偷懒,反正身下的狼藉会有陆为收拾。 陆为给她穿裤子时,才发现她已经睡着了。小女孩得到了滋润,面色红彤彤的,呼吸也很均匀,看着就健康。她的身体机能确实不错,这里毕竟是空气稀薄的四千多米的高原,这样一场窒息的性爱结束,还能毫无不适地立刻睡着,是件挺稀罕的事。 她就像生来就属于这里的神女,对这里的一切都能够飞快地适应。 陆为看了她很久,在她脸上亲吻,又啄了啄她红嫩的唇。亲完后拦着腰抱起了她,将她放到了帐篷里,为她盖好了被子。 他在帐篷外抽烟,也看着天上漫天的星河。 可可西里的夜空美得惊心动魄,若非亲眼所见,很难相信世上还有这么纯粹的星海。 一根烟结束,他也回到了帐篷里,与林瑾相拥而眠。 一夜乱梦,醒来时,梦的内容已经忘光了。 林瑾衣着整齐地躺在他的臂弯之中,他亲亲她的额头,想抽身先起床,去外头把早饭准备好,但她半梦半醒之中又抱紧了他,拦着他不让他离开。 她从来不粘人,只在不清醒时例外。 温香软玉在怀,陆为也不着急早起这一时半会,抱着她又睡了一会儿。 再次醒来,天光已经大亮。过度的睡眠也会让人头痛,他便在林瑾后背上轻轻拍了两下,把她叫起来。 林瑾呢喃着问道:“今天什么课?” “什么?” “今天早上有课吗?” 陆为眉头一跳,这小家伙,能把这么恶劣的环境也当成学校暖和的宿舍被窝,心也是真大。 “早上的课,就是起床吃点早饭,然后上车跟我一起赶路,我们去勒斜武担湖。” 林瑾把话听进耳朵里,慢悠悠眯了半晌,忽然反应过来。 找到了哥哥之后,来可可西里的执念已然解除,她的意识这才纵横跳跃,一下子跳回了最熟悉的学校之中。 她揉着眼睛坐起来,乍一动,腰上就是一阵酸痛。 “疼了?”他问。 “也还好。”林瑾自己给自己敲了两下,“我像个老年人,这样都承受不住。” 陆为浅浅笑起来:“我给你揉揉?” 第九日(1) 他的手覆上林瑾的后腰,她赶紧拦下来:“不用的,一会儿出去走走就好了。” 早上本就是需求旺盛的时刻,肢体接触容易擦枪走火,这腰估计更要遭罪。 陆为了然地笑笑。 “那就起来,咱们收拾收拾出发。” “嗯。” 林瑾麻利地钻出被窝,跟陆为一起把睡袋和被子收拾了,先拆好了帐篷,在河边洗漱吃了早饭,便上了车子点火启动。 自从进可可西里之后,吉普车每天的发动都要耗费长短不一的时间,有时运道好,一两分钟就发动了,有时车子得抖个十来分钟才能正常启动。这样的耗时无非是因为太冷了,而这温泉口的气温相对高些,发动便一气呵成. 林瑾腰疼得厉害,把昨天从林述车里拿出来的绒毛坐垫团了团,垫在腰后。 陆为瞥了一眼:“是哪儿疼?骨头疼还是肉疼?” “骨头疼。” “你垫得低一点。垫那儿越垫越疼。” “诶?”林瑾一边把绒毛团子往下挪,一边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疼在哪里?” 陆为笑了。昨晚他从后边摁的腰,怎么会不知道她酸痛在了哪里。 但流氓话他也就不说了,省得又把邪念勾起来。 林瑾看他笑着不做声,其实也把他的心思猜得七七八八,嘴角带上了点笑意,靠坐在棉绒绒的垫子上。 今天又是个晴天,太阳在布喀达坂峰后露出半截金光,而峰顶飞过的斑头雁吸引了她的目光。 灰白色的鸟儿八九成群。它们是世界上最能适应高原气候的动物之一,血红蛋白在进化过程中发生了变异,能够在氧气浓度仅有百分之三十的地方正常生存和飞行。它们能在越冬时翻越珠穆朗玛峰,为了避免大风对飞行路线造成影响,它们会千百成群,灰压压一片,成为喜马拉雅山脉的一道独特风景。 斑头雁不仅是高原的象征,陆为说过,它们也是藏羚羊出没的象征。斑头雁出现的地方,意味着这一带也有藏羚羊出现。 她期待着在离开可可西里之前再看见藏羚羊一次。这几天之内,见到的羊皮子和羊骨架的数量远超于见到藏羚羊的数量,那些羊儿被车和人捕猎的次数太多了,到了如今听见车轮声就躲的地步。 可惜车子往西南边行驶,足足几十公里路,也不曾瞧见过藏羚羊的影子。不过没见到藏羚羊,却遇见了一大一小两只棕熊。 除了在动物园之外,林瑾从来没有见过熊类。 比起她印象中的熊,眼前所见的两只熊体型小了很多,头型也不太一样,印象里的棕熊头大脸圆,但眼前的棕熊有着长长的凸起的嘴,头顶也更宽厚。 车在路过两只熊时微微减速,好让林瑾看得更清楚些。她扒着车窗望出去,与那母子两头熊相对视。 “那是藏马熊,牧民管它们叫‘哲猛’。它们是整个可可西里中最凶猛的动物,攻击性很强,见谁都扑。” “哲猛。”林瑾默念着这两个字,“听着挺可爱的。” 陆为:“以前勒湖的哨卡失踪过一个我们的队员,估计就是被熊扑死了。” 林瑾顿时噤声,对于那长嘴熊的印象也全然改变。 吉普车逐渐行远,两只熊在后视镜里也越来越小,逐渐变成了两个黑点。而在前车窗,勒斜武担湖逐渐出现在了视野之中。 附近一带石子多,车轮子里总是裹进乱石。也是陆为经验足,一眼看过去就能判断能不能走,不至于让车彻底卡住。 一路颠簸,终于到了勒斜武担湖的哨卡。 车子在哨卡的帐篷前停了下来,陆为一下车,就与帐篷前的两个队员紧紧拥抱。 “多旺,德吉,这段时间辛苦你们了。” “队长你也辛苦。” 林瑾捶了捶发疼的腰,开门下了车。她的目光在两位队员身上打量了一下,发觉他们看着都并不年轻,想来年纪比卓乃湖哨卡的两个队员大上不少。 陆为一招手,她来到他身边,听他介绍:“这是我们队里的两个老队员,这是次仁多旺,这是次仁德吉。多旺,德吉,这是林瑾林记者。” “林记者,您好。” 两个队员不仅年龄成熟,言谈也更老健些。林瑾与他们一一握手,四人一起进了帐篷。 多旺问道:“队长,产羔期要到了,卓乃湖那里怎么样?” “阿力和小威守着,前几天刚抓了两车。马阿大不敢这么快又派人过来,这阵子守着应该没问题。” “那就好那就好。”德吉端来了两杯热茶,“多旺念叨了很多天,说是就不放心卓乃湖那里的羊子。母羊要是被打死了,小羊可怎么活。” 他们用藏语交谈着,林瑾在一旁喝着热水听着,陆为怕她无聊,时不时瞥她一眼。 三个男人从巡山队最近的变动安排,说到尕斤的死。多旺和德吉经历过老队长的死亡,也参加过许多队友的葬礼,对于生死已不再纠结,可心里难免有些伤感。 “尕斤那小子的妹妹还不到二十,他跟他阿妈都死了,他妹妹可怎么办。”多旺叹气。 德吉问陆为:“他妹妹还没结婚,要不要给她安排找个人家?她也是可怜,家里现在一个人都没有了,我们就是她的长辈。” 陆为:“该的。我之后让多吉操心安排一下。” 林瑾抬头看了陆为一眼,陆为感受到她的目光,与她短短一个对视。 他忽然想起来,补充一句:“尕斤的妹妹在读书的。现在读书的姑娘,观念跟我们不一样,她自己的婚事自己也有主意。” 林瑾又低了头,啜着杯子里的水。 三人聊了许久,陆为说道:“我们该走了,这两天着急赶路,还要把林记者送回格尔木去。” “啊?不吃点中饭再走?” “不吃了,就走了。” 他一起来,林瑾跟着他也起来,两个队员将两人送到车边。陆为拍拍他们的肩膀,与他们触额:“好好活着,好好守住这里。” “会的。” 德吉依依不舍,陆为已经上了车,还站在车窗边与他说道:“队长,一定叮嘱那几个小孩小心。” “嗯。” “林记者。”德吉的目光从窗子外望进来,用带着浓厚藏族口音的普通话说道,“你能来可可西里做调查,如果能多为我们这里写一点文章报道,我们所有巡山队员这辈子感激你。” 林瑾抿了抿唇。她深知自己受不起他们的感激,却也不忍拆穿这个谎言。心里纠结片刻,她用藏语回答道:“总有一天,全世界都能看到可可西里正在遭受的这场灾难,会有更多人投入进来保护这里的。” 德吉十分意外她流利的藏语,愣了愣。 陆为解释道:“她的阿乙是藏族人。” “那你也算是我们自己人。”德吉更为激动,“可可西里真的等不起了,林记者,拜托你一定为这里做一些什么。” 可可西里等不起了。 她是盗猎者的妹妹,却得到了这样一句诚恳的请求,像一支箭直戳进心里。 她深吸一口气,看着德吉的眼睛说道:“好,我会的。” 车子再次发动,车窗被缓缓摇上。短暂的相聚后即为漫长的告别,下一次见面不知会在何时何地。 德吉和多旺站在帐篷前,目送吉普车逐渐行远。 陆为一边开着车,一边点上了烟,又把烟盒放在了中控台上。 林瑾伸手拿起烟盒,从中抽出了一支。 陆为目光看来,她烟卷都塞到了嘴里,才问一句:“能不能借你一支烟?” 他扯了扯嘴角,这小孩还会先斩后奏了都。他也不制止,从裤兜里把打火机丢给她。 “怎么了,刚才说尕斤的妹妹,让你不高兴了?” 林瑾吸进一口烟,憋进喉管里,学陆为的样子从鼻子里吐气,不与他说话。 “我们不是要搞包办婚姻。藏人和汉人婚嫁风俗不一样,尕斤没了,他妹妹以后要嫁人,如果没有人操心安排,会被婆家欺负的。” 林瑾鼻子发涩,开始后悔刚才非要往鼻子里出气的自己,连带着眼睛里也带上了泪花,看得陆为心也发疼。 他刚想说句话,林瑾开口说道:“我理解的。” 她抽烟,不是因为尕斤妹妹的事,而是德吉最后与她说的那几句话。 一定要为可可西里做点什么。她刚才答应了他,但其实,她并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为可可西里做什么。 她不是他认为的记者,也没有让全世界看到这里的影响力。 林瑾不再说话,陆为不懂她怎么回事,也沉默了下来,专心开车。 勒斜武担湖的冰面在正午的阳光下闪耀。这个气温下的冰层厚度能达到三十公分,但中午的阳光提供了大量的热辐射,冰面的消融还是在所难免。 在湖面上行车,能听见冰层喀啦作响的声音。 陆为渐渐把车刹住,想从后座拿上冲锋枪下去,对着冰面打一梭子确认一下。刚要下车,林瑾拉住了他的衣袖。 “怎么了?” 他转头看去,皮肤白皙的可爱小姑娘嘴里叼了根烟,嗓子里带着烟味,从他手里接过了冲锋枪。 “你去?” 林瑾点点头,带着枪下了车。 第九日(2) 林瑾双手捧着冲锋枪,拉开保险上了膛,对着不远处的冰面摁下扳机,连串的子弹接连喷出了枪口,深深砸进冰面之中。 砰砰的响动惊起了湖边的鸟儿,她扛着枪朝着吉普车往回走。 陆为吐出一口烟看过去,她浑身沐浴着太阳的光芒,嘴里一根烟,手上一把枪,偏偏长了张人畜无害的脸。邪气和正气交融流淌,包裹在她的周身。 她比雪山更高,比湖水更深,比太阳更耀眼。 他亢奋地看着这一幕,想把她这副模样刻在脑海里。 林瑾一上车,就发觉男人的目光黏在了自己的身上。她灭了烟,把枪放回后座,身子刚扭回来,视野忽然一暗。陆为整个人盖了上来,捂着她的脖子将她压在车座上,重重吻住了她的唇。 猝不及防之间齿关便被攻破。两人都刚抽过烟,尼古丁的味道苦涩极了。 这个吻不像以前那样香甜柔软,陆为却更爱她这样。就像那种名叫迭裂黄堇的小花,看着弱小美丽,实则有着自己的苦性烈性。 他喜欢她的美丽和乖巧,而爱她的苦和烈。 这才是她。 他越吻越动情,捂在她脖子上的手也越来越用力。林瑾的脸色微微涨红起来,呼吸的滞噎将她带到了极点,双手撑在他肩上想推开。 陆为退开了吻,银丝挂在两人唇间。 “好姑娘,再让我亲会儿。” 他给了她三五秒的间歇,再次吻上去。只是这回不再捂她的脖子,而是抬起她下巴箍住脸,让她更彻底地承受亲吻的眷恋。 征服和被征服在情爱里从来都不绝对,林瑾总是在被他粗暴地侵略时,最能感受到这男人被自己征服的快感。 他吻得用力,像是要把她镶进自己的身体里。 一吻终了,林瑾已经是气喘吁吁。 陆为轻轻摩挲着她的脸:“过几天就亲不到你了。” 她的脸软乎乎的,手感好极了。小丫头就是年轻,在可可西里经历了几天的风吹一晒,皮肤无非就是黑了点,肤质倒是一点都没变差。 林瑾小声说道:“那这几天多亲几回吧。” “行。” 陆为一笑,坐回了自己的座上,放下手刹重新点燃了发动机。 开锅了冰湖,吉普车重新回到沙土地上,没有了陷车的风险,两人安心停车吃了点东西。林瑾腰还疼着,把杯子里那些从哨卡带来的热水喝完,糌粑也没吃多少。 今天的目的地是西金乌兰湖的北岸,如果能再多开出几十公里,到东岸去扎营就更好。东岸地势更平坦,风也小,晚上能睡得更踏实。陆为也抓紧时间,把油桶抱出来,给车子加满了油,便继续朝着东南而去的行程。 从午后到黄昏,一路的疾驰不曾有过片刻停歇。太阳朝着西边滑落,带走白昼的光明,换来月光的皎洁。 经过一个小丘,车头刚翻过去,左边的前车灯忽然暗了。 陆为顶着只亮了一半的灯光把车开到了一片平地,戴上了头电,到车前查看情况。 林瑾也拿着只手电筒下来,帮他照亮更大的范围。 陆为拿螺丝起子拆下车中网,中网下来,前杠卸得也不难。一小两大的三只灯脚拆了下来,他把起子让林瑾帮忙拿着,自己则动手拆下大灯检查。 “电路没问题,是灯坏了。” 他给出判断,随即回到车上翻找出备用的氙气灯,熟练地往里装回去。 林瑾给他打着手电,余光在周围黢黑一片的环境中一扫,忽然捕捉到了一抹诡异的红光。 她很小声地开口:“陆为……” 陆为正好把灯装回去,抬起眼:“怎么了?” 林瑾的手电翘起三十度,朝着百米开外的方向照去,照亮了十只红闪闪的眼睛。 那是五只成群的野狼,交错地蹲立着,远望车前的两人。 陆为瞬间警惕起来,手放在自己腰后别着的枪上,头电照着那狼群,拦在林瑾的身前。 “别担心,那么远的距离,它们跑过来,我们也来得及躲。” 林瑾其实并不太担心,野狼虽然凶猛,但毕竟也只是牲畜。车上有火,有枪,不怕赶不跑它们。只是她听了这么多天的夜半狼嚎,今晚才第一次亲眼见到嚎叫声的来源。 可可西里的野狼与藏马熊一样,都是攻击性极强的野生动物。幸而这一群狼的数量并不多,威胁也并不大。 两人五狼大眼对小眼,互相看了一会儿。狼群没有攻击的倾向,但也没有离开的意思。陆为便果断拔了抢,朝天扣下扳机。 枪响声让狼群受了惊,野狼们耸着尾巴离了开去。林瑾的手电照着它们离去的背影,直到它们消失在山丘之中。 突如其来的插曲打断了大灯的更换,陆为确认狼群已经走远后,才重新开始动手安装。中网和前杠上的螺丝又多又细,拆下来时不觉得难拆,但装回去有点麻烦。 他的手太大太粗,捏着小小的螺丝总是不灵活,林瑾主动接手,让他撑着前杠,她用起子把螺丝一颗颗拧回去。 回到车上后,陆为试着亮了亮大灯,左灯已恢复正常。 车继续行驶,林瑾想着那几匹野狼的事,开口问道:“在可可西里,盗猎者是不是不只猎杀藏羚羊,也会猎杀野狼?” 陆为点头:“对。狼的毛皮和牙齿也是值钱货。季节好的时候,也会专程有人开车来杀狼剥皮拔牙。” “怪不得那群狼这么怕枪声,远远地听见就跑走了。” 除了藏马熊之外,可可西里的每一种动物都怕人类,狼也不例外。但巡山队遇到了野狼盗猎者,也往往直接放过去,并不会像打击藏羚羊盗猎那样重拳出击。 陆为说道:“狼怕枪是好的,一方面省得它们攻击人,另一方面,草原上狼少一点,羊子也更安全一点。” 林瑾眉头紧皱,看向他:“你们都是这么认为的?” “不然呢。” “这个想法是不对的。”林瑾认真起来,叫住他的名字,“陆为,不是只有打羊是破坏自然环境,人类猎狼也会让环境更恶化。” 陆为看她认真,就知道她不是在说笑。她是学这个的人,这方面的事肯定明白得更多。她说他错了,他便仔细听着。 “怎么说?” “狼是可可西里生活的鼠兔和其他草食动物的天敌,如果狼被人类大量猎杀,那些草食动物失去了天敌,就会大量地繁衍。” “那不是挺好的?” “那样的话,生物链的平衡就被破坏了。草食动物过多,草就会被吃得太光。没有了草皮覆盖,土地就会水土流失,这片土地的沙漠化也会越来越严重。而且没有了狼,很多动物的尸体不能被及时食用,会滋生很多细菌,动物种群之中还会爆发瘟疫。” 道理简单明了,她一说,他就懂了。 陆为沉默着。 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生物链的平衡几乎是人人共晓的常识。因此林瑾对于陆为没法想通这么简单的道理而感到意外。可说到底,陆为实在文化不高,更没有过任何环境方面的专业知识。 不只是他,整个巡山队的十几个大脑里头,没有一个人装着“生物链”这个词。他们听不懂这些,光靠着自己的头脑,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狼有朝一日还能对羊子有益。 明明只需要一句简单的点拨,只要有一个人把这样的道理给他们讲清楚,他们也就能明白过来生物链的含义。但这么多年来,从没有人来做过这个点拨者,他们也就从没对野狼产生过科学的认识。 以至于这几年之中,可可西里的野狼数量大幅度减少。 陆为想,倘若早个几年听见这番话,巡山队就会早几年对猎狼也进行打击。或许野狼就不会死得那么快,或许草地变成沙土地的进程也不会这么迅速。 一种名为懊恼的情绪悄悄诞生,他的眉心拧成一个川字。 “以后我知道了。我们以后会对猎狼也进行制止,不会再让野狼被屠杀下去。” “嗯。但愿来得及。” 林瑾揉揉腰,靠坐在后背上。 从哨卡出发,奔波了十余个小时后,车子终于来到西金乌兰湖。 夜色下凝望这一汪湖面,湛蓝的颜色像一块蓝宝石落在了沙地上。由于是咸水湖,高盐碱度的湖面冰点也低,西金乌兰湖并没有结冰,粼粼水光反映着月色。 看见了西金乌兰湖,也相当于即将抵达这一日的终点。这一天的路途虽然遇到了一点意外,但总体来说还算顺利,到扎营点也不算太晚。 陆为问林瑾困不困,她摇摇头,他便做主再开一个小时,沿着曲折的湖岸线,加速到了湖的东边。 两人从车上下来,林瑾首先活动活动筋骨,把像被车碾过的腰舒展了一圈,再帮着忙点起火堆。陆为扎好了帐篷,从车里拿出那两只昨天打的兔子,拿着刀子剥皮。 林瑾盯着他的手法,每个动作都不放过。 陆为瞧见她的目光:“这也想学啊?” 林瑾诚恳点头:“想的。” 他便给她了一只兔子一把刀。 “把兔子摊平,先在腿上划一刀。” 第九日(3) “割得浅一点就行,然后伸进去划。” 陆为一点点教导着她,从头开始将扒皮的流程。而林瑾的好学生属性也发挥得淋漓尽致,什么操作都是看一遍就会,除了扒皮的力气不够大,咬牙切齿地撕扯了好一阵子外,效率几乎赶上了老手。 陆为看着,心底感慨着她的聪明。不止聪明,她不嫌脏不怕累的脾气也让她做什么事都能得心应手,连剥皮这种活儿都能做得这么好。 弄好了兔子皮,两人都是一手的血。用烧开的水摊冷冲洗了一下兔肉,又简单洗了洗手,陆为让林瑾把兔子架上火,自己则拄着光到了湖边捞盐。 比起可可西里湖岸边少量的岩盐结晶,西金乌兰湖作为实打实的咸水湖,湖岸边结出的盐就更多了。头电的光照下去,满满都是亮闪闪的晶体。 他拿小袋子装起一袋粗盐,从里头挑出明显的石子和沙粒,在手心里筛了两遍拿回去,放在火堆边上。 从兔子架到了火堆上之后,林瑾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它们。烤自己剥皮的兔子能带来奇妙的满足感,而十个小时没进食的饥饿更是让她的眼里也冒出小火星子,恨不得用自己的体温加速烤兔子的进程。 正要翻面的时候,兔子上忽然掉下来点碎末。她抬眼看过去,就瞧见陆为在给它们撒盐。盐和兔子上泌出的油相结合,香味愈发浓烈。 林瑾闻进鼻子里,实在饿得受不了,嘴都抿了起来,眼睛还直勾勾盯着那火上的肉。 其实昨天就想吃了,生生熬到了今天。虽然她知道不差这么一会儿,可真的很想现在立刻马上就把它们啃进嘴里。 陆为看她这个样子,轻松地笑。刚才教育他时明明就是个成熟的大人,一旦面对香喷喷的食物,到底还是个小姑娘。 他于是逗她:“吃呗,已经熟了。” “这么快吗?”林瑾拿木棍戳戳兔子肉,表皮都还没黄呢。 他接着忽悠:“熟了,相信我。” 林瑾咽了口口水,半信半疑地从架子上取下兔子,吹凉了一点,对着突起的腿肉就是一口啃。 半嘴生肉半嘴血,熟了才怪。 她笑了,把兔子架回去,嗔道:“我怎么像个小孩子一样,这都会被你骗。” 陆为也笑着摇头,接手了烤兔子的重任,给兔子翻了个面,又撒上几撮盐。 等到兔子表皮金黄飘香,油脂从肉缝里滴下来,这才算真的熟了。林瑾拿了那只有自己牙印的,陆为拿了小的,两人一人一只兔子,啃得只剩下骨架子为止。 林瑾甚至想,可以把骨架子留下来,以后再煲汤喝。但也就是想想罢了,想来这些一点肉都不剩了的骨头,也煲不出什么鲜味来,还不如鱼汤美味。 何况,今天已经到了西金乌兰湖的东岸。后天晚上,最多大后天早上,车子就能开到格尔木。这场漫旅即将结束,喝汤的机会并不多了。 想到这里,林瑾抿紧了唇。 短短几天的时间,很多事情都改变了。当初说什么都要进可可西里,是为了能够早日找到哥哥。无论是死是活,总要找到一个答案。如今哥哥都已经化作灰烬,她本就该离开的。 可她以想到要离开这里,离开陆为,自己的心就会隐隐觉得酸疼难过。 水又烧开了,陆为倒了一杯给她,叫回了她的思绪。 “西湖的水,就算烧开了还是有盐卤味,将就着喝。” 林瑾一笑:“这水怎么还是从杭州过来的?” 陆为愣住,随即也笑起来。他们已经习惯了把可可西里中的湖泊往简单里叫,西金乌兰湖叫作西湖,勒斜武担湖就叫勒湖。前几天跟她说话,怕她听不懂地名,还会注意着叫全称。这两天倒是又回归了老习惯,叫起了简称。 西金乌兰湖,西湖。青海,杭州。 他以前倒是没想到过这样的巧合,一东一西两处湖泊,有着勉强算是一样的名字。杭州的西湖他只听过,没见过,听说美得是个人都喜欢,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风光。 在他心里,可可西里的诸多湖泊,就是世上最美的。 藏羚羊和野牦牛在湖边栖息喝水,头顶的太阳明艳艳地照射着,远处的雪山上飞过成群的斑头雁,在碧绿的湖面上映出连排的影子。 一个巧合勾起他的联想,也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见到可可西里重现那样的光景。 林瑾问他:“你去过杭州吗?” “没有。” “我也没有。我很想去杭州看看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肯定美极了。要是以后有机会,我们一起去吧。” 他实话实说:“不大可能会有机会。可可西里不太平,我不会有心思管别的事。” “要是一辈子都太平不下来,你也打算一辈子耗在这儿吗?” “不是耗在这儿,是守在这儿。别说一辈子,要是靠我能救回可可西里,我永生永世在这儿都可以。” 林瑾明知道他会这样回答,却还不死心地又问。 又问一次,结果还是这样。她暗自叹息,感慨自己自找没趣。他是金刚,不会抛下可可西里。她是罗刹女,无论如何诱惑,松动不了他的心。 他不会离开这里陪着她,成为她的男人。 这种事本来就不能强求,他既然坚定,她也定下了心,决心以后不再问他。最后这两三天的时光,相伴着好好度过就是了,不求其他。 晚上洗漱收拾好,两人进了帐篷,躺在了睡袋里。 林瑾感受到身边男人的温度,想凑过去拥住,但一动就腰痛。一想到万一凑过去了,接下来发生的事会让腰痛更恶化,她便忍住夜里窜起的燥火,安心躺着睡觉。 陆为开了一天的车,精神本就疲惫,也没调情做爱的心思,很快睡着了。 一夜过去。 陆为睡眠一贯不深,追捕盗猎者成为了习惯,夜里总是听到点异常的响动就醒来。清早时光的睡眠更加浅,听到些许细微的响动,他便从梦中脱离。 判断着声音的来源,他掀开了眼皮。 模糊的视线聚焦清晰,看清了之后,他极轻地拍了拍怀里的林瑾,小声说道:“乖乖,醒一醒。” 林瑾稍稍转醒,他便凑到了她耳边:“别翻身,也别说话,动静小一点。” 林瑾的心被他一句话说得猛烈跳动起来,什么样的情况值得他这么谨慎?帐篷里进人了?还是遇到盗猎者了? 她听话地没有动弹,只是睁开了眼。陆为浅笑的模样进了眼,她的好奇更重,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陆为把声音压得极低,手指向帐篷口的方向。 她小心翼翼地转头,目光望过去,浑身便是一滞,微微颤抖的瞳孔是她震惊的表现。 在帐篷里,有三只藏羚羊,正凑在他们放在那儿的糌粑袋子里进食。青稞制成的糌粑成为了一贯只吃过野草的羊儿们的美味佳肴。糌粑诱惑着它们反客为主,成为人类领域的闯入者。 林瑾用气声问道:“它们肚子很大,是怀着羊羔?” 陆为:“对。这个季节的母羊都怀着。” 土黄色的羊儿顶着小小的脸,几乎是埋在糌粑袋子里啃食。白臀黑尾翘在帐篷外面,身体顶起了帐篷的帘布,把外头的光亮透出来。 晨光中,一切都像梦境般梦幻。向来只有人类在藏羚羊的领地为非作歹,而藏羚羊进人的帐篷的事,纵然是常年生活在可可西里的陆为,也还是头一回遇到。可遇不可求。 高原精灵降临人世,谁又挪得开目光。 陆为和林瑾达成默契,谁都没有再发出什么动静,慷慨地让三只母羊在这里吃饱喝足,又慢悠悠地扬长而去。它们大概从头至尾都没看见帐篷里的人,不然无论如何都不会主动进到这里。 藏羚羊走后,帐篷的帘布又盖了下来,室内重回昏黑。 陆为道:“天已经亮了,再睡半个小时,还是现在就起来?” 林瑾微有些纠结,因为确实还困着。她不开口,陆为就替她决定:“你再睡一会儿吧,我把水烧上,其他都收拾好了再来叫你。安心睡。” 她便听话地倒了回去,打个哈欠又闭上眼睛。 不过就眯了一小会儿,发觉这回笼觉也睡不着,她索性不睡了,穿好鞋子到外头,一起晒着早上的太阳。 风虽然大,但晒得到太阳的地方就不算很冷。且陆为已经把火堆烧起来了,在里头挑拣被藏羚羊的口水浸润过的糌粑。 林瑾问:“那这些糌粑怎么办呢?” 羊子舔过,人还能吃吗? 陆为恶劣地一笑:“我带回去给多吉,等他吃完了,再告诉他这是母羊舔过的。” 他几乎能够想到多吉那小子听到这话之后的错愕神情,那小子肯定既意外藏羚羊还会舔糌粑,又觉得这事儿实在有点恶心。青涩的面孔里满是诧异惊讶,能把保护站里的其他人都逗乐了。 “原来你这么坏的。” 林瑾笑着,挑了块干净的糌粑当早饭。 ———— 抱歉来晚 昨天的突然加更大家收到了吗 第十日(1) 吃过早饭之后,两人整装开拔,继续往东行进。 如果顺利,今天就能开到公路。上到公路后,车速又可以再提上去,明天下午就能到格尔木。 林瑾靠坐在座上,反手把背后垫着的绒毛团子取了下来。 “腰还疼吗?” “还好了。” 昨天夜里睡觉的时候,她特地把腰垫高了点,一觉醒来果然舒服多了。 陆为这就放下心来,昨天看她一整天都腰疼,他还以为真把她伤到了。自己一做起爱来没个分寸,要是这么两次,就给她留下些永久性的伤病,那他这罪恶就大了。 幸好,幸好。他松了口气,接着专心开车。 往东行驶了不到两个小时,便到了当初追击盗猎者所追到的野马川。 盗猎者爆了胎的皮卡车还停在草地上,陆为停了车,又从后边拿出工具,去盗猎者的车上搜刮零件。 林瑾打着哈欠跟过去,看他在车里里外外摸索。五座的皮卡车车内空间不小,他在前座拆螺丝拆灯,她就钻进了后座,看看有没有能用的东西。 一翻找,果然找到点小物件。有个黑金色的转经轮掉在了座椅下边,而座上还有一串佛珠。 她拿着东西问陆为:“这个有用吗?” 陆为想了想,说道:“你喜欢就带着。要不是那么喜欢,就放回去。这些盗猎者手上沾着的血太多,转经筒和佛珠也沾了血气。” “哦,好的。” 林瑾将它们摆回了座位上。她没有宗教信仰,好的就信,不好的就不信。既然有不太吉利的说法,她也就不触这个霉头。 皮卡车后车兜里的东西已经空了。这里本来装着成堆的藏羚羊皮,卓乃湖哨卡的阿力前几天就来缴了皮子,如果桑杰已经到过哨卡了的话,皮子也应该运回了保护站。 陆为最后又到了皮卡的后边,拿着工具叼着手电钻进了车底,把备胎卸了下来。 林瑾蹲在车边,头贴在地上望进来,观察着他的动作。陆为一瞥就对上了她的眼睛,被她逗乐:“你这都想学?” 林瑾浅笑:“不会的都想学一学嘛。活到老学到老。” 陆为笑着继续拆他的备胎,终于完事了钻出来,满头满尾都是灰。林瑾给他拍了拍,自己也被浮尘呛到。陆为索性脱了外衣,先把衣服扔回车里,再搬着备胎到自己的吉普车边上。 他抱着备胎踩着车前盖,站到了车顶上。 “林瑾,给我拿一下绳子。” 她便开了后座车门,拿出一捆绳子来。 陆为朝下边说道:“扔给我就行。” 林瑾却问:“车顶站得住两个人吗?” “你要上来?” “嗯,想上来看看。” 上一次他在车顶绑缴获的帐篷的时候,她就想上去看看了。只是那时候和陆为也不熟悉,不能就这么爬人家的车。如今倒是不用有太多的顾忌,想爬也就爬了。 车前盖对她来说不矮,她踩了脚昨晚自己装上去的前杠上了引擎盖。陆为拉了她一把,把她拉上了与自己一样的高度。 他蹲下绑备胎,她站在车顶,遥遥向东远望着。 野马川和楚玛尔河的尽头,红色的河流浅滩在沙草地上往东延绵不尽,泛着闪亮的光泽。 可可西里的美在每一次远望时都能让她震撼,若非亲眼所见,难以置信世上真有这样的地方。教科书上的文字,地理杂志之中的照片,都远不及视野之中的场面。 楚玛尔河是她进入可可西里后的第一次感受到美的震撼,而在即将离开可可西里之际,又一次远眺红色的楚玛尔冰河。起始轮回,终于回到原点。 林瑾看着远方出了神,心思不知飘到了哪里。 陆为早就把轮胎绑好了,看她专心远望,也不出声打扰她。站起身到了她的身边,视线与她汇聚到同一个方向。 良久,林瑾叹然。 这样美的地方,如果治理再得不到改善,也许在十年,甚至五年之内就会加速荒漠化,最终成为寸草不成的荒漠。 在这里的风光依然存在时,她享受感官带来的美好。 “陆为,接个吻吧。” “好。” 就让楚玛尔河成为他们拥吻的见证。 下是苍茫的沙草山丘,上是艳丽的举头红日。林瑾将自己的烈烈的热情都倾付与这个同自己唇舌纠缠的男人,仿佛这世上只剩下了自己与他两个人。 陆为紧紧拥着她,一吻结束,她的发丝被吹得凌乱又破碎,轻拂在他的脸上。他青黑的胡茬在低头时擦过她的皮肤。触感相异却相通。 微微的酥麻,一点点痒。 后来很多年,林瑾追忆起自己在可可西里的经历,想起的最多的,就是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和在楚玛尔河畔,立于车顶的拥吻。 不断流淌的时间正如冰山雪水汇成的河流,滚滚流逝。可总有那么几个瞬间会像冰封的河面,在心中永恒。 林瑾是被陆为抱下车的,因风太大,她容易走不稳,他索性抱着她稳稳当当下去,以免她又跟前几天那样摔跤。 回到了车上,两人随便吃了点糌粑充作中饭。今天一天行程的重心在于赶路,最好尽快把车开上公路。 林瑾早上的回笼觉没睡着,吃了糌粑就有点犯困,靠在座椅上眯眼睛。头硌在车框和车座之中,车行颠簸,总是会撞到。之前也是这么睡的,将就将就总能睡着。但如今有了那块从林述车上拿来的绒毛垫子,她也就物尽其用,把它团成一团塞进车框车座的缝隙里。 头再靠过去,感受到的都是温暖的毛茸茸,睡得很舒服。 几天下来,她对于吉普车的颠簸早就习惯了,摇摇晃晃地睡着竟也安稳,还做起了白昼的清梦。 到底是白日梦,没什么逻辑,更处处充斥着诡异。 她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山鹰,在一片乱石嶙峋的悬崖之上盘飞。悬崖上站着许多人,有汉人,也有穿着僧袍的喇嘛。 人们围在一块石板周围,而石板上是人类的残肢断臂。 有人拿起血肉模糊的肉糜抛向空中,她便展翅划过去,叼走了那一大块肉。肉汁血腥却鲜美,三两下咀嚼后吞咽。 聚集在悬崖边上的山鹰和秃鹫越来越多,她和同类们竞争夺食。 分完了尸肉,喇嘛又剁碎了人类的心脏,同样抛到了空中。 眼瞧着秃鹫就要飞去抢走那颗心,她再次翱翔,尖喙敏锐地一勾,将心脏的筋肉吃进自己的腹中。 梦就是在这个时候醒的。 林瑾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斜倚在车里,而非飞在空中。神志回归,她给自己顺着气。 人肉的味道实在太清晰了,清晰得几乎就不像是梦。 她在想,自己为什么会梦到这个。她绝没有吃人肉的癖好,也不喜欢看人类被分尸,顶多能做到不害怕而已,为什么会梦到这个。 想来想去,将原因归结到了林述的身上。 哥哥是天葬的,葬他时,却没有任何的鸟儿愿意来吃他。这成为了她的遗憾,或许甚至都成为了潜意识里的心结。 所以她在梦中变成了山鹰,又在梦里补足了葬礼没有喇嘛和亲朋的缺憾,凑了一大堆人,看她亲口吃了他。 她叹口气,看向了窗外的风光。 这一觉并没有睡过太久,时间也还在半下午。太阳稍稍倾斜,斜光照着楚玛尔河的冰面。 不用沿途留心观察寻找,回程的车速比去程的确快上不少,仅仅半天的时间,前车窗的远处竟已能看见当初打过鱼的冰湖错仁德加。 雅丹地貌形成的红色土丘此起彼伏,在一路的车窗外鲜艳着。大风阵阵刮过,卷起漫天的飞沙。而远处的雪山银峰被衬得更为纯净洁白,飞过山峰的群鸟也因此愈加明显。 林瑾仔细看着窗外的一切。陆为终于发现她醒了,问她:“今天过去,快的话能到五道梁兵站,那里条件好一点,要不要赶过去住在那里?” 林瑾想了想,摇摇头:“没必要。如果可以的话,还是我们自己扎营住好了。” 今天也许是在可可西里的最后一个晚上,她不想就这么离开荒原,而去到有人烟的地方。 陆为听她的。 “行,那就还是我们自己扎营。在楚玛尔河边睡一晚上,明天上公路,直接送你回格尔木。” “好。” 林瑾的语气里听不出情绪,但眉眼低垂着,面色看着不怎么精神。 错仁德加越来越近,终于来到了面前。 陆为开着车停在湖面上,又一次拿上了枪。这回他没给林瑾再去打一梭子的机会,把她拦在了车里:“这里风太大了,下去一趟脸疼,你就坐着吧。” 林瑾乖乖听话,坐在车里看着他试探冰面的厚度。 与前几回不同,他一梭子打下去,湖面的冰层竟成块状裂开。缝隙越裂越大,眼看着就要完全破碎。 陆为快步走出了破冰的区域回到车上。 错仁德加的湖冰本就是东边比西边厚,再加这几天天气的升温,冰层的融化也在所难免。不能从冰上走,而湖北面的地势又过于崎岖,无奈之下,陆为只好把车子倒出湖面,沿着南岸漫长的湖岸驶出这片流域。 要去绕个远路,陆为竟有些高兴。 第十日(2) 夜色完全笼罩天幕时,车子已接近到了接近青藏公路的山口。 再往东开十几公里,就能开上公路了。今天的路程超计划达标,陆为便找了个风小的山下停了车扎上营。 他抱着帐篷从车里出来,摆在一块空地上就要动手。林瑾却道:“能不能让我来试试?” 这是力气活,但没有太大的危险。陆为于是放心地把工具交给她,刚想开口指导,忽然想起前几天扎帐篷的时候,她在一旁认真观看的神情。 她看了那么多次,想来已经学会了,也用不着他多此一举地执教。 的确,对于扎这种牦牛毡帐篷的流程林瑾早就了然于心,只是扎篷钉的过程确实费劲,她双手握着锤子的柄,砸得手心都泛红了才扎好了一半。 剩下两个大钉子,陆为想过去接手,她挥挥手说不用。 这些虽然劳累但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活本就是最简单的,累也无非休息一下再上手,没有求助于他人的必要。林瑾亲力亲为的习惯早就养成了多年,哥哥赚钱之后,她拿着优渥的生活费有所松懈,如今也该把习惯再捡回来。 陆为看她干活的样子,莫名有些欣慰。 这小丫头,这么聪明又这么踏实肯干,到哪里都混得出来,谁都会喜欢她的。以后肯定能过上很好的日子。 他想着,嘴角也勾起一抹笑。 “应该好了。陆为,你来检查一下,这样牢不牢固。” 林瑾甩着酸痛的手腕退到了一边,他到四个角都看了一眼,扎得结结实实,不会有什么问题。她果真是个很好的学生,甚至几乎可以说是动手能力上的天才。 这几天下来,烧火,剖鱼,剥皮,绑绳,乃至于开枪,都是看一两遍就能学会。他几乎都要羡慕起来,要是自己有她那么聪明就好了。 可人比人总没个数,也没什么意义,他心底还是欣慰偏多。 扎完帐篷,她铺睡袋他烧火,很快又把水烧上鱼烤上了。夜生活总是大同小异,吃饭喝水,抬头看星星。 林瑾仰面望向夜空,那里星光闪闪,彻夜璀璨。 她不知道自己下一次看到这么纯粹的夜空会是什么时候。北京的夜晚,天上总像盖着一张灰蒙蒙的油布,让人无法看真切头顶的星空。 她还会来到可可西里吗? 她的心里没有答案。她的心没有给她答案。 陆为坐在她身边,开口说道:“照这个进度,明天下午就能到格尔木。” 林瑾侧头看向他,发现他也正仰面看着星星。 她柔声:“这是最后一个晚上了。” “嗯。” 旅途就要到尾声。过客就要离开,而长驻于此的人将要留下。 就像公交车到站前售票员正在报站,林瑾已经站在了下客的后车门边,只待着车子停稳,就得迈步走下这辆载了她一程的车。她下了车,但车依然会往前行驶,不会为她停留。 夜晚总是最能激发人的情绪,也最能让人捕捉到彼此的情绪。 林瑾看得出来,陆为与她同样低迷。 其实这一趟进山,无论对于他们二人的谁来说都不可谓不成功。陆为拿了钱,途中还抓了两辆盗猎车,缴获的东西也不少。林瑾平平安安地从保护站到了太阳湖,找到了哥哥,也处理了他的尸身。 这样双赢的结果,她却为了情爱而低迷。她对自己微有些不屑,可不得不承认,自己想要这个相识了短短几天的男人。 这合理吗?正确吗?应该吗? “身上还有买火车票的钱吗?我明天直接送你到格尔木的火车站。” “路费我都留着的,你放心。等到了北京,我就把剩下的钱寄过来。” “行。”陆为笑了笑,“记得随钱寄封信,跟我汇报一下你一路过去顺不顺利,有什么好事坏事都能跟我说说。” 林瑾也浅浅笑了:“钱肯定是会寄的。信写不写就不一定了,我的字太难看了。” “再难看能有我写的难看吗?别怕难看,你寄你的就是了。” “那你会给我寄吗?” “会。”陆为脱口而出,“只要你给我寄,我就给你寄。” 林瑾的笑容更灿烂,甚至咧开了嘴:“算了吧,也没这个必要了。我们以后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这样你来我往的,好麻烦的。” 她甜甜的笑容几乎要掩盖话里果决的含义,陆为却从中捕捉到了她的绝情。 她的意思是,她走了之后,就彻底断了。 不要再写信,也不要再来往。 就跟从来没有认识过彼此,也没有经历过那些极致的性爱那样。 陆为的心停跳了一拍,捏紧的掌心藏在身后,不敢让她看见。 他装作豁然地笑笑:“行,那就不写信了。你把钱寄到保护站,或者寄到治多县西部工委都行,我们能收到。” “嗯。” 两人陷入了良久的沉默,只有风声和狼嚎声交织在耳边。 过了很久,陆为又开了口,依然是写信的事。 “以后你结婚了,还是写封信给我。我去背你。” 林瑾假意的微笑忽然就僵住了。 结婚,背她? 这本是兄弟该做的事,而她已经没有哥哥了。他要在她结婚的时候,承担哥哥的责任。 男人变哥哥,多可笑。 “这也不用了吧。”她无情地再次拒绝,“没必要的,麻烦你多跑出来一趟,还耽误你工作。” “……行。那我知道了。” 这是两人在这个夜晚的最后一句话。这夜剩余的时光,都只剩下相对无眠。 可可西里的最后一个夜晚在沉默中过去。 第二天,林瑾早早地醒来。睁开眼睛时,陆为还躺在身边,没有醒转的迹象。 她穿好鞋袜外套走出帐篷,望向东边冉冉升起的新日。 最后一次在可可西里看到日出了。 她静默地站着,眼里红彤彤一片,分不清是朝晖的红光,还是别的什么。 等到太阳完全从极东处升起,早晨的阳光普照大地,陆为站到了她的身后。 “不冷吗?”他问。 清晨是可可西里一天之中最冷的一段时间,能把人的骨头冻硬。他不说倒还好,他一开口,林瑾觉得自己像掉进了冰窟窿里,浑身都寒飕飕的。 她裹紧外套,坐到了火炉子边烤火取暖。 陆为取冰化水,烧了一壶热水,先给林瑾倒满了一杯。这么多天朝夕相处,他当然看得出来这小姑娘对于热水的喜爱。她无论到哪儿,第一件事就是喝水,把整个人喝得热腾腾的,脸也透出健康的红润。 他看着她喝水,看着她吃糌粑,看着她那条小舌头又习惯性地伸出来,在唇上舔了一圈,再飞快地缩回去。 这样的习惯只是下意识罢了,并不带着什么色情意味。是他用色心去看,故而每每瞧见,都要生出靡丽的心思来。 这已是最后一天,再靡丽又能怎样呢,时间又不可能永远停在这一天。 他自嘲般笑着摇头,低下头吃自己的早饭。 早餐过后,林瑾先起身钻进了帐篷里,把自己的包收拾好摆进了车里。陆为在收拾帐篷,她过去搭了把手。 昨晚扎得帐篷钉子紧极了,她自己扎进去的,自己拔不出来,拔了半天也没法松动半分,最后还是陆为过来用了硬力气。 她叹气,看陆为把东西都收好,悄悄摘了自己的手套看一眼,发觉即使戴着手套,掌心也被磨破了一截,血丝一点点沁出来。 真可恶。这双手前几天怎么折腾都没事,就算在冰水里泡着也不见得痛一下。现在只是拔一下钉子,居然就破了?林瑾把手套又戴回去,当作没有看见,跟着陆为上了车。 吉普车发动用了一会儿,但还算是顺利。 林瑾看着车窗外渐行渐远的一切,掌心的疼痛在车行中越来越明显,刺痛着她的神经。她管不了这些细微的疼痛感,因为有更强烈的感情充斥在心里。 陆为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困的话就再睡一会儿。” 林瑾摇摇头。她毫无困意,只是看着车轮经过的路途,感受最后一段路途的风景。 路行十几公里,在经过一个上坡过后,车子终于开上了青藏公路。 这条修建于建国初期五十年代的公路东起西宁,西抵拉萨,因所处地势之高、修建难度之大,被人称为天路。而从昆仑山口到五道梁这一段路程更是最艰险的一段,四千七百米以上的平均海拔让无数来往的人在这里起了高原反应,进来就难以再走出去。 这一段在修建时,平均三公里就有一个官兵牺牲在了路上。车行的每一段柏油,都是驶过人血肉铺成的天路。 可也就是这一段艰险,正是青藏公路上风光最旖丽的一截。 远处的昆仑山白雪覆顶,万山之宗的连绵山脉在晴光下稳稳驻立。一座座山川把天地支撑在两端,撑着穹顶下万千生灵和河流。 车子驶过一处缺口,渐渐停了下来。 林瑾不解,看了他一眼。 陆为伸手指了指车窗外:“看见那里那一大滩水了吗?” 林瑾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果然看见一滩水。水面有着波纹闪动,且毫无冰冻的迹象。 “那是不冻泉?”她问。 陆为点点头:“那儿的水是温热的,想喝的话下去接一杯。” “好。” 林瑾解开安全带,带上两人的水杯下了车。 昆仑不冻泉被称作圣泉,泉口常年不冻,源源不断地喷出恒温的细流。泉水甘甜,入口甚至有股清香。 第十一日(1) 接满了水,她带着杯子回到车上,把他的水杯还给他。 陆为道:“知不知道这股泉水是哪里来的?” “昆仑山的雪水融化流入地下,形成了地下水,由于地…” “林瑾,我们先不说那一套。”陆为打断了她的科学分析,“你知道文成公主吗?” “和亲的那个吗?” “对。文成公主嫁过来的时候,带着释伽牟尼的十二岁等身像来到了昆仑山下。公主和随从又累又渴,附近找不到水源,只好把佛像放下休息。结果佛像太重,放在地上,一下子就把土地中的泉水挤了出来。” 林瑾微笑:“很浪漫的说法。” 先不管这样的说法科不科学,总之是浪漫的。 她慨然:“文成公主从繁华的都城来到这里,一路上肯定经过不少艰难。这一汪甘甜的泉水也算是佛祖给她的赏赐吧。” 陆为一挑眉:“你跟文成公主一样,都是从首都千里迢迢过来,到了昆仑山下。” “不能这么比的。她那时候的交通工具多落后,也没有公路,纯靠人力和意志力才到了这里,我跟公主哪能一样。” “是不一样。” 陆为无奈地笑。 他在心里想,文成公主是来了就不回去了,而你是要走的。 他不是松赞干布,不能修建一座布达拉宫让她留下。他有自己的土地和羊子要守护,且是步步为营、一贫如洗地守护。 而她更不是文成公主,她身上没有背负什么国家的重任,来到这里纯粹出于私人的原因。且她是很厉害的大学生,自有她回到首都后的精彩人生去体验经历,不必在这种高寒之地经历风霜。 野地里的迭裂黄堇终究花期短暂,她该回到温暖的地方永恒盛放。 心像是尝到了那小花的味道。苦涩又寒冷。 只能喝一口圣泉的泉水,用味觉的甘甜冲淡那涩味。 他看见林瑾也喝了泉水。她也有苦涩要冲淡吗? 陆为放下手刹,踩下离合换了档,一脚油门,车子距离终点越来越近。 公路上少见来车,大多数路段,都只有一辆吉普车在疾驰。 陆为极恶劣地想,要是这时候出个什么意外,那也不错。例如爆了车胎,或者与交汇的来车轻微地擦碰,处理起这样的情况又可以消耗些时间,或许就能和身边的女孩再多呆一会儿。 可一想到林瑾,他又冷静了下来。他想,她肯定不希望这最后一天再横生什么枝节。她估计早就归心似箭,想要回去了。 他不知道,林瑾在看向窗外草地上的牦牛时,心里想的是——那匹牛能不能冲上公路,冲到车前,与车狠狠地相撞在这里。 只可惜两人的想法都没有转换为现实的可能,不到正午的时候,吉普车已顺利地开进昆仑山口。天路从雪山高川的缝隙之中穿过,放眼所见,尽是巍峨的巅峰和雪白。 窗外奔腾流淌的昆仑河与车相伴而行,与公路几度交叉,滚滚不歇。 昆仑山垭口的海拔在四千七百米以上,是这一段路途中的小高点。 林瑾的耳朵忽然有些疼痛,一时没听清陆为说的话。 陆为又叫了她的名字。 “啊,怎么了?”林瑾转过头去。 陆为说:“过了这一段山路,我们就进了格尔木了。” 其实,以地图上划定的地界来说,从车子开上公路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离开了可可西里。但林瑾总觉得在昆仑山以南,都在可可西里的界内。 而如今,随着昆仑山渐渐在后车窗外远去,可可西里,也彻底随之而远去了。 从昆仑山口到格尔木,海拔在短短一百余公里的路途上骤降了两千多米,林瑾的耳鸣逐渐恢复过来。而越来越充盈的氧气和一点点升高的温度,让她在体感上与可可西里也进行了划分。 随着一块界碑的出现,车子正式进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格尔木市。 格尔木在青海算是大城市,除了西宁之外,发展的最好的也就是格尔木和德令哈。可可西里和昆仑山都被落在了南边,只有昆仑河一路相伴,同车一起汇入了这座城市之中。 林瑾小时候生活在西宁,闲时偶尔会和哥哥来到格尔木。但那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如今的格尔木对她来说依然是陌生的。上一次转车经过这里,可也只是匆匆路过,都没来得及在这里逗留一会儿。 车子从省道一路开进格尔木城。 从看见的第一辆三轮车开始,林瑾与人群久别重逢。即使在这座城中见不到高楼大厦,路边都是低矮的平房,然而人烟密集之处带给林瑾的感受都大同小异。 离开了可可西里,无论在格尔木、西宁,还是北京,都没有太大的差别。 陆为对于格尔木是熟悉的。虽然野牦牛的编制不属于海西州的格尔木,而属于玉树州的治多县,但相比于治多县,格尔木更近且更热闹,队伍里要采办物资,或者是乘坐铁路出行,首选都是来到这里。 他熟悉道路,直接把车子开到了火车站门外。 格尔木的街道上没有太多的轿车,道路修得也不宽。他这一辆吉普车停着,更显得路面狭窄拥挤。 “到了。” “嗯。” 林瑾挤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解开安全带的卡扣,抓上双肩包的背带。 “那我先下车去买票啦。陆为,谢谢你一路送我到这里,你可以先走了。” “没事,不差这一会儿。我陪你一起去买票。” 陆为态度强硬地跟着她下了车,带着她朝售票厅走去。 格尔木的气候实在比荒野外好了太多,打开车门时没有猛烈的大风,远处也不再隐隐约约传来野狼的嚎叫。甚至于这这个时间段的太阳下,林瑾感受到几分热意。 一切都是林瑾所熟悉的生活模式,她却反常地有些无所适从。 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有许多摆摊卖小吃的三轮车,也有蹲着的黄牛正在兜售车票。一个秃头的黄牛瞧见两人过来,喊道:“妹子去哪里?西宁去不去?北京去不去?” 林瑾听见北京两字,瞧他看了一眼。黄牛大哥很有眼力见,立马猜到了她的旅行目的地,上前了几步推销:“妹子,去北京是吧?我这里有车票,卧铺硬座都有,今晚就出发的。” 林瑾刚想挥手说不需要,陆为一个眼神看过去,黄牛便讪讪地离开了。 陆为其实没有恐吓的意图,实在是面相太凶,长得又虎背熊腰的,谁见了都有几分害怕。 林瑾笑笑,也不怎么在乎,同他一起到了售票厅前。 陆为下巴一扬:“行了,那我就送你到这里,你自己进去吧。” 林瑾深吸一口气,又笑了起来,上前抱住了男人。 “谢谢你。要好好活着,要平安。” “会的。” 陆为摸摸她的脑袋,“好了,去吧,回北京之后好好读书,过得开心点。” 她笑着离开了他的怀抱:“那我走了。” “走吧。” 陆为看着她背着书包走向那昏暗的大厅,在光暗交界处,她的脚步忽然顿住。 她是想要回头看他吗? 他不知道,且不敢看。像是心虚一般,他低下了头,在裤兜里摸索自己的烟盒。找到了香烟,给自己点上,再次抬头,女孩的身影早已消失。 她走了。 他扯了扯嘴角,发现自己怎么都笑不出来。或许是在笑的,可笑得比哭的还难看。于是两指夹着把烟塞进了嘴里,扭头往回走去。 那黄牛还在路边蹲着,他一边抽烟,余光一边瞥向他。 总觉得那人在哪里见过。看个身形,倒像是以前手里跑了的那个马阿大的枪手。不过那个枪手看着更胖些,这黄牛就瘦削了许多。 他仔细盯了一会儿,黄牛四处乱转的目光无意间也望了过来。与陆为的目光对上,他匆匆躲开。 陆为更觉得奇怪,刚想快步追上去察看,身后忽然响起了林瑾那轻软的声音。 “陆为。” 他的思绪瞬间回归,转过身来,看见背着包的林瑾站在了售票厅的门口。 “今天晚上的车没票了,我买了明天早上的火车。” 也就是说,她不用现在就离开。 “那你在格尔木住一夜?” “对。”林瑾背着包向他走来,“我就打算住在车站附近了。你在这里熟悉,能不能带我找一个旅馆?” 陆为想也没想便答应下来:“行。我开车送你去。” 他带着她快步穿过车站前的大厅,生怕慢一点,身旁的女孩就会折返回火车站那样。 林瑾再次到了车上,这一回,她没系安全带,甚至连身上的包都没脱下来。 陆为开着车离开了火车站前的这条路,林瑾摇下了车窗,看着格尔木街道和行人。开出了这条人员最密集的街,道路瞬间变得开阔起来。 她在街角瞧见了一家坐满了人的藏面馆,忽然想起今天好像不仅没吃过晚饭,连中饭也还没吃。藏面的香味勾起了她的饥饿,不过车子一转弯,藏面馆也就在后车窗外消失了。 她不知道陆为会把她带到哪里。她不认识这里的路,每条街道看上去都差不多。车子行驶了很久,依然没有到他打算带她去的宾馆。 刚想问一句,鼻中忽然又闻到了香味。 她扭头看去,那家刚才就路过过一回的藏面馆,居然又出现在了路边。 她看向陆为,微微一笑。 这男人,看着开得认真又正经,原来是在带着她兜圈子呢。 第十一日(2) 圈子兜了,但宾馆还是到了。 一栋单独的小楼挂着“昆仑宾馆”的牌子。陆为领着林瑾走了进去,里头坐在椅子上看报纸的老板站了起来,看见陆为便笑了:“陆队长,你怎么来了。哟,这位是?” 陆为转头看了林瑾一眼:“一个朋友。老张,你这儿还有房间吗?” 张老板笑得热情:“有,有。你们要一个标间?” “单间就行了。”林瑾在陆为前头说道。 张老板便从柜台里取了钥匙给林瑾。 她问:“多少钱?” 张老板笑着摇手:“诶,不收费的。陆队长是我们青海的英雄,陆队长带来的人,来我们这里就不收费。” 林瑾稍有些惊讶,也向陆为看去一眼,得到了陆为肯定的眼神,她才不好意思地接过钥匙。 “陆队长,那就还是你最常住的那间,二层最里头带浴室的那间。” “好。谢谢你了老张。”陆为点头致意,又看向林瑾,“我送你过去就走。” “嗯。” 他带着路,她跟着他上了楼。这小楼虽然不大,但环境和卫生都还不错,每一层有个公共厕所,个别的房间自带浴室,算得上是这一带条件比较好的宾馆。 林瑾的房间在二楼的最里边,陆为以往过来都住在那里,当然熟悉方向,把人带到,又插钥匙开了门,顺手拉开了房间里的电灯。 房间就是一个人住的单间,床不大不小,床头柜上摆着一只电视机。单间里还套着一个小房间,里头估计就是老板所说的自带的浴室。 “行,那我就到这里。这儿离火车站不远,你明早自己过去就行。” 陆为站在门框边几乎要顶到头,林瑾在他身边,抬起脸望着他。 “我们今天好像没有吃中饭,陆为。” “饿了?附近有吃的,或者你跟楼下的老张说,让他给你准备点东西。不用跟他客气,他是多吉的姐夫,是我们自己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瑾叹口气,“我是说,要不要一起去吃点东西再走?” 陆为一愣。 她趁热打铁,又说:“饿着肚子开车也不安全,对吧?” 说罢,她也没再问他的意见,将自己身后的包放进了房间里,回到门外锁上门,拔了钥匙放进兜里,又直勾勾看向他:“你熟悉格尔木,带我去一家好吃的馆子好吗?” “……行。” 也不差这一顿饭的时间,和她在一起的时光,能多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只是,他已经几度给自己做好了真正要分别了的心理准备。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不确定再有下一次去而复返的时候,自己还能不能这么痛快地说出离开。 不管了。当下最要紧。 他下巴一勾:“走。附近有一家面馆,是多吉每次来都吵着要吃的,队里的人都喜欢,味道差不了。” 林瑾笑得灿烂:“好哦。” 她跟着他又离开了宾馆。 时间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了夜里,太阳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无边的月色。 格尔木毕竟是个城市,在空气污染和光污染的蒙蔽下,天上的星河远没有在可可西里见到的夺目璀璨。可行走在其下,宁静夜色带来的慵懒烂漫却是实实在在。 走出了宾馆,到了大街上,林瑾忽然小跑了两步到与他并肩的位置。陆为还以为她有什么事,侧头看去,见她的小手对着他的手覆了上来。 他不动声色地抓在掌心里,她倒尤嫌不够,一定要十指紧扣才肯罢休。 第一次十指相握,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但瞧见的,总会在心里把他们归类为一对情侣。 林瑾没有说话,也没有什么神色的表现,可却享受这种感受。 仿佛她与他不是见不得人的露水情缘,仿佛过了今晚之后,他依然是她的男人。 陆为带着她到了一家面馆,正如他所说,因为味道不错,面馆里熙熙攘攘坐满了人。两人同一对藏族夫妻拼了桌,陆为要了两碗面。 时隔多日,再一次吃上这些有汤水的热腾腾的面食可不容易,无论怎样,林瑾尝着都觉得好吃极了。陆为还没把一碗吃完呢,她的面碗已经空了。 他笑起来,叫老板再加一碗过来。 西北人胃口大,所以这家面馆的分量也很大。每一碗都够一个成年男人吃饱,可居然喂不饱她。她到底还是小孩子,说不准还在长身体。反正不胖,能多吃点也是福气,总比瘦成杆子强。 第二碗面上了桌,摆在了林瑾的面前。一旁拼桌的藏族夫妻都笑起来,用藏语说着林瑾胃口好。陆为与她对视一眼,都是笑笑。 当然,这第二碗林瑾是吃不了一整碗的。把面里的几块肉吃了,又吃了小半碗面,剩下的都推给了陆为。他今天也就吃了顿早饭,顶多还喝了点昆仑泉的泉水,肚子肯定也还饿着。 旁边那对夫妻已然吃完,坐着一边喝茶,一边闲聊。他们以为林瑾和陆为这两个汉人听不懂藏语,用藏语讨论着他们的关系。 丈夫说,应该是哥哥和妹妹,或者是叔叔和小辈。 而妻子却说,一定是一对情人。情人看向彼此的眼神是含着情的,和哥哥妹妹不一样。 丈夫又打量了两人一眼,认可了妻子的说法,点点头。 这是一对情人。 他们的对话一字不漏地被林瑾和陆为听见。两人默契地没有说话,都只是听着罢了。等边上那对夫妻走了,他们的面也差不多了结。 陆为摸了摸口袋,里头有几张仅存的可怜的皱皱巴巴的零钱。这些都不知道放了多久,在可可西里里头是没有用钱的地方的,也就能来这里用一用。他刚打算付钱,林瑾又抢先一步,把钱给了老板。 跟女人吃饭要女人请客,这不符合陆为的价值观。 可又有什么办法,他的确是穷得叮当响。 饭后,两个人都吃得舒舒服服,又牵着手往回走去。在宾馆门前,陆为停在了自己的车边。 “陆为……” “嗯?” “天这么黑了,陆为。”林瑾还是直勾勾地看着他,“你现在回去,今晚全程都是夜路,而且也到不了保护站吧?” 她再一次开口挽留。陆为不是迟钝的人,一下子就听出了她的意思。 原本是把她送到保护站,结果直接送来了格尔木。原本是送到火车站,结果来了宾馆。原本是送到宾馆,结果又一起吃了饭。 现在饭也吃完了,他没有正当理由了,她却把理由塞了过来。 天太黑了,夜路不好开,回去也到不了保护站。 她说的头头是道的,每句话都是在为他着想。 陆为能怎么办呢,他能不接这话吗?想吃的一碗饭,人家把勺子都递到嘴边了,他也只有张口的份。 他在林瑾的事上毫无原则,一退再退。 “行。那我也在这里住一晚上,再去开个房间。” “为什么要再去开个房间,不是有一间了?” 林瑾微微笑起来,笑容尽是天真无邪的纯粹,仿佛她一点坏心思都没藏。 妥协的结果就是,这一夜的陆为,还是进了林瑾的房间。 狭小低矮的房间与前几夜幕天席地的感受很不一样,对于林瑾来说还算宽敞的空间,对陆为来说就太矮太挤。他进门要注意着头顶会不会磕到,坐在床边,整个床都颤了颤。 相对无言,尴尬渐渐诞生。 林瑾把电视机打开,开屏的安多卫视正在播出着藏语节目。无论是什么样的语言,总之填充了沉默带来的诡异氛围。 房间里的暖气供暖效果还不错,整个房间里都暖烘烘的,比起可可西里的夜晚自然是舒服了太多倍。 林瑾把包打开,从里头取出了洗漱用品。 “那…我先去洗澡了?”她问道。 陆为自然没有什么异议。 林瑾带着东西进了狭小的浴室。比起北京某些酒店的淋浴间,这小宾馆的浴室也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一个小小的洗脸盆,一个挂在墙壁上的莲蓬头,一个镶嵌在地板里的下水口。此外什么都没有,连放衣服的架子都见不着一个。 幸好热水是供应的,不至于让她在这个季节洗一个冷水澡。 她观察了一下,在浴室里脱光了身上的衣服,又稍稍开了点浴室门,将衣服丢在了门外。 这房间就这么点大,一点点动静都逃不过陆为的眼睛。他一眼就看见,女人的内衣内裤被一双小手扔出来,随手丢在地上。 随后,浴室里传来淅淅沥沥的水流声。 陆为的扭开了看向地上那一堆布料的目光,从口袋里摸出烟点上。烟盒之前被林瑾拿过,就这么碰了几下,上边就留下了她身上淡淡的香味。 他玩弄着打火机,火苗随着摁动一跳又一跳,燃着了烟卷的端头。 深吸一口气,他脑海中浮现的都是林瑾抽烟的样子。她第一次抽烟,被呛得要死,可还是接着抽了下去。后来几度从他这儿拿烟去抽,越抽越有样子,甚至还学会了过肺。 好的不学学这个,她实在算不上乖。 又想起那一回她又问他要烟,他直接渡了一口进她嘴里。唇舌的柔软令他记忆犹新。 他不敢再想下去,吐出了过肺的烟,专心看起了电视。 第十一日(3)(h) 水声渐渐停了下来,林瑾开门拿了下衣裳,没一会人便走了出来。 刚洗完澡的皮肤透着红润的光泽,而湿漉漉的头发更是添了点懒懒的倦怠。她那着块粗布给自己擦着头发,可擦了没几下也就停了,把布搭在暖气片上。 “我洗好了,你……你去洗吗?” 陆为脱了外套挂在椅背上,大步子进了浴室。 浴室间对于林瑾来说都不算大,对他而言更是逼仄。头顶的空间还没有一掌大,站在莲蓬头下边,水要浇到头,还得靠他弯腰才行。 在无人区穿行了这么久,一身的征尘风霜,靠着这并不稳定的水流冲洗而下。格尔木的供水一直以来都不怎么充沛,即使是在城市的中心区域,阶段性断水也是常有的事。在这儿生活的人都有着节水意识,而陆为当然也不例外。 简单地冲洗淋浴过后,他刚关上了水龙头,还没来得及擦干身体穿衣服,只听见浴室的门把锁喀啦一声。 林瑾站在了门口。 “陆队长,这个门锁好像也是坏的。” 她衣着完整,看似不带着一丝恶念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赤裸精壮的身体。 陆为的燥热一下便升了起来。今天原本早早就该进行的告别迟迟不曾到来,她一步一步挽留他,将他留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他不知道她到底想要做什么,说着要彻底断了,做的却是另外一套。 现在又在他这幅模样时闯了进来,暗示几乎都要成为了明示。 他的眸色深沉而晦涩,看着她说道:“把门关上。” 林瑾又是一笑,却退出去了一步,关上了门。 像个恶作剧。 陆为知道她是故意的,又对着门外喊:“进来再关。” 门外的她却没了动静。 陆为哼笑一声。 这小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故意来招惹他,惹都惹了,现在又跑了。 他奉劝自己不要自作多情,拿起布给自己擦拭。布裹着脑袋一卷,门锁又转动起来。 她又来了。和刚才不同,现在的她浑身也同样一丝不挂,进来便当即把门关上。 浴室统共就这么点大,一个人都嫌小的空间挤了两个人,更是拥挤不堪。她几乎就是贴在他的身边,抬起头看着他。 她白皙的皮肤在浴室泛黄的灯光下更加柔和而鲜嫩,从脖颈到脚背一览无余。陆为的视线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最后停在她胸前的娇艳上。 早在见到她的第一天就见到过的艳影又一次出现在了眼前,当时只是尴尬地匆匆一瞥,而如今却是这样的正大光明。 短短的数日之中,很多东西都改变了,然而人类的原始欲望从来都不曾改变过。 林瑾看着他,问他:“不做吗?” 话音刚落,手臂就被他拽住,整个人被他翻过了面撞在浴室的瓷砖墙上。劣质瓷砖贴得虽然平整,但其中的破碎的裂缝依然存在。她的身体贴了上去,冰面和细微的疼痛瞬间笼罩全身。 陆为强势的态度让她的心跳动得飞快,还不及他有什么动作,花穴已泌出了汩汩蜜液。被粗暴地对待,这就是她想要的。 陆为摁着她的脖子将她紧紧贴在墙上,性器从她的腿间挤入。他抬起她的一条腿便插了进去。 没有足够的润滑和调情,尽管她的甬道里有些许蜜液,然小穴的紧致仍给两人同时带来了痛感。 陆为咬着牙,将自己粗长的性器在一个挺身间全然挺入。她温暖的包裹让他爽到了天灵盖,摁着她的那只大手也越来越用力。 “叫。” 他命令道。 林瑾侧脸被摁在墙上,呼吸本就受到了阻碍。而身后起伏的男人更是令她的喘气更为不匀,双手撑在瓷砖上,无力地抓着光滑墙面。 她没有回应他的命令。 陆为将粗茎整条抽出又挺入,直戳到她的宫口。腔道里的每一块软肉都被他冲撞,灭顶的快感袭来,林瑾痛苦地呜咽起来。 他抬着她的腿在后一次又一次撞击着她,滚烫的身体与她紧紧贴在一起。她叫得愈来愈大声,而他也被这一重重媚叫取悦,动作越来越用力,终于捅进了她的宫口。 林瑾痛得倒吸一口气,呼吸被撞得凌乱不堪。 “乖乖,叫我的名字。” “陆为。” “再叫。” “陆…陆为。” 陆为俯下身,性器的抽插不停,而他轻轻亲吻在她的发间。少女的美好他欲罢不停,浑身一阵阵涌过快感的热流。 把她变成自己的,让她染上自己的味道。 他的内心有声音在罪恶地叫嚣,可冰冷的现实又不可脱离。过了今夜之后,他就再也见不到她,她甚至无情地拒绝了通信的请求。 这是最后一个夜晚。 只要一想起这个,他就染上了疯狂。他恨不得将她操进自己的骨子里,让她再也没法跟自己分离。她的妩媚和清纯都变为毒药,让他不知休止地操动身前的女人。 呼吸被遏止,在窒息的边缘,林瑾被送上了高潮。她尖叫着颤抖,小腹抽动搅转,夹得他头皮发麻。 “别夹。好孩子,放松。” 他难得在做爱时生出耐心,循循善诱地劝导着她过于紧张的身体。在他的安抚下,她高潮的余韵逐渐过去,身体渐渐软下来。 刚能喘上一口气,恶劣又代替了他的温柔。他的又一次挺入直接捅开了她的宫道,痛得她叫得像只濒死的小兽。 陆为在今夜毫不餍足,在几百下抽插后拔出了阴茎,将浓稠精液射在了她光洁的后背。 他把她染脏了。 淫靡的气味充斥在狭小的空间之内,视觉和嗅觉共同作用,他深吸一口气,又亲上她的发顶。 他一放下她的腿,她便瘫软地倒在了地上。花穴还张开着,半透明的液体从中流下,沾在她的腿根。 陆为开了莲蓬头,让水冲刷掉她身上的白斑。林瑾喘息着,回过头看他。 她湿漉漉的眼睛成为了色情的勾引,他蹲在她身边,一边洗着她背上的精液,一边与她深吻。 银丝拉长,林瑾微弱沙哑的声音里仍有甜味:“陆为。” “怎么了?” 林瑾摇摇头,只是看着他。 他哑声:“还想要?” 她没有回答。 他便关了水,抚摸着她的小脸,另一手从她的身上滑下,从她的胸脯到肚脐,又一路到了私隐之处。 手指在挺立的肉珠上一揉,阴蒂带来的快感令刚从阴道高潮的快感中抽身的林瑾无所适从,她娇喘一声,伸手想要推开他。 陆为却起了劲头,指腹揉捏摁压得越来越激烈。她的叫声被他的吻堵在嘴里,颤抖的身体暴露了她的兴奋。 自慰的时候,林瑾也很喜欢玩自己的肉珠子。小小的一块凸起,不必费太大力气也能带来高潮的快乐体验。以往自己将自己送上巅峰时,林瑾时常会想,性的快感,或许就是造物者为了弥补人类生而为人必须经受的苦难,才赐予的触手可及的快乐。 她的自愉曾在深夜让她乐以忘忧,可陆为带着粗糙茧子的指腹盖上来时,她才知道真正的阴蒂快感时怎样的极致。 被他的手指带到高潮时,她脑中闪过白光。所有现实中的苦难和烦忧都像是上辈子的事,这辈子的她只沉浸在淫欲的涌潮之中,被风浪抛起又落下。 她娇声呼着他的名字,在无意识间,身体被他抱起,又贴在了墙面上。 只不过这一回贴着冰冷瓷砖的是她滑嫩后背。她被他捧着,双腿被他分到极致。他从正面又一次进入她,她整个身体的重心都挂在他的身上,使得这一次的插入直接捅到了极点。 陆为的呼吸都洒在她的身上,又热又痒。林瑾浑身酥麻极了,随着他的动作又娇喘起来。 这样的姿势让他能够看得清她高潮时的神情,这么纯的一张脸染了欲色,整张小脸都涨红着,呻吟从她可爱的嘴唇中溢出来。他又吻上去,长茎插在她的身体里。 她痒,他又不动,空虚感难受得紧,林瑾呜咽了两声以示抗议。 陆为吻罢,退开点问她:“乖乖,还要吗?想要就叫。” 语气像在逗弄一只小狗。他手里拿着骨头,小狗就得摇摇尾巴。 林瑾一口咬了上去,咬在他的肩头。他吃痛,也晓得自己的捉弄让她不高兴了,身下又挺动起来。 她随着他的动作起伏,胸前那两团摇摇晃晃,纤细的腰肢被握出了指印,而平坦的小腹则凸起了条形,是他的形状。 林瑾被他撞得神志模糊,快感堆积之中又到了高潮。然而陆为没有给她任何休憩的时间,阴茎抽插得她一阵阵尖叫。手想要推开他,却一点力气都没有,软绵绵地像在抓痒。 他被她刺激得亢奋起来,身下的冲刺越来越快。 “啊——” 她一声痛呼,下身一阵电流过去,潺潺的清液喷射出来,浇在他的子孙袋上。 陆为愣了愣,伸手拍了拍她的脸。 “乖乖?” 林瑾闭着眼睛,除了呼吸声外,再也没有响动。 下体相交之处泛起白沫,与清液融合向下流淌。 他不仅把她操到了失禁,还把人操晕了。 第十二夜 林瑾是被下身的一阵清凉刺激醒的。 太久没有躺在柔软的床榻之中,陌生感让她警惕地睁开了眼,一眼就看见在床边俯首的男人。 他用那根给她带来过无上快乐的手指进入她的身体,给她的甬道里上着药。 之前的性爱过于疯狂,以至于她出了血,两人竟都没发现。 是陆为在给她清理身上各种痕迹液体时,才发现她的下身正在流血。 深夜的的格尔木要找一家药店实在艰难,陆为开着车转了一大圈,才在一条小路找到了一家成人用品店。 他仔细清洁了手指,沾着药膏从她的窄缝里进去。腔壁窄小,吸附着他的手指。 刚才他那吓人的玩意就捅在这么小的甬道里,他还那么疯狂,想来她该是承受了不菲的紧痛。娇嫩的花儿哪能经受得起这样的摧残,在浴室里的那一会儿,他还没尽兴,她已经晕过去了。 清凉感让林瑾渐渐醒来,她试着张了张嘴,可一开口,声音嘶哑得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陆为……” 陆为一顿,抬起了头,对上她的眼睛。 “醒了?还疼吗?” 林瑾摇摇头:“不疼,就是太凉了。能不能不涂这个?” “好孩子,里头破了在流血,要是不涂药膏,很久都好不了,还会生病。” 陆为将药膏又抹了一遍才抽出手,去浴室放水洗了洗手,回到了床上。他一上床,床垫都抖了抖。 热意冲袭在身侧,林瑾动了动酸痛的身体,向他躺近了一些。 他给她拉好被子,亲亲她的耳朵:“睡吧,明天一早的火车,好好养精神。” “嗯。” 林瑾钻进他的怀里,汲取他的温度。 相拥是宁静的,美好的。她听得见他的心跳与呼吸,将自己的呼吸调成他的节奏。 她又在他的怀抱中睡了过去,坠入浅浅的梦境之中。 又是那个梦。 她变成了一只山鹰,与自己的同类抢夺人类的肉糜。 喇嘛吟唱着往生的咒语,六字真言萦绕在尸身的上空,也萦绕在她的耳边。 这个梦反反复复,不知过去了多久,那具尸体被一点点解决殆尽。 林瑾喘着气惊醒。 睁开眼睛,自己依然躺在陆为的怀抱之中。她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身体挪离他,被子和衣料摩擦发出轻微的响动,陆为忽然动了动。 她登时顿住,怕自己的动静将他吵醒,等到他的呼吸再次均匀了,再从床上缓缓撑着站起来,弯腰穿着鞋子。 经受了两场折腾的腰痛得像被斩断,一动就倒吸一口凉气。她又不敢呼吸地太大声,只能咬着牙把自己的痛感藏起来。 天尚未出现光亮,小小的房间内更是昏黑一片。她摸索到了自己的包,从里头掏出手电筒。大拇指堵在手电前头降低亮度,开关一亮,淡黄色的光亮从指尖泄出,照明了一小片领域。 林瑾小声地收拾着自己本就不复杂的行李,时不时回过头确认一眼,看看陆为是否被自己吵醒。 收拾好后,她背上了包,穿上外套,开了门走出房间。 门吱呀合上,她的脚步声也渐行渐远。 床上装睡的男人叹了口气,坐了起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里凝望着门的方向,就像那里仍然站着林瑾一般。 林瑾走了。 她带着她手中的那一丝光亮离开了他的世界。 陆为静静地坐着,直到天光大亮,东去的火车在轨道上发出轰响,从窗外哐呲过去。他终于从自己的情绪中醒来,麻利地收拾好自己,带着房间钥匙和车钥匙下了楼。 张老板正吃着早饭,看见他从楼梯上下来,招呼道:“陆队长,早。” 陆为点点头:“老张,你这么早。” “哎,做生意嘛,都是起早摸黑的。”老张笑笑,从盘子里拿了张饼,“还没吃早饭吧?吃点?” “不用了。我车上还有点吃的。” “哦哦。” 陆为把房间的钥匙放在柜台上:“谢谢你了老张,我一会儿去加个油就回保护站了。” “陆队长你们辛苦。诶对了,队长,大概四点多的时候,你昨天带过来的那个女…朋友出门了,要我给你带了句话。” 陆为瞬间两眼放光:“什么话?” “她说她昨天从你车里拿了一本书,说没来得及还给你,就带走了。” 他眉头一皱。 一本书? 他这种半文盲,车里从来就没有放过什么书。他既没时间读,也没那个闲情雅致去品味什么文字。 林瑾说拿走了书,难道是有什么隐喻? 陆为一时想不明白,粗粝的手指在吧台上下意识地点了点,皱巴巴的眉毛久久不能散开。 等到他出了门,上了车,斜光瞥见后座的金属油桶,才忽然想明白了林瑾的话。 她拿走的那本书,就是他摆在油桶上的的那本《龙虎豹》。 陆为苦笑一声,这小姑娘,连不告而别都这么非同凡响。 别的什么都不在乎,偏偏带走了他的色情杂志。 * 1998年8月底,开学季。 炎热的浪潮弥漫在北京城中,林瑾在空无一人的宿舍喘着热气。 后背微微拱起又落下,她的手不满足地在阴蒂上又揉了一阵。可高潮后的阴蒂不再敏感,快感迟迟不曾再次降临。 她浅浅叹气,从小裤里抽出了手,用早就备在一旁的水擦拭了手指,又倒在床上。 已数不清多少次,她无法在自慰的高潮中感受到餍足的舒适了。生理性的快感的确不曾消失,但每每自渎,她总是会想起在隆冬的青海,那个男人给自己带来的灭顶快感。 她试着双手合拢,重重地掐上自己的脖子。窒息虽然能让她感受到亢奋,然缺失了濒死的体验,这样的快感依然缺了重要的一环。 男人带给她的感受再也无法复现,无论她如何尝试,总是回不到那样的爽快。 她将枕头下压着的杂志抽出来,倒在床上开了台灯,静静地翻看着里头的情色照片与文章。杂志里大部分小说都是繁体字写成的,满满一页,内容多为公媳扒灰、叔嫂偷吃等伦理情节。 照片所在的页码上往往都是褶皱,证明当初陆为翻看过了很多回。而小说的内页则干净得多,角落里的一些皱折也总被林瑾压下去盖平,看上去新得很。 宿舍外一阵响动,林瑾反手从床头拿了香水,在床铺上喷了两下,盖住因自渎而产出的那些气息。 三个室友成群回来,看见林瑾在床上,都愣住。 李虹一掌拍在她床上:“不是说约会去了吗?这么不争气,半下午就回来了?” 林瑾笑着坐起来:“我们就吃了个中饭,也没什么意思,我就回来了。” “陈想还没什么意思啊?他可是体育学院一顶一的美男,你不是就喜欢肌肉男吗?陈想都看不上啊?” 室友们三言两语,戏谑着林瑾的眼光。 她不动声色地把杂志塞回枕头下边,笑叹一声:“陈想人还不错的,就是年纪太小了点。” 中午吃饭的时候,陈想坐在她对面。那张被室友和同学们屡屡称赞的脸的确是好看的,棱角分明,配合着肩背上的肌肉,妥妥一个阳光开朗健壮美男。尤其他是体育学院练游泳的,身体素质更是美得说。 看美男,林瑾当然是乐意的。 可她在吃饭时几度抬头,看见对面的男人时,总觉得他还像个孩子。 他没有男人在历经生死之后眉眼中生发出的硬气与狠戾,也没有岁月给人磨练出的沧桑成熟。听他谈笑风生,总让她无法专心享用桌上的美食。 十二块钱一个的麦当劳汉堡,是陈想专门从一号线的地铁站里买的,带给她的时候还热乎着。这样一顿中饭对于任何一个学生来说都是奢侈的,林瑾从前常吃的,从青海回到北京后再也没有买过。 陈想不知从哪里听说了她喜欢吃汉堡,才投其所好跑去地铁站买来,那是学校附近唯一一家麦当劳店。这样的好意林瑾感动,并觉得实在不可辜负,便装作很高兴地样子,热热闹闹地吃了起来。然而吃着美味的汉堡包,她却不由得想起在野地里啃了十天的干糌粑。 青稞粗糙的口感似乎还留在唇齿间,嚼着嚼着,忽然又变成了舶来的汉堡面包。 “怎么了?”陈想问道,“是不是冷了,没那么好吃了?” 林瑾咽下嘴里那一口,微笑着摇摇头:“没有,还是很好吃的。谢谢你。” 陈想也笑起来:“哎,麦当劳真的很热门呢。我去的这一家排队还算不长,听说王府井和长安街交界的那家麦当劳,队伍能排到大街上。” 汉堡的汁水在口腔里飞溅,林瑾应承着点点头,其实并没有很仔细听他说话闲唠。 “今天是周末,人就更多了。诶你都不知道,我今天去麦当劳的时候,前边排着两个农民大叔,看着橱窗支支吾吾了半天才点好,那个收银员一报价钱,说要二十四块,他们立刻就走了。那不是白排这么久的队伍了嘛!” 第十三夜(1) 林瑾没怎么跟李虹与室友分享和陈想吃的这顿饭。 一顿汉堡没多大味道,午后两人在学校里逛了两圈,陈想说起爱好,提了一嘴爱旅游。 林瑾顺坡下驴,问他最想去哪里旅游。 小伙子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兴高采烈地给出答案:“青藏高原吧,感觉那是个圣洁的地方,能净化灵魂。” 她便浅笑:“你身体好,去那里肯定不会有高原反应。” “嗯呢。”陈想畅想起来,“要是可以的话,我想沿着青藏公路,从西宁一路到拉萨,看看可可西里,看看布达拉宫。雪山和圣湖,多美好啊。” “嗯,挺美好的。” 林瑾低下头,看着脚下平整又干净的路面。 是这里的整齐恬静美好,还是乱石嶙峋更美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陈想的向往勾起了她怎么都忘不掉的回忆,关于可可西里的每一个日夜都在她脑海里回放。 这步很难再散下去,因她只要一想起荒野外的那个男人,浑身就像有千万只蚂蚁爬过。麻痒不堪,无法脱身。 性的欲望被勾起,小裤走着走着便湿了,搭在腿心难受得不行。 她借口还有暑期论文要写,匆匆赶回了寝室。三个室友今天结伴去故宫,说是凑个开学季的热闹,没那么快回来。她洗干净了手,深吸一口气,便将手指伸进了裤缝里。 哪里都痒,肉珠痒,小穴痒,脖子痒,嘴唇痒,心更痒。 一次手指高潮根本解决不了她的性欲望,她需要的是一个男人摁着她的脖子,将她狠狠地贯穿,把她操得失去理智,让她在死亡和肉欲这两者之中得到兼并的快感。 她喘着气收拾好,刚开始看杂志,室友们便回来了。 三个室友分享着今天在故宫的见闻,讲起故宫里人山人海的游客,又讲到天气。 八月份的天,太阳火辣辣得烤着天底下的一切,李虹一说起这个就后悔,说自己一天能把养了一年的白皮肤给晒黑了。 “一白遮百丑,这下丑都遮不住了。”李虹懊恼地嘟嘴。 室友们安慰她天生丽质,不靠白皙也能好看。李虹便望向了一旁一直不说话的林瑾,抓着她的手问道:“林瑾,从来也没见你躲过太阳,你怎么就晒不黑呢?” 林瑾一愣,瞥向了一旁的镜子。 镜子里的少女肤若凝脂,皮肤白白嫩嫩的,里头透着健康的红润。 她抿了抿唇,思索了一会儿,给出答案:“可能是遗传?我阿乙…就是我姥姥,她也特别白。” “那你哥哥白不?”李虹追问。 林瑾从前总能收到大笔的汇钱,她的开销用度一贯都是寝室里最好的,室友们都知道她有个很会赚钱的哥哥。只不过她们从来没见过林瑾口中的哥哥,连照片都没有一张。 林瑾脑海中浮现出林述的样子。 只是并非林述寻常的模样,而是他在冰河中冰封死气沉沉的样子。都说人死了会变白,但他冰了那么久,一张脸还是黑得不像人,显然太阳辐射对他是不仁慈的。 她浅笑:“我哥哥可黑了,他一点都不白的。” “哦,那就不是遗传了!那是老天爷偏心你,给你生了天生晒不黑的脸皮!” 李虹羡慕得紧。 林瑾却笑:“我还羡慕你被老天爷赏赐了高挑的身材呢。” 四个女生聊着天,下午也就这么过去了。晚上一同去食堂吃饭的路上,路过学校讲堂,李虹忽然想起来一个事:“姜教授昨天找过我,问我咱们班在学校的有多少人来着。” 室友好奇:“姜教授?他不是咱们环境系副主任嘛。副主任亲自找你,是有啥好事?” “能有什么好事啊!”李虹身为班长,每次班里系里有什么集体任务,她总是被老师们第一个联系的。对此她深感厌烦,并早就打算这学期开学就不干了。“又是有个什么无聊的讲座,姜教授说这次的专家是大老远过来的,咱们空着场子难看,要我在班里多拉几个人,明天下午去听讲座去。” “关于什么的讲座啊?”室友问。 李虹挠挠头回忆:“姜教授说了,但我也忘了。反正你们懂的,来咱们系做讲座的,无非就是些环境保护的内容呗,听来听去就这么点花样。诶,你们几个明天下午有事没有?” 俩室友纷纷表示已经有约。 李虹的目光又转向林瑾:“你能去不?” 林瑾问:“大概要多久呀?” “不知道。无非就一两个小时呗。” 一两个小时……说长不长,但讲座要是无聊,实在也是浪费时间。林瑾想了一会儿,委婉地推辞:“唐老师的论文还没写完,我明天得写一下。” 李虹早就料到这样的结果。这种开在暑期的讲座,又不是请了什么明星大腕,讲堂里坐不满人实在太正常。整个系能有二十个去的学生,已经算很给远道而来的专家捧场了。 夜里吃过饭,四人慢慢悠悠走回寝室。 林瑾在书桌上翻来覆去找写了一半的论文,到处都找遍了,还是没找到那几张单薄的纸放在哪里。她顺着桌子的缝隙找下去,开了自己很少打开的储物柜,果然在里头找到了意外掉进去的论文纸。 她弯着腰把纸捡出来,余光瞥见了一张邮局的回执。 那是几个月前的东西了。 从格尔木回到北京的第二天,林瑾便去了邮局,给西部工委野牦牛队汇去了一万两千块钱。西部工委有编制,查个地址和邮编都不难。她相信现代的邮政能把汇票平安送到,安安心心回来寝室,以为这事就这样告终。 没想到五天后回寝室时,楼下看门的阿姨叫住了她,告诉她有一封信。 信? 自从林述死后,她再也没有收到过这种东西。 她疑惑地拆开信封,就看见了这一封回执。回执是邮局开示的,内容很简单,无非就是通知她汇的钱款对方已收到。除此之外,再无别的信息。 她本想将这薄薄的回执丢在垃圾桶里,手都到了垃圾桶边又收了回来。想来想去,将它放在了自己宿舍最角落的储物柜子里,与林述密密麻麻的信放在一起。 要不是为了捡这几张论文纸,她也不会打开柜子,然后又想起那一段经历。 今天真是奇怪,做什么都会想起可可西里。无论是吃饭、聊天,还是一个人静静地写会儿作业,一切的回忆都在不自觉中涌上心头。 林瑾深呼吸,调整着自己的情绪,接着动笔写论文。 一夜过去,很快到了翌日的中午。 熬夜写论文到三点半的林瑾迟迟转醒,寝室里又只剩下了她一个人。论文的交稿日期迫在眉睫,她穿好衣服就打算爬下床,趁今天一鼓作气把草稿写完了。 没睡醒的头脑昏昏沉沉,下梯子的时候没留心,一脚踩空,整个人重心失调摔了下去。右脚的脚踝就这么扭到了,痛意钻心。 困倦感瞬间一扫而空,她暗笑自己多大的人了,还会连梯子都走不稳。拿着牙刷牙粉到了楼下的公共水房,正刷着牙,身旁忽然站了个人。 “诶,林瑾,你起来了啊!” 是李虹,刚从厕所出来,来水房洗个手。 林瑾刷着牙不方便说话,眯起了眼睛以示微笑。 李虹叹口气:“哎,我这一大清早就起来了,到现在两三个小时了,那个讲座还是没拉满人,没法跟姜教授交差,烦死了都。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想的,非要去竞争这么个班长。” 林瑾快速地刷完了牙,白沫沫吐在水槽里,一边放水洗着脸,一边问她:“你还缺几个人啊?” “三个。算上我就缺两个。”李虹拍上了她的背,“好林瑾,要不就你帮帮忙呗。” “我也只有一个人呀。” “那简单。你把陈想约出来呗。他不是老想和你一块儿嘛,你约他,他肯定乐意去。” 林瑾微有些为难。 她对陈想没有意思,也不想给陈想任何她对他有意思的暗示。主动去约他,这是件过了界的事。 然而理智耐不住李虹的软磨硬泡,在她长达十五分钟的攻势下,林瑾终于松了口。 “我可以去问问他,但他来不来,那就不一定了。” “行,行,没事。他不来就你来。差一个人总比差两个人好。”李虹大笑着,“幸好还有你,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林瑾无奈地叹口气,回宿舍放了牙杯和毛巾,随便在食堂吃了点中饭,便朝男生宿舍楼走去。 刚扭伤的右脚走起路来还有些别扭,不过好歹不算太痛,总还能正常地行走,她也没多大在意。 陈想的宿舍就在宿舍楼靠路边的那间,昨天和他散步的时候,他指着自己的宿舍说过。没想到今天就能用上这样的回忆,她踱步到了窗边,敲了敲窗子。 冒出来一个人头,看见窗外站着她,都没顾得上听她说句话,就大笑起来,用整栋楼都能听得见的声音,对着屋里起哄道: “想哥,你女朋友找你来啦!” ———— 感谢读者们的喜爱,珠珠已经到200啦 今晚有加更,在18点30分 第十三夜(2) 陈想用了两分钟套上了衣服穿好了鞋,冲出了寝室楼,到了林瑾身边。 她说出来意,陈想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行啊!哪啊?走啊!” 林瑾感激地笑笑:“在大讲堂。估计也快开始了,我们过去吧。” 她不想节外生枝,没说起自己脚扭伤的事,以免受到身旁人的关心会更加无所适从。 大讲堂前,李虹已等在门口。看着一对金童玉女并肩走来,她高兴地迎上去:“好啊!你们总算来了!讲座就快开始了,我特意给你们留了前排的位置。” 林瑾一愣。前排? 她是连上专业课都喜欢靠后坐在角落里的人,听这种讲座,更不喜欢坐在前排了。肯定是这讲堂里只剩下前排的位置还空着,李虹才会这么说的。 算了,反正也就一两个小时。 林瑾笑笑,跟在李虹身后,穿过长长的走廊,到了讲堂的帘子外。 李虹朝里头张望了一眼,回头小声说道:“妈呀,这专家已经到了。不是说整点开始吗,怎么还带早来的。” 专家到了,而听众迟迟入场总归是尴尬的。 她瘪着嘴掀开了帘子,招手让林瑾和陈想跟上。林瑾猫着腰跟在她后面,然而右脚疼得她走出一步就顿住。 视线从地板上无意识间上移,挪向了演讲台上坐着的人。 就那么一眼。 一口气滞在了嘴边。她从瞳孔开始颤抖,随后手也开始发抖。心就像是漏跳了一拍,卡得她筋脉滞涩得难受。 讲台前跟姜教授一同坐着的,传闻中远道而来的专家,正是她在每一个寂寞夜里都会肖想的男人。 她一时分不清这是梦境还是现实。 眼前的陆为如此真切,然而他出现在了自己的学校里,这件事又是无比的梦幻。 李虹拉她,小声说道:“想什么呢!快来呀!” 身后的陈想也到了她身边:“怎么了?” 林瑾回过了神,与两人一道到了讲堂的第二排。空着的三个位置挨着,三人穿过人群挤进去。 一道目光自她进了讲堂后就始终追随着她的身影,直到她落了座,视线还黏在她的身上。 她抬起头,与他的目光相撞。 她与他认识的时间太晚,相处的时间又太短。尽管朝夕相对,但几个月的分离让她早已模糊了他的相貌,只记得大致的轮廓与感觉。但再次相见,那张硬气又带着凶相的脸闯进了她的视野,那模糊的面容一瞬间万分清晰。 就像她印象中那样,凶巴巴的,坐在椅子上很大一个。 他身前的长条讲台上挂着条横幅,横幅上写着“可可西里反盗猎巡山队宣讲募款讲座”。边上站着个拿相机的摄影师,正对着台下的人群拍摄。 陈想突兀的声音在林瑾耳边轻响,他问道:“这个专家很有名吗?你怎么盯着他看?” 林瑾压抑住自己声音的颤栗,小声回他:“瞧着面熟。” 姜教授调试好了话筒,咳咳了两声,便用老成的口吻说道:“同学们,老师们,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一位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也是在环保战斗一线奋战的先锋战士,来自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西部工委巡山队的队长陆为先生,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陆队长莅临我校!” 讲堂里的学生虽大多数心不在焉,但从众鼓掌的素质还是在的。一时间掌声响彻在礼堂上下,整个场中,只有陆为和林瑾二人并没有鼓掌。 林瑾面无表情地看着台上,可眼眶中的红血丝暴露了她的情绪。 陆为则站了起来,对着台下鞠了个躬。 “陆队长远道而来,是带着关于远在万里之外的可可西里的最新环境消息来的。请同学们认真聆听。陆队长,您请。” 姜教授将话筒递给了陆为,他的眼神才从林瑾的身上脱离。 对着话筒,他深吸一口气,半晌才开了口:“很荣幸,今天能来到这里跟你们说上一段话。我是个不怎么有文化的人,也不太会说话,虽然已经在别的几所学校讲过几回,但依然不知道该怎么跟你们描述现在的可可西里。” “在我的桌子前贴着一张横幅,横幅上写的内容,就是我今天过来的目的——为可可西里的反盗猎活动筹款。大家是学这个的专业人士,应该都知道在青藏高原生活着一种名叫藏羚羊的动物,它们有很漂亮的颜色和皮毛,跑动起来的姿势也很优美,所以人们管它们叫‘高原精灵’。” “而正是它们的美丽,吸引了盗猎者的注意。在这十年之间,盗猎者在藏羚羊主要生活的可可西里区域,对藏羚羊展开了一场血腥的持械屠杀。一张藏羚羊皮,能带来上千美元的利润。这些利润把盗猎者的腰包都填满了,他们的武器和装备一步步进化,现在可可西里最大的藏羚羊团伙,所用的武器几乎能比得上军队了。” “不到十年的时间,可可西里的藏羚羊数量,从二十余万只变成了不到两万只,超过百分之九十的藏羚羊被屠杀,盗猎者残忍地将它们剥了皮抛尸荒野。而因为盗猎活动,可可西里的自然环境也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其中的一些淡水湖泊,例如可可西里湖,因水土流失逐渐盐卤化,湖边甚至有了岩盐结晶。” 说起可可西里湖,林瑾的心跳又漏了一拍。陆为所讲的盐卤化,正是那一场可可西里之旅中,她给他讲过的事。在可可西里湖边野营煮鱼汤的画面又一次闯入她的脑海。茫茫大雪里的碧蓝湖泊像是神灵的一滴泪,哭泣着这片圣土的退化与枯萎。 那些她试着遗忘的,在陆为出现的那一刻都变成了自欺欺人。错仁德加、可可西里湖、太阳湖、布喀达坂峰,那些与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光景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变成了一根根针,戳进她的肺腑里。每一次呼吸,都承受着回忆的疼痛。 她在心里骂自己贱。 那风雪席卷之地,一切都脏兮兮的,吃不好穿不暖,有什么值得她怀念到心痛的。在北京的生活安稳又体面,等到毕业后,想来也能分配到一个很好的工作。这样的生活多少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她却因一段十来天的回忆,想要逃出这座首都城市,逃回饮沙之地。 事情从哥哥去往可可西里的那一天开始,就好像已经被注定。一切的力量引导着她去往可可西里,让她结识那个萍水相逢的男人,然后在离开后的每一个夜晚怀念。 陆为后来在讲座上讲了什么,她浑然不知。混乱的思绪潜伏在她平静的表面下,陈想凑到了她的耳边,忽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她一跳。 “什么?不好意思,我没有听清。”林瑾小声道歉。 陈想凑得太近,她微微往边上挪了一点,他却依然凑了上来:“我问你打算捐多少呀?” 林瑾眉头微微一皱,看向了台上的陆为。他凌厉的目光正巧也落在她身上,口中的话却不曾停:“感谢大家的帮助,我向大家保证,大家捐的每一分钱都会用到藏羚羊保护事业上。” 她将问题抛回给陈想:“你呢,你打算捐多少?” 陈想:“我捐五十吧,支持一下。” 她默了默,浅浅一笑:“我就不捐啦,最近生活费很紧张,要是再捐的话,我就吃不上饭了。” 她的坦白让陈想愣了愣,欲言又止了几番,讷讷地坐了回去。 林瑾又低下了头,不去看他,也不看台上的陆为。她与陈想说的并不是假话,从可可西里回到北京后,她把存着的所有钱都给巡山队寄过去了。她自己什么都没有留下,靠着暑假两个月的打工,才勉强赚够了这个学期的生活费。 她不认为自己寄过去的钱是什么公益捐赠,那些钱财抵消不了哥哥犯下的杀孽,只是她力所能及的弥补罢了。她们兄妹两人和巡山队的恩怨也不是钱能够解决的,她试着依赖于时间忘记过去,但失败。 讲座统共持续了不到两个小时,林瑾的座位在第二排,正对着讲台上的陆为。她却几乎从不抬头看他,对视的次数屈指可数。 一阵鼓掌声中,陆为站起身又鞠了个躬。姜教授的研究生在台下登记师生的捐款,而姜教授迎着陆为往外走去。他今天下午还有另一个大学要去募款,不能在这里停留太长的时间。 讲堂里的师生在讲座过程中陆陆续续离场了近半,只留下零星几个人拿着钱登记名字和数额。林瑾站起了身,对陈想说道:“不好意思,我要先出去了。” “啊。”陈想手忙脚乱地站起来,想给她让一条路,“你一会儿去哪里?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 林瑾歉意地摇了摇头:“对不起,我晚上还有些事。我先走了。” 她从陈想身边挤过去,追着姜教授与陆为的背影而去。管不上右脚的疼痛,她几乎要小跑起来。 李虹问陈想:“她干嘛去啊?从来没见她这么急过。” 陈想无奈摇头:“她没说啊。” 第十三夜(3)(h) 姜教授年纪大了,走路慢。 陆为跟着他的步子也慢下来,与他道谢:“实在是感谢您的帮助,也欢迎您再次到可可西里来考察。” 姜教授笑了:“陆队长客气了。” 两人走在校园道路上,路上的学生和老师熙熙攘攘,路过这两人,总会把目光在陆为身上停一会儿。他实在太高,壮实黝黑的身材块头过于突出,在一众路人里不注意到他都难。 姜教授与陆为聊了许久,林瑾在他们后几步,直到姜教授离开,陆为朝着校园大门走去,林瑾才快步跟了上去。 道路上自行车铃声络绎不绝,飞驰而过的汽车留下一排尾气。陆为停下了脚步,直到林瑾站到了他的身边。在烈日之下,她的额头上都是细小的汗珠子。 两人的眼神对峙。 没有寒暄,没有追忆。 就好像没有分开过这几个月的时间一般,林瑾仰着头看着他的眼睛,开口就直入主题。 “你晚上住哪里?” 陆为问:“你交男朋友了?” 林瑾摇头。刚才在讲堂之中,陈想与她凑得太近,让他怀疑也是在所难免。 她又问了一遍:“你晚上住哪里?” “北边那条街上的招待所,三一二房间。” “好,晚上我去找你。” 她撂下这么一句话,转头就往学校里走去,仿佛刚才和陆为说话的人不是她。 追这么老远过来,结果说句话就走,还真有她的风格。 陆为舔了舔后槽牙,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 林瑾走回了寝室,趁着大澡堂刚开放人还不多,简单地冲洗了一下。湿漉漉的头发拿毛巾随便擦了擦就披在身后,用干燥又炎热的空气将它烘干。 她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着昨晚写的论文草稿。清秀的小字在她眼里忽然龙飞凤舞起来,视线的焦点对不准,文字也过不了脑,只能查一遍错别字,再提笔做最简单的誊抄。 李虹抱着箱书哼哧哼哧进了门,瞧见林瑾在房间里,气喘吁吁地问道:“你刚才干嘛去了?着急忙慌地往外跑。” 林瑾含糊其辞:“没什么,我出了门就回寝室了。你这些书是做什么用的?” 李虹一脚踢在书箱子上以表不满:“姜教授叫我发给咱班同学的。你瞧瞧,都是关于长江源和可可西里的地理情况的专业书籍,姜教授自己掏钱包买给咱们,但偏偏叫我来发。累得我腰都要断了。” 林瑾从箱子里掏出一本,翻开封面,看见扉页上姜教授作为主编的名字。书是关于可可西里的,但其中涉及的环保内容并不多,大多数都是基本地理情况的概述,以及可可西里主要生物的介绍。 这样的书对于如今岌岌可危的可可西里其实没有多大用处,不过看看也就看看,她拿了一本,又帮着李虹在宿舍楼里发给同班的那些同学。 时间很快来到夜里,林瑾换了套衣服,坐在凳子上穿鞋。 “哟,出门去?”李虹乐呵呵地凑过来,“去哪儿啊?” “去校外一趟。” “大概几点回来呀?能不能帮我顺道从学校东门外带一份卤煮回来?” 林瑾面露难色,抿着唇说道:“我…今晚可能就不回来了。” “!!!!” 李虹倒吸数口凉气,随即绽放出一个巨大的笑容:“好啊你!终于出息了!好,好,不回来好!那谁…陈,陈想来接你是吧?快去吧。明儿汇报一下这学体育的男人本事怎么样。” “……”林瑾略有些尴尬,不知从何解释,索性也就不解释了。穿好了鞋子,说了声再见,她慢慢悠悠往外头走。 夜晚的校园里路灯昏黄,许多恋人趁着这开学前的空闲时光压马路。她从人群中低着头穿行,一路从学校往外走,到了一家招待所门口。 三一二号房间,明显就是在三楼。 林瑾看着那门牌号,深深吸气又吐出,理了理衣服领子,敲响了房门。 夜晚宁静得有些诡异,而后男人沉重的脚步声在门后响起,几乎掩盖了她过快的心跳。 吱呀—— 门被掀开,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眼前。 朝思暮想的人,终于面对上了面。陆为也是刚洗过澡的样子,上身就只穿了件简单的背心,肌肉的力量感几乎要从衣料里迸发出来。 林瑾张了张嘴,还来不及开口说话,就被男人拉进了房间里,摁在门上重重地亲吻。 熟悉的烟味与他的唇舌一同入侵,林瑾毫无反抗之力,只能呜咽着承受他热烈的亲吻。 这正是她想要的。 她空虚了这么久的时间,无数次的自慰所带来的快感加起来,也远没有陆为一个狠戾的亲吻来得激烈。他啃噬着她的嘴唇,又探进她的齿关之中,长驱直入地扫荡她的每一寸领地。 夏天单薄的衣服给了他更多发挥空间,大手从衣摆里撩进去,一下就拨下了她内衣的带子。挺翘的乳房成为了他手中揉捏的玩具,他紧握着手中的柔软,掌心擦过她的乳尖,粗糙摩擦让她身体不自觉地发颤。 他另一只手掐在她脖子上,大掌能覆盖着她纤细的脖颈,手臂上暴起的青筋宣告力量的主权,仿佛只要他用力,就能了结了身前的女人。 林瑾的心跳得厉害,脸越来越红润,下面吐出一泡水来,浸湿了刚换上的内裤。她灵活小巧的舌尖轻轻地回应他,果然令他更为兴奋,吻得愈发缠绵深刻,快要把她吃下去。 那只揉着她胸的大手也逐渐换了位置,从她的胸上移到腰上,握着她的腰,将她单手抱了起来。 突如其来的腾空惊吓了林瑾,她伸手抱住男人的脖子。 “这几个月没好好吃饭?”陆为声音低沉,“轻了。” 林瑾直言不讳:“想你想的。” 陆为笑了,抱着人往床上一扔。她落进柔软的床榻,当然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下体的兴奋感越来越强烈,花穴尚未触碰就已经泥泞不堪。 他给了久别重逢后的第一个命令:“乖,跪着。” 林瑾却没有乖乖照做。这里不再是可可西里,她也不用再担心男人一个不高兴就把她丢在荒野之中,那些刻意的讨好献媚都收了起来,在床上,她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就比如此时此刻,她渴望被粗暴的侵犯,但她不想自己乖巧地摆出他想要的姿势。 她想激怒他,刺激他,让他强硬地闯进自己的身体,把他的一切与自己的一切融为一体。 陆为给了林瑾时间,他站在床边,林瑾却没有什么动作,只是看着他浅笑。 他哼笑一声,扒了自己的上衣扔在一边,拽起她的手腕。 “不乐意配合,你来找我做什么。” 林瑾无辜地眨眨眼:“不是你来找我的吗?” 从青海追到了她学校,甚至追到了她的系。她难以想象,若不是李虹硬拉着她去了讲座,今天是不是就没有了遇见他的机会。 但发生的就是已经发生了,没有那么多如果可言。 “我不是来找你的。”陆为握着她的手腕更加用力,“我是来操你的。” 他拽着她硬生生翻了个面,她整个人跪趴在床边。男人一手解开皮带,拽着她的两只手腕到面前,用皮带把她的双手捆在了身后。 别扭的姿势让她再也难以挣扎,双腿又被他顶开,趴得很彻底。 他拉下她早就湿了的裤子,指腹从窄缝里蹭上去,停在她的阴蒂上。 他一边捏着她的肉珠,一边凶巴巴地指令:“屁股翘高。” 林瑾不依,他便屈指在肉珠上弹了弹。瞬间的快感让她的小腹登时收紧,穴口的肉瓣轻微地抖动,勾引着男人进一步的动作。 “林瑾,你不乖了。”他拉着皮带的另一端,扯起她的手腕,将她的肩颈也带了起来,在她耳边沉声说道,“不乖的小孩是要受到惩罚的。” 男人恶狠狠地将性器顶进去。她的甬道太久没进过男人的粗茎,缝隙窄得只能勉强吞进手指。忽然被陆为粗大的玩意儿捅进,下体就像被撕裂了般疼痛。 他放开了抓着皮带的手,她失去重心软了下去,与他结合得更加紧密。 林瑾咬着床单没叫出来,可下一刻,男人没再给她缓冲的时间,握着她的腰就开始了挺动抽插。正如他所说,这是对她不够听话的惩罚。他要给她带来疼痛感,要让她乖乖臣服于自己身下。 她在他进来后没多久就被操上了高潮,花穴张张合合,吸附着他的茎身。他粗喘着在她屁股上拍了一掌,凶道:“不准夹。” 其实夹不夹已不再是林瑾所能控制的了,在他的掌控中,她只有挨操的份,哪有任何的决断权。她的手被绑住,右腰被他掐出一块青斑,而后颈则被他摁在了床上,连呼吸都成为了难事。 呻吟凌乱,床板嘎吱嘎吱地响。 她的软肉被一次次碾压,窒息和性快感交织在一起,舒服得喷出了一汪水。陆为兴奋地挺得更深,顶进她的宫口之中,半个没入又抽出,再狠狠挺进去。他像一匹野兽,丧失了人类的温和的理智,只有纵横的肉欲刺激着他一次次交媾。 几个月的分别,再次相见,他本不想与她之间只有这些肉体的交合。可当他看见她站在了他的房门外,脑中仅存的念头,就是狠狠操她。 操得她布满他的痕迹,操得她媚叫求饶。 仿佛也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他真正拥有过她的错觉。 不知过去了多久,林瑾浑浑噩噩地感受到身上淋了滚烫的液体。她累得倒在床上,而身体却又被抱了起来。 陆为抱着她坐下,长茎又一次捅进她的身体里。这样的姿势让整根性器都没入在甬道深处,林瑾惊叫一声,翻起了白眼。 他耸动胯,从下至上顶起她的身体,浑身力气都施加在女孩的娇躯上。 第十四夜(1) 漫漫长夜,事后的林瑾累得软在床上,汗液和精液沾了满满一身。陆为挖她起来去洗澡,她还不情不愿地倒着。 这种懒散感过于美好。性的需要被完全满足,身旁是能给她带来安全感和愉快的男人,而身下的床又是如此舒适。她闭着眼睛想赶紧睡过去,然而陆为还是把她抱起来放进了淋浴房里。 他什么都没让她亲自动手,澡是他给她冲的,沐浴露是他给她打的,头发也是他擦的。擦到后来,她倒在他怀里,软绵绵地挥开他的手。 “不用完全擦干,这么热的天,一会儿就干了。” 陆为便把毛巾放在一边,低头亲了她一口:“行,听你的。” 林瑾享受地闭着眼睛,依靠在他的身上。耳朵听着他的心跳,而侧脸感受着他的体温。她的手从他的胸前摸到了后背,轻轻的摩挲,又停了下来。 慵懒的眸子睁开,与他对上:“陆为,你身上多了一道疤。” 她对他的身体是熟悉的,在布喀达坂峰的夜晚,她便认遍了他精壮的躯体。他腹上和背上数不胜数的疤痕是他的功勋,她的手指覆盖其上,也曾与他共享疼痛与愈合。 几个月过去,他的背上又多出了一道长长的伤疤。她敏感地感受到。 陆为浅笑着:“上个月在卓乃湖被砍了一刀,早就拆线了,没什么事。” 他抓着她的手放到嘴边亲吻,也问她:“最近有好好读书吗?暑假作业写完了吗?” 林瑾嗯嗯了两声,不想聊学业的事。之前告别时也是这样,他总是关心她要好好读书,真像个长辈。 比起读书,她更想听他说可可西里的事。无论是说巡山队还是藏羚羊,她想听关于那边的新鲜事。下午的讲座她心不在焉的,根本就没听进去什么。如今在他怀里,又起了听故事的兴趣。 她问起藏羚羊产羔期的事,陆为于是告诉她:“那次把你送到格尔木之后,我又招了三个兄弟进野牦牛队。他们都是退伍兵出身,用枪和抓人都厉害。这个产羔期我们一共缴了十几辆皮卡,抓了四十多个人。四十多个人里头有八个都是马阿大的枪手,这下我们算把马阿大的精英都抓了大半了。” 林瑾亲亲他的下巴:“你们真厉害。” “这厉害个什么。要是能把马阿大抓住就好了。我抓了他这么多年,每次都是让他给跑了。” 就像野马川的那次,他分明得到了马阿大就在野马川扎营的信息,但马阿大就像长了千里眼,每回都能先他一步逃走。又比如六月份,马阿大又亲自进了可可西里,他的车队正和陆为和两个队员的车子迎上,陆为开着车追了三百公里,结果还是追丢了人。 这么多年两人玩着猫鼠游戏,陆为和巡山队越玩越贫困潦倒,马阿大越玩越家财万贯。事情走到这一步,早就没有什么和谈斡旋的余地,只有亲手抓了马阿大,或者一枪打死了他,陆为才觉得对得起可可西里。 林瑾总是在他口中听到马阿大的名字,可对于这个盗猎团伙的老大,也就是哥哥从前的老板,她了解得并不多。正好今晚有着空闲,她也好详细地问问。 陆为一点点给她讲:“马阿大是化隆人,他本名不叫阿大,是他村里人管他叫阿大,我们就也这么叫他。他是警察出身,十几年前他怀孕的老婆因为生病没钱治,带着小孩一起死了。他没了家,也就没了牵绊,就上到可可西里打羊子了。” “那他还挺可怜的。”林瑾皱着眉,“也许是他老婆因为没钱治病而死,他就产生了报复性的心理,不愿意再穷下去,才铤而走险。” “世上穷的可怜人多着,这不是滥杀无辜的理由。死在马阿大手下的藏羚羊成千上万,我们的巡山队员也有几个是被他的枪手打死的。” 在无人区中,法律和道德统统失效,谁的枪杆子硬谁就是老大。马阿大没有亲人,又是当警察出身,在可可西里很豁得出去,没几年时间就成为了一个盗猎团伙的头头。手下的人越聚越多,沾的人命也越来越多。 林瑾叹息,又往他的怀里钻了钻。 “你也要小心。他们都认识你。你想抓他们,他们就会想弄死你。” 陆为抚摸着她湿漉漉的头发:“我会小心的。不过,如果我死在可可西里,也算是死对地方了。” “别胡说。” “嗯。” 两人沉默了片刻,林瑾累得打了个哈欠。 “困就先睡吧。我明天早上的车回格尔木,也得早点睡。” 林瑾一愣:“你这么快就要走?” “我已经在北京五天了,也是时候回去了。我不在可可西里,马阿大他们会更嚣张。” 她忽略了后半句话,只听见了他说,他在北京已经五天了。 她还以为,他是一来北京就来找她的。 “你来北京五天,都干了点什么呢?” “就募捐呗。”陆为笑着撩她头发,“空的时候还去书店买过书,充当一下文化人。昨天中午,跟尼玛一起去了那个洋快餐店,叫什么麦…麦什么的,问了个价钱就出去了。北京到底是北京,两个洋肉夹馍要卖到二十四块。” “诶,尼玛也来了?” “他是巡山队的副队长,我们一起来的北京。北京的学校这么多,靠我一个人走不完,他跟我一人一半呗。我们不一起住,他昨天晚上就回格尔木了。” “哦。” 林瑾点点头,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她本以为能与他多温存一段时间,即使他白天要在高校做募捐讲座,至少晚上能与他在一起。没想到久别重逢的第一个夜晚,也将是离别前的最后一夜。 林瑾实在太擅长处理离别了。 她的前半生就是在不断地和一切离别。至亲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了她,她的身边似乎从来就没有过任何长久的人或事物。 痛快的分开是简单的,她早就得心应手。 但痛快的分开后,那离别带来的情感对她来说却依然棘手。即使此刻还没有分开,她几乎已经能感受到陆为离开后自己的失落。 就像心脏被剥走了一块,再也合不起来。 她小声问道:“陆为,如果我去可可西里呢?” “什么?” “我说,如果我去可可西里呢?” “傻姑娘。”陆为浅笑,“你不是去过一回了么。我们那地方有什么可再去的,乖乖呆在你的北京。” “我是青海人,毕业分配…可以选择分配到青海,也就是可以分到可可西里。”林瑾从他身上坐了起来,“今天我过来的时候就在想,可可西里这么多年越治越乱,或许问题是出在了管理层上。我可以帮你们推动,建立一个可可西里管理局。” 话题的转变来得太突然,陆为跟不上她的思维,皱起了眉:“你的意思,你想到可可西里来,做管理层上的人?” “我不知道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幼稚的杯水车薪,但可以尝试。” “……”陆为叹口气,“别多想了,你毕业还早着,先好好读书再说吧。” 她点点头,默默躺到了枕头上。他躺在她身边,轻搂住她的腰。 这一晚上的折腾让两人都餍足万分,睡意很快就来袭。林瑾的呼吸逐渐变得规律而均匀,陆为判断她睡着了,在她耳廓上浅浅亲吻。 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能有一个安稳的夜晚不容易。 林瑾离开后的几个月,是藏羚羊产羔的关键期,也是防盗猎的关键期。这段日子里他几乎就没睡过一个整觉,终于到了八月,藏羚羊产羔期过了,他才有心思到北京来筹一圈款。 其实来时,他没想着要专门来找一趟林瑾。当初她断得决绝,连离开都是在深夜不告而别,他想,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也该拥有自己的新生活。可当他今天在讲堂里看见她时,内心的冲动几乎按捺不住。 忍着,憋着,当没看见,讲完讲座就走人。 他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 可她追了上来,不仅追了上来,还找上了门来。这一回,不再是他在荒野之中趁人之危,而是她主动将自己再一次送到了他的面前。无论她是为了旧情,还是追求与他交好的肉欲,总之她来了。 一想到这里,陆为的心中就涌过暖流。 他抱着她娇软的身子睡下,额头与她抵在一起。不知是不是无意识地,林瑾又往他身上靠了靠,与他挨得更紧。 缠绵悱恻,直至天亮。 林瑾被陆为洗澡冲水的声音吵醒,捂着腰坐起来,听见卫生间里的响动,看见他的行李都还在,才安心地倒头,眯上了眼睛。 此时才刚刚八点出头。昨晚他们做完爱,洗完澡就已经三点,五个小时的睡眠对她来说并不充足,精神略有些疲惫。 等到陆为洗完澡出来,她才打着哈欠起了床,满地上捡昨天扒扯掉的衣服往身上套。 陆为一看她那样子,就知道昨晚下手又重了。 “腰疼?” 林瑾眼睛委屈地眯起来,唇角却忍不住上扬:“嗯。都怪你。” ———— 今晚和明晚都有加更,都在18点30分 第十四夜(2) 火车发车的时间还早,林瑾慢悠悠地洗漱完,带着陆为在楼下走走。 这一带离她的学校很近,她偶尔会来这儿逛逛,知道哪家早餐店最好吃,就带着陆为进去坐下,点了两人的早饭。 这是两人第一顿在一起吃不是糌粑的早餐。吃着热腾腾的包子,陆为竟有些恍惚。 这样悠闲恬静的生活过于美好,而在他过往的生活经验里,收获美好,总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看着林瑾伸出小舌头舔唇上的肉汁的可爱动作,他也顾不上什么代价不代价,安心享受离开北京前的最后几小时时间。 早餐店里人满为患,一个个操着京腔的大爷大妈把两人衬托得停不合群。林瑾又点了一份豆汁,说什么都要陆为尝一下。 “这什么?”陆为好奇地接过碗,闻到一股酸味。 “豆汁,你尝尝看呗。” 林瑾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而陆为当然不会辜负她的期待,端着碗就是一大口。 她紧紧盯着他的表情,想看看他犯囧的样子。毕竟豆汁这种东西,除了北京人之外,实在非常人所能接受。她在北京读书的这几年里,几度想要尝试,但都是一口就吐。 可没想到陆为不仅没吐,还把一整碗都喝下去了。 林瑾看得呆了,问他:“不难喝吗?” “难喝。”陆为实话实说,“但不能浪费食物。” 林瑾抿着唇点了点头,对,不能浪费食物。她一直都知道他这个习惯,因为对于巡山队来说,每一口食物都来之不易。 她顿时觉得自己的恶作剧不太妥当,到底是大学生活让她又渐渐步入了象牙塔,才会生出拿食物来捉弄陆为的想法。好在他把豆汁都喝完了,不然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吃完了早饭,林瑾带着陆为到了最近的地铁口。 地铁这种东西,别说见过,陆为连听都很少听到。也是这回来了北京,才知道除了公交车和出租之外,城市里还能有这种轨道公共交通。他之前去过一次地铁口,和尼玛一起琢磨了半天,没搞明白这玩意儿是怎么坐的。 尼玛瞧见一家洋快餐店,说是在电视上看到过的麦当劳,拉着他一起去排队点单,想要尝尝看。没想到两个人点了二十多块钱,贵得像杀猪,他们立马就离开了麦当劳,也走出了地铁口。 再一次进地铁,身边的人变成了林瑾。 她带着他在窗口排队买前往火车站的票,再带着他检票进站,穿过层层的楼梯到了地下。 地铁列车飞快地驶入站台,车门缓缓打开,车厢里的光亮全都洒在陆为身上。而她站在光亮来源之处,向他伸出了手。 “来。” 她拉着他上了地铁,车厢里正好还有两个空位,两人挨着坐下,手还牵在一起。 “下回你自己就能坐啦,其实地铁真的挺方便的。现在北京地铁有两条线路,一号线就是一条直线,从天安门前经过的。二号线是环线,能到的地方就更多了。” 陆为笑笑:“估计没下回的机会。这辈子不一定还能不能来北京了。” “总有机会的呀。”林瑾握紧了他的手,“这辈子还长着呢,我们做什么事都还有机会。” 地铁二号线在首都的地下穿行,很快到了崇文门站。火车站就在崇文门站出口附近,两人从这一站下了车,绕过古城墙,就到了北京火车站。 这是陆为来的地方,也是他走的地方。 林瑾一路送他到月台。从北京发往格尔木的列车,北京是始发站,火车早早就停靠在了站台边。带着大包小包的旅客们在月台上告别,而林瑾与陆为也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她抬头看着他,神色中并没有什么不舍,甚至还带着笑。 如果离别注定来到,不舍只会让分离更加痛苦,还不如微笑以对。 陆为看着她,问道:“能不能再亲你一下?” “算了吧,亲一口的话,离开之后会很难过的。等到下一…唔!” 她的话还没说完,唇就被男人吻住。他弯着腰,手垫在她的脑后,不断加深着这个告别吻。上一次分开时没有做的事,这一次无论如何都不能忘了。 林瑾用舌尖与他回应,垫着脚抱住他的脖子,将唇舌都倾献给他。 火车站见证过太多男女的依依惜别,亲吻在这里无伤于风化,反而给钢铁框架的列车增了几分人文的气息。 两人缠绵许久,直到乘务员拿着喇叭催促着等车,才终于不再亲吻。 陆为将额头抵在林瑾的额上。这是藏族人的触额礼,可两个汉人做起来,却没有一丝违和。 林瑾有不死心的事,还想要再问他一次。 “陆为,你会一辈子待在可可西里吗?” 她期待的答案照样没有出现,陆为回避了这个话题,只是摸着她的头发: “乖乖,好好读书,好好生活。” 林瑾闭着眼睛,将自己眼眶的红藏起来。 “嗯。你也是,要当心,要好好活着。” “会的……我该走了。” “嗯。” 额头渗进冷意,是他挪开了身。 他带着行囊登车,从口袋里摸出车票给乘务员。脚已经踏上了车厢的踏板,车门关闭的指示灯闪烁着。 林瑾忽然跑上前去,在车门缓缓关闭的两秒钟内,向着门后的他喊道:“陆为,你要等我!” 她没有说等她多久,也没有说等她什么,只是让他等她。 陆为站在窗后,他动了动嘴,声音已经被门阻隔,林瑾只能通过他的唇型判断,他说的那个字: 好。 无论是什么,他一定等她。他答应她了。 火车呜呜响起,逐渐驶离北京站。 它载着人们穿过半个中国,从繁华富庶之地前往雪域高原。视野里的火车渐渐消失在铁道的弯路上,被围墙和树木遮挡,就此消失不见。 与上一次分别相比,这一次没有不告而别。他们做尽了分别前一切该做的事,性爱,共餐,亲吻,挥别。 后来林瑾时常想起这一天,总觉得自己还算被命运眷顾。 至少在月台上,在她与陆为见到最后一面的时候,她与他忘情地亲吻过一回。 那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吻,也是她余生再也难以忘怀的吻。 那天下午,她回到了学校宿舍,继续誊抄写完的论文草稿。她试着让自己静下心来,可她手上持着笔,心里装着的却全是那个男人。 她想他身上烟味,想他抱着自己的那条手臂,想他与他相抵的额头,想他性爱时粗沉的喘息。 关于他的每一个细节都在告别之后如此清晰。 时间一分一秒地捱过去,她行尸走肉般抄完了手上的论文,放下笔,发现外头早已黑了天。饥饿感姗姗来迟,她穿上鞋子打算出门吃饭,正巧迎面遇上回寝室的李虹。 “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李虹露出暧昧的笑容,“怎么样,昨晚什么体验?” 林瑾叹口气。 她好不容易因为饥饿而短暂忘了陆为,李虹一提,那些与陆为之间的情色场面又在脑海中复现。 她的脸上飘过红光,随口应付:“挺好的。” “挺好是多好?” “……”林瑾抿着唇,考虑着该怎么开口,李虹便笑出了声:“好了好了,不逗你了。还没吃饭吧?快去吃点吧,食堂都快关门了。” 林瑾松了一口气,浅笑着出了门。下楼梯的时候,心不在焉的她踩空了一阶,昨天刚扭到的右脚又猛地触地,疼痛顿时令她分泌出生理性的泪。 她依然没当回事,以为过一会儿也就好了,依旧顶着痛到了食堂吃了晚饭,哪想晚上回到寝室,右脚脚踝已经肿得半天高了。红肿的痕迹透过袜子都很明显,三个室友瞧见了,都围上来说道:“这个得去医务室看看!” 林瑾皱眉:“有这么严重吗?” “当然严重!就没见过肿成这样的。你还自己走路,怎么想的啊你!” “那…明天再看看吧,要是它还没消肿,我就去医务室。” “别明天了。来,上我的背,我现在就带你去。” 李虹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拉着拽着背着林瑾,死活带着她到了医务室。都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值夜班的校医正在打瞌睡,四人敲了良久的门才把校医弄醒。 李虹指着林瑾的脚,问校园:“这玩意儿怎么整啊?咋肿得这么高?” 校医打着哈欠检查了一番,对这四个女生颇感无语。大半夜敲门,还以为有什么事呢,没想到就是扭伤了肿了脚。但他也不好在病人面前表现得不耐烦,拿了冰块让她冷敷,又叮嘱道:“这几天少下床走动。能不走动就不走动。” 林瑾有些为难:“要不走动多久呢?” “到你消肿为止。不然可能恢复不好。” “好,谢谢,我知道了。” 她抿着唇点点头,医嘱是要听的,否则难受的只会是自己。 于是接下来的三天时间,她几乎没出过寝室楼的门,除了洗澡和上厕所之外,连寝室门都很少出去。饭总是由室友帮忙带来,而她拖了一整个暑假的论文也终于在这三天之中写完。 林瑾的脚好全得差不多,去老师的办公室交了论文,踱步回寝室的路上,心忽然一阵梗痛。 就像有一只大手攥住了她的心脏,把内里的一切扭曲,攥挤出浓艳的血汁。她难受得弯下了腰,捂着自己的心口,嘴唇忽然变得铁青。 她忽然感觉失去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这是一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阿乙去世的时候,她曾有过。 哥哥去世的时候,心也痛过一阵。 如今她再也没有了亲人,却又在这晴明日头下感受到了彻骨的痛意。一些猜想不由自主地在脑海中诞生,她抬起头,望向高远的天。 永夜(1) 林瑾又一次独自坐上了从北京前往青海的火车,上一次是去见哥哥,这一次是陆为。 票买得急,绿皮车里早就没有了正式的座位和卧铺,一张无座票,让她在车厢衔接的过道里度过了两天一夜的时间。 火车上的奔波令她蓬头垢面,但她也没什么打理自己的心思,一下火车便直奔记忆中的那家小旅馆而去。那是几个月前陆为兜着圈子带她去的地方,她记不起具体的位置,只有个大体方位的印象。 火车站前的小广场上聚集了不少摊贩,叫卖着食物和饮料,也有卖黄牛票的黄牛,三两成群地地坐在地上,聊着天晒太阳。 林瑾从他们身边路过,恍惚间好像从他们嘴中听到了陆为的名字。可当她顿住了脚步转头看过去,那群黄牛又闭上了嘴,不再讨论原先的话题。 她捏紧了自己的拳心,继续朝着火车站外头走去。 正午的天气,日头火辣辣地照着大地,没走出几步她就浑身出了汗,黏黏腻腻的感觉让身上更加难受。两天前上火车到现在,她统共就吃过两个馒头,胃口和精神都不好。 一股香味忽然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循着香味望去,在路尽头的街角瞧见了一家人满为患的藏面馆。面馆里满满当当全是食客,老板忙得停不下来,端着一只又一只的面碗摆到桌上。 当初她在陆为的车上两次路过过这家店。那天晚上虽然吃的也是面,却不是这一家。如今再一次来到,她的胃中正好也空空如也,便走进了店门,找了张剩出一个空位的桌子拼了座,要了一碗面。 招呼客人、上菜、结账、翻桌,这么多活只有老板和老板娘两个人做,上菜就慢了些。一碗藏面迟迟烧不出来,林瑾静静地坐在桌上。 一旁拼桌的是几个汉人,虽然是汉人,但说起普通话来,口音也重得很。他们也在等着面,百无聊赖之中,便聊起了天。 她没想留心听的,话却自己钻进了耳朵里。 “他也不是什么好人,自己也卖过羊皮的。谁知道他卖的羊皮是缴来的还是打的,说不定,他打得比盗猎者还多呢。” “听说他那辆车里,车座上都还垫着一张羊皮呢。这种人还要办天葬,山鹰不会去吃他的。” “他们不让人打猎,其实就是为了自己独占这条财路吧!” “几位客人,面来了!”老板端着托盘,带着面过来,打断了客人们闲聊的话头。 林瑾的面紧跟着到来,她拿了筷子,把面上的辣油搅拌化开。 红色的油水漂浮在清寡的面汤上,像是清澈湖泊中淋上了鲜血。 身旁几人没有提到野牦牛队陆为的名字,可每一句话的指向却都是那么明显。 在可可西里打击盗猎,却在迫于无奈之下倒卖过羊皮。他的车里还有一张藏羚羊皮做的毛绒垫子,那是她从林述的车里拿来,落在他的车上的。 他们口中的那个人,除了陆为,还会有谁呢。 林瑾吃完了这碗藏面,舌尖还停留着辣味,食管却忽然酸得难受。有些东西汹涌着要冒出来,她在路边捂着嘴干呕,却什么都没有呕出。整个口腔中都充斥着酸涩味道,一阵阵犯恶心。 她压下难受,继续朝着记忆中的方向走去。 “昆仑宾馆”的招牌出现在了眼前,这家小小的旅店里只坐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见到林瑾进了门,忙说:“姐姐,我们今天不营业。” 林瑾抬头,看了眼贴着警戒封条的楼梯,转头问小姑娘:“你是老张的女儿吗?” 小姑娘点头:“对。” “你爸爸呢?” “爸爸去公安局做笔录了。”小姑娘带着歉意,“不好意思啊姐姐,这条街上还有别的宾馆,你去别的地方住吧。” 公安局,笔录。 林瑾又看了眼封条。 一些猜想在短暂的时间内迅速组织而成。从来到格尔木开始,她就做好了迎接真相的心理准备,而站在真相所在的封条之外,她的心却是出奇地平静。 就像抵达太阳湖的那一天一样,她距离哥哥只有咫尺之遥,可心静得像是冬日的冰湖,没有一丝风浪。 “诶,爸爸!” 小姑娘忽然对着门口喊道,“爸爸,你今天这么快就回来啦?” 老张揉着发酸的脖子进来,刚想和女儿说话,却瞧见自家小小的宾馆里站着个女人,或者说是女孩。 对于这个地方来说,林瑾的白皙漂亮和身上的学生气都过于出众。即使几个月过去,老张见到她第一眼,依然一下子便认了出来。 她是以前陆为带来过的那个女人。 她怎么会在这里? 林瑾首先打开了对话:“张老板,您还记得我吗?” “记得,记得。你,你是陆队长的…朋友,对吧?” “嗯。我来找一下陆为。张老板,您知道陆为在哪里嘛?” 陆为……老张突然语塞,不知该怎么开口。 倒是他身边的小姑娘直言不讳,大大咧咧地告诉林瑾:“姐姐,你是他的朋友,怎么还不知道呐。陆队长前几天死了。就是在我家宾馆楼上死的,这几天,我家都做不了生意了。” 小姑娘说着一个人的死亡,像说着晚饭吃什么一样轻松。老张顿时变了脸色瞪了她一眼,支支吾吾对林瑾说道:“不好意思啊姑娘,我家女娃娃不懂事……那个,你要找陆为…可能确实找不到了,他前几天在这里遇了袭。” “那您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在保护站停灵。” “哦,是这样……张老板,”林瑾垂下了眉眼,看着光洁的地砖,“那能不能麻烦您带我去一趟保护站,我想再见他一面。” 老张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他的小舅子,也就是多吉,本就是巡山队的人,他也算跟陆为有多年的交情,原本就打算下午从公安局出来,便去看一看陆为。无非多带一个人去,没什么不方便的。 林瑾坐上了老张的车,车子开上了青藏公路,翻越昆仑山垭口。 她静静地看着窗外。 车窗外一路的风景她都曾经见过。昆仑山口苍茫的雪山,山脚甘甜的泉水,道路两侧的牦牛与藏羚羊。 冬夏交替,新旧轮回,物是人非。 老张几度欲言又止,车里的气氛沉默得诡异。他最终还是没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问林瑾道:“姑娘,你突然来找陆为,是知道他…死了吗?” 林瑾收回了看向窗外的目光。 她静默了良久,给出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是感受到了。” “感受到了?” 老张不解。这是什么读书人的新说法吗? 林瑾其实自己也不解。 死亡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生命,她经历了太多人的死亡,多到有至关重要的人离去时,她的心都会有对死亡的感应。 就像感受到了一阵旷野的风,她感受到了死亡的发生,自己灵魂牵引着的另一端消失在了世界上。 莫名其妙地,突如其来地。 在车上,老张讲起陆为死亡的前因后果。 陆为是被马阿大派的人打死的。 马阿大出了两百万买他的命,这几个月里,无论是马阿大的枪手,还是社会上的人,遍布了青海各地,就等着陆为赤手空拳落单的时候。 陆为接连几个月都在可可西里,他们都找不到下手的机会。终于等到了产羔期过去,他从可可西里离开,去了北京,又一个人回来了。从北京回来的陆为身上一定不可能带着枪,马阿大的人便找到了时机,跟踪着他到了宾馆。 深夜的昆仑宾馆,杀手翻窗进了他的房间,连开两枪,都打在陆为的前胸。 陆为夺了枪反打一枪,把杀手的腿打断了,杀手逃不出去,当夜便被抓住。但陆为的伤势过重,还没来得及抢救,已经断了气。 老张的描述言简意赅,事情却说得分明。 他说完这一番话,频频转头看向林瑾的神情,就怕她太过于伤心。 可这小姑娘却像个没事人一样,依然面不改色地坐着,只是直直地看着前路。 路上有什么呢? 老张无法理解,他只顾着开车,把人送到了保护站,也算对陆为有个交代了。 车子终于驶到了保护站前。按理说,巡山队的人死后,该由家人接回去,在自己家里停灵,没有在保护站停灵的先例。 但没有人会来接陆为,他也没有什么所谓的家可以回。 他的灵堂于是被默认设立在了保护站,而巡山队的队员们也成为了他没有任何亲缘关系的亲属,为他招待前来祭奠的客人。 车子还没停稳,林瑾就从车窗里瞧见了多吉。 小伙子蹲在保护站外墙边的一角,整个人灰扑扑的,头缩在膝盖弯里哭。一阵风吹过,地上的沙土全都卷了起来,往多吉的身上盖。 车声让多吉抬起了头。他认识姐夫老张的车子。 老张先行一步下了车,与多吉拥抱在一块儿。不知老张跟他说了些什么,多吉的目光越过他朝车边望来,视线与刚下车的林瑾相撞。 ———— 今晚有加更,在18点30分 永夜(2) 多吉没有说话,只是带着林瑾进了保护站里。 这是林瑾第一次与陆为见面的地方。保护站里的模样并没有什么变化,空空荡荡的屋子铺着乱七八糟的石头,墙面上是陆为一笔一画亲手画上去的可可西里的地图。 陆为躺在屋子中间的木架子床上。 他浑身赤裸,身上没有任何布料的遮挡,以最原始的模样静穆地横陈在众人面前。 尼玛和桑杰静立在陆为身边,林瑾和多吉进来的响动没有让他们抬起头,只是用安静的目光注视着躺着的男人。 林瑾也在看他。 八月的热浪席卷不到四千多米的可可西里。这里干燥,寒冷,给尸体的保存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陆为僵得像是错仁德加湖面上冰封的鱼,没有任何的神色和呼吸,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这个陆为,就是与她在月台上拥吻的那个陆为,是陪她穿过了整个可可西里找到哥哥的陆为,是答应了,无论如何都会等她的陆为。 他失信了。他没有等她。 灵堂中鸦雀无声,只有她轻笑了一声。 她笑陆为这个人,在穷凶极恶的可可西里都活得好好的,怎么就这么轻易死在了可可西里的外边。 她笑她与他相逢一场,他死了,什么都没给她留下。唯一剩下的,竟然是一本色情杂志。 她笑自己竟然天真地被布喀达坂峰欺骗了。 什么在生日那天看见日照金山的人会得到一整年的幸福,这一年都还没过完,陆为就死了。 她的生命里彻底什么人都没有了。她彻底孑然一身,比孤魂野鬼还落魄。 停灵三天,这已经是第三天。 巡山队里几个年轻的队员收拾着陆为留下的遗物,堆砌在保护站外的荒地上。 多吉则拿来了剃子,一点点修理掉他身上的毛发。陆为的头发本就不长,剃刀刮过去,很快什么都不剩下。林瑾看着他剃走陆为的头发、眉毛,和下巴上青黑的胡茬,露出他本真的面目。 他皮肤黝黑而粗糙,西北的风沙给他带来了太多的褶皱,堆砌在骨相凌厉的脸上。即使闭着眼睛,也能叫人感受出身上不怒自威的威严。 这样一个人,被盗猎者用两百万,买下了命。 多吉的剃刀从他的脸上下移,从他的身上,到了他的性器边。 “多吉,我来吧。” 林瑾小声开口。 她的话让多吉愣了愣,下意识地看向了尼玛。尼玛本就是巡山队的副队长,陆为死后,自然也成为了巡山队的话事人。 为死者剔去毛发这种事,原本是要死者的家人来动手的,尤其是这个部位,总该由最亲近的人下刀。 林瑾,对于巡山队的人来说无非是一面之缘。队长将她送走后,从来也没在他们面前提起过这个女人。没人知道她怎么会知道队长的死讯,也没人知道她和队长是什么关系。 林瑾之于陆为,其实什么都不是。 真要说起来,无非也就是萍水相逢,逢场作戏,露水情缘。他们没有说过什么“我爱你”,甚至连一句“我喜欢你”都没有,算不上爱人,更算不上什么家人。 可她就是来了。她再一次从北京来到了可可西里,只为了见他最后一面。 尼玛看了眼陆为的尸身,对多吉点了点头。 林瑾拿到了剃刀,站到了陆为的身边,小心翼翼地剔除他下身的毛发。 陆为的身体,每天夜里都会被队员们用清水擦拭一遍。他身上没有活人的气味,也没有死人的气味。嗅觉里没有任何真切的感受,就像眼前的躯体其实并不存在于世一般。 林瑾一点一点剃过去,直到毛发也不再是他身体的覆盖。 他终于回到了降生于世的样子,赤裸的,光洁的,纯净的。 从他身上剃下来的毛发被收拢,扔进了外头他的遗物堆里。林瑾跟着巡山队员身后来到了保护站外,看着队员们从陆为的房间里和车里一拨拨拿出东西来。 他的遗物实在简单透顶。 几乎一模一样的几件衣服裤子,内胆已经生锈了的水杯,早就用坏了的GPS仪器,指南针,有着缝补痕迹的手套,破了洞的睡袋和保温垫,空空如也的钱夹子。仅此而已。 队员最后一次从他的车上,拿下来的是一条绒毛垫子和一袋子书。 那块绒毛垫子其实不是陆为的东西,那是她从哥哥的车上拿下来的。原本想自己留着,当作一个念想。 上一次离开青海的那天,她靠在车里睡觉的时候,把垫子靠在了脑后当枕头,走的时候也没想起它来,于是东西就落在了车上。 她没有想到,陆为会一直留着它,将它放在自己的车座上。 而那一袋子书倒是他的。那是他从北京买下带来的,在火车上翻看过,可看上去还是干净得很。队员一本本将书扔出来,林瑾望看着每一本书的书名。 那都是关于环境保护的书,诸如在水土流失地带种植植物、如何在冰湖上打捞卤虫等等。他做了将来在可可西里做一番作为的准备,可这一切都已经戛然而止。 他的遗物被浇上了汽油,火折子一扔,烈火熊熊燃烧起来。那冲天的火光从保护站敞开的大门之中渗入,照亮了屋中的陆为,将他的影子照在那面绘制了可可西里地图的墙上。 火焰跳动,人影恍惚。 笔画的痕迹和他的轮廓相重迭,燃烧的是他的遗物,也是他曾经活过一场的痕迹。 东西虽然不多,但这场火烧了很久。等最后一丝火苗熄灭已经到了夜里。 来悼念的宾客在天黑前纷纷离去,保护站内外只剩下了巡山队的人,和留在陆为身边的林瑾。没有人问她为什么要留在这里,也不会有人想着要赶走她。 他们心里甚至有些欣慰。 队长孤苦了这么多年,身边除了巡山队的弟兄之外,从来没有过别人。巡山队的队员,就算没有女人和孩子,起码还有父母亲属。 可队长什么都没有。他一个人来到可可西里这么多年,没有父母,没有爱人,没有子女。他孑然一身地活着,孑然一身地死去。 终于在他离去之后,出现了一个愿意替他守灵的女人。 队员们不约而同地将灵位前的位置留给了林瑾。 她守在陆为的身边,一夜不曾合眼。 这个夜晚她想了很多个如果。 例如,如果她当初没有来到可可西里认识陆为,这一次陆为是不是就不会到北京来找她,就不会在格尔木时身上连把枪都没有。 如果在北京的时候,她多留陆为半天,让陆为改乘午后的火车,那么陆为就会在中午抵达格尔木,可以直接驱车赶到保护站,也不必再在格尔木的宾馆里停留休息一个晚上。 如果她那天能不管什么论文和开学的诸多事宜,就跟着陆为登上那班火车,随他一起回到青海,或许也能在凶手来到之时给陆为一些助力。 她想了太多的如果,可这许多的如果里,没有一样是真实的。陆为或许曾经有过一万种活下来的可能性,可他终究还是死了。 盗猎者像为了千百美金杀死藏羚羊一样,为了钱财,杀死了他。 天色尚未亮起时,保护站外传来了吉普车的声音。是扎西开着车回来,带来了两个喇嘛。 尼玛看了眼时钟,站了起身。 巡山队的队员们齐刷刷地站起来,而多吉则拿出绳子,将要将陆为捆到桑杰的背上。 在他们动手之前,林瑾又一次站到了陆为身边,俯下了身,将自己的额头与他的额头相抵。 她在他的唇上轻轻亲吻。 他的唇粗糙又冰冷,深刻的纹路与过往并无什么不同,却再也没有以往的滚烫。 她看着他被抬起,身上渐渐缚满绳索,被带到了天葬台。 陆为的天葬台选在了楚玛尔河畔。 来参加他天葬的人并不多,巡山队的队员、两个喇嘛、一位天葬师,还有林瑾。 他的尸身被放置在了一块巨石上,一旁的多吉点起牛粪与糌粑,引来盘飞的秃鹫和山鹰。喇嘛在尸身的周围吟诵经书,超度往生。 前一天在格尔木时,有人曾说,陆为生前卖过藏羚羊皮,身上沾染了罪恶,山鹰不会来吃他。 林瑾不信。 她安静地站在人群之中,看着喇嘛离去后,天葬师用刀子在他的后背上划下横竖三刀。皮肉绽开,四肢拆解。他的血肉被一片片割下,而他的骨头被锤子一块块敲碎,拌上了酥油和糌粑。 天葬师将手中之物高高举起,以呼唤山鹰与秃鹫。 碧蓝的天空中响起山鹰的雄鸣,偌大的鸟儿从天而降,从喇嘛的手上吃走了陆为的第一块肉。 一个完整的人,从头到尾,变成了粘连血腥的肉泥。他越来越破碎,天葬台上空聚集的大鸟也越来越多。它们争抢着陆为身上的一切,从皮到骨,再到内脏,什么都没有留下。 林瑾忽然想起了自己很久以前做过的一个梦,梦里的自己变成了鸟儿,在与同类夺食一个被天葬的人类的心脏。 那时候她以为,这个梦源于哥哥带来的遗憾。 时至今日才明白,那个看似是梦的幻境,其实是命运的预言。梦里的那具被分尸的尸体不是哥哥,而是如今碎在这里的陆为。 梦境早就告诉过她将会有这么一天的到来,那个说要一辈子守着可可西里的人,没能一辈子守下去。 天葬台上的所有,都被大鸟夺食一空。 喇嘛说,只有灵魂最纯粹的人,才会在天葬时被吃得没有一点遗漏。 林瑾站在血泊之中,深深看着那些低空翱翔的鸟儿。 * 陆为的天葬结束后,林瑾离开了青海。 多吉送她到格尔木,而她回到了北京,继续着自己的学业。 陆为没有遵守诺言,他没有等她,也没有好好活着,但她想要遵守答应陆为的那些话。好好读书,好好生活。这是他给她提的最后一个要求,也是她答应过他的事。她没有别的能为他做的,只能回到北京,如他所说,好好读她的书。 北京离可可西里实在太远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关于可可西里的消息,她都只能在报纸和广播里零星地听说。 陆为去世之后,野牦牛队队长一职由尼玛接任。但尼玛在任上还不到两个月,就因曾参与贩卖藏羚羊皮而被拘押。与他一同被拘的,还有其他四个巡山队员。 尼玛被抓后的短短半个月中,卓乃湖哨卡的阿力、刘威,和保护站的桑杰等六人,又因违规杀人罪而被公诉拘押,择期开庭。 想死在可可西里的陆为,没死在可可西里。 而一直想到北京来看看外国人的阿力,却一辈子都没有走出青海。 曾有着“高原保护神”称号的可可西里巡山队野牦牛队,在队员逐一离队后,最终被整队撤销,再也不复存在。 陆为一死,他生前苦撑着的一切就都垮了。 林瑾读着报纸里的新闻,看着评论家们对野牦牛队和陆为毁誉不一的评价,脑海中浮现出当初的那些见闻。 在可可西里的那些日子,她看见的,是一群贫困潦倒到无以复加的汉子,靠着最简陋的枪支和装备,在挽救着一片充满罪恶和杀戮的土壤。是一个孤勇奋战的战士,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撑起这片数万平方公里的高原。 林瑾放下报纸,将手里的烟深深吸入肺腹之中,又缓缓吐出。 她终于明白了很久以前,陆为所说的那句话。 她的这颗心,以前总是把事情往理智的方向条分缕析出来,想明白一个为什么。 其实陆为早就说过的,不是所有问题都有答案。当初听见这句话时,她心想着,答案肯定是有的,只是要费心力去找罢了,恰巧她有面对一切风霜的心力。 可如今她才醒悟,原来陆为一直都是对的。 不是所有问题都有答案的。 * 1999年,在原可可西里巡山队队长陆为去世一周年之际,中、美、法、尼泊尔等藏羚羊主要产地和销售国代表在西宁召开会议,共同发布《关于藏羚保护及贸易控制的西宁宣言》,明确各国打击制止藏羚羊产业链的责任,展开国际合作,共同营造保护藏羚羊的生存环境。 2000年,可可西里地区最大的藏羚羊盗猎团伙马阿大在潜逃期间被捕,以盗猎、走私、组织黑恶团伙、谋杀等多重罪名被公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01年11月14日,昆仑山口发生8.1级地震,在地表造成了巨大的断裂带。布喀达坂峰的冰峰在地震中崩落,巨大的冰川在山谷里横砸出一道天堑,此峰也因此再也难以攀登。 2002年,林瑾硕士研究生毕业,就职于可可西里管理局,为可可西里的动物保护事业奉献终生。 ———— 全文完。 本文由真实事例改编创作。 感恩读者们的一路阅读和陪伴。从事写作三年来,《迭裂黄堇》是我所写的第一本po文,也是三年以来让我最意难平的故事。写完它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但我依然没有走出来,目前创作新的故事时也是精神寥寥。 读者朋友们的每一条留言,我虽然没有一一回复,但每一条都认真看过。从最近的留言区中,我能看出大家对于he结局的期盼。就我个人而言,我也希望陆为和林瑾能好好地活下去,长久地陪伴下去。我想过给他们安排美好的结局,可最终还是坚持了原定的故事走向。倘若有被此伤害到情感的读者朋友,我对此深感抱歉。 看过电影《可可西里》,或是对可可西里地区有一定了解的朋友们可能也感受得到,陆为和巡山队众多成员的形象在现实中有原型群体。虽说陆为的形象并没有具体的人物原型,但他的身份和事迹有两个主要参考对象:第一位是野牦牛队第一任队长杰桑·索南达杰,其于1994年1月18日死于一人与十八名盗猎者枪战的冰原上;第二位是野牦牛队第二任队长奇卡·扎巴多杰,其于1998年11月,在北京组织募捐后回到青海,在家中被盗猎者连开两枪杀害。野牦牛队的原型群体西部工委野牦牛队于2000年底被整队撤销,其中8名队员因各种原因被批捕入狱。 其实,当我决定写作一个关于可可西里的故事时,我的主角就已注定踏上赴死的征途。万幸的是,如今的可可西里已经十几年没有响起过盗猎的枪声,“陆为”们和“林瑾”们拼死守护的那片净土,也正在逐渐恢复以往的纯洁和活力。 再次感谢读者朋友们的阅读和喜欢。故事的大门永远为读者打开,我们下个故事再见。 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关注我的豆瓣阅读账号“达闻西”,其中有更多作品等待您的发现。 注:本文参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纪录片《平衡》、电影《可可西里》、图书《亲历可可西里十年:志愿者讲述》、纪录片《无穷之路2》、杂志《西藏人文地理》系列文章等 番外1那里是我的家 陆为这个名字,是他爹给他起的。 本意是想叫他有所作为,不过在他还是个浑小子的时期,理所当然地将它理解作了为所欲为的意思。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陆为从小就是白水村的霸王,不爱读书,就爱摸鱼上树,或是拿爆竹炸泥塘,全村的孩子都怕他,但都不敢轻易招惹他,总是见着他就跑,几番“姑息养奸”下来,把陆为的性子养得越来越暴戾乖张。 白水村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原因有二。 一是,陆为这人,也不知是吃什么长大的,从小就是个大块头。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身强体壮的孩子太少见了,就村里那些同龄人的体格子,陆为一拳打哭一个不在话下。 第二个原因,大概要归结到陆为他妈身上。 陆为他妈,出嫁前就是白水村里的人,父母亲戚都是本村人。出嫁之后她再也没回过家,直到守了寡,才带着小孩回来。 回来了,才知道自家的爹妈在三年饥荒的时候全死光了,屋子被村里其他人占了不说,连祖坟都被人填了盖了新屋。 原本死了男人,独自带个娃的陆为妈精神就不太好,回到村里受了几番刺激,便直接得了癔症,整天疯疯癫癫的,再也不像个正常人了。 陆为妈带着陆为在白水村生活,不许任何人跟陆为说话。 她看不见的时候还好,只要她看见了,必定拿着把菜刀冲出来,叫嚷着“滚开,都给我滚,别害死我儿子”,势必要把陆为身边的每个人都赶走。 七八岁的时候,正是最爱结交小友的年纪,虽然脾气臭,陆为也曾经在村子里有过两三个玩得来的伙伴。可惜某回几个孩子在田上玩耍,正巧遇到了陆为妈。那几个孩子当然就是被她吓跑了,而陆为只能灰溜溜地回到家里,被拎到家中摆着的那个牌位前,脑袋磕在地上。 陆为妈就在一旁,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 “这世上的人,每个人,都想害死我们!你爸爸已经被害死了,你可千万不能被他们害死啊!” 七八岁的小小陆为哪会听得懂妈妈在说什么。 小孩是没有死亡的概念的。在陆为的生命尚未出现一个人,向他解释什么是死亡的时候,死就成为了他的生活中最常出现的字眼。 他的妈妈总是在告诉他,全世界都想害死他。他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世界,他的世界就是白水村,他的全世界就是白水村里的人。 白水村的人不想害死他,他们似乎都在躲着他。“害死”似乎变成了一件毫无威胁的事,他从来也没有受到过来自同村人的死亡威胁。 这样的反差,潜移默化地,就让陆为失去了人类作为动物,对于死亡的那种天生畏惧感。死亡于他而言似乎从不是一件严肃的话题,反而是个疯魔者的玩笑。 他会坐在摇摇欲坠的树梢,走在水库边的堤坝,把自己埋在冬天的湖里。 像是某种莫名的默契,正巧,村里人管陆为他妈叫“城里来的疯婆子”,管陆为叫“不知死活的臭小子”。一个疯,一个不知死活,也正说中了这娘俩的特色。 疯婆子家的臭小子,在很小的时候还能交到几个玩伴,但被疯婆子拿着刀驱赶的次数多了,久而久之,陆为再也没有了伙伴朋友。 他不爱读书,螺丝屁股坐不住学校的凳子。每次不想读书了,反正老师也不管他,就任性地将功课都抛下,一个人走出了学堂。 没有朋友,对于小小的陆为来说当然是寂寞的。不能跟人玩,他就跟村里的阿猫阿狗玩,跟水塘里的鱼玩。 可那些动物再怎么有趣,玩着玩着也就腻了。 陆为于是喜欢上了爬山。 白水村四面环山。 第一次登上白水村南边那个山头,是个下雨天。山路泥泞湿滑,从山脚看上去,瞧不见一个人影。 雨水从树叶的缝隙中漏下来,砸在陆为的身上,把他淋得湿漉漉的。 他虽然人小,但走路稳健得很,每一步都稳稳当当地踩着,一脚脚爬到了山顶。 那是陆为第一次发现,在白水村外头还有村子,在这座山的远处,还有更高的山。他的世界从此不再只有白水村,而出现了更广阔的天地。 渐渐地,这座山头成为了陆为在成长过程中打发时间的去处。每当无事的时候,他就会坐到那座山的最顶上,眺望着山脚的白水村,也眺望着这座山之外的世界。 每每看见那些高远的、辽阔的景色,那些无人作伴的孤单都再也不值一提。 山水日复一日,光阴年复一年。就这样,陆为见证着白水村渐渐开起了合作社,修起了通往村外的公路,再也不是那个闭塞封闭的小村庄。 而坐在山尖尖上的那个少年,也从不知死活的臭小子渐渐长大,块头又高又壮实,很有个顶天立地的模样了。 如果没有差池,陆为会像绝大多数在农村长大的叛逆孩子一样,年幼时靠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在村里作威作福一阵子。等到他慢慢长大,亲自扛着锄头下田耕种了,也会逐渐明事理懂是非,然后赡养自己疯了的老母,再娶个邻村的姑娘当老婆。 差池出现在陆为十六岁那年。 那年,他早就不上学了。白水村照着临省富裕村子的经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陆为家只有他和他妈两个人,能承包的土地不多,但亲力亲为地耕种,也够两口人吃饭。 他妈年纪上来之后,虽然还是疯疯癫癫的,但也没有了拿刀砍人的力气。脑袋不好,肠胃生了毛病,还中了风半身不遂。前年的冬天发烧,把喉咙也烧哑了,从此连话都不会说。整日里躺在床上做个活死人,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不同。 陆为对这个疯妈没什么感情,可每天屙屎屙尿还是伺候在床前,没有过什么疏漏。 陆为十六岁的那年夏天,白水村来了个外人,说自己是陆为的叔叔。那时陆为刚在田里忙完,坐在山尖尖上看太阳,在山上抓兔子的村人说自家来了个什么叔叔,他还以为是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来打秋风的。下山满身大汗地去了村口,看见来人,却是个西装革履的文化人。 文化人见着他就抱,眼泪糊了整张脸。 “小为啊!真是委屈你们母子在这深山老林里受苦了!大哥前个月终于平反了,我也终于能把你们接回城里去了!” 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拥抱本就莫名其妙,又听了这一番莫名其妙的话,陆为更是摸不着头脑。 文化人打量着陆为这硬朗的身板,破涕为笑:“算了,不提以前那些事了。快带我去你家,我去跟大嫂说这好消息。” 尽管对这位叔叔的身份还有所怀疑,但陆为还是带他去了自己家,反正自家一穷二白,完全没什么能让被人坑蒙拐骗的。 一到家里,这位刚收了眼泪没多久的叔叔再一次哭得不能自已。 “大嫂啊,你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陆为的叔叔,当然也姓陆。他告诉过陆为自己的名字,不过那个名字文邹邹的,陆为根本记不住。但他记得那天,叔叔在他家里,给他讲了许多关于他爸妈过去的事。 在陆为的记忆之中,从没有出现过爸爸这一号人。所以听着叔叔讲爸爸的事,对他来说无异于听一个陌生人讲另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无非听个热闹,内心能有什么触动。 文化人不知疲倦地讲了好几个钟头,说到最后,告诉陆为,说在城里给他和他妈留了房子,也能给他在城里找个工作,让陆为过几天带着他妈上城里住去。 陆为当然没答应。 他从小生长在这里,小时候做村里的霸王,好不容易吃着百家饭长大,终于懂了是非,在村里有了一片自己的土地,也算扎下了根来,又怎么能说走就走。 文化人又劝了他好久,可他倔得像牛,怎么也劝不动。文化人于是转变了思路,提出:“那我把嫂子接进城里去吧。嫂子现在没有自我活动能力,在这里就是等死。不如我把她带走,去城里的医院治,说不定还有治好的希望。” 说实在的,陆为对这个自幼对他动辄打骂,一言不合就拿着刀砍人的疯妈妈真没有什么母子情分。他能在白水村长这么大,这疯妈妈没给他做过几顿饭,娘俩全靠生产队里的接济才活下来。不舍昼夜地照顾她已经算是尽了孝道了,如今有个人愿意替他承受这负担,他也是乐意的。 因而文化人一说,他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文化人当即展颜,跟陆为一起收拾了点陆为妈的行李。东西都收拾好了,天也就快要黑下来。文化人坐在门槛上说:“明早我们就走。” 陆为看看外头的天,说了句“明天估计走不成”。 文化人当时还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但到了第二天的天亮,瓢泼大雨淋下来的时候,文化人才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走不成了。 夏天的暴雨来得又急又凶,这样的雨天,别说回到城里了,就连走出白水村都是个问题。陆为做好了早饭,给他妈喂了,又给文化人端到了面前。 没有亲情,他叫不出一声叔叔,只说“你吃吧,等雨停了再走”。 说完,陆为又拿着农具出了门。这么大的雨,他得去田里挖一条排水的沟,不然水排不出去,庄稼泡在水里会被淹死。他戴好斗笠走向了属于他的天地,而文化人站在屋檐下,盼着雨停。 作为一个农人,陆为对于天气状况有着基本的判断。 但老天爷的本事,又岂是凡人们瞧一眼就能判断完全的。陆为看得出来这场雨会下很大,也知道或许要下很久,可他万万没想到,这场几十年一遇的特大暴雨以倾盆之势下了半天,就引发了山洪。 白水村四面环山。 第一股山洪,就是从陆为常年久坐的那个山头冲下来的。在田里顶着雨挖沟渠的他,耳朵里都是哗啦啦的大雨声,直到隔壁农田里的大婶尖叫了一声,他才抬起了头,发觉那山坡上轰隆隆滚下的泥浆。 大水裹挟着松散的泥土奔流而下,像一头猛兽吞噬着山坡上的一切。 陆为很快反应过来,这是雨太大了,山上发大水了! 他将手里的农具一丢,拔腿就往自家跑。他家就在山脚,他知道,一旦大水冲到了那里,他家便是首当其冲第一个被吞没的。 陆为跑,边上那个大婶也跑。跑着跑着,大婶一跤摔在了田垄上。陆为冲过去把她扶起来,指了个方向:“快!往那边跑。” 婶子摆摆手,气喘吁吁边跑边说:“不行啊,我家娃儿还在家里啊。” 她这么一说,陆为就想起来,这婶子家有个很小的姑娘,还没上学呢,整天就挂着个鼻涕泡在村里玩泥巴。 都是去家里救人,谁都自顾不暇。 跟时间抢命的事,这是陆为第一次经历。他狂奔在雷鸣般的山洪声下,生平头一回拼了命去做的事,却是那么无能为力。 山洪无情,浑浊的泥水顷刻间就盖过了那间山脚的小屋。 陆为远远地望见自己从小到大生长的地方被泥水摧垮,而下一刻,他又看见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正背着一个满头白发的妇人蹒跚地跑着。 陆为奔跑着大喊:“往那边跑!别朝这里跑!” 山洪是顺坡而下的。这不是白水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遭大水,前几年也有一次大雨引发了洪灾,只不过没这么大。那一次经历给陆为积累了足够的经验,知道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去躲。 可城里来的文化人不知道。 文明的道德感让他在紧要时刻没忘记带上自己的嫂子,而原始的求生欲推动着他忘记了理性的判断,在山洪就咬在身后时,竟直直地朝着坡下跑。 天上的雨连丁点收敛的意思都没有,颗颗雨滴敲在人的身上,带来死亡的潮湿气息。 就这样,不知死活的小子,亲眼见证了自己在这世上仅存的唯二血亲,倒在了山洪之中。 陆为怔怔地看着他们被淹没,灵魂在那一刻短暂地出窍,而又很快回过了神来。他知道,自己现在愣在这里,下一个被淹没的人就是他。 他拔腿就跑,横着往边上跑,往地势高的地方跑。 雨幕和轰响将他的感官充斥了个完全,他没有了思考的能力。一切都出于本能,一路狂奔,直到身处于能躲过山洪的高处。 这场雨摧垮了县里绝大多数的村子,而在这些村子之中,白水村是受灾最严重的一个。 山洪来得快,退得也快。那天夜里,村里活下来的村民们纷纷从避难的高地下来,回到村子里,在断壁残垣之中挖自己的亲人。 大家都清楚,被这样的泥水淹过,自家的亲人十有八九是活不下来的。 陆为也去挖。 他家就在山脚,原本是光秃秃的一间平房小屋,山洪过后,平房已经不再,那块地界上满满都是淤泥、碎砖、木头、土块和石头。像是把世间一切的污浊都堆积在了这里,掩盖住其中原本鲜活的生命。 陆为只有一个人,一双手。 每一块石头都被淤泥裹挟,每一条木头上都长着扎手的枝桠。他的一双手很快就被划破,烂泥混着血水渗进他的伤口里,而他全然感受不到疼痛,一心只剩下了挖。 这场大洪灾很快就引起了外界的关注,在山洪过去的第二天,部队就来到了白水村。他们来抢险救灾,可其实也没什么灾可救,无非就是把一具具尸体从废墟里挖出来,再把泥石块清理了,帮着村民们重建家园。 白水村不小,要挖的地方也不少。村民们见着他们,就像久旱逢甘霖,一个个拉着他们去自家的废墟帮忙。只有一个当兵的,瞧见了山脚一个人挖着泥块的陆为。 那时的陆为落魄得像只野狗,浑身灰扑扑脏兮兮的,满手满脸都是血。他身边躺着个不动了的女人,而他还在埋头一块块砖地挖。 当兵的走到他身边,一开口就是浓浓的异乡口音:“小同志,底下人埋着吗?” 陆为抬起头,看见一个很高大的人。穿着武警的衣服,手里拿着铲子和工具。帽檐下是一张中年人的面孔,但听声音明明他还很年轻。 陆为说:“我亲戚埋在下面。” 当兵的拍拍他的肩:“小同志,我来吧。” 陆为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来。” 当兵的来这里,就是来救灾帮忙来的。看陆为这个样子,当兵的怎么会放任不管。他帮着把陆为妈的尸体扛远了些,于是便拿着铲子帮忙挖掘。 两个人的速度比陆为徒手挖肯定快了不少,很快,那来时西装革履的男人也出现在了泥块之中。 忙活了很久的陆为终于送下了一口气,将文化人拖出来,和自己老娘放在一块,坐在满是泥泞的地上,抬头望着天。 那大概是陆为第一次意识到,此后的世界里,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部队是来白水村的四天后走的,他们一帮人在卡车下跟村民们依依惜别,还拉着村民们的手以表安慰。全村活下来的人都去村口送他们,陆为原本不想去的,但他还是去了。 当兵的站在卡车下,正要上车的时候,总算见到了在这个村子里还想再见一面的那个少年。 不知为何,当兵的总觉得这少年的身上,有股和自己合得来的劲头。 陆为来了,走到了他的面前。 当兵的问他:“你家里人怎么样了?” 陆为说:“都埋了。” 都埋在了那泥石松动的山头,或许下一次发大水,就会把坟头都冲垮。但能让人短暂地入土为安,这也算是陆为最后为他们做的事了。 当兵的又问:“小同志,那你接下来要做点什么呢?” 陆为说:“回去支个火,弄点东西吃。” “不是…我是说,你将来的人生,想要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 陆为迷茫地眯起眼睛。 除了种地,娶个媳妇,生个孩子,然后变老等死之外,人生还会有别的选项吗? 当兵的再一次拍拍他的肩:“小同志,想不好做什么,就来当兵吧。” 说完这话,当兵的就坐上车走了。卡车从刚经历过山洪的狭窄山路上摇摇晃晃地出去,陆为远远追望着车上的当兵的,他的心仿佛也跟着车开始摇摇晃晃。 直到卡车消失在了山的拐角处,村民们唉声叹气地折返,回去重建自己的家园。生产大队的人看陆为还呆呆站着,过来劝他:“走吧,看不见了。” “看得见。” 陆为喃喃着,突然往那座前几天刚被冲刷的山头上走。那座山,他走了很多年。白水村多雨,山坡总是泥泞湿滑,根本从来就没有过人走的路。 可偏偏这一回,陆为好像在山坡上找到了路。 他再一次攀登到了山顶。别人看不见,是因为他们在山脚。而他站在山尖尖上,那辆翻出了山头的摇摇晃晃的卡车,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 当兵的走了的第二天,陆为去了自家的农田里。他辛苦种了一季的庄稼全泡了水,死光了。倒是有几条泥鳅从他的裤脚里钻进去,他剖了烤火吃。 当兵的走了的第三天,陆为去了公社。 找到人,他说:“我要当兵”。 白水村很多年没有年轻小伙子去当兵了,要没有洪灾的事,公社正想挨家挨户地宣传呢。正巧了,陆为主动过来了。 这小伙子,体格子绝对没问题。原本政审说不定是个麻烦,正好前段日子传来说,他那城里的爹也平反了,估计这兵能当成。 先报名,再体检,最后政审。 流程走得很快,陆为在白水村压根也没等多少日子,就被生产队的拖拉机带到了县里。文工团的女生载歌载舞,给他戴上了大红花,把他塞进装满新兵的卡车。 这是陆为第一次坐车。如果卡车也算车的话。 他分不清不同的卡车之间有什么差别,总之在他眼里,这辆车和当初当兵的坐着的那辆是一模一样的。他坐着当兵的坐过的车,这样的想法,让他久违地有了种自己在做一件对的事的感受。 卡车把新兵蛋子们送到了市里的火车站,满满一车厢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小伙子,大家聊得热火朝天。 有人来跟陆为搭话,可被搭话这种事在陆为身上太少发生,他一开口,生硬又无趣,很快也没人想再和他讲话了。 火车站的广播里放着李双江唱的《再见吧妈妈》,歌词朗朗上口,清晰入耳。 再见吧妈妈,再见吧妈妈 军号已吹响,钢枪已擦亮 陆为以前没听过这首歌,第一次听见,难免咂摸一番这几句歌词。歌词讲得正是军人离家从军的事,与他此时此刻的境地一致。 他知道自己正在告别一些什么。 告别什么呢,他说不清楚。总之应该不是妈妈。 火车行驶的距离很漫长,一路上哐哧哐哧,翻山越岭,行驶了几天几夜终于到了目的地。 大半夜的,有人敲着火车的铁皮,一车子人从睡梦之中转醒,揉着眼睛到了车下。迎接他们的是齐刷刷的手电筒光照,和一位一看就威严的接兵首长。 直到这一天,陆为才知道自己来到的地方,叫作青海。 他没有读过多少书,有记忆以来就一直生活在白水村。青海在哪儿?他毫无概念,可是他来了。 新兵训练,想要三个月。 来的路上陆为听同行人议论,说是刚入伍的三个月往往是最苦的,训新兵的老兵都可凶了,动不动就罚人。 陆为还以为这苦能苦到什么地步呢,等练起来了,他很快发现那些都不过是小意思。无非也就是正课、练兵、半夜起来拉个练,要是这点劳累都不受,他吃着部队里应有尽有的馒头都觉得不心安理得。 陆为从没觉得自己的生活苦过,当然也不觉得这三个月的新兵训练苦。 尤其是实弹训练,头一回摸到枪的陆为,就爱上了射击的感觉。从前在村子里时,有村民家里有猎枪,但他没有碰过那玩意儿。到了这里,他才第一次感受到子弹从自己手中射出的快感。 他的枪法出人意料地好,训练他的教官每每查他的靶子,都会感慨一句他的天赋。 等到三个月的新兵训练结束,四面八方来的新兵蛋子们无不被青海高海拔强烈的紫外线晒得脱了层皮。陆为的肤色本就深,明明也才十几岁,被晒得愈发沧桑了。当初敲火车铁皮的那位首长又一次站在了队列前头,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许多肩章上有条条杠杠的人。 长官们一个个地报名字,把这群新兵分配到不同的连队里去。陆为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一位长官叫出自己的名字。 “陆为。” 陆为,父亲给他取名时,是想叫他有所作为。 如今站到了这里,陆为不知自己算不算有了一丁点的作为,总之他来了。 他走到了队列的前边,一抬眼,恍惚间觉得这位长官有点面熟。他盯着看了一会儿,没张口问出来。 直到长官带着新兵到了连队里,第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长官才笑着拍了拍陆为的肩膀。 “小同志,没想到你这么有决心,真的来当兵了。” 哦,他是那个帮忙挖出文化人的那个当兵的。 陆为总算认出来了。 “我之前就听说了,你在新兵连里是表现最好的。”当兵的笑起来,没什么长官的架子,还跟他开玩笑,“我可是托了关系才把你要到我的连队里来的,好好表现,素质比武的时候别给我丢脸啊。” 陆为点点头,啃一口大馒头。 分配到连队的第一天是清闲的,大家伙自我介绍,收拾床铺时互相认识认识,很快到了晚上。夜里风很大,冷极了,但初来乍到的小伙子们体格都好,裹着军大衣蹲在外头抽烟。 陆为上厕所路过,就被他们叫住。 “诶,听说你认识连长?” 陆为冷淡:“不认识。” “骗谁呢,我们都瞧见了。” 那几人说话,语气都挺冲,看着脾气就不太好。 他们抽着烟,烟被大风吹得到处都是,火星子却只有那么几点。借着檐下微弱的灯光,陆为眯着眼睛看清了那几个人的相貌,又说了一遍:“不认识。” 陆为转身就走,几人中听说是个富家子的,又对着他的背影喊了句:“他妈的,来这地界还装什么。” 有些人的恨意大概就像这样,从没有什么源头,想恨就恨上。 只是陆为这人吧,连被爱都没有体会过,也不会知道被恨是什么滋味。在那以富家子为首的小帮派试图孤立他的同时,他努力准备着一年一度的单兵素质比武。 这个素质比武的规模很大,是几个旅联合举办的,每个连只有两个能参加的名额,能被选上的参加的,无论名次如何都是件光荣。陆为所在的这个连一直以来都有传统,每年的两个名额,一个给老兵,一个给新兵。 连里参赛的老兵早就定下来了,是个去年参赛还拿到过很好名次的回族人。而参赛的新兵人选,虽然连长还没公布,但连里的人心里都有数。 那个话很少,能力却很出众,枪法尤其不错的小伙子,八成就是他了。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连长公布了参赛的人选,陆为俨然是两个人之一。陆为的军姿站得笔直,似乎荣光真的照在了他的身上。在场的每个人都热烈地鼓着掌,除了那个城里来部队镀金的富家子,满脸都写着不服。 他不服又有什么用,个人素质比武还是照常召开了。 陆为被卡车接走,带去了比赛场地。比赛盛大,项目众多,要好几天才能回来。出发前连长嘱咐了他许多注意事项,笑眯眯地送走了他。 去的路上陆为想,无论如何都得赢个名次下来,不为别的,就为了给连长争口气。 不过陆为到底年轻,又还的确只是个新兵蛋子。 能参与这场素质比武的,每个都是能力斐然的强者,其中不乏在更大规模的比武里取得过名次的前辈。陆为拼尽了全力,每个项目都算是超常发挥,但总分也排不上号。好在,他在单兵实战射击项目里拿了个第三名,也算是带着成绩归队了。 陆为是光荣地回去的,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回到了连队里,迎接他的不是掌声,而是个不好的消息,连队里人人都板着脸。 原来,在他走后的第二天,连长就挨批评了。 能做到连长这个位置的,无论在团里还是旅里都有一定的话语权了,顾及着军队长官的威严,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挨批评了的。可万万没想到,一道“选拔标准不公正”的批评就这么落在了连长头上。 陆为很诧异,因此多问了几句。下铺的人悄悄跟陆为说,连里都知道,是那个富家子嫉妒连长选了他参加素质比武,所以才向上面举报了的。 富家子的家庭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他自己炫耀得瑟的资本,连里很多人都怕得罪他,只有连长不惯着他。 这下竟让入伍以来从来没犯过错误的连长,在众人面前挨了上级的批评。 挨批评还不够,连长似乎还因此要退伍了。 一个军龄多年,多次参与各地抢险救灾,甚至还有个人功劳的光荣军官,因为选拔人去素质比武这么件小事,被逼到退伍的份上。 荒唐到了极点了。 “有烟吗?”陆为问。 下铺从枕头下边摸出了烟,递给他:“你不是不抽烟的吗?” “以后就抽了。” 陆为点起烟,第一口抽就熟练得像个老手。烟味苦涩、呛口。他一声不吭地抽完了一整根,烟味弥漫在整个宿舍里头。 富家子的声音如平地惊雷,突然响起:“他妈的,谁半夜不睡觉抽香烟!” 陆为从上铺翻下,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地上。大步子几步就到了富家子的窗前,对方神魂还不清呢,就被他拎起来,对着脸就是一拳。 一拳很重,听声音,像是把人的鼻梁都打断了,且陆为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 平时就爱围着富家子转的那群人傻了眼,回过神来时,富家子已经被摁在地上,打得满脸都是血了。其中一个大叫了起来,裤子也忘了穿就跑出去。 很快,班长来了,排长来了,纠察也来了。劝已经没有用了,五个汉子全方位地拉扯,才把陆为从那富家子身上扯开。纠察的手电打在两人的脸上,富家子痛苦地在地上呻吟,而陆为的眼睛里满是血气和凶悍的光。 “不知死活”这四个字跟了他这么多年,难得地发挥出这么完全的内涵。 那晚,富家子被送去了军区的医院,陆为在连队的卫生所做手部消毒。 他的手被富家子的牙齿划了个口子,伤口不大,但也流了不少血。军医给他擦过酒精,包上纱布时,他还问一句:“这个要打狗针吗?” 他口中的狗针,就是狂犬疫苗。 以前白水村里有个人,被狗咬了没当回事,结果没几天就狂犬病发病死了。从此公社挨家挨户做过宣传,让村民们被狗咬了千万当回事,要去把狗针打上。 板了好几天面孔的连长差点没绷住,嘴角勾起来又压下去,一掌拍他的脑袋。 “别胡说八道。” 陆为这才发现,连长一直站在自己身后。他原本平静的神色突然有了波澜,瞳孔不自知地抖了抖。 军医给他包扎完了伤口,就去休息了。小小的卫生所里只有他和连长两个人,他坐在一张病床上,连长坐在小板凳上。 两个男人都是沉默寡言的人,但何须陆为用言语表达,连长当然知道,他是为了他而愤愤不平,这才动手打了人。 连长不喜不怒,温和地告诉他,他要退伍不是因为挨了批评的事,是要回老家结婚去了。 陆为问他老家在那里。 连长说:“治多,那里是我的家。” 那是陆为没听说过的地方,连长当然也知道他没有听说过,给他解释:“那也是青海的一个地方,是属于玉树州的。那里的人都跟我一样,是藏族人,大家都讲藏语。” 陆为点点头,但还是没什么概念。 “在我家附近,有一块很大的土地都没有人居住,那里只有美丽的山岗、湖泊,和成群的羊子和牦牛,我们藏族人管那里叫‘阿钦公加’。” 讲起家乡,连长的眼中满是光芒:“蒙古族人给那里取了另一个名字,很好听,你知道是什么吗?” 陆为摇摇头。 连长微笑:“可可西里。意思是青色的山脊。” “可可西里。” 陆为轻轻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简单的四个字,不知怎的,读出来时,竟有种心脏被击中了的感受。 那一夜,陆为躺在卫生所的病床上彻夜未眠,翌日清晨,属于他的通报处分就下来了。 他本以为自己会被赶出军队的,没想到虽然吃了个大处分,军籍还是留了下来,只是被带去关了禁闭。 禁闭室很小,黑屋子没通电,就那么一张床。陆为躺在床上连腿都伸不直。 他第一个在部队过的春节,就是在禁闭室里一个人度过的。 部队关禁闭,是有个时间上限作为封顶的。不过陆为打了的人有权有势,上限对他来说也不怎么管用,这禁闭一关就是一个多月,放出来时,都快开了春。 陆为没再回到连队里,反而坐上了另一辆卡车。开卡车的人告诉他,从今天开始,他不再是那个连里的兵了。卡车上满满当当装着都是生活物资,显然是辆运货车,不是用来运人的。 陆为没问他要把自己带去哪里,对他而言哪里不都一样。 摇摇晃晃一路,陆为坐在卡车里什么都看不见,隐隐约约闻到一股草和牛粪混杂在一起的味道。等卡车停下来时,车已经晃荡了数个小时,他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这是一片草地,也是军区的边界。往这个方向再走几步就出了军区,那一端是牧民的草场。 陆为从连队里的兵,被“贬”作了哨兵。 这个哨卡里只有两个人,都是藏族人。他来了,哨卡的人数变成了三个。他每天要做的事也不再是体能训练、实弹射击,而是在哨卡日复一日地盯着,看是否有牧民过了边界,误闯入了军区。 那两个藏族兵,各养了一匹马。陆为来了,他们便说要给陆为也弄一匹。 陆为不解,他们的马是从哪里来的。藏族兵告诉他,这一带的牧场是季节性的,牧民们只有夏天会到这里。冬夏迁徙的时候,总有马匹会走丢的。牧民们的迁移不会因为一匹马走丢就停下来,人走了,走丢了的马就留在了草原上。 其实不只是马,草原上落了单的牦牛和羊都有许许多多。单只的羊在这漫长的冬季很难活下来,这两人要是看见了,就宰了吃。 草原上什么动物都有,牛,羊,马,狐狸,也有狼。就是没有人。这一片草地是夏季牧场,牧民们要到夏天才会迁回来。把陆为从连队丢来这里的那位长官,或许就是知道了哨卡这里的条件艰苦又无聊得度日如年,才会把将他调来这里当作惩罚。 先不论陆为这惩罚究竟如何,那两个藏族兵倒是找到了事做。 显而易见,陆为是汉人,不会说藏语,更不会骑马。他们便把陆为丢到马背上教会了他怎么让马跑起来,又从扎西德勒开始,一句句教他怎么说藏语。 他们不见得是不是真心想教会陆为一种新的语言,在这几十里地不一定能见到一个人的地方,这无非是打发时间的消遣罢了。 天气一天天暖起来,草也一天天地生长。 那片草场上的牲畜渐渐多了起来,藏族兵告诉陆为,牧民们回来了。 不过尽管牧民们回来了,陆为还是很难在哨卡上见到其他人。偶尔放哨的时候,会远远望见黑乎乎的人影,前头赶着一群羊。但他能看见他们,那些放牧的牧民自然也能看见他。远远地看见哨卡上的他,他们便知道到了边界,也就掉头走了。 夏天到了,陆为的生活和过去的几个月没有什么差别。 直到那天,他在草原上远远望见了一个孩子的身影。 起初,陆为以为自己瞧错了。这种地方是不会有孩子的,就算有,也是牧民家的小孩,离开自家的帐篷时总会紧紧跟在大人身边,不会像那个孩子一样一个人在外。 可那个身影越走越近,一直走到距离哨卡只有百十米的地方,陆为看得更清楚了,那的确是个孩子。 四五岁的模样,穿着牧区小孩夏天穿的无袖长袍,扎着麻花辫的孩子,手里还抱着一张羊皮。 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会在这里? 陆为很久没有紧张过的心,在那个孩子越走越近时,怦怦地跳动了起来。再怎么说,那个孩子也是他在这个哨卡里守着几个月来,第一个试图“闯哨”的人。他下意识地拿起了自己的枪,不过当然,子弹也没装,保险也没拉,他就把枪放下了。 他走下了哨卡,走向了那个孩子。 他下意识把她当作了藏族人,用藏语叫小丫头的方式喊道:“普姆,普姆!” 那个专注地抱着羊皮走的孩子总算发现了他,抬起头。那张婴儿肥的小脸蛋露出来,皮肤白花花的,是汉族小姑娘的相貌,原来不是个藏族人。而她手里的羊皮也露出了真容——那哪里是什么羊皮,分明是一只死了的小羊。 小羊的肚子上还有个偌大的伤口,陆为看一眼就有数,这是被狼咬的。小羊的内脏从伤口里流出来,沿路掉得七七八八了。从那个伤口里流出来的血都糊在小姑娘的长袍上,也有不少沾在她的脸上,给她添了一抹独特的高原红。 看见陆为走近,那小姑娘警惕地退了一步。陆为看出她对生人的害怕,抬手指了指帽檐上的徽章,与她说汉语:“不怕,我是当兵的,别怕我。” 她好像听懂了他的意思,果真没再后退。那双明亮澄澈的眸子也抬起来,直直地与他对上。 在她的眼睛里,陆为仿佛看见了整片草原的星河。 他一时怔神,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倒是那个软糯糯的孩子,口齿清晰地开了口:“哥哥,你见到狼了吗?” 陆为意外极了。他没养过孩子,也没怎么接触过这个年纪的小孩,在他的印象中,这么点大的孩子该是还不怎么会表达自我的,尽管会说话,但话语总是逻辑不通含含糊糊的。 没想到这个小孩一开口,会是一句这么清楚的问句。 而且,什么叫见到狼了吗? 陆为蹲下来,伸手擦去了她脸上的羊血,问她:“你怎么会在这里?” 小姑娘把手里的小羊捧高了一点:“我的羊,狼咬死的。我来找狼。” 她的话很短,但很明白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陆为一下子懂了。 草原上狼很多,白天瞧不见,一到晚上就跑出来,呜呜地乱叫。要说狼咬死羊,这很正常。但一个这么小的娃娃,跑出来为了给羊报仇而找狼,闻所未闻,不可思议。 陆为又问她:“你知道哪只狼咬死了你的小羊吗?” 小姑娘摇摇头。 “知道去哪里找狼吗?” 小姑娘又摇摇头。 这还怎么找。现在天亮着,日头下暖洋洋的,这小孩还没遇到什么危险。等到天黑了,她要是还一个人呆在草原上,估计今晚就会葬身于狼肚。 可她的眼睛那么亮,小脸蛋挺在那里,满脸都写着股执拗的劲儿。头发乱糟糟的,大股的扎在麻花辫里,剩下的碎头发在风里吹得飘飘扬扬。 与陆为过往见到的,村里那些流着鼻涕泡满村疯跑的小孩相比,她安静地不像个孩子。像是一朵独自生长的小花,捧着她最晶莹的露珠。 陆为揉揉她的脑袋:“你家在哪?” 小姑娘转过身,伸出一根手指,遥遥指向远方:“那里。” 陆为没再多说什么,遒劲的手臂一揽,就把她抱在了自己臂弯里。他的胳膊屈起一个弧度,小姑娘稳稳当当地坐在上面,她的手上还抱着那只死了的小羊。 她也没问他一句要带她去哪儿,就这么乖乖地坐在他的胳膊肘上。 陆为抱着她到了哨卡的砖房,简单地跟两个藏族兵交代了两句,又抱着她去了屋后,从食槽边取下了一匹马。 小姑娘很轻,一托就放在了马上。陆为紧跟着翻身上了马,一条手臂从她身前揽着,把她和她怀里的小羊都稳住。另一手向前,抓住了缰绳。 踢马肚子前,陆为又低头看了眼这小姑娘。她还是不吵不闹,坐在马上丝毫没有惊慌,反而回过头盯着他看。 “我们去找狼吗?”小孩问。 陆为摇头:“我送你回去。” 小孩眼睛诧异地一眨:“那我下去。我要找狼去。” 一直都乖乖的她,突然就不安分了起来。小小的身体挣扎扭动着,想要跳下马。这匹马个头很高大,她这小个子跳下去肯定要受伤。况且她下去,是异想天开地要去找狼。陆为当然不会放她下去,臂夹紧了些许,把她牢牢稳在自己怀里。 “乖孩子,别乱动。” 他耐心劝了这么一句,也没等她有什么回应,脚在马肚子上碰了一下,马儿便飞快地奔驰了起来。 马蹄扬沙,马背颠簸。那小孩的麻花辫晃荡在陆为的眼前,像极了当初那卡车在山路上的摇摆。陆为原以为她会哭叫的,毕竟再怎么安静的小孩,被一个陌生人挟持在马上,又突然跑起了马,高低都要大喊几声。 哪知她竟然一声不吭,身体跟马背一同震荡着,她的小羊被他揽着,而她的小胳膊无措了片刻,很快抓住了两边的缰绳,让重心有了稳当的归处。 等她彻底坐稳了,陆为想,她应该不会吵着要去找狼了,便慢慢收紧了缰绳,让马停下来。 马一停,小孩就转过了脸。她有碎发掉进了嘴巴里,陆为把它捞出来,问她:“家在哪里?” 小孩眼睛依然亮晶晶的:“我要去找狼。” “别找了,我送你回家。你家在哪里?” 小孩像是生了气,转回了头,不再跟他说话。 陆为轻轻笑了一声,手又揉揉她的脑袋,抓着缰绳又让马儿跑了起来。就算她不说,陆为大概也知道该往哪里走。这一带的牧民多在那个方向扎帐篷,到那边见到了帐篷,随便找一户人家问问好了。 不过小孩生气归生气,倒是很有分寸,知道马儿跑起来之后就不能乱动,坐在他身前也乖乖的,没再多动一下。 在草地上,马就是好使。 小孩不知徒步走了多久的路,马儿才跑了没一会儿也就到了。目光尽头处渐渐出现了牦牛帐篷的影子,也有了走动中的人影。 远远地,陆为看见一匹马跑来,马上坐着一个牧民,身上也是一件无袖的长袍。那牧民策马,似乎就是奔着他的马来的。陆为猜想,那或许是这个小孩的家人。 等两匹马近了,近得可以看见彼此马上的人影了,两匹马都被勒停下来。 牧民跳下马,冲着陆为的马跑来,边跑边喊着:“小瑾!” 陆为翻身下马,把马上那个小孩,连同她心心念念不忘的那只死羊抱下来。小孩抱着小羊,朝着那牧民跑去。坐马背上久了,她的腿麻了,一跑就摔,摔进那牧民的怀里。 “哥哥!” 牧民紧紧抱着她,看向一身军装的陆为:“解放军同志,感谢你。我妹妹乱跑,没给你添麻烦吧。” “没事。以后看好了她。” “一定,一定。” 原来是哥哥和妹妹,果然长得好像。陆为看过去,那小孩扑在牧民的怀里,转过来一张小脸。原本白嫩的脸蛋被风吹得红彤彤的,眼睛里竟然含了泪。 刚才一个人在草地上迷路时不哭,被他抱上马不哭,在马背上被颠了一路不哭,回了家,倒是哭起来了。 陆为心里轻叹一声,看到她回了家,应该不再有什么危险了,转身去牵马。 马跑了一路,在吃草。陆为不想打断它进食,便先整理马鞍和垫子。他背对着那对兄妹,不知他们在做什么,只听见小姑娘隐隐约约的啜泣。 安静的孩子,连哭起来都是没什么动静的。 随后,是那个牧民的声音。 “小瑾不哭。我们小瑾是坚强的姑娘,不该为了这些牲畜掉眼泪的。” 小瑾。可爱的名字。 只是不知道她姓什么,也不知道她的瑾字怎么写。但这又有什么重要的呢,陆为摸了摸马儿的脑袋,踩着脚蹬翻身上了马。 他没再回过头看一眼那个牧民家的孩子,也没和他们说话。脚在马腹上碰了碰,马儿一个仰头,昂首阔步地跑了起来。 那个执拗又安静的小孩,渐渐消失在夹着沙砾的风中。 后来,陆为再也没有在这片草原上见到过她。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很快忘了她的名字,忘了她红彤彤的脸颊,忘了她在风里飞舞的碎发,也忘了她手上的小羊。 或许也不是忘了,只是不会再想起。 倘若要让他记起她,或许,该让他们再见一面。 再见在冰封的湖畔, 再见在红色的楚玛尔河旁, 再见在布喀达坂峰的冰川之下, 再见在,那被称作可可西里的地方。 番外2第十五夜:破晓 火车一路向西,从北京奔向青海,终于缓缓在格尔木停下。 高原的夏天,晴天时万里无云。高海拔地区稀薄的空气让太阳光毫无保留地晒在人身上。独自一人站在火车站广场中央的林瑾,浑身像被镀了一层金边,闪着细微又明媚的光。 她来得太急,没买到卧铺的票,甚至连普通的坐席都没有,两天一夜的时间全然在车厢的衔接处度过。 昨夜没有睡好,现在的她蓬头垢面,身体和精神都不算好。浑浑噩噩的一口气被想见到陆为的欲望吊起来,倒也无惧于头顶的烈日。 此时正值午餐的饭点,广场上买玉米、馒头和盒饭的小摊贩们生意还不错,而兜售车票的黄牛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一边吃着饭,一边闲侃着最近发生的大事。 林瑾从他们身边走过,恍惚间从他们那儿听见了陆为和马阿大的名字。 她转头看去一眼,那群黄牛们又纷纷闭上了嘴缄口不言,大概是所说的话题并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宣之于口,怕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林瑾没有过多驻足,只往外走去。几十个小时的车程上,她只吃了两个馒头,空空荡荡的肚子有些撑不住,她想,自己需要吃点东西来支撑着自己的体力。摊贩售卖的玉米馒头固然能充饥,但她更想吃点带汤水的东西。 短别格尔木几个月,除了气象的变化,火车站附近这一带跟以往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林瑾正想着汤水,就闻见一股熟悉的香味。 她抬头看去,是那家陆为带着她在格尔木兜圈子时见到过的藏面馆。那时候两次路过它,也没让他停下车尝一尝。此时再路过,她走进了那家面馆。 面馆食客满满,林瑾一个人来,跟一伙本地人拼了桌。 小小的面馆上下只有一对夫妻在经营,等面需要一段时间。林瑾用桌上的水壶倒了杯热茶喝,就听见拼桌的那几个本地人用藏语聊起了天。 “总算被抓了,都多少年了,每年都说一定抓住他们,可就是怎么都抓不住。” “也是想不到,这么有名的老板,竟然不是在可可西里被抓住的。” “听说巡山队那帮人来了好几个,他们老大受了伤,他们来把人接回去。” 林瑾啜着热茶,一双水亮亮的眼睛沾染了些许热茶的湿气。这些人话语中的指向性太明显,可可西里和巡山队,说了很多年都要抓住的人,那应该就是陆为的野牦牛队和马阿大那伙人。 马阿大被抓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巡山队的老大受了伤,又是怎么回事? 陆为回到青海也不过才三天时间,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连路来的黄牛和路人,都探讨着新鲜的见闻。 林瑾想得知更多的细节,然而那几人话尚未说尽,老板便将面端了上来。她的面紧随其后出现在了面前。这件尚未讨论完的事,在她心里留了个问号。 吃完了面,林瑾朝着当初陆为带她去过的那家“昆仑宾馆”的方向走。当时陆为就告诉过她,宾馆的张老板是多吉的姐夫,也是巡山队的自己人。关于陆为和巡山队的事,问张老板应该会有个结果。 她依稀记得路,朝着记忆中的方向走去,没一会儿,昆仑宾馆的招牌出现在了眼前。 这家旅馆里只坐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见到林瑾进来,她站起来招呼:“姐姐,不好意思,我们家今天不营业。你往前边走走,那里有别的旅馆能住。” 林瑾看了一眼宾馆楼梯上的封条,问她:“你是老张的女儿吗?” 小姑娘点点头,林瑾又问:“你爸爸呢?” 小姑娘说道:“我爸爸去公安局做笔录去了。姐姐,你不知道吧。有一个很坏很坏的人,在我家的宾馆被抓了。虽然这几天做不了生意,但那个人被抓了呢!” 林瑾对她微微一笑:“那你知道公安局在哪里吗?” “很近的!”小姑娘兴奋地从柜台里跳出来,跑到门口给林瑾指路,“你从这里过去,前面再前面的那个路口往左边拐,一直走到头就是了。” “好,谢谢你。” 林瑾出了门,照着她说的路朝公安局走去。一路几十个小时过来,她知道,此刻的她离这一趟行程的目的地近在咫尺。 她又一次千里迢迢奔赴而来,只为找一个答案。 拐过一道弯,公安局果然就在视线的那一端。公安局门口停着警车,也停了好几辆吉普车和越野车。有一辆车的车牌,林瑾曾在巡山队的保护站前见到过。另几辆车的牌照很陌生,但车型比起巡山队的那一辆,显然更新且更昂贵。 门卫拦住了林瑾,问她有什么事。 林瑾说:“大叔,我想请问一下,前几天这里是不是有个叫马阿大的人被抓了?” 门卫摆摆手:“谁被抓了,我不清楚的。姑娘,你要是找人,有没有认识的警察。我帮你打电话。” 这是在格尔木,林瑾唯一认识的人就是宾馆的老张。她没法联系某个具体的警察,便想着在这里等着老张看看。他来做笔录,那也总有出来的时候。等他出来了,或许就能问一问。 太阳很大,门卫见她等在门口,好心邀她进了能遮阴的岗位亭里小坐。 大叔还算热情,给她倒了热水,怕她无聊,又与她闲侃。 “姑娘,你是来找谁的?阿爸?” 林瑾摇摇头:“不是。我来找我男人。” “他被抓进里头了?” 林瑾依然摇摇头:“不是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她一边等着,一边喝着热水。等了没一会儿,果然看见几个人从公安局里出来。 她从岗亭透明的玻璃里望过去,那几人之中不仅有着昆仑宾馆的老张,也有曾在保护站有过几面之缘的藏族小伙多吉。还有一个汉族人,林瑾记得也是巡山队的。 她放下水杯,跟大爷匆匆道了声谢就快步走了出去,在他们上吉普车前,开口叫住他们:“多吉!” 在藏区,一块砖头掉下来就能砸中三个多吉。但眼前的多吉就此一个,听见有人叫他名字,诧异地转过头,就瞧见了一个白皙娇小的姑娘,一身的学生气,和这里的粗犷格格不入。 几乎是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多吉就认出了她。 “啊!你是北京来的,找哥哥的那个!你怎么在这里?” 林瑾点点头,走上前去,直说出来意:“我是来找陆队长的,他跟你们在一起吗?” 多吉惊奇地挠挠头:“找队长?诶?你听说了?这消息这么快都传到北京了吗?” “什么消息?” “马阿大被队长抓了呀!”多吉笑起来,指了指公安局里头的方向,“就在里面关着呢。北京已经知道了吗?” 他的笑一贯都极具感染力,林瑾一看,便也微微笑了起来:“马阿大被抓了,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前几天,队长回来的那一天。那天队长和尼玛一块儿,把马阿大骗去了姐夫的宾馆,一下子就抓住了他。”多吉乐乐呵呵的,连带着一旁的老张也乐乐呵呵的。 “那陆队长,他现在也在公安局里吗?” 多吉摇头:“没呢。队长受了点伤,在医院呢。诶,你找队长的话,我们正好要去医院看看队长。要不然一起?” 林瑾含笑点点头,坐上了多吉的车。 坐上了车,她才想起来,这辆车便是她刚到保护站,陆为让多吉送她离开时的那一辆车。那时,若非这车的火花塞坏了,估计陆为也下不了亲自带她进去找哥哥的决心。 此时此刻,车还是这一辆车,然而境地全然不同。她和陆为早已不是陌路人,而巡山队有了她寄来的钱,将该修缮的车都修缮了一遍。如今他们还抓到了如今可可西里最大的盗猎分子,让可可西里迎来了短暂的可供喘息的太平。 多吉常年在可可西里开惯了车,车技野蛮,方向盘猛地转,油门呜呜地踩,很快飙到了医院门口。 陆为送来医院时在急诊室,手术过后进了住院部。昨天多吉来看过他一回,今天已经熟门熟路,带着林瑾和老张上了楼。 站在病房门前,林瑾的脚步停了停。 她拉正了自己的领口,摘了头上的皮筋,重新绑了绑头发。 分别的时候,陆为让她好好生活。这是她答应了他的事,她不能食言。生活的好坏或许不只流于表面,但她想以更好的样子出现在陆为面前。 怕里头的护士在做一些私密的检查,多吉久违地礼貌起来,敲了敲门再推门进去。 里头果然有个护士,正在为患者测量体温。瞧见几人进门,护士有些意外:“你们找谁?” “13床的陆为。他人呢?” 护士瞧了眼13床空空如也的病床,皱着眉说道:“他早上就出院了,你们不知道吗?李医生让他静躺七天,这才几天呢,你们做亲友的也不劝一劝。枪伤是那么好养的吗。” “出院了?”多吉略有些尴尬,转头看了林瑾一眼,又看看护士,“不好意思啊,那我们这就走。” 三人从哪里上的楼,又从哪里下去。到了楼下的小卖部,多吉掏枚硬币打了个电话。 林瑾站在半下午的太阳下,仰面看了一会儿蓝蓝的天。一朵云都看不见,这天气好极了。 多吉电话结束,叫住林瑾,把她从对蓝天的欣赏之中拉回。 “队长应该是被尼玛接回保护站了。队长就是这样,离开可可西里一天都难受。这回在北京那么多日子,又在格尔木呆了几天,肯定早就想回可可西里去了。” 林瑾笑笑,陆为那个人的确是这样,一心挂念的,都是那片圣洁的土地。 “那没事。知道他没事就好。你们去忙你们的吧。” “啊?我把姐夫送回宾馆就要回保护站。你要见队长,不如跟我一起去?” “不用了,我去火车站就好。快开学了,我也该回北京去了。” 她笑着摇了摇头。在这里,她已经找到了她的答案。 她的人生总是在经历一场又一场的离别,就像从光明步入黑暗,一切属于她的光亮都在远去。可有一个来自可可西里的男人,在她昏暗无边的孤独之中挑起了一盏灯。 陆为还活着。 她的灯火依然明亮璀璨。 多吉犹豫了片刻,想着格尔木也算是城市,林瑾就算一个人也还算安全,且这里距离火车站也不是很远,便同意了她的话,带着老张上了车,和林瑾告别。 她望着他们的车远走,想起自己忘了交代多吉一句,别告诉陆为自己来过。他在可可西里,要操心的事已经够多了。既然他平安无恙,也就没必要让他知道自己跨过半个中国来到这里,却连他的面都没有见上,就匆匆离开。 不过没交代也就没交代吧,她对此也没有什么执念。 离开了医院一带,她找路边的小摊贩问了问路,摸清了火车站的方向,慢悠悠地朝回走。 马阿大被抓了,陆为安然地出了院,好消息突然接连击中了林瑾那颗习惯了把事情往坏处想的心。此刻的她是无比放松的,走在格尔木的街头,内心竟然诞生出了一种安宁的归属感。 眼前所见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 街道宽宽窄窄,她的目光随意流转,一路上边走边看,偶然间瞧见了路边一个小店面,挂着邮局的招牌。 格尔木的邮局,林瑾不可谓不熟悉。以前哥哥会来这里给她寄信,上一次从可可西里回到北京后,她将钱从北京也是汇到了这里。只不过她当初以为,所有的邮局都会像北京的邮局那样亮堂宽敞,却不想它也可以是这样的模样。 窄小的一间门面上只挂着一块褪了色的布招牌,门口的邮筒挂着生锈的锁,上头沾着灰尘和鸟类的粪便,投递口却是干干净净,里头装满了人们要寄出的书信,满是关心与挂念。 林瑾站在那间门面前,仰头看着它的招牌。一些过往的回忆,或甜蜜或失落,交杂着向她涌来。过于丰富的情感充斥了她的信,让她没察觉到,那小小的门口里走出了个人。 门太小了,两个人交错不开。 那人无意间与林瑾的半边身子相碰,一句“抱歉”含在嘴里,却在看见她的那一刹那骤然失语。 林瑾抬起眼眸,无意地一瞥,却是震惊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高大,强壮。细密的胡茬爬在他的下颌,而凌厉的目光里装着一个完整的她。 这是陆为,是她来找的男人。 在这里见到她,陆为的诧异绝不逊色于她。几天前告别的时候,他总以为下一次见面会在遥远的将来,却不想只是几日的时光,老天爷就将她再一次送至他的面前。 他刚刚才寄出了一封给她的信,告诉她马阿大被自己抓了,想将喜悦分享给远在北京的她。 却不想走出邮局,却见到了他这几日在病床上朝思暮想的人。 四目相对,视线与视线交融,没有人说话。他与她之间似乎也不必说话,就只是这样看着彼此,所有的思念和心意,便已如暖流,注入彼此心间。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短暂地停驻,不知过了多久,林瑾忽然感受到了一双强有力的手,将她揽入了怀中。 陆为紧紧抱着她。抱着他在生死一线时,脑海中下意识浮现的林瑾。抱着让他的思念一次次飘向遥远的首都的林瑾。抱着同他一起,历经一场苦旅、穿越了整个可可西里的林瑾。 他知道,她出现在这里,是来找他的。 林瑾对死生有着天赋般的灵性,感受到他刚经历了一场死生较量,她便来到了这里。 在他的怀里,林瑾微微用力,挣扎出了一点空间,仰着头问他:“他们说你中了枪伤,在哪里?” 陆为轻笑一声,低头看看她的脸,又抬头摸了摸她的头发:“脸都晒红了。车上说吧。” 他的车就停在路边,刚才林瑾只看着路边的邮局,竟然也没察觉到路上一辆偌大的吉普车停着,现在一看,才发觉它扎眼得很。陆为揽着她坐上了副驾驶座,自己绕回一边上了车。 夏日炎炎,并非当初的冰天雪地,吉普车的火一点就着,陆为把着方向盘,将车开出了这条小道。 时隔几个月再次坐在这辆熟悉的车上,这车里依然弥漫着当初的那股来自于旷野的腥味。副驾驶的车座上还铺着她那时没有带走的皮毛垫子,夏天坐在上头太热了些,却也柔软得很。 车行驶在格尔木的街头,这场景,像极了第一次在格尔木告别的那一回。 林瑾忽然笑了笑,眼睛眯眯地,看向陆为。 陆为也带着笑意:“怎么了?” “我都不知道你要带我去哪里,就上了你的车。” “上了我的车,就没后悔药吃了。” 陆为一脚油门下去, 林瑾笑容更甚。多吉不愧是陆为一手带出来的人,他那野蛮的车技恐怕也是学了陆为的风格路数。也可见当初陆为带着她在城里兜圈子的时候,是多么压抑着自己的本性。 车开了很久。 林瑾时不时浅笑着看身边人一眼,又在他转头要跟她对视时转走目光。她温柔的笑在陆为心里一次又一次地勾着,把他那些恶念又勾起来。 才分别几天,当她回到自己的身边时,陆为才发觉,自己真是想她想得不行。 城区渐渐落在了后视镜中,窗外的景色逐渐荒芜,车子停在了一处四周见不着人的地界。手刹一拉,车门落锁,发动机嗡嗡的声音渐渐消失,耳边只有开了条缝的窗子外,传来的呼啸风声。 “晒不到太阳了。”林瑾转头看向他,“你的枪伤是怎么回事?” 陆为玩味地问道:“这么远过来,你是来问这个的?” “是的。” 她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她就是感受到了他身处危险,才过来一趟。如今他就在自己面前,自然想问一问,他身上所受的伤到底怎样了。 刚才在医院,听到护士说他受的是枪伤,她的心是实在抽紧了一阵的。 陆为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手顺势向下,摸上了她的脸颊,又覆盖上她的脖颈。他粗糙的手掌给她带来的熟悉的触觉,一股酥麻从皮肤直抵大脑皮层。 他的声音显而易见地低沉,眸子锁在她的唇上,轻语:“那些一会儿再说。” 不及林瑾闭上眼睛,他滚烫的温度便向她袭来。温柔二字从来与陆为无关,他探过身子亲吻她,便带着明显的侵略意味。双唇相接,但也远不止是双唇相接。过浓的情欲都酝酿在这场纠缠之中,齿关的崩溃便是林瑾缴械的第一步。 紧随其后的,是陆为掌心的用力。窒息感让她的脸涨红了起来,不自觉地嘤咛出声来。 他依然爱听她在情动时因疼痛而发出的呜咽,微弱又婉转,但也饱含着她对他从头至尾的信任。她将她最脆弱之处交付他手,而两人共同在唇舌交欢中体会死生与情趣。 他另一只手也不安分,从林瑾的衣裳里钻进去,很快把持了一处柔软。 林瑾浑身越来越燥热,对他的渴求越来越多,双手攀上了他的脖子。陆为当即会意,手从她腰上一揽,将她整个人抱过了中控台,放在自己腿上。 林瑾后背无意识地拱起,蹭到了背后的喇叭。好在这荒郊野岭之地空无人烟,两人也无所谓这一声脆响。倒是陆为怕她硌着疼了,放在她腰上的手收紧了些,将她更揽向自己。 纠缠从唇上演化到了身上,林瑾蹭了蹭他,他早已高高耸起。 陆为的欲火被她勾得几乎要烧身,她也明了当下的情况,两手替他脱着上下衣衫。 衣服一扯,露出他精壮胸膛。 陆为又笑了笑:“车里,咱们还是第一次吧?” “要不,我们下车?”林瑾转头看了眼窗外,大片长了草的平坦地界可供他们发挥。虽然这旷野的地方风很大,但如今不像冬天那么冷,太阳底下晒着是温暖的。 “傻姑娘。”陆为亲亲她的鼻尖,“草扎人,还是这里舒服点。” “嗯。” 林瑾脱了他的衣服,也脱自己的。她喜欢与陆为之间的肌肤接触,不想做亲密事时还有布料的阻挡。 夏天的方便,也在于衣服的简单。赤诚很快来到,欲望已攀到高峰。 陆为抱着她的腰,想让她缓缓坐下。他动情地亲吻着她的肩,将唇印在她的每一寸肌肤上。而她紧紧抱着陆为,将重心挂在他的身上。 林瑾感受到了身下的异物感,刚以为正事即将开始,却不想,陆为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她问。 “你看。” 陆为扯过她扔在一旁的衣裳,给她从头套了进去。他压抑着身上的燥热,看向窗玻璃的外边。 林瑾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小路外的几十米处,竟然瞧见了一只小羊羔。矮矮小小,走着路都晃荡。 她又往小羊的周遭望了一圈,小羊的身边瞧不见任何羊群,也不见喂养它的母羊。 她很快判断出来,这是头走失了的羊羔。小时候她在阿乙的牧场时,也总有牛羊走失,一旦走失了,基本就找不回来,总是会被野狼咬死。 她问陆为道:“那是附近牧民家的羊羔吗?要不要把它送回去?” 陆为盯着那小羊,摇了摇头:“不是。那不是绵羊的羊羔。” “嗯?”林瑾不解,开了车门从他身上下来,站到阳光下,再望向那小羊。陆为随即也下了车,站到了她的身后,告诉她,“那是藏羚羊的羊羔。” 与林瑾一样,陆为很意外会在这里瞧见小羊子。但在可可西里的十余年时间让他相信自己的鉴别能力,那灰黄色的皮毛和三角的耳朵,正是藏羚羊羔的特征。 八月,藏羚羊的产羔期结束,正是母羊和小羊羔们大规模回迁的时节。在这个季节,小羊和母羊走丢是常事,但走丢到了格尔木的小羊并不常见。 从这条路再上去些,就没有了草,进入了有人烟的地方。小羊如果找不回群,要么是被这一带人家养的狗咬死,要么是吃不到母乳,活活饿死。总之,倘若没人给它喂点东西,再把它送到羊群之中,它的活路不大。 小小的藏羚羊刚面世不久,尚不认识人类,自然也不怕人。 陆为用极慢的脚步缓缓接近它,直到走到了它的身边,它才惊慌地想跑。但陆为到底占了个先机,看它一动,便飞快地抓住了它的两只后蹄将它拎了起来。 小羊挣扎得厉害,蹄子扑腾,揣在陆为的胳膊上。他抓紧了怕弄断它的细胳膊腿,抓松了怕它掉地上跑走,一路别扭地拎回来,要带到车上。 林瑾看那小羊在他手上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走了过去:“我来抱吧?” 陆为要开车,本来也是要把羊交给她的。他正想教她拎着两只羊腿,却见林瑾把小羊接进了怀里,像怀抱一个婴儿一般,让小羊躺在自己的臂弯之中。 刚才还闹腾得很的小羊忽然就安静了下来,乖乖被林瑾抱着。 林瑾眼睛微睁,惊喜地看了眼陆为。 “它和你有缘分。”陆为含笑道。 林瑾抱着小羊,小心翼翼地坐上了车。陆为也回到车上,将自己的上衣套回去,重新启动了车子。刚才的暧昧情事被中断,此时有羊子在车上,两人自然也不会在这儿继续下去。 陆为调了个头,往格尔木城里的方向行驶。 这大小的小羊应该还在喝母乳,这儿母羊不太好找,但城里应该有卖奶粉的地方。以前保护站也救助过走失的小羊羔,就是用奶粉兑水喂养的。 刚出的城,现在又要回去,倒也合情合理。 回城的路上,林瑾抱着小羊,终于有了再问一问陆为他身上那枪伤、和马阿大那事的时机。 陆为一边开着车,一边讲起之前的事。 “你还记不记得,当时送你回北京时,在格尔木火车站前,跟你搭过话的那个黄牛?” 林瑾回想了一番,点了点头。 陆为又道:“马阿大想杀我,他知道我不常出可可西里,出去最常去的也就是治多县和格尔木,他就派人蹲守在格尔木,就等着我落单的时候下手。那个火车站的黄牛就是他的眼线之一。之前,他一直没找着机会。这回我从格尔木往返北京,回格尔木时是一个人,总算让那个眼线找到了机会,半夜摸到了我住的昆仑宾馆的房间里。” 林瑾听得提心吊胆。她知道,为了确保自身的安全,陆为总是随身带着手枪。但他这次来到北京,在首都严格的管控下,他身上肯定没有这保命的武器。那马阿大的手下的确是找到了个好时机。 她紧张地问:“然后呢?” 陆为轻松地笑了:“尼玛比我早一天从北京回格尔木,他本来早就该开车回保护站的。但那小子在火车上把车钥匙弄丢了,现配一把得一天,当天也就住进昆仑宾馆里等我了。马阿大的枪手摸进我房间的时候,我正跟尼玛在一块儿,算这次筹款的账呢。那枪手虽然拿着枪,但一个人对我们两个人,一下就被我们制住了。那枪手带了个BB机,我们就让他发消息给马阿大,就说他得手了,但不确定杀的人是不是陆为本人,让马阿大自己过来确认。” “马阿大真的来了?” “嗯,来了。” 林瑾有些不可置信:“他那么狡猾的人,竟然这么放松警惕,这就相信了枪手的话。” 提起这个,陆为笑叹一口气:“我追捕了马阿大这么多年,他也派人蹲守追杀我这么多年,我跟他都太渴望拿下彼此了。就像在野马川那次一样,我一得到马阿大扎营的消息就赶了过去,他得到我死了的消息,哪怕心里怀疑过会不会是假的,肯定也要来亲眼看看的。” 林瑾了然。陆为和马阿大的恩怨,其中其实还牵扯到了她的哥哥。马阿大不仅试图杀死陆为,也将林述带进了死亡的深渊。她对马阿大的恨,不亚于巡山队的队员们。 马阿大被抓,她与陆为一样高兴。只是她心里当然还记挂着:“那护士说你的枪伤,又是怎么回事。” “这是小事。就是制服那个枪手的时候,枪子儿从皮上蹭了一下。”陆为反手拍了拍自己的背,那里的衣服下,贴着一块纱布,“刚才我都脱光了,你没瞧见?” 林瑾有些惭愧。那时她只顾着情爱了,倒是真没瞧见纱布。这也可见纱布包裹的面积并不大,他受伤的范围也不广,她也更放下了心。 说来也是,陆为在可可西里追了马阿大这么多年,没想到最终抓到他,却并不是在可可西里。无论说是阴差阳错,还是因果报应,总之最后能将马阿大绳之以法,陆为和野牦牛队这些年的努力也就没有白费。 她为陆为感到欣慰,也为可可西里感到欣慰。 两人说着话,而车子渐渐行驶回了格尔木城。 陆为找了一会儿,在街上找到了一家供销社。林瑾本想下车,跟陆为一块儿去买奶粉,但她一动,手里的小羊又挣扎起来。只有她安稳坐着时小羊才安稳,她便也打消了下车的念头,让陆为一个人停了车去买。 陆为进供销社的次数本就不多,到供销社买奶粉更是头一回。傍晚时光,供销社即将关门,售货员正请点着货品,就见进来了个大块头的汉族男人。 售货员问道:“买什么?” 陆为问:“有奶粉吗?” “有。有三鹿的,林梅的,还有完达山的,要哪个?” “有什么差别?” 售货员打量了他一眼,说道:“三鹿的八块,林梅的七块五,完达山的八块五。” 陆为从口袋里摸出钱来:“完达山的吧。再买个奶瓶子,麻烦泡一杯。” “现在泡啊?”售货员皱了皱眉。这男人,来买奶粉,却不知道各种奶粉的价钱和差别,显然是不常来买的,估计是个生手爹。恐怕平常不怎么照顾孩子,这也就是临时出来买一趟。 出于好意,售货员提醒他道:“奶凉了可不好。还是你带回家,让你老婆泡给孩子喝。一共十块二毛钱,给你装起来?” 陆为正掏着钱,闻言,动作却微微愣住。 老婆,孩子。 多么日常的两个词,但他从没有想过,这两个词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一袋奶粉诱发了这场误会,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在那一刻停跳了一拍。 他下意识地转头,看了眼供销社外路边停着的吉普车。林瑾正抱着小羊羔坐在车上,等待着他回去。 “还是帮我泡一下吧。我老婆孩子就在外面,一会儿就能喝上。” 陆为拿了钱,交给售货员。正好暖壶里还有热水,售货员帮着冲了杯奶粉在玻璃奶瓶里,热腾腾地交给他。 他道声谢,拿着奶瓶和奶粉回到了车上。 小羊跟母羊走失了很久,早就饿坏了。闻到奶味便想啃,陆为赶紧将奶瓶递上去。林瑾抱着小羊,他举着奶瓶给它喂食。 林瑾看着玻璃奶瓶和一大袋子奶粉,有些心疼地说道:“这些不便宜吧?” 她是最知道巡山队用度节俭的,平常连个锁都舍不得换的人,如今为了只小羊买了这些奶粉奶瓶。现在倒是还能用上,可等给小羊找回了羊群,这些也就闲置了,多浪费。 陆为却道:“没事。我们的钱,本就该花在保护羊子上。有一只是一只。” “嗯,也是。” 林瑾摸摸小羊身上茸茸的毛,从头顺着抚下去,又看着它用力地嘬着奶嘴。这是小小的生灵正在求生,但它的姿态太过可爱,可爱得林瑾忘了刚才心里的纠结,对着它咧开了嘴。 她不知道,陆为看着她,也觉得她可爱极了。小小的一个姑娘,抱着小小的羊子。 他浅浅笑着,安静地观赏这静谧的一幕。 笑着笑着,陆为忽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这样的场景。 他眯了眯眼来回忆,过往的记忆片段在他脑海中迅速闪过,停留在了一个古老的段落。 那段记忆过去的时间太过于久远,回想起来时,已记不清太多的细节。只记得那份记忆之中有浓郁的草和牦牛粪便交杂的气味,有碧蓝色的天空和一望无际的草场,也有一处寂寞的哨岗。 哨岗,草场,抱着小羊的小姑娘。 顺着记忆的痕迹,他又想起了更多。想起那个小姑娘抱着她被狼咬死的小羊,纵然徒步穿过整片草场,也要给她的小羊报仇。 当年那个小孩倔强又坚强的模样浮现在他脑海,竟然渐渐和眼前抱着羊子的小姑娘重迭。 他有些许不可思议,出声唤道:“小瑾?” 林瑾惊讶地抬头看向他。 小瑾这个称呼,从小到大,只有哥哥会这么叫她。除了哥哥之外,陆为是她生命中最亲近的男人,但他从来不曾用过这个称呼。 她不知这是怎么了,他怎么突然这样叫她。 随后,她便更惊讶地发现,陆为那坚毅的眼眸之中,竟然含满了柔情。 “小瑾。”——他又这样叫她——“原来是你。” 林瑾愣了一会儿,脑中后知后觉地浮现出一些猜想。陆为这样说的意思,是不是他见过小时候的她? 他曾经说过的,来到可可西里之前,他一直在青海当兵。算算年份,他在青海当兵的时候,她和哥哥该是都在阿乙家的牧场生活。 无奈那时候的自己实在太小,即使她再怎样努力追忆,关于那个牧场的事,所记得的还是太少。她只依稀记得哪一年,阿乙的牧场遭了野狼,狼咬死了她最心爱的小羊。她想去找狼却没找到,哭得厉害,那时是哥哥拉着她的手安慰她。 其他的那些,早就忘干净了,再也想不起来了。 可陆为的神情却在告诉她,是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遇见过她。 “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 陆为一手持着奶瓶,一手摸上她脑后的发。额头轻轻碰触在她的额上,声音深沉,却也字字清晰:“是。我们早就见过。” 在那片供养着林瑾的长大的草地上,在那座见证着陆为的沉淀的哨卡边。在可可西里尚未出现盗猎的枪声时,相遇早已发生在他们身上。 陆为不知该如何与林瑾描述这段尘封了多年的过去,事实上,他也无需用言语讲述给她听。只要他们还存在于世,他与她的命绳便紧紧缠绕在一起,从来也不会散开。 气氛正温馨着,林瑾手里的小羊羔子忽然叫了一声。陆为低下了头去看,便见那玻璃奶瓶里泡的奶粉已经被小家伙吃光了。 果然是饿了许久,胃口好得很。 林瑾笑道:“要不要再给它泡一杯?” 陆为把奶瓶嘴盖好,说道:“小羊肠胃不好,一下吃太多了反而容易死。等回了保护站再给它喂一次就好。” “回保护站?”林瑾一愣,“你今天就要回去?” “要不是给你寄信,我中午就跟尼玛一起回去了。这个点走,睡觉前还能到。” 林瑾看了看时间,夏天天黑晚,倘若路上顺利的话,说不定天黑前他就能回到保护站里。抓住马阿大之后,只有部分巡山队员来了格尔木看望受伤的陆为。今晚他回到巡山队,才算跟队员们的团聚,肯定要好好庆祝一番。 她既希望陆为能和他的弟兄们一同开心庆祝,同时又难免有些不舍。上一次在北京也是这样,刚见面,他就离开了。 陆为瞧她低落的神情,问她:“开学还有几天?不急的话,我带你一起回去,在保护站里住几天,我也给那群小子介绍介绍你。” 离开北京时她太匆忙,在火车上奔波了两天,林瑾的时间观念都有些混淆。她掰着指头算清了开学的具体日期,只剩下三天的时间,显然不够她在青海久留。她如果跟着陆为回了保护站,不过一两天的时间就又要回到格尔木,没必要麻烦他来回着送她。 原本她以为,这一回来是见不到陆为的。做人要知足,当下见过了面,又与他度过了下午的时光,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她抿了抿唇,决定道:“没关系的,我今晚回北京吧。” 陆为笑着逗她:“舍得走?” “该去读书了。”林瑾也笑出来,“答应过你的,好好生活,好好读书。等下一次放假,我再来找你。” “那回去之后,给我写信吗?” 他往事重提,讲起当初送她离开可可西里时,她故作绝情的话语。那时她说,反正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没必要写信。几个月过去,分离的滋味让当初绝情的决心早就崩溃。 林瑾当然也想起了当时自己说过的话,而她的回答,与那一次截然不同。 “会的。我写信,寄到西部工委,告诉你我在北京生活得怎么样。” “我不担心你过得怎样。你这么聪明漂亮的小姑娘,到哪里都会过得很好。”陆为浅笑,“想要你写信,是我想你。” 直白让人脸红,林瑾低下了头,嘴角却扬起些许弧度。她摸了摸手里羊羔的脑袋,毛茸茸的手感绵而软和,她爱不释手。 她低低地说了一句:“我也想你的。” 声音虽然轻,陆为却听得清清楚楚,心中暖洋洋的一片。 阳光穿过楼宇,漏在明亮的街道之上。陆为慢悠悠地开着车,经过了那家藏面馆,又一次来到了火车站的广场外。 林瑾解了安全带,把小羊羔放到后座,刚要开口道别,就被陆为偷袭着亲了一口。天雷勾地火,再这么下去就走不成了。她手上用力,推了推他的肩膀,陆为这才放过她可怜的嘴唇,改亲了她的额头。 下车之前,她又嘱咐着:“可可西里遍地都是财富,抓了一个马阿大,还会有人觊觎这里的动物和矿产的。你在可可西里是众矢之的,千万要当心。” 陆为颔首:“嗯。我会当心。” “那,我走了?” “好。” 纵然心中万般不舍,但林瑾该去做她应做的事,去读她该读的书。 陆为没有下车送他,他怕自己下了车,林瑾今晚又走不成了。 他们的将来还很长,不在这朝朝暮暮之间。 他坐在车里,透过薄薄的车窗玻璃,看向一步步走在阳光下的她。 日近西山,斜光温柔。光芒落在她的身上,像极了在那时她在冰河上的模样。一切的命运与因缘牵逢在他们之间,他们是同一个灵魂的两端。 陆为静静地看着。 林瑾的身影在视野中越来越小。 可他却觉得,她从来,都不曾走远。